合同编号: LBXBZC2024-J1-00008-GXWP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LBXBZC2024-J1-00008-GXWP
采购人(甲方): 来宾市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供应商(乙方): 南宁市大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LBXBZC2024-J1-00008-GXWP签订点:采购人所在地 签订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 号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 | 单项合价 | 备注 |
1 | 双 12寸电瓶音箱 | SOA IY 牌 | SA- AV3 02 | 12 寸拉杆箱参数,木质水性喷点油漆,铁网面板底部 带有滑轮,背带拖杆,单元配置如下:12 寸低音 170 磁 65 芯布边单元✕2,6.5 寸铷磁 80 磁 30 芯布边单元 ✕3,3 寸高品质纸盆高音✕2,80 磁 34 芯高音✕1,覆盖 180 度广角,内置大功率分频器,内置 17 安电瓶, U 段话筒两只,支持蓝牙和 USB 插孔播放,连续工作 4小时以上,带音频输入输出话筒外接 6.5 插口超压欠压护,额定功率 500w,灵敏度 98db,峰值 1000w105db。配套显示屏。 | 2 支 | 2400 | 4800 | |
2 | 双 12寸演绎音箱 | 声塔牌 | A21 2 | 进口桦木板材,水性喷点漆,耐磨防水,双 12 寸三分 频,内置 12 寸 65 芯 160 磁 12✕2,6.5 寸铷磁 30 芯 80 磁 6.5✕2,170 磁 75 芯钛莫扁线圈 1 只,内置大功 率 3 分频 5 单元分频器系统类型: 12✕2,五分频,低频反射式 频率范围(-10 dB)1: 47 Hz - 20 KHz频率响应(±3 dB)1: 80 Hz - 20 KHz灵敏度(1w @ 1m)1: 98.5 dB 额定阻抗: 4 ohms 最大声压级输出: 108dB( 峰值:128dB) 额定输入功率 2:(连续/音乐信号/峰值) 1000W/2000W/3000W 覆盖角: 70° x 100°(H x V) | 6 支 | 2180 | 13080 | |
3 | 后级专业功放 | 蓝点牌 | HV/ 22 | 金属外壳设计,黑色烤漆 2U 机型,双调音设计,独立输入输出,双卡龙头带线夾,双排扇散热,过热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功能 立体声(8Ω):800 立体声(4Ω): 1600 桥接单声道(8Ω):2000W | 6 台 | 2250 | 13500 |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频率响应:20Hz-20KHz,+0/-1dB总谐波失真:<0.5%,20Hz-20KHz互调失真:=/<0.35% 转换速率:>10V/μs电压增益:34.4dB 阻尼系数:>200信噪比:>100dB 输入灵敏度:0.775V or 1.4V 尺寸:482mm×88mm×316.4mm重量:16.2kg | ||||||||
4 | U 段无线话筒 | SHU O 牌 | K40 0X | 红外线自动对频,手动对频,双数字显示,双天线外置,高抗干扰电路设计 频率范围:740-790MHz可调信道数:100×2 振荡方式:锁相环频率合成(PLL)频率稳定度:±10ppm 接收方式:超外差二次变频接收灵敏度:-95~-67dBm 音频频响:40-18000Hz 谐波失真:≤0.5%信噪比:≥110dB 音频输出:xx输出和混合输出发射功率:3-30mW 调制方式:调频(FM)电池规格:5 号电池 2 节 电源规格:100-240V 50-60Hz 12VDC(开关电源适配器)或者 220VAC/50-60HZ 12VDC (线性电源) 电源消耗:≤10W | 3 套 (2个) | 1750 | 5250 | |
5 | 效果器 | xxxx 牌 | QA | 数字升降调,开机效果设置,每次启动都自动调为上次设置好的模式,话筒音量调节,效果调节旋钮,音乐音量旋钮,回声参数设置,系统参数设置和数据保存。5.1 声道、内置均衡器、压限器、延时器等音频处 理功能。 | 3 台 | 1950 | 5850 | |
6 | 电源时序器 | 铭峻牌 | H08 0 | 金属外壳烤漆设设,6 平方电缆线,带电压显示数字表,高压欠压保护电路 8 路电源时序器最大输入电流 30A,单路最大输出电流 16A,工作电压 95V-240V 单路最大 输出: 3000w | 3 台 | 1030 | 3090 | |
7 | 2.5 平方音箱 线 | 中为牌 | RVV | 无氧铜多芯软 2.5 平方,抗拉抗腐蚀防水外皮,四重屏蔽抗干扰,多层防护,高保真应付,设计有效隔绝,噪音传输稳定,线材经久耐用,加粗抗拉绳,绝缘 PE小护套,高密度聚乙烯,全新环保材料,无臭无毒绝 缘屏蔽性好,专业舞台音响线,PVC 环保新料。 | 150 x | 10 | 1500 | |
8 | 专业机 柜 12U | 锐 科 | U16 | 实木防火板,12 厘多层板,带门带锁设计,底部带两 个固定轮,两个 360 度转轮带固定锁扣。工程式机柜, | 3 个 | 650 | 1950 |
达 牌 | 四面加厚铁板,可同时承受多台功放,内部大空间, 玻璃门带锁设计,高度 60cm。 | |||||||
9 | 音箱卡农头 | 一线牌 | U4 | HiFi 专业音响插头,专为工程布线量身制造,4 芯专业插头,航空插,音箱插头,与四方座相连接,国标标准全球通用,金属外壳耐热拔插,抗磁氧化,免焊 接 NL4FC 插头。 | 24 个 | 10 | 240 | |
1 0 | xx线信号线 | 一线牌 | M3 | 公对母卡农头,适用于直播 K 歌,录音,音乐制作等,保真音质支持多设备结实耐用,柔软线身,精选铜金属编织,卡槽设计焊接牢固,适用于带卡农接口设备的相互连接,增加棉线抗拉扯,双重屏蔽无杂音,镀 晶连接器音质好。 | 12 项 | 20 | 240 | |
1 1 | 12 寸舞台返送音箱 | 声塔牌 | A21 1 | 箱体采用进口桦木板材,喷点水性防潮耐磨漆,45 度 -60 度和 90 度多种选择,辐射 120 度广角,内置配置 12 寸单元,低音 190 磁 75 芯,高音 170 磁 75 芯,额定功率 500w91db,输出最大功率 1000w99db。 | 6 只 | 1850 | 11100 | |
1 2 | 12 路调音台 | CT 牌 | CT1 2 | 12 路独立调节,48 伏放上电源,两声道xx输出,6.5输入口,xx输入口,梅花插口输入,每一路带有独立调节,高中低音,增益xx功能,六路独立输入加 六路立体音输入,基本能满足中小演绎会议会场使用。 | 3 台 | 2000 | 6000 | |
1 3 | 512 灯 控台 | DMX 牌 | DMX 240 | 金属外壳设,高强度黑色电漆,外壳宽,长,高,400mm ✕483mm✕105mm,数码控制格式,DMX512,DMX 控制通道数 512,控制电脑灯数量 32 盏,每台电脑灯控制通道分配 16,电脑灯 xy 控制分辨率,光隔离独立数码输出驱动模块,LCD 背光显示屏,手动运行提灯功能,同时提灯功能,电脑灯场景,同时运行电脑灯场景数量,电脑灯走灯程序,走灯音乐同步,走灯速度比例调节范围,关机断电数据保存,DMX 信号输出连接器。 | 3 台 | 1750 | 5250 | |
1 4 | 大功率 电插排 20 米 | 中 为牌 | RVV | 大功率插头,电线为两 2.5 平方铜线.外皮加厚抗拉抗 漏电,排插内部纯铜片设计,4 位 12 口满足一般用电需求。 | 3 项 | 190 | 570 | |
1 5 | 灯光架 | SL 牌 | B03 | 黑色电镀漆,可调高度多功能移动灯光架,三角形固 定式,高度可调,可同时安装八盏面光戓帕灯,承重量 50 公斤以上,可调有效高度 2.5 米。 | 6 套 | 580 | 3480 | |
1 6 | 灯钩 | 一 线牌 | M6 | 全铝合金材质设计,承重约 30 公斤,多功能卡扣 12厘螺丝固定。 | 3 套 | 150 | 450 | |
1 7 | 54 珠帕灯 3w 灯 珠 | 闪亮牌 | SL0 54- 1 | 54 颗全彩帕灯,额定功率 200 瓦,灯光颜色红绿蓝白,八通道数码显示,54 颗三瓦 LED 灯珠,自走灯控遥控 DXM512 自主控制,风扇夹层铝板散热。 | 3 套 (12盏) | 2680 | 8040 | |
1 8 | 面光灯双色 100w | 闪亮 牌 | SL0 4 | 全彩 cob 面光灯采用六菱形切割,照射面积广,光鲜亮丽,可搭配各种灯光,轻松打造绚丽舞台效果。 | 3 套 (4盏) | 1180 | 3540 |
1 9 | 有线话筒 | 宝时 牌 | KTV 1 | 自身带 5 米高保真话筒线,抗拉扯防腐蚀三芯双屏蔽线,柔软抗干扰,无氧铜材质,确保演出拖动不会出 噪音。 | 3 套 (2个) | 400 | 1200 | |
2 0 | xx特牌 | WET -70 09 | 主承载立柱规格Φ114mm×3mm; 主承载横梁规格Φ100mm×4mm; 摆杆选用不小于Φ60×3mm 的钢管 摆杆有限位装置,单侧摆动幅度不大于 65°,立柱与摆杆之间距离应不小于 60mm; 相邻两踏板之间距离不小于 100mm; 脚踏板前后设有防撞缓冲垫,且用不锈钢防盗螺丝紧固; 不存在衣服头发钩挂或缠绕危险;不存在和使用功能无关的凸出物; 产品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提高身体协调性,xx能力和有氧能力。 | 2 件 | 3100 | 6200 | ||
2 1 | 臂力训练器 | xx特牌 | WET -70 95 | 主立柱采用φ114×3mm主横梁采用 68×5mm 转盘转轴处有阻尼装置,防止转动过快伤人;转轴直径φ30mm;转盘直径φ480mm。 产品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锻炼上肢肌群力量及身体耐力程度。 | 2 件 | 2800 | 5600 | |
2 2 | 压腿架 | xx特牌 | WET -70 32 | 主要承载立柱尺寸:φ114mm×3mm,主承载横梁规格:Φ42x3 横杠管材应采用不小于直径 42 的钢管,使运动更加舒适; 器材应满足 3 人同时使用; 为保证器材的使用强度,横杠与立柱采用高低两位整体焊接 产品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锻炼腿部肌群,促进下肢血液循环。 | 2 件 | 2500 | 5000 | |
2 3 | 腿部按摩器 | xx特牌 | WET -70 31 | 主立柱管采用Φ114×3.0mm 钢管,主承载横梁钢管(mm):φ60×3 支撑管为 25 圆钢,把手管采用Φ42×3mm 钢管;按摩轮为 ABS 材质。不存在和使用功能无关的凸出物;器材各支撑人体的表面所有棱边和尖角半径 3.0mm,使用者或第三者易接触的零部件的其他所有棱边进行圆滑过渡。 产品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增强腿部柔韧性,舒筋活络,缓解腿部疲劳。 | 2 件 | 2600 | 5200 |
2 4 | 跷跷板 | xx特牌 | WET -90 19 | 主承载立柱规格(mm):Φ114×3主承载横梁钢管(mm):φ89×3;立柱规格Φ114×3mm 的钢管; 摆动横梁有限制摆幅的限位装置,摆动横梁规格Φ89 ×3mm 的钢管; 用者在器材上面,运动至下极限位置时,后动杆件底部距地面的距离为 320mm,有前扶手,限位装置采用三孔限位结构,并采用相应的缓冲装置。 座位采用一次冲压成型,不存在衣服、头发钩挂或缠绕的危险 产品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利用杠杆原理,增强娱乐性。 | 2 件 | 2700 | 5400 | |
2 5 | 三位引体训练器 | xx特牌 | WET -71 38 | 主承载立柱规格(mm):Φ114x3mm主承载横梁规格(mm):Φ60x3 不存在衣服、头发钩挂或缠绕危险;不存在和使用功能无关的凸出物。 缓冲层为细沙层且有安全警示标志采用图文形式提示使用者可能存在风险。 产品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增强上肢及背部肌肉力量。 | 2 件 | 2600 | 5200 | |
2 6 | 伸腰伸背器 | xx特牌 | WET -71 31 | 主承载立柱尺寸:φ114x3主承载横梁尺寸;Φ42*3 不存在卡夹,衣服、头发钩挂或缠绕结构。 涂层、橡胶、塑料件有害物质限量符合 GB19272-2011中 5.2.6 的要求; 器材安全警示采用图示方式提示使用者可能存在风险。 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舒展腰部及大腿部肌肉,缓解腰部疲劳,经常 锻炼可改善睡眠脊椎及颅腔内器官。 | 2 件 | 2500 | 5000 | |
2 7 | 反屈伸训练器 | xx特牌 | WET -71 44 | 1)主承载立柱规格:钢管Φ114x3mm 2)主承载横梁规格:钢管Φ60x3mm 3)不存在衣服、头发钩挂或缠绕危险;不存在和使用功能无关的凸出物。 4)器材有安全警示标志采用图文形式提示使用者可能存在风险。 5)产品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锻炼人体的双臂肌肉、背部肌肉、肩部肌肉。 增强人体的臂部力量。 | 2 件 | 2500 | 5000 |
2 8 | 腰背按摩器 | xx特牌 | WET -71 28 | 主承载立柱规格:Φ114x3mm主承载横梁规格:Φ42x3 活动部件与固定部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60mm;扶手直径应不小于 16mm 且不大于 45mm 轴承采用 6205 两型号深沟球轴承,并有防尘、防水结构 转动部件与端面固定件之间距离为 1.5mm 不允许存在剪切点、挤压点、引入点,不允许存在刚性碰撞; 产品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增强腰,腿部力量,按摩腰、背部肌肉及中枢 神经系统。缓解疲劳活动经络。 | 2 件 | 2600 | 5200 | |
2 9 | 三位扭腰器 | xx特牌 | WET -70 44 | 主要承载立柱尺寸(mm):φ114×3.0,主承载横梁钢管(mm):φ89×3; 扭腰盘不应使用塑料材质;扭腰盘应具有阻尼装置。扭腰盘半径为 150mm,阻尼值力矩范围为 0.75N•M<Dt <3.75 N•M 脚踏部位应有防滑措施,站立使用的单脚防滑面应不小于(3×104)mm²,摩擦系数应不小于 0.5; 不存在衣服、头发钩挂或缠绕危险;不存在和使用功能无关的凸出物。 产品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标准。需提供具有 NSCC 国体认证证书。 功能:强肝健脾、调整人体分泌,舒经活络。 | 2 件 | 2600 | 5200 |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壹佰叁拾元整 (¥142130.00 元)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 |||||||
质保期 | 质保 1 年 | |||||||
注:报价指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设备安装配件及附属材料、安装施工、调试验收等至验收合格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保险费、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设备安装配件及附属材料、调试验收等至验收合格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保险费、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采购文件及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车、火车等安全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所有损耗由乙方负责。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按照乙方响应文件上承诺时间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
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15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按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
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3、付款方式:货物配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待 1 年质保期满后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与付款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无。
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满足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 更换:由xxxx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5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
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 1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
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1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售后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甲方(章) 来宾市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 年 7 月 16 日 | 乙方(章) 南宁市大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6 日 |
单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奇石博物院 5楼 | 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南路东二里永和家园 1 栋 25 层 09 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772-4210257 | 电话:15678080801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兴宁支行 |
账号: | 账号:2102102009301205314 |
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