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敬子岗 FSD276 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xxxxxxxxxxxx敬子岗 FSD276 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北滘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 年 02 月 日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北滘管理所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将xxxxxxxxxxxx敬子岗FSD276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敬子岗 FSD276 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预算金额:约人民币¥2,041,279.72 元
3.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本工程主要包含工作内容包括:砍伐治理范围乔木 700 棵;清除石方 1426.44m3;安装 RX-075 防护网(含安装配件支撑绳、缝合绳、钢柱、柱基座、锚绳、锚杆、减压环等)791.34m2;新建锚杆挡墙 274m3 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 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 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3.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4.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5. 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6. 组织评审工作;
7.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8.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9.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 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 1 名采购人员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并向参加人员出具《出席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会代表证明》受委派代表人凭该《证明》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参加评审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在规定时限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中标服务费。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文以及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2003】 857 号文”的规定,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下称收费标准)标准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工程”类别计算。
服务收费标准(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类型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采购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北滘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xxxxxxxxxx
xxxxxxxxxx
xxx 000 | |||||
xxxx: | 000000 | 邮政编码: | 528300 |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
传 真: | 0757-26335906 | 传 真: | 0757-22313232 | ||
签订时间: | 2022 年 02 月 | 日 | 签订时间: | 2022 年 02 月 | 日 |
单位地址:
滘镇蓬莱一路 2 号
单位地址:
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