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JDCX-2020101615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
项目编号:NJDCX-202010161501
采购人:南京医科大学
代理机构:南京达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 〇 二 〇 年 十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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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磋商与评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成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 件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2
南京达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医科大学的委托,就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及报价。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采购编号 | NJDCX-202010161501 |
4 | 分包 | 无 |
5 | 代理机构 | 南京达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玲玲 电话:025-85382797、83229277(转 8010)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 6 号世界之窗创意产业园 15 号楼 4 楼 |
6 | 采购人 | 南京医科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68572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101 号 |
7 | 项目简介预算金额 | 项目简介: 人体寄生虫学与国家传染病的防控实践和医院临床的诊疗实践密切相关,以医学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为主线,培养具备 “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实践应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综合素质高、知识面广、扎实的医学人才是人体寄生虫学教育的核心任务。 “一带一路”倡议中提出的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亦给人体寄生虫学教育带来新的命题。 在目前公共卫生全球化形势下,我们不仅需要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为今后临床实践打下基础,同时需要学生从群体角度思考如何有效解决包括寄生虫病在内的公共卫生问题。 寄生虫病流行现场查和防的实践训练是加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中之重,然而由于流行区的地域分布限制及潜在感染的可能,实践训练是传统教学模式一直未能开展的内容,传统的以实验室为依托,镜下观察样本的方式,真实感差,重要构成要素不全,缺乏沉浸感,无法实现整个寄生虫病 流行现场的查和防的全程训练,实用性不强。 本项目依托南京医科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平台支撑,利用基础医学形态教学平台,联合江苏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 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发团队,基于血吸虫病的流行与防治的理论和操作开发虚拟仿真项目,重点面向中国学生和 MBBS留学生人体寄生虫学教学,同时为中国医生赴“一带一路”国家及援外医疗服务。(本项目的所有开发内容和成果,最终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项目预算:人民币 20 万元整 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1 名成交供应商。 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响应。 |
8 | 磋商保证 金 | 无 |
9 | 答疑 | 本项目不进行答疑会 |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10 | 响应文件 接收 | 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09:00-09:30 接收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 6 号世界之窗创意产业园 15 号楼 4 楼会议室 |
11 |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3 份 电子文档:1 份(U盘与正本封装) |
12 | 响应文件启封 | 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09:30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 6 号世界之窗创意产业园 15 号楼 4 楼会议室 |
13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响应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其他资格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在磋商截止日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须购买磋商文件并报名,
购买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05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09:30-12:00、13:30-17:30。
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 6 号世界之窗创意产业园 15 号楼 4 楼 南京达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382797、83229277。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①现场报名:须携带采购文件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疫情特殊时期建议网上报名)
②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资料(1.采购文件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及 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费支付截图)扫描件发到(njdcx_gczx@163.com)邮箱。磋商文件费通过支付宝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字样(可简写)。(支付宝收款码详见下图)。
(如有其他支付方式请与我公司报名处人员联系,联系电话为:025-85382797、83229277)
3、本次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请各位供应商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活动。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京达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磋商收取磋商文件费。
4.3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计算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 3000 元整)。根据财库〔2018〕2 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 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政策功能
7.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及江苏省财政厅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7.2 节能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
制采购。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
7.3 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4 进口产品政策
(1)除磋商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7.5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应当打印或复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装订成册。
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采购配置与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磋商函、报价一览表等部分;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
《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磋商文件中 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作 负偏离处理。对带星号(“★”)的商务条款作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磋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磋商函(磋商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采购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采购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含并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的期限、付款条件等);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如有,格式自行拟定并添加。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项目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指标、性能等详细说明;
(4)项目实施方案;
(5)服务方案与承诺;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2.4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3、参加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 标的物
详见采购需求所述要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九十(90)天。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不参与磋商。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
而放弃磋商。
1、磋商仪式
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6.1.3 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磋商小组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最后报价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 6.1.2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
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每个分包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 6.1.2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数量等于拟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数量,所有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均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2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质疑处理
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 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按规定予以修正。
2.3 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
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委托方(甲方):南京医科大学 受托方(乙方):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就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购置项目(项目编号:NJDCX-202010161501)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甲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协商一致,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满足甲方要求
2.技术服务的内容:
3.技术服务的方式:满足甲方要求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南京医科大学项目所在地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满足甲方要求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1) | ; | ||
(2) | ; | ||
(3) | ; | ||
2.提供工作条件: (1) | ; | ||
(2) 3.其他: | / | ; 。 |
第四条报价、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全部软件、材料、的价格、全部税、包装费、运杂费(运抵
买方项目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检定费(含运输等费用)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因中美贸易战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的关税增加及其他风险费用,中标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价格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款,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3.试运行 1 个月无故障后,以 15 天为验收期限,验收期满或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 90%,余 10%尾款于正常使用一年后无息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帐 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5.1.甲方:
5.1.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1.2.涉密人员范围:
5.1.3.保密期限:
5.1.4.泄密责任:
5.2.乙方:
5.2.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2.2.涉密人员范围:
5.2.3.保密期限:
5.2.4.泄密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次招标项目通过正式验收并经采购方确认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和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29277、85382797。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双方确定,除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双方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服务费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仍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到的技术服务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供给甲方的设备、材料及乙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甲方现场后的保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和交通由乙方全权负责。
4. 如乙方的技术服务成果第一次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供服务或者按照合同要求修改;如仍不能通过验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到的技术服务费,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 本合同项下所有技术服务的内容,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到的技术服务费,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6.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总金额 10%的技术服务费,尾款不足
10%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书面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 诉讼条款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 组成本合同的招投标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3.4 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中文书写。甲方伍份,乙方壹份,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南京医科大学 乙方: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地址:龙眠大道 101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四章 项目需求
联系人: 季旻珺 电话:13851711726一、项目概述
寄生虫病流行现场查和防的实践训练是加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中之重,然而由于流行区的地域分布限制及潜在感染的可能,实践训练是传统教学模式一直未能开展的内容,传统的以实验室为依托,镜下观察样本的方式,真实感差,重要构成要素不全,缺乏沉浸感,无法实现整个寄生虫病流行现场的查和防的全程训练,实用性不强。
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对象,重现桑给巴尔血吸虫病流行现场场景。各种场景设计紧密切合实际,虚拟环境中操作的先后顺序和 、操作方法与实际现场完全一致。如桑给巴尔自然风貌、接触疫水的防护措施、压碎法查螺感染率、尾蚴镜下形态、水泡螺 感染程度判别,感染者尿液采集、处理、人体感染程度判断、虫卵镜下形态、所致疾病与临床体征,药物种类与服用方法、灭螺、水的净化处理等与实际情况保持高度一致。实验操作需全程计分,如出现原则性错误,则直接提示本次操作失败,训练学生规范操作、仔细认真的工作态度和现场工作防护意识。实验过程中,系统记录所有已执行的操作并同步显示,实验结束立刻给出评价报告,帮助学生理清思路,最终顺利完成现场查防工作。
★1、供应商需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开发内容和成果,最终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并在本项 目软件开发完成后,为使用方完成该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2、软件需与本校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站实现无缝融合链接,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 若后期未能达成相关要求,将取消中标资格。
(一)实验目的
寄生虫病流行现场查和防的实践训练是加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中之重,然而由于流行区的地域分布限 制及潜在感染的可能,实践训练是传统教学模式一直未能开展的内容,本项目联合江苏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发团队,建立桑给巴尔血防之行实验教学平台,以训练学生流行病现场实践操作、理论应用和处理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桑给巴尔血防之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属综合应用型实验项目。线上应用虚拟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和防治,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来采集样本、镜下检查并根据现场发现不断进行决策并采取措施,解决实 际问题。将传统的讲授和灌输知识转变为情
景对话模式,学生在角色扮演中自然地完成了自主学习,训练了现场应变能力,强化了寄生虫病防治实践思维。
(二)实验要求
打开链接网址即可进入“桑给巴尔血防之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界面窗口,先进入“学习引导”模块,熟悉项目内容,了解学习目标并且复习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回顾新中国血防史、国家政策相关、援桑项目组出征情况。 然后进入“学习模式”,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选择“学习模式”相应训练内容,训练结束在“评价反馈”中查看练习结果。
“学习模式”中,实验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习内容,提示重要的实验步骤,全程计时,训练结束可在“评价反馈”中查看训 练结果,根据结果调整训练者复习、巩固知识点和操作。“考核模块”采用倒计时,时间一到则考核结束,全程无提示,考核结束,学生可在“评价反馈”中查看考核结果和“评价反馈”信息。由此生成的虚拟实验结果帮助老师了解学生学习的薄弱环节,从而在课堂教学中给予针对性指导。“虚实结合”,最大限度的降低教学成本消耗、提高教学质量。
知识点:共 8 个
(1)新中国血防史、国家政策相关、援桑项目组出征
(2)当今世界感染人体的血吸虫种类及对应的地理分布情况及中间宿主存在
(3)桑给巴尔自然风貌,涉及疫水问题、血吸虫中间宿主
(4)查螺:接触疫水的防护措施、压碎法查螺、尾蚴形态、水泡螺感染程度判别
(5)人群感染程度调查:血吸虫生活史、尿液采集、尿液处理、人体感染程度判断、虫卵形态、所致疾病与临床体征
(6)防控重任:控制传染源与保护易感人群(药物种类与服用方法)、切断传播途径(灭螺、水的净化处理)
(7)援桑血防项目已取得成果
(8)大众知识:当今世界感染人体的血吸虫种类及对应的地理分布情况、接触疫水的防护措施、饮用水处理
(一)系统设计原则
① 安全性原则
本系统在应用层面上采用了一整套完善的授权体系,通过对角色设置相应操作权限来保证业务操作的安全性,控制不同的登录用户权限;在数据层面上充分利用数据库提供的安全机制,在数据库备份、数据库恢复方面支持包括数据库日志备份、事务备份、数据库自动备份、灾难恢复等多种方法;系统层面的安全特性通过系统错误捕获、日志功能实现。
② 实用性原则
系统的建设充分贴近学校教学实际,同时利用现有的比较成熟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研究成果,结合学校的特殊要求,进行定制开发,确保系统实用可行。
③ 开放性原则
当用户需求发生少量变化或产生较简单的新需求时,用户可以在系统中自行修改或适度开发,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系统模块具备灵活构建的功能,系统管理员可以根据工作业务需求增加、修改和删除系统模块及子模块,可以方便地维护信息代码。
④ 可扩展性原则
所有功能模块都遵循一套完整而健全的协议,该协议不仅将系统的各模块紧密地融合为一体,而且方便单个功能模块的添加、升级,同时能十分有效地与其他系统进行兼容和数据交换,以实现数据的充分共享。
⑤ 标准化原则
虚拟实验采用教育信息化标准委员会颁发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实验教学信息采用教育部最新高等学校标准信息子集,及时体现教育信息化进程。科学、规范化的业务设置,为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及数据交换奠定良好的基础。数据报表完全按教育部上报格式,并保证同步更新。
⑥ 易操作性原则
进行专业的用户界面设计和可用性测试,窗口界面简洁、直观,菜单层次清晰,功能项(功能按钮)定义明确,操作简单,功能按钮具有指向式说明,人性化操作设计。
(二)总体技术要求
① 本项目采用大型游戏引擎作为开发工具。以现场真实场景数据、仪器数据和典型设备数据为依据来设计系统整体仿真环境、仿真仪器和设备;
② 仿真场景与仿真人物的运行动作应该真实、可信,有表现力;
③ 仿真软件应提供真实、逼真的特效,尽可能表现真实实验内容在实验过程中的工作状态和效果;
④ 可根据实验操作过程中实验操作步骤结果对学生的实验过程进行自动评估;
⑤ 仿真平台可对场景模型进行实时顶点优化和动态 LOD 设置调整,根据视觉效果调整优化比例,减少数据量,提高运行效率,千万面级大数据场景效率 15 帧以上;画面运行流畅,无停滞感,系统响应及时;
⑥ 界面设计合理、美观,人机交互性好,便于操作。
(三)开发技术要求
1、系统基于 Unity3D 引擎开发,3D 用户界面,可运行于 Windows7 以上操作系统。案例采用三层结构,Unity3D 前端、3D 引擎及逻辑运行中台以及数据后台。通过案例编辑器进行案例、流程及操作标准内容的录入及设定。
2、全 3D 场景,360 度自由转换观察角度,第三人称视角,学员操控的虚拟学员角色可以在
3D 场景中自由行走。系统的 3D 模型可以交互选中,并在弹出的 UI 菜单及 UI 对话框按钮发出虚拟操作指令。
3、三维资源库:建立与案例相适应的三维场景,并根据案例制作医疗救治人员、患者、路人等角色,以及工作人员在不同防护等级下的穿着等模型。
4、建立基于标准操作流程的评估原则,对学员的训练过程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评估报告。
★5、WebGL、OpenGL 快速加载:通过离线高面数渲染技术,实现实时 3D 场景效果且体积小,同时能够将效果移植到引擎中,达到超极速加载的顺畅效果。
(四)、开发美术要求
1、3D 模型和动画的要求:
(1)写实的模型制作:根据不同急救现场相关的环境、个体防护设备、救援医疗器材、急救相关的人物、建筑物等 3D 数字模型。
(2)所有模型的网格和材质制作满足实时 3D 运算的要求,搭建完的 3D 场景实时运算达到满帧效率符合 Unity3D 引擎渲染要求;
(3)次世代模型美术标准:mesh 模型+漫反射贴图+法线贴图+金属度贴图+粗糙度(光滑度)贴图+自发光贴图+细节叠加;
(4)蒙皮模型上每个顶点受骨胳权重影响≤4 个,确保实时 3D 引擎计算无误差;
(5)制作技能操作所需的所有医疗器械道具及道具效果;
(6)制作场景 NPC 角色;
2、通过动作定位系统获取操作者的位置及动作信息,用来记录和评估操作项目是否符合训练标准。
3、3D 人物制作要求:采用 3D 模型并绑定后制作,其中动画中的人物的动作采用动作定位系统进行 3D 内容制作,动作流畅自然,不呆板做作;
4、情景动画为实时 3D 渲染引擎 Unity3D 实时渲染制作的 360 度 3D 动画,不采用软件渲染输出的固定视频动画,方便后续急救情景的修改和添加。
(五)系统功能要求
★项目整体应采用高自由度设计模式,三维场景内的主要人物,以及可以应用的物品和器械,均应赋予物理属性,可以响应操作者的鼠标键盘操作进行变形、移动和碰撞,并被仿真系统持续跟踪和记录。
仿真操作允许各种组合,不限定操作者的实验路线,仅根据预先设定的评分标准予以评分,并给出错误说明。
仿真内容一:
搭建桑给巴尔户外河流边场景,制作螺若干,要求需配备河流,水滩边需有水泡螺、钉螺及其他混淆视线的螺若干。
制作查螺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具,如草帽(中国上海)、雨靴(高筒)、手套(洗碗用),查螺必须的采集用具,如采集盒、马克笔、镊子(长)、定时器、GPS 定位仪。要求操作者在此场景中可随意使用以上用具。
仿真内容二:
搭建实验室内场景,要求需配备载玻片、去氯水、解剖镜、记录本、电脑。要求制作上述需配备的物件。上述物件在此场景内可随意取用。操作者可以在此场景内完成用两片载玻片把水泡螺压碎,滴加去氯水,用解剖针针头拨开螺肉,在解剖镜下观察是否有血吸虫幼虫,记录相关数据,绘制血吸虫分布图。
仿真内容三:
搭建实验室内场景,要求需配备尿杯、注射器、过滤器、光学显微镜。要求制作上述需配备的物件。上述物件在此场景内可取用。操作者可以在此场景内完成取定量尿液、过滤、镜下观察。
仿真内容四:
搭建实验室门口场景,要求需配备当地居民两个,药品盒、体重秤。要求制作上述需配备的人物和物件。人物配合完成相应动作,物件需在此场景内可随意取用。操作者可以在此场景内完成引导居民称体重、分发药品、监督居民吃下去。
★所有仿真场景的操作后,均应有评分结果,并上传到南京医科大学虚拟仿真共享平台,并与该操作者的学习记录关联,教师能够看到评分结果和操作记录,并能将评分纳入班级统计。
1.免费质保期:本次项目质保期 1 年,实行软件在线维护(含服务器维护、软件调试、Bug 处理、保障运行等)
2.培训:对人员培训不低于 10 人。
3.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合理完善的服务机制,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按照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安装,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安装:安装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听从采购人工作人员指定地点安排安装调试。
2、验收标准:
(1)软件初步调试要求达到文件所有指标,并连续运行数小时无故障。
(2)软件初步调试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 1 个月。在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问题(瘫痪 24 小时以上无法恢复或整机故障率> 3%),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软件连续 1 个月无故障时为止。
(3)试运行期通过后,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交货期:签订合同 3 个月内完成全部软件开发完成及初步调试。
★六、付款方式:试运行 1 个月无故障后 15 天为验收期限,验收期满或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 90%,余 10%尾款于正常使用一年后无息支付。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按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 1 名成交供应商。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二、评审标准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价格 | 本次项目,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供应商评标价的最终最低值为 A 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 15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供应商评标价得分=(A/该供应商评标价)×15(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 15 分 |
技术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重要 指标要求,负偏离 1 项扣 3 分,负偏离≥3 项,本项不得分;其他负偏 离的,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正偏离经磋商小组 2/3 以上人员认可的每项加 1 分,最多 2 分。 | 12 分 |
专利证书 | 参加磋商的虚拟仿真产品的供应商具有高自由度设计模式或虚拟现实相关专利证书。(提供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每提供一 个加 2.5 分,最多得 10 分。 | 10 分 |
演示要求 | 产品演示:为了确认参加磋商产品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及相关方向开发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以下功能演示,共 28 分, 每项演示效果优得 7-5 分,演示效果良好得 4-3 分,演示效果一般得 2-1 分,不演示不得分。具体演示内容如下: 1)桑给巴尔户外河流边场景演示,要求需配备河流,水滩边需有水泡 | 28 分 |
螺、钉螺及其他混淆视线的螺若干。 2) 实验室 1 内场景高自由度演示,要求需配备载玻片、去氯水、解剖镜、记录本、电脑。 3) 实验室 2 内场景高自由度演示,要求需配备尿杯、注射器、过滤器、显微镜。 4) 搭建实验室门口场景,要求需配备当地居民两个,药品盒、体重秤。备注: 1、每位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演示电脑由供应商自备。演示模块内容须过程完整,严谨、科学、交互性强,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不得出现专业性错误; 2、为保证系统成熟度和可靠性,投标功能演示鼓励采用真实环境和数据,也可采用 ppt 做演示,采用 ppt 形式演示的,需提供系统实际界面截图,没有提供实际界面截图的演示不得分,使用 PPT 演示总得分 不超过 6 分;未演示的本项不得分。 | ||
设计方案 | 设计方案:为了确认供应商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及相关方向医学专业及软件产品设计能力,共 12 分。每项设计方 案优得 3 分,设计方案一般得 1 分,没有设计方案不得分。 1)户外河流边查螺,虚拟仿真设计方案。 2)实验室内镜下检查螺内血吸虫幼虫及绘制血吸虫分布图,虚拟仿真方案。 3)实验室内尿液处理,虚拟仿真方案。 4)实验室门口为当地居民治疗,虚拟仿真方案。 | 12 分 |
对接方案 | 与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站对接的对接方案,例如:数据接口对接方案,虚拟仿真项目对接方案等。 对接方案完善得 4 分,对接方案基本完善的得 2 分,对接方案一般得 1 分,无对接方案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范围和收费情况的承诺。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得 5 分;方案较完整、基 本可行的得 3 分;方案不完整的得 1 分,没有方案或方案不合理不得 分。 | 5 分 |
免费 质保 | 免费质保期 1 年不得分,每多一年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 4 分 |
信誉及认证 | 投标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投标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 AA2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 1 分。 (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 分 |
业绩 | 软件产品投标单位需提供近 3 年内,与本项目类似的虚拟仿真产品合 同案例,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复印件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 6 分 |
投标文件完整 性 | 根据标书编排是否齐全合理、内容是否简洁明了,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理清晰、无缺页漏项等要求予以打分,最多得 2 分。 | 2 分 |
合计:100 分 |
说明:
1、国家政策导向的评分,是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对供应商提供的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加分。
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 6%的加分
(特别说明: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必须分别在国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并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响应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原件备查。
5、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并没收磋商保证金。
6、评审委员会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响应供应商成交。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
项目编号:NJDCX-202010161501
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 :日 期 :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度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 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 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 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 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 |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 磋商函、法人授权委托书; | ||
7 | 在磋商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 | ||
8 | |||
…………… |
说明:上述所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供内容,未提供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磋商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主要文件目录
请供应商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南京达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编号为:NJDCX-20201016150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磋商。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
购法》第 77 条的规定,本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2、我们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并有权拒绝所有的磋商。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的费用。
6、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供应商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
日期:
项目名称 | 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 |
项目编号 | NJDCX-202010161501 |
报价总计 | ¥ 元整人民币 (大写) |
服务期限 | 天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
1.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表示;
2.项目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各类人工、税费、管理费以及一切技术和服务费等)。供应商漏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供应商不得实质性改动报价一览表格式及内容。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编号:NJDCX-202010161501
序号 | 服务名称 | 分项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单项合计价 (元) |
磋商报价总计(小写):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日期: 年 月 日
2、相关调换费用、质保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费用由磋商人自行计算填列;
3、上表中的“磋商报价总计”应当等于“报价一览表”中“磋商报价总计”。
序号 | 商务要求条目 | 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 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 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
填写说明:
①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②供应商根据系统方案添加的设备、材料等也请列出。
③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负偏离。
④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第五章”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技术参数和功能出现正负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未列入上表的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⑤若响应文件中出现技术参数和功能与此表表述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
序 号 | 技术需求条目 | 采购文件中的 技术要求 | 供应商 的承诺或说明 | 偏离情况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本表可根据需要 自行添加行)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
填写说明:
1、供应商应按照技术参数要求逐一说明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本项应包含且不限于下列内容:
服务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人员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1 | ||||
…… | ||||
2 | ||||
…… | ||||
3 | ||||
…… |
注:需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磋商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
南京达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南京达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NJDCX-202010161501)公共卫生援外之血吸虫病防控虚拟仿真软件开发服务的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磋商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澄清、解释,质疑,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备注:
委托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月 日
①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持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办理签名报到。(磋商文件中须附授权代表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非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宜,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拒绝。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 件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采购,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