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2022-3356
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穗智管”增城区分平台建设项目
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 440118-2022-01763
项目编号:CZ2022-3356
项目名称: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穗智管 ”增城区分平台建设项目
甲方: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0-82628332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 7 号
乙方: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8687516 地址:xxxxxxxxxxxxx
根据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穗智管”增城区分平台建设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仟贰x玖拾捌万元(¥22,980,000 元)人民币。
二、 项目建设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进行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穗智管”增城区分平台建设,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建设“穗智管”区级平台,包括基础数据底座、应用入口、主题展示及应用、基础支撑平台、数据资源建设、与外系统对接及配套服务,详细建设清单见附件一。
三、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出业务人员配合乙方完成本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
2)甲方负责系统开发的主要管理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系统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接口资料等。
3)甲方有权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对乙方的开发工作进行督导。有关与系统开发的业务和技术资料交流工作由甲方牵头进行,乙方向第三方提供与本项目开发工作相关的信息与资料需经甲方审批同意。
4)甲方应按期按质向乙方提供与系统开发相关的业务和技术资料,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甲方招标文件要求或乙方投标文件响应的项目经理或其它成员,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投入合格、充足的技术开发人员进行系统开发,并基于甲方所提供的系统部署资源(如政务云资源、数据库、政务网络等)进行环境搭建以及系统开发任务。
2)乙方负责与甲方协商后提出《项目需求说明书》。乙方应按期按质进行开发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公开系统有关技术细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甲方受训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管理和维护系统相关技术。
4)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xx,xx,x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每周召开开发例会,向甲方通报项目进度。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和调整项目计划,按时提交项目周报。
7)如乙方确需更换项目经理或其他成员,则更换人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资质,且更换人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至少两周的工作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更换。考核期间,乙方原项目经理或其他成员不得离开岗位。
8)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项目验收工作,包括收集、整理验收所需文档资料,检查验收所需文档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备。
9)乙方需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人员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保质量有步骤地实施。
10)乙方及配备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承担合同履行时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乙方对甲方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xx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四、 项目工期(项目完成期限)
1. 项目建设期限为本合同生效后 12 个月,即自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止。
2. 乙方在项目终验合格后为甲方提供一年免费售后运维服务。
五、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乙方完成相关进度节点后 15 个自然日内付款: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送达付款所需正式发票等报账材料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即人民币 6,894,000 元整(大写:陆佰捌拾玖万肆仟元)。
(2)第二笔付款:乙方完成项目初验后,甲方在乙方送达付款所需正式发票等报账材料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5%,即人民币 8,043,000 元整(大写:捌佰零肆万叁仟元)。
(3)第三笔付款:乙方完成项目终验后,甲方在乙方送达付款所需正式发票等报账材料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向乙
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即人民币 6,894,000 元整(大写:陆佰捌拾玖万肆仟元)。
(4)最终付款:乙方完成 1 年运维服务后,甲方在乙方送达付款所
需正式发票等报账材料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即人民币 1,149,000 元整(大写:壹佰壹拾肆万玖仟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相关付款程序严格遵守增城区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申请付款手续,如因财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导致合同款项支付进度延后的,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六、 验收要求与方式
(一)用户验收
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后,由甲方联同监理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对招标需求和合同标的建设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根据验收测试要求,进行功能符合测试、功能检查测试,记录测试结果,测试验收合格出具项目初验报告。经初验存在问题的,甲方应提出书面异议,并由乙方整改或予以书面解释,整改结束后乙方依照上述程序继续提请甲方初验。
(二)第三方验收测评
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三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后 15 日内,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系统进行测评,测评通过后,出具测评报告。若第三方测评因乙方原因不通过,乙方需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通过为止。若第三方验收因乙方原因不通过,乙方需按整改要
求进行整改,直至通过为止。首次第三方验收费用由甲方支付,之后所有因乙方原因不通过的第三方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三)项目竣工验收
试运行和第三方测评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项目承建方、监理方、测评方及专家团队等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乙方和监理方共同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经竣工验收存在问题的,乙方根据项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或予以书面解释,整改结束后乙方依照上述程序继续提请甲方竣工验收。
(四)验收要求与标准:
1.乙方需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项目数据库设计说明书、项目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手册、用户培训计划、会议记录等。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二次开发源代码
(乙方确保提交的源代码与在线生产环境版本完全一致)、使用手册等,涉及关联调用的应提供调用规范和相关技术说明。
2.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必须满足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的要求。在对该软件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时,乙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免费提供评测中与软件系统相关的支撑材料,并负责免费修补评测中发现的问题。
3.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功能上满足用户需求,性能稳定,数据安全,用户操作友好。
4.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需要通过用户测评。
七、 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为项目整体提供 1 年免费运维服务,时间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涉及软件二次开发或增加新的子系统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2.运行维护期内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乙方所提供的建设清单中所有产品及服务。
3.乙方在免费运行维护期间派 2 人提供驻现场运维服务。
4.在免费运行维护期内,若系统出现故障,xxx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分钟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并安排专业人员须在非节假日 8: 30~18:00 工作时间内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乙方同时提供 7×24小时服务保障,保证甲方顺利运行系统。
5.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需要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此项工作属于免费运行维护范围,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八、 培训要求
1.乙方必须为本项目中开发的应用软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乙方必须配合开展培训讲座等形式的线上线下培训活动。
2.对于所有培训,乙方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教育经验的教师和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
3.乙方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4.乙方必须为相关使用单位提供使用过程指导、咨询等服务。
九、 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xxxx所有相关责任。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对应的二次开发源代码、技术文档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申请权)所有权归属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甲方可以独立对外使用和收益。但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前已存在的技术成果以及对应的源代码、技术文档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申请权)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
3、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乙方必须提供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且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保密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不公开信息、以及本合同中相关文件、细节、数据均属于保密信息,双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只能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向己方的确有必要获知保密信息的必要人员提供保密信息,但根据法律、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必须透露的除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应承担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双方保密权利义务具体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保密协议书》。
十一、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未能按“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穗智管”增城区分平台建设项目( CZ2022-3356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Z2022- 3356)或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开通系统,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系统推迟开通索赔款(如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系统推迟开通索赔的计算方法:甲方将给予乙方 2 周的宽限期,宽限期过后之日起,每超过 1
天,甲方向乙方追索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的罚款,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20%。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开通推迟超过 60 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一并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乙方开发的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将给予 60 日时间由乙方进行修改。60 日后如因乙方原因仍无法通过验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一并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前期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可不退还甲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乙方需将前期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退还甲方。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办理支付乙方款项手续的,乙方将给予甲方 2 周的宽限期,宽限期过后之日起,每超过 1 天,乙方向甲方追索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0%。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二、 争议的解决
x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十四、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解释时以签署时间在后的文件为优先。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六、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为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穗智管”增城区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的签署页。)
甲 方:
(盖章)
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乙 方: (盖章)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 7 号
地 址:
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产品清单
系统 | 模块 | 一级功能 | 金额 | 交付物类型 |
基础数据底座 | 数据中 | 数据接入能力(CESTC 飞瞰数据集成 平[简称:DIntg]V1.0) | ¥911,000.00 | 软件 |
数据集成能力(CESTC 飞瞰数据集成 平[简称:DIntg]V1.0) | ||||
数据处理能力(CESTC 飞瞰实时计算平[简称:DRTC]V1.0/ CESTC 飞瞰 离线计算平[简称:DStudio]V1.0) | ||||
共享交换能力(CESTC 飞瞰共享交换 平[简称:DExchange]V1.0) | ||||
基础业务平 | 资产中心(数字资产开发平 V1.0\ 数字资产运营平 V1.0) | ¥1,000,000.00 | 软件 | |
协同中心(城市大脑协同调度系统 V1.0) | ¥1,000,000.00 | |||
指挥中心 | ¥404,640.00 | |||
用户中心 | ||||
应用入口 | 应用入口 | 大屏端 | ¥100,000.00 | 软件 |
PC 端 | ||||
移动端(数字驾驶舱系统 V2.0) | ¥500,000.00 | 软件 | ||
主题展示及应用 | 增城概况(城市大脑态势感知系统 V1.0) | ¥450,000.00 | 软件 | |
党建指 导 | ¥450,000.00 | 定制化 服务 | ||
经济发展 | 经济发展(产业经济专题系统 V1.0) | ¥450,000.00 | 软件 | |
经济运行深化应用 | ¥3,380,000.00 | 定制化 服务 | ||
交通管理 | 交通管理(城市交通专题系统 V1.0) | ¥450,000.00 | 软件 | |
摩电治理深化应用 | ¥2,361,160.00 | 定制化 服务 | ||
城市治理(城市治理专题系统 V1.0) | ¥450,000.00 | 软件 | ||
政务服务 | ¥450,000.00 | 定制化 服务 | ||
应急管理 | ¥450,000.00 | 定制化 |
系统 | 模块 | 一级功能 | 金额 | 交付物类型 |
服务 | ||||
乡村建设 | ¥450,000.00 | 定制化 服务 | ||
文体旅游 | ¥450,000.00 | 定制化 服务 | ||
基础支撑平 | 支撑应用 | 二维可视化平(中国电子可视大屏 平[简称:可视大屏平]V1.0) | ¥360,000.00 | 软件 |
地理信息平 | ¥500,000.00 | 软件 | ||
应用连接平 | ¥710,400.00 | 软件 | ||
算法平 | ¥1,000,000.00 | 软件 | ||
视频融合平 | ¥650,000.00 | 软件 | ||
物联网平 | ¥300,000.00 | 软件 | ||
低代码平(中国电子应用开发平 [简称:应用开发平]V1.0) | ¥735,000.00 | 软件 | ||
数据资 源建设 | 数据库建设 | ¥1,667,880.00 | 定制化 服务 | |
与外系 统对接 | 系统对接 | ¥676,320.00 | 定制化 服务 | |
配套服务 | 地理信息图层建设 | ¥600,000.00 | 定制化 服务 | |
数据治理体系建设 | ¥958,400.00 | 定制化 服务 | ||
数据治理及运营 | ¥1,115,200.00 | 定制化 服务 | ||
合计 | ¥22,980,000.00 |
附件二:
保密 协议
甲方: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乙方: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甲方、乙方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穗智管 ”增城区分平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中获取的对方的信息及项目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共同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1、双方确认,因项目提供或披露给对方的人员信息、业务流程、业务数据、双方所涉及到的监管单位信息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为保密信息。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披露,应在披露前告知另一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保密信息的内容。
2、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2.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已经进入公共领域,或本协议签署之后并非由于另一方的过错而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2 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另一方已知晓的,或第三方合法披露给另一方的信息;
2.3 一方合法拥有的或在未违反任何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由一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2.4 应国家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2.5 经双方同意披露的信息。第二条 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为自项目建设完成之日起一年内。
2、双方承诺,应将保密信息披露的范围限制在为达到双方合作目的而有必要知悉该等保密信息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办人或项目有关第三方公司范围内。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超越本协议约定的范围使用保密信息。
2、一方保证对另一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对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一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拥有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权益,并保证另一方不因使用保密信息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权益,如另一方因使用保密信息而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该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双方不因本协议或通过本协议项下的披露获得任何知识产权。双方承诺不因自身原因以任何方式侵犯另一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第四条 x协议并非承诺的声明
双方确认,本保密协议不构成双方对项目的任何承诺,保密信息及本协议的任何其他内容均不成为双方谈判和达成任何独立的最终协议的基础。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双方确认并同意,如果一方未依照本协议约定使用保密信息或违反本协议规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构成该方在本协议下的违约行 为,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因一方使用保密信息而被第三方主张权利或引起纠纷的,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该方承担。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并受其约束。
2、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无执行力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