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XX。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发动机厂物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招
标
书
招 标 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2024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页码)
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 12(页码)
第三章 技术协议书 21(页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济南发动机厂物流仓储、配送服务。
三、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议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 5 月25 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31 日下午5 点前(书面、传真形式)。
3.答疑时间:截止至2024年 5 月 31 日下午5 点前。
答疑方式:书面(或电话)答疑。
答疑联系人:xx。
答疑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XX。
4.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3日上午 时(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5.投标地点:济南发动机厂
6.报名及商务事宜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 真:
五、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在中国重汽官网等公开媒体上发布的招标信息,在“中国重汽e采通”平台报名。按照中国重汽e采通“SRM非生产供应商注册手册(见附件1)”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按照“SRM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见附件2)”登录系统,进入“供应商应标”,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应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资质文件中的2.1.1-2.1.8准备资料并上传,资质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公示期间请尽快报名。
招标人首先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
六、投标须知
1.合格投标人:
⑴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⑵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与招标项目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上述信息已被移除。
⑸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⑹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⑺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⑻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⑼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为中文版本。
*⑽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⑾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⑿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⒀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⒁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⒂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终止合同后3个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招标要求;
⒃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⒄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⒅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获得生产厂家正式授权原件并具备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⒇设备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及系统开发的软件均为正版,投标人是系统软件的所有权人或已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合法使用权人的正式授权,对该系统软件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具有合法的来源,在有关知识产权中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注:上述带“*”项为必备的资格文件,在开标前核验(由投标人单独提供),缺一项按废标处理,其余文件开标后核验。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格式组成
2.1资质文件(独立封装在一个档案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2.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1.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4 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人核实确认)。
2.1.5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1.6 企业最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明材料(征信报告,需加盖公章);
2.1.7 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2.1.8 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2.1.9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2.2 技术标(独立封装在一个档案袋,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2.2.1 技术规格偏离表;
2.2.2 管理架构及项目人员配置,物流专业人才队伍;
2.2.3 基本物流运营设施;
2.2.4 场地及仓库库房等;
2.2.5 管理制度如基本的仓储流程、配送流程、人员管理流程等;
2.2.6 应急管理措施及方案;
2.2.7 项目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目标及预计取得效果深度合作方案、持续降本措施;
2.2.8 技术标书中严禁出现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内容;
2.2.9 综合说明;
2.3 商务标(独立封装在一个档案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2.3.1 投标函;
2.3.2 开标一览表;
2.3.3 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
2.3.4 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2.4 所有投标文件需进行正规封装、胶装,不接受活页、散装等方式的投标文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不加密)(电子版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报价:
⑴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价应为:投标方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与本项目所有相关环节有关的所有费用;
详见本招标书之“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3”。
⑵所有报价货币单位为:元(人民币),分别填报不含税单价与含税单价(税率6%);
⑶付款结算方式:半年期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具体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4.技术规范及服务
⑴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⑵投标人可免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按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在其“开标一览表”中一并说明。
5.其他
本次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项目的要求。如投标人不认可、不接受,则投标人在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中注明“不接受”字,招标人将视之为主动弃标。
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合同约定。
6.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
七、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向招标人财务部门缴纳100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⑵缴纳方式:基本账户转账;
⑶接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发动机厂;
⑷转账信息:(该账户已经招标人授权)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章丘支行
户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发动机厂
账号:0000 0000 0000
⑸说明:
(a)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投标、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合同签订单位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投标人2年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不存在以上违规情况的投标人,招标人按照退款程序,按投标人(除中标人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付表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不计息)。(详见 “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8相关要求)
(b)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c)发生以下情况时,项目实施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
a)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且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b)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c)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e)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开标
(1)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本次招标采用技术标和商务标分级开标的模式。
(2)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邀请各投标人派员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开标程序
(a)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b)介绍与会人员。
(c)核验投标人资格证件。
(d)投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e)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先拆启技术标书,开标一览表及商务标书暂时不拆启,由招标人指定专人保管。由评标专家组商议决定入围的投标方。
(f)根据技术标评审结果,通知未进入商务标评标资格的投标方离场,当众拆启进入商务标评标资格单位的开标一览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确认无误后进行商务标的评标,同技术入围投标方进行多轮商务谈判,筛选商务评分优的进入下一轮;
(g)技术标入围后,综合考虑技术标和商务标,推荐中标单位。
(h)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多级评标模式,最终确定投标人排序。
(i)投标前请各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准备,投标单位已默认认可上述开标、评标过程,无异议。招标人无义务对未入围投标方及未中标方做任何解释。
(j)本次招标各项目不允许分投分中。
(4)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不含税)。
3.评标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小组负责参照评分标准,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议。
评分标准
(1) 技术标评分:
序号 |
评审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最高得分 |
1 |
综合实力 |
项目经验 |
1、有汽车制造业内相关项目经验的每个案例加1分(需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最高7分; |
10 |
2 |
企业规模 |
财务报表中的现金流量表为准: |
10 |
|
4 |
项目资源配置 |
人员 |
管理架构及项目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基本运营要求得3分;有人员规划及测算依据的加4分;有物流规划专业人才队伍的,自主加分1-3分 |
10 |
5 |
设备 |
满足基本运营要求的设备得2分;有自动化物流设备投入的,评标专家可自主加分1-3分 |
5 |
|
6 |
场地 |
能提供的场地满足招标范围业务需求的得2分;可在中标通知发布之日15天内确定满足条件的场地位置的加3分(需进行技术澄清) |
5 |
|
3 |
项目管理 |
现场管理 |
保证现场按5S管理,有管理流程或文件要求,根据流程或文件覆盖度、详细度,自主赋分1-5分;现场目视化定制、区域标识牌等,自主赋分1-5分; |
10 |
7 |
作业流程设计 |
有运营范围内的作业流程文件、指导书或管理制度,如基本的仓储流程、配送流程、人员管理流程等得3分,根据流程制度的先进性、完善性、柔性、自动化程度等综合评审、排序,自主加分1-2分 |
10 |
|
8 |
安全及质量管理 |
1、有质量管理体系流程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
5 |
|
9 |
紧急响应机制 |
有应急管理措施及方案的,自主赋分1-5分 |
5 |
|
10 |
项目方案 |
方案设计 |
当前业务调研及业务痛点分析 |
10 |
项目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业务改善点分析及提升措施 |
10 |
|||
目标及预计取得效果、持续降本措施 |
10 |
备注:
通过初审者为有效投标。
综合评价值相同的,依照综合实力、项目资源、项目管理、项目方案的优先次序,根据分项评价值进行排名。若上述排名皆相同的,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评委打分不得超过得分界限。
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同签订前,招标方有权组织联合小组(财务、技术、设备、质量等)到中标候选人实地审核,如发现投标文件和资料有弄虚作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 商务标评分:
1、商务标的投标方报价为各项目单价,投标总价计算公式:项目总价=各项目年度业务量*含税单价(或费率),投标方在E采通报价时只填报投标总价,各项目单价做为附件上传。
2、根据投标总价排名和年降幅评分。
八、合同签订
1.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进行项目对接,如果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规定的期限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需要时需向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XX万元(具体数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如中标人未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履行应承担的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6.招标人有权指定招标人的关联单位作为合同签订人,与中标人签署相关合同,且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7.中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项目的要求。
九、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⑴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⑷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⑸投标人串通投标;
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⑺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⑻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⑼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方查实无误的;
⑽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⑾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⑷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⑸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因招标人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项目的情形,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⑹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十、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招标人均有权拒绝或取消中标人资格,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十一、技术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协议书”,附后。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文件签署
1.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同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⑴文件名称(商务标或技术标或资质文件)
⑵项目名称
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2.请投标人将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于20XX年X月X日上午X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格式1
项目名称: 物流服务项目
投标书
致(招标人名称) :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 招标书,签字代表(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
标书(正本X份和副本一式X份)
资质证明文件(X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投标总价(不含税)为(注明币种和金额) ,
即(中文文字描述) 。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署日一直有效。
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如存在虚报情况,投标人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主动退出本项目竞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及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项目名称: 物流服务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序号 |
主要内容 |
索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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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本表填写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以用于开标宣读。
2.“索引”一栏填写该主要内容对应于投标文件的“条款号/页号”。
格式3
项目名称: 物流服务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单班定员 |
双班定员 |
投标说明 |
结算说明 |
报价单位 |
业务量(预估) |
上期合同价(不含税) |
报价(不含税) |
报价(含税6%) |
项目费用(含税单价*业务量)(万元) |
项目一 |
托管产品点对点物流配送 |
发动机点对点物流(托管配件):指定地点到工位点对点配送,含非计划、改制计划、卸车、分拣(含分拣外移)、排序、配送至工位、废弃包装物转运至回收处。 |
54 |
108 |
投标方自备转运叉车,拖车,电瓶车等转运设备 |
按照发动机入库数量结算 |
元/台 |
100600 |
53.46 |
|
|
|
项目二 |
非托管产品点对点物流配送 |
发动机点对点物流(非托管配件和六大件):指定地点到工位点对点配送,含非计划、改制计划、卸车、分拣(含分拣外移)、排序、配送至工位、废弃包装物转运至回收处。 |
16 |
32 |
投标方自备转运叉车,拖车,电瓶车等转运设备 |
按照发动机入库数量结算 |
元/台 |
100600 |
16.79 |
|
|
|
项目三 |
发动机发交转运和xx托盘管理 |
发动机下线、入库、发交、装卸车, 发动机发交架在厂外的回收、管理。 |
12 |
|
投标方自备叉车等设备 |
按照发动机发交数量结算 |
元/台 |
100600 |
19.7 |
|
|
|
项目四 |
改制发动机转运 |
改制发动机及用件转运(仓库到车间,改制后车间到仓库) |
1 |
1 |
投标方自备叉车等设备 |
按照发动机改制数量结算 |
元/台 |
6500 |
7.9 |
|
|
|
项目五 |
非托产品仓储 |
发动机非托管产品物资仓储物流服务(含运输至动力部指定仓库) |
17 |
34 |
封闭或半封闭式仓储面积≥20000m2; |
产品合同价格≥3000元 |
‰ |
130030000 |
1.610 |
|
|
|
投标方自备叉车等设备 |
1000元<产品合同价格<3000元 |
‰ |
420000000 |
2.41 |
|
|
|
|||||
|
产品合同价格≤1000元 |
‰ |
1060000000 |
4.031 |
|
|
|
|||||
项目六 |
备配件配送发交业务 |
1、备配件计划中各仓库的调货、清点、交接、搬运、装卸车、计划核对、系统操作、条码打印、贴码、扫码、单据核对等工作。2、存储仓库到电商指定仓库运输及装卸车业务。 |
16 |
|
投标方自备叉车、车辆等设备 |
整机、基础机 |
元/台 |
1840 |
19.9 |
|
|
|
中缸机、缸体 |
元/台 |
1720 |
13.9 |
|
|
|
||||||
缸盖、缸盖总成 |
元/台 |
17200 |
9.95 |
|
|
|
||||||
除上述总成外产品件 |
‰ |
436000000 |
4.19 |
|
|
|
||||||
项目总价(万元) |
|
|||||||||||
物流费年降幅(%) |
|
注:1、此表中的报价必须与相应的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致。
2、本表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一式贰份单独密封,以便唱标。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4
项目名称: 物流服务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承诺: 我公司承诺遵守贵公司由于招标人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项目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5
项目名称: 物流服务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偏离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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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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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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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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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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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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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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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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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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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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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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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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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为避免歧义,无偏离也应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即使在其它部分已反映,将也被视为“无偏离”。
格式6
项目名称: 物流服务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情况、从业经历、服务承诺一览表
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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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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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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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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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册员工人数 |
人 |
专业从事产品研发、生产的员工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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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通过的体系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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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主要研发、实验、生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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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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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或曾经从事过的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时间 |
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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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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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该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设备情况 |
设计人员(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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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实验设备(功能、型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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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功能、型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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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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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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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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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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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投标人为满足本招标项目之需,需实际配置的、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设备、人员及其他条目;
2.投标人可在上表内容基础上,酌情自行增加相关条目,以便更好的满足项目开展之需要。
格式7
项目名称: 物流服务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 的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 XX项目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认可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20XX 年X 月 X 日至 20XX 年 X 月 X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授权人与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第三章 技术协议书
一 项目名称
物流服务项目
二 项目范围
项目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单班定员 |
班次 |
双班 定员 |
投标说明 |
项目一 |
托管产品点对点物流配送 |
发动机点对点物流(托管配件):指定地点到工位点对点配送,含看板计划、紧急要料计划、改制计划、卸车、分拣(含分拣外移)、排序、配送至工位、废弃包装物转运至回收处。 |
70 |
双班 |
140 |
投标方自备叉车、拖车、电瓶车等物流转运设备 |
项目二 |
非托产品点对点物流配送 |
发动机点对点物流(非托管配件和六大件):指定地点到工位点对点配送,含看板计划、紧急要料计划、改制计划、卸车、分拣(含分拣外移)、排序、配送至工位、废弃包装物转运至回收处。 |
||||
项目三 |
发动机发交转运和xx托盘管理 |
1、发动机下线、入库、发交、装卸车, 2、发动机发交架在厂外的回收、管理。 |
6 |
双班 |
12 |
投标方自备叉车 |
项目四 |
改制发动机转运 |
改制发动机及用件转运(仓库到车间,改制后车间到仓库) |
1 |
单班 |
1 |
投标方自备叉车 |
项目五 |
非托产品仓储 |
发动机非托管产品物资仓储物流服务(含运输至动力部指定仓库) |
17 |
双班 |
34 |
封闭或半封闭式仓储面积≥20000m2,室外作业面积≥10000 m2;投标方自备叉车等设备 |
项目六 |
备配件配送发交业务 |
1、备配件计划中各仓库的调货、清点、交接、搬运、装卸车、计划核对、系统操作、条码打印、贴码、扫码、单据核对等工作。2、存储仓库到电商指定仓库运输及装卸车业务。 |
16 |
单班 |
|
投标方自备叉车、车辆等设备 |
1、2024年产量按单班产量300台。
2、单班双班定员核算以生产实际需求为准。
3、中标方自备劳保防护用品。
4、中标方负责托管产品的仓储配送,外部供应商付费的托管产品仓储费,中标方与供应商协商付费标准并签订物流服务协议,金额无异议,开票后由发动机厂代扣供应商货款支付其仓储费。
投标人应针对收货、转运、暂储、分拣、发运等物流操作环节建立流程文件,并将其用于指导员工的日常操作。相关流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数据管理文件
岗位作业指导书
物料出入库管理文件
逆向物流管理文件
批次管理文件
盘点流程文件
包装器具管理文件
目视化管理文件
2.1 招标人将通过系统定时发布 T+2天滚动计划,投标人需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和调配人员。如对生产计划存在疑问,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和协调。
2.2 投标人须按要求及时接收招标人发出的各类物料计划,并及时、正确地使用这些物料计划指导实施日常操作。对物料计划中存在的疑问,要及时与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这些计划包括生产计划、看板计划、紧急要料计划、改制计划、销售计划等等。
2.3 遇招标人生产计划或物料计划调整时,投标人需要配合同步执行并建立相应预案。
3.1 翻包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正确的料箱/料架;②正确的内衬;③正确的物料标签;④翻包的料箱/料架保持良好清洁度;⑤标准的包装数量。
3.2 投标人在开箱后应清点零件数量,并对其外表进行目视化检查,杜绝短缺和明显的损坏及污垢,确保再包装数量准确。
3.3 翻包装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保护零件质量。在翻包装过程中发现可疑物料应立即隔离,由质量人员到场解决。
3.4 翻包装完成后的零件应及时转移至待发区,避免与原包装物料混放。
3.5 翻包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标准,满足招标人对批次管理的要求。
4.1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要货指示清单,进行资源配置,确保排序所需的设备和人员满足工厂生产需求。
4.2招标人有权在服务过程中,根据业务需要调整要货指示清单,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调整,以满足最新的生产需求。
4.3 投标人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料及排序操作。
4.4 建立备料及排序的“自检”和“互检”机制。采取特定的“防呆”措施,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备料和排序错误。
4.5 投标人对看板类物资进行合理的“最高/最低”库存设置,并进行明显的目视。定时检查待发区物料的存量,发现溢出、短缺时及时预警。
5.1 投标人应根据运输计划合理配备运输资源,如:配送车辆、短驳卡车及司机,保障全部配送计划的达成。
5.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交付时间(以拉动单、排序单为准),及时、准确地将零件配送至车间PC区,完成单据交接,同时将对应的空器具返回。
5.3 对于短缺和紧急物料,投标人应优先安排车辆和人员进行配送,事后与招标人一起进行原因分析并做出改进。
5.4 投标人应安排人员负责跟踪并记录拉动单据的完成情况,定期对配送及时率和准确率进行统计,分析异常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6.1 对于有批次管理要求或特殊状态要求的零件,投标人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文件,做好出入库批次记录,并确定批次准确率达到100%。
6.2 在接收特殊物料验证时,投标人必须检查和督促零件供应商按供货要求悬挂特殊标识,特殊物料包括试装零件、军机零件、返修零件、新项目专用件零件、特殊机型专用件等。对于不符合供货标识要求的零件,应及时记录并反馈给招标人。
6.3 投标人须安排专人负责断点零件的切换情况,包括按招标人要求控制断点零件的切换、评估断点完成时间、统计断点前旧物料的数量及对断点完成后旧物料的处理。
6.4 有特殊存储要求的零件,应提供特殊的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防尘、防冲击要求等等。
6.5可疑物料应及时隔离至可疑物料区域,定期通知供应商退货或进行返修,严禁将可疑物料二次配送至生产车间。
7.1 投标人应根据其内部管理并结合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建立完整的账务管理体系。账务处理方法需满足招标人的账务要求,以便招标人的相关账务控制,如出现偏离,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7.2 投标人各环节单据必须执行日清管理,账务准确率必须100%。
7.3 投标人各环节的相关凭证,需有单独凭证联提供给招标人物流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
7.4 物料接收、出库单据作为物权交接凭证,在投标人同招标人交接双方确认后,投标人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入库单、出库单投标人必须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招标人后期进行对账、核查。
8.1 投标人应对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预警&报警措施,及时通知招标人及供应商。
8.2 建立紧急配送流程及运输方案,具备紧急配送车辆,有紧急配送路线及流程规划。
8.3 有物料报警机制及库存补充预案,有专人负责对报警物料进行处理,物料异常报警包括但限于:库存MIN/XXX报警、批量质量问题报警。
9.1 投标人有义务每周向招标人提供运作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涉及以下的信息:投标人每日运作情况、投标人人员变动情况、每日安全、质量等等。在实际情况下,招标人如有其他的信息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9.2 除每周运作报告外,投标人还应第一时间汇报其他对招标人造成停线风险的运作问题,积极与招标人人员协调解决,并随时跟踪和更新结果。
1.1 场地要求
投标人仓储面积应满足招标人供方及重汽二级公司产品件的仓储或/和暂存能力,作业区域划分合理,并按布局图定置定位(附平面示意图),管理有序,目视化管理完善,现场满足6S管理要求。
1.2投标人提供场地,需满足如下条件:
(1)库房、地面、门窗、防撞柱、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2)提供仓库所需的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电话和有线网络接口等库房设施,全仓库无线网络覆盖。
(3)在物流仓库、收卸货场地配置监控摄像头和考勤系统,强化物流现场监控和人员考勤等日常管理。
1.3投标人的仓库消防等级应符合国家消防法规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保措施,保证零部件的存储安全。
1.4厂房内安全管理及定置定位等目视化标识,应与厂内保持一致。
1.5中标后可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手续(含租赁手续)。
2.1按照招标人要求设计、投入及管理相应的工位器具,并得到招标人相关部门的认可,确保产品的仓储、配送质量要求。
2.2厂区内的器具存放区由投标人负责管理,空器具及时清理,器具存放不得超出器具存放区域。
2.3负责日常的器具维护(含供方器具)、维修和补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或缺少器具影响产品质量、生产停线,由投标人承担损失。
3.1招标人提供WMS、SAP系统进行仓储管理,与供应商协同,下达采购计划。
3.2投标人提供手持/工业PAD/目视化屏等,满足招标人目视化管理要求。
3.3投标人应设置人员负责系统数据维护工作,所有数据变更都要有变更记录,便于后期追溯。
3.4系统中的物流主数据(单机用量、包装信息等)由招标人负责维护。如投标人在运营过程中发现物流主数据异常,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招标人核实更改。
4.1装卸设备:满足现有物流量吞吐需求。
4.2器具配置:满足每天2000托盘货物转运需求,满足招标人《包装器具设计通则(试用)》。
4.3标签打印、扫码设备,满足产品件扫描出入库需求。
4.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保养,并可提供相关记录。
4.5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运作需要自行购置适量、合格的通讯工具、办公器材及耗材、辅助工具和材料等。
4.6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设备性能、投入数量进行审核,当设备无法满足招标人运营需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合格设备或追加设备投入。
4.7投标人需建立设备点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及时处理点检发现的问题,以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4.8设备使用过程中而引起的故障及机械电气损坏,均由投标人维修和置换。
5.1 所有的运输车辆须满足中国重汽《关于对进入厂区物流车辆实施统一品牌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
5.2 运输设备:9.6米飞翼货车及轻卡箱式货车。要求为重汽品牌,排放标准国V及以上(新增车辆必须为国六)。
5.3车辆安全与环保
(1)投标人应建立车辆安全点检制度,定期对投入运营的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备案;
(2)所有车辆要求随车配备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施;
(3)送货司机进入招标人生产场所时,应无条件服从现场人员的管理,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人员配置组织架构设置满足作业需求。
2.1 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必须具备五年以上团队带领经验,三年以上运营管理及规划经验。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的任用,必须通过招标人对其资质和能力的评审。
2.2 投标人运营组织架构的设置须以招标人的业务设定为基础,与招标人系统的业务框架和运营流程保持一致。
2.3 投标人必须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及员工激励机制,控制人员流失率,避免对招标人的生产运营造成不良影响。
2.4 各级人员应具备“一岗多能”,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投标人应充分体现这一要求。
2.5 在某些特殊岗位投标人人员必须达到相关岗位要求并且具备相关的操作资格证。
3.1 投标人专职岗位人员如发生变更,需要在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物流部门备案并获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的变更。
3.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保存培训记录,培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培训类型包括操作技能及标准化作业培训、安全和消防培训、新业务流程培训等。
1.1影响生产及配件发交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配送发交不及时,致使公司生产停线或配件计划未按时完成,执行动力公司考核细则。
1.2配送差异
如投标人人员虚签单据,一经查实,执行动力公司考核细则。
1.3账卡物不一致
检查中发现投标人产品账卡物不一致,执行动力公司考核细则。
1.4安全
仓储安全不符合招标人要求,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1000元/项考核,其中隐患严重,安全风险较大的处以10000元/项;运输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招标人要求,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1000元/辆考核,并没收车辆入场通行证。对于安全隐患严重或不符合项重复出现的,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提升经济考核力度、停转相关费用、调整产品结构等。
1.5出厂违规
a)对于违规携带产品件出厂行为,视情况给予责任单位500至5000元经济考核,情况严重的按照违规携带物品总价值的10-20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b)对于违规携带废旧物资类(纸包装、塑料包装、木头等)出厂行为,招标人视情况给予责任单位500至2000元经济考核;
c)视违规严重程度,可采取限期取消涉事车辆入厂资格,将涉事人列入招标人入厂人员黑名单,禁止从事与招标人相关的物流业务等措施。
1.6除严重不合格项外,检查中发现一般不合格项,视情况考核投标人50至500元;一般不合格项包括:
a)投标人工作流程中的相关项
b)投标人产品质量控制中相关项
c)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项
d)投标人进厂配送的相关项
e)投标人投入产出流程的相关项
1.7投标人公司被检查出的不合格项,未制订纠正措施或未按期关闭的,经检查落实,每发生一次加扣500元;经加倍考核后仍未制订纠正措施或继续未按期关闭的,每拖延一个工作日再加罚责任公司100元。
表1绩效指标项目
序号 |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 |
指标测量方法 |
1 |
不合格项关闭率 |
≥95% |
考核期内不合格事件关闭项数/考核期内发现不合格事件总项数*100% |
2 |
系统账实相符率 |
100% |
考核期内抽查账实一致的产品件品种数/考核期内抽查产品件总品种数*100% |
3 |
物流原因停线率 |
0% |
因配送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生产调产、缓产及停线次数 |
4 |
设备完好率 |
≥95% |
设备故障数量占总设备数量的比例 |
5 |
收货卸车时间 |
≤30分钟/车 |
|
6 |
应急响应时间 |
≤15分钟 |
|
※3、物流管理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遵守中国重汽集团公司发布的《关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规定(19条)》(标的额200万以下的项目不受营业收入及员工人数要求的限制),此项是中标及授予合同的前提,不允许偏离。
|
附件1: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管理规定(18条)
一、物流商资质
1.作为中国重汽及/或中国重汽下属关联单位(以下称:中国重汽)的物流业务服务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认证资质,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已进入中国重汽物流商目录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2.有3年以上汽车行业物流服务经验,有经验丰富的从事物流业务的员工团队,有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硬件资源和运营能力。
二、物流商进入
3.所有物流商进入均须经过中国重汽招标程序,进入物流服务商目录,中标物流商在合同签订时须缴纳标的额5%(最高200万)的履约保证金;
4.物流商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时间节点,投入相应的设施设备(仓库、车辆、工位器具等),并组织人员培训(知识培训、作业培训、软件培训)。物流商投入的设施设备,招标会须由中国重汽确认是否参加,培训结果须中国重汽审核确认通过,确保提供满足节拍产能需求的专业物流服务。
三、物流商管理
5.物流商在提供物流服务时,要无条件接受中国重汽的日常管理和制度流程,实施等级管理:每年6月份开展一次物流商服务能力评价和竞争性谈判,按照评价等级,接受相应的奖励与考核,调增或调减物流业务量,并适用物流商末位淘汰机制。物流商服务合同签订周期统一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6.物流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所配送的产品负有保管义务,因物流商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丢失,物流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物流商须按月度对托管和非托管物资进行盘点对账,按照中国重汽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差异处置,差异处置由物流商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时,由中国重汽进行调解;
7.物流商须遵守100%满足生产需求这一红线指标,因物流商原因造成生产线停线的,按照中国重汽物流商管理细则进行考核,严肃追责,由物流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8.物流商须无条件配合中国重汽的物流管理提升和优化工作。对于提升过程中新增物流业务(如分拣、排序等作业)产生的用工增加、费用增加等问题,由中国重汽相关部门与物流商商谈,进行相应的价格调整;
9.物流商须每年自主开展2次以上流程化优和管理创新工作,对于物流商提出的管理创新项目,需要中国重汽配合推动的,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确认合理的,由双方共同推进,对于创新项目为中国重汽或供应商创造的、可测量的经济效益,按照50%比例返还物流商;
10.物流商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中国重汽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信息、生产信息、财务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中国重汽有权追究物流商的违约责任,物流商就中国重汽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物流商退出
11.对于恶意中标、不能提供标书约定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中国重汽业务需要、年度能力评价不合格的物流商,由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情况属实的,处理完毕债权债务后,该物流商立即退出物流服务商目录,并列入中国重汽物流商黑名单,禁止参加后续中国重汽集团范围内的所有物流业务招标;
12.在中标后的运营过程中,因物流商投入设施设备不足,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由物流商自行拆除设备,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经中国重汽同意后,物流商可以新增、更换设施设备,直至满足业务需求,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
13.物流商因自身经营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的,需提前6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如仓库、分装线等),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90%进行返还;提前3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80%进行返还;提出申请时间不足3个月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净值不予返还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4.因物流商管理水平不足、服务评价连续2年较差的,中国重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根据日常服务水平和等级评价,对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10%-60%进行返还;
15.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同意物流商退出的,由中国重汽立即组织新物流商的招标和引入。在招标期间和业务交接期间(交接期为3个月),原物流商须本着友好协商原则,无条件配合业务交接工作,确保业务正常运转。对于交接期间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交接期第1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7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30%责任;交接期第2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5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50%责任;交接期第3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3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70%责任;
16.新物流商须无条件承接原物流商在中国重汽厂区内建设的、能够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如仓库等);对于因时间变迁等原因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由原物流商负责拆除;对于叉车、车辆、器具等非固定类设备,按照设备折旧年限核算设备净值,由双方协商承接,新物流商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7.对物流商提供物流服务产生的物流费,按照财务结算制度进行挂账结算;在物流商切换期间,因双方业务交接产生的物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时,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仲裁,直至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物流费;
18.对新老物流商顺利完成交接、业务正常开展的,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组织签订物流合同终止协议,确认供应商与物流商资产账务一致无异议,或物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一次性100%无息返还保证金;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提出证据判定物流商责任,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一次性无息100%返还物流商;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物流商与供应商物资对账差异的情况,先由双方协商,协调不一致的,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根据仲裁结果由中国重汽、供应商、原物流商、新物流商签订相关协议。
附表:中国重汽物流商投入资产折旧年限表
序号 |
资产类别 |
主要内容 |
折旧年限 |
备注 |
1 |
仓储类 |
仓库、多层货架、高层立体库 |
10年 |
/ |
2 |
运输类 |
运输车辆、电动牵引车、AGV |
8年 |
/ |
3 |
器具类 |
专用器具、金属料箱 |
3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