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03001JH6208001
目 录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6
十一、培训计划承诺书 99
十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100
十三、(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112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6
(3)监狱企业声明函 117
(4)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 117
十四、技术条款偏离表 118
十五、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119
十六、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1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护理设备及手术器械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护理设备及手术器械购置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3001JH6208001
项目名称: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护理设备及手术器械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339.8801 万元。其中一包 110.34 万元;二包 115.59 万
元;三包 113.9501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采购手术器械及基础护理设备一批(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 xx.x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并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办理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xx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一点击下载
【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 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 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 CA 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 IE11 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xxxx://xxxxx.xx/Xxx0xxxxxxXx00/xxxxx eningha1laction/hal1/1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 4006
-1234-34 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 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CA 数字证书进行签到。
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 30 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证书插入USB 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 数字证书pin 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
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平凉市中医医院地址:xxxxxx 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 x 0 xxx 000 x联系方式:0933-859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先生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名称 | 内容规定 |
1 |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护理设备及手术器械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403001JH6208001 |
2 | 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平凉市中医医院 地 址:xxxxxx 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3 |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单位名称: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xxxxxxxxxxxx X x 0 xxx 000 x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
4 | 项目地点 | 平凉市 |
5 | 资金来源及项目预算 |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项目预算:339.8801 万元。其中一包 110.34 万元;二包 115.59 万元; 三包 113.9501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招标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内容 |
8 | 合同履行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
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 提供财务报表)。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 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 2 )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4)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 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 ||
11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 1.查询途径: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0.xxxxxx: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查询方式:采购人现场查询与投标人资格文件中提供的网页版截图核对; 4.提供方式:投标文件中装订网页版截图;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4 | 分包/转让 | 不允许 |
15 | 投标语言 | 中文 |
16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17 | 投标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18 |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 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货物、安装、检测、调试、运费、税费、人工费、装卸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内的数量报价的总合计价。 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 程的全部费用。 |
19 | 投标保证金 | 依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
通知》(甘财采〔2020〕1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
20 |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西关支行账 号:000000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
21 |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网上开标(远程解密)。 (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址:xxxx://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 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 30 分钟,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 3.份数:开标结束后成交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标公告结束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三份及电子版一份(必须与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快递的形式或送达至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 X x 0 xxx 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所有文件 递交不退。 |
22 |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 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xxxx://xxxxx.xx/Xxx0xxxxxxXx00/xxxxxxxxxxxx0xxxxxxx/xxx0/0x gin)) |
23 | 资格审查 | 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 |
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由采购人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 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其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 ||
24 | 核心产品 | 一包:骨科手术器械、普外科急需腔镜器械二包:腔镜妇科器械、妇科举宫器械 三包:可移动内镜检查床 |
25 | 制造商所属 行业 | 工业 |
26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0〕16 号文件);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
27 | 补充说明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更不允许投标单位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如发现有此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2.如招投标成功,在项目实施中发现中标单位有招标文件规定的违规情况,合同将终止执行,投标无效,本包将依据确定由招投标时总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递补入围,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不再重新进行招投标,一切损失由违规的中标单位承担。 3.本次招标,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说明。 |
4.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投标单位承诺最低价中标,不退还投 标文件。 5.为保证项目质量同一家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两个包或多个包投标的,只允许中一个包。 6.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标段(包)顺序依次评标。 7.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多个包得分排名第一,按照标段(包)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为一包中标人,则放弃二包,放弃包由排名第 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中标价为该中标企业的报价),依次类推。 |
二、投标人须知
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系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6.“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
7.“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8.“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9.“货物”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服务”系指投标人成交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1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12.“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3.“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0〕 16 号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国办发【2007】51 号文件规定,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
行价格扣除);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和甘肃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查询。
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5.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投标人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本章第 3 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或对应的认证证书),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①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②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1.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十款的基本条件。
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未下载《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折扣率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
1.1 招标公告
1.2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包括货物清单和技术参数要求)
1.4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1.5《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
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未列出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密封袋封面编制格式详见第五章第十八条。
1.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两者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招标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
本次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招标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全部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
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4.投标人只允许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的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本项目采购人招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唯一依据。
6.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
7.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
《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术响应等)及投标报价部分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文件部分及应该提供的与商务相关的全部文件都必须如实的做出偏离说明);
(7)投标人资格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培训计划承诺书;
(11)投标人业绩(填写“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12)《中小企业声明函》(xx);
(1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xx);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5)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16)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17)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果对《招标文件》指定的技术要求有建议或做任何改动(无论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都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说明,不做详细说明的正偏离按照无效正偏离对待)】;
(2)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及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投标人投标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要求,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的要求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提供不真实或虚假技术参数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3.《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4.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印制建议应采用70克以上的复印纸打印,采用胶装或线装装订方式装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装订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连续的页码。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
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相关事项
1.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件、(2015)299 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 0.75%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不含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费及项目验收所产生的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费由中标人支付。
3.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4.不支付以上费用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发放《中标通知书》。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
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投标人质疑、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
质疑、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质疑、投诉书应当署名。质疑、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投诉人为委托授权人的应该出具针对本质疑、投诉事项的法人委托授权书。
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5.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6.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1 年内 3 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质疑主体不是投标人的;
2.未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内递交质疑函原件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5.质疑函未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未提供法定代表人允许其办理质疑事项的特别授权的;
6.质疑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8.一件质疑函同时针对多个项目提出质疑的;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经补正后的投诉书仍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期限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87 号令)及《招标文件》中须知前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3.开标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4.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参加会议;
3.宣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5.经确认无误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折扣率、质保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存档备查;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即刻提出,若无错误,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
6.资格性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44 条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7.开标结束。
七、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
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
本次采购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拟中标人。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
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
1.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
的专家 4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单数。
2.1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2.2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2.3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的规定,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宣布评标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平凉市中医医院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招标代理公司项目主持人、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1.此次采购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以开标、评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总分值设定为 100分。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00。
3.投标人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三部分得分总和。
1.初审:
资格性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44 条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符合性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填写潦草,字迹或数据难以辨认的;
(6)《投标文件》中更改之处未加盖公章的;
(7)《投标文件》不完整,填写漏项,无法确认投标人责任或投标意向的;
(8)《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虚假技术参数的;
(9)《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人技术参数要求或严重偏离的;
(10)《投标文件》中投标的对象不明确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
3.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初审”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详见《综合评分表》。
(2)主要设备参数查证,采购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等,评标时现场在其制造商官方网站进行查证,核对其投标产品的真实
性,查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与制造商官网查证的参数是否一致。
(3)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评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
(4)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投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对、审核,对出现的算术错误,由评标委员会予以改正,并让投标人澄清确认。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分值证明文件对应投标 文件的页码 |
一 | 商务 | 15 |
1 | 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内容齐全完整、目录明晰对应准确、编制排版格式规范、字体工整无明显错别字、查阅评审方便、主要附件齐全、证件等证明材料扫描清晰的得 5 分,每有 1 项不完善扣 1 分,扣完为止。(满分 5 分) | 5 | |
2 | 业绩:提供近三年来(2021 年 1 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 4 | |
3 | 质量保证: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同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4 分,不提供者则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
4 | 核心产品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得 2 分,不提供 者不得分。 | 2 | |
二 | 技术 | 55 | |
1 | 货物参数响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货物参数要求、指标的响应程度,即投标文件包括并满足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得满分,技术参数非★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2 分,带★项每负 偏离一项扣 4 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技术参数要求的相关佐证 材料,如:注册质检报告、官网截图、实物照片、质检报告、彩页、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满分 24 分) | 24 | |
2 | 产品的选型:投标产品选型合理、配置齐全的得 5 分,投标 产品选型基本合理、配置基本齐全的得 3 分,投标产品选型欠合 理、配置不齐全的得 1 分,(满分 5 分) | 5 | |
3 | 产品的性能:根据提供的所投产品技术方案等资料考量,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技术创新度、质量、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高的得 5 分;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技术创新度、质量、性能稳定性和 可靠性一般的得 2 分;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技术创新度、质量、 | 5 |
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低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5 分) | |||
4 | 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架构、质量保证范围、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人员调度、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投标人编制方案须齐全,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横向比较: ①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经横向比较计 7 分; 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经横向比较计 3 分; ③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薄弱的经横向比较计 1 分; ④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7 | |
5 | 培训方案:针对本项目具有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应包括培训方式 、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配备的原厂技术工程师及所提供产品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排除故障等方面,确保培训后的人员应能熟练操作设备,了解产品结构、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的;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切实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5 分;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3 分;培训方案内容不完整、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得 1 分; 其他内容较差的不得分。 | 5 | |
6 | 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计划、组织方案、运输、供货时间、现场管理及服务措施、技术人员配备、设备安装与调试、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是否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详尽、逻辑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9 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基本满足 采购人需求的得 5 分;方案内容不详尽、内容粗略、对本项目无 针对性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 9 | |
三 | 投标报价 | 3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将此“综合评分页码对照表”编制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且必须准确填写分值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相对应的页码,对于不填写页码或页码填写有误,影响得分的概不负责。
2.政府采购政策评审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 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根据国办发〔2007〕51 号、财库[2006]90 号及财库[2004] 185 号文件规
定,对采购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节能环保产品,在满足技术和服务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界定具体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加盖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3.计分原则:
(1)投标报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分值。
(2)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唯一的得分。
(3)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技术分最后得分。
(4)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得分总和。评分计算保留 2 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5)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评标中如遇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处理决定。 4.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查看有关资质原件、投标人解释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
(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4)采购人、招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招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名次,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由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3.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予以公告。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结果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后,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十日内,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的理由,不退还《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中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定义
“腐败行为”系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三章 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护理设备及手术器械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403001JH6208001
三、采购内容:
(一)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包(手术器械一) | ||||
1 | 基本器械 | 15 | 套 | |
2 | 机动器械 | 10 | 套 | |
3 | 甲状腺器械 | 3 | 套 | |
4 | 清创器械包 | 5 | 套 | |
5 | 开胸器械包 | 2 | 套 | |
6 | 小外科器械包 | 2 | 套 | |
7 | 胆囊器械包 | 2 | 套 | |
8 | 胸腔手术双关节器械 | 1 | 套 | |
9 | 手外科器械 | 1 | 套 | |
10 | 骨科手术器械 | 1 | 套 | |
11 | 普外科急需腔镜器械 | 1 | 套 | |
12 | 泌尿急需器械 | 1 | 套 | |
二包(手术器械二) | ||||
1 | 脑神经显微器械 | 1 | 套 | |
2 | 开颅器械包(大) | 2 | 套 | |
3 | 脑室手术针包 | 1 | 套 | |
4 | 开颅器械包(小) | 1 | 套 | |
5 | 腹腔血管修复包 | 1 | 套 | |
6 | 动静脉瘘吻合器械 | 1 | 套 | |
7 | 髓核器械 | 3 | 套 | |
8 | 腔镜妇科器械 | 2 | 套 | |
9 | 腔镜甲状腺器械 | 1 | 套 |
10 | 妇科举宫器械 | 2 | 套 | |
11 | 妇产科急需腔镜器械 | 1 | 套 | |
12 | 手术室急需设备 | 1 | 批 | |
13 | 腔镜普外器械 | 7 | 套 | |
14 | 腹腔镜器械 | 6 | 套 | |
三包(护理设备) | ||||
1 | 注射泵(双泵) | 86 | 台 | |
2 | 输液泵 | 28 | 台 | |
3 | 治疗车 | 39 | 辆 | |
4 | 急救车 | 22 | 辆 | |
5 | 平车 | 22 | 辆 | |
6 | 轮椅 | 29 | 台 | |
7 | 晨护车 | 19 | 辆 | |
8 | 领药车 | 17 | 辆 | |
9 | 尿布车 | 2 | 辆 | |
10 | 采血车 | 1 | 辆 | |
11 | 可移动内镜检查床 | 5 | 套 | |
12 | 压缩空气式雾化器 | 18 | 台 | |
13 | 空气消毒机(移动) | 29 | 台 | |
14 | 体重秤 | 17 | 个 |
(二)设备参数
一包(手术器械一) | ||||||
序号 | 器械包名称 | 器械包配置清单配置 及配件 | 器械名称 | 器械参数 | 每包数 量(件) | 数量 (套) |
1 | 基本器械 | 配置 1 | 组织钳 | 180,直 | 2 | 15 |
配置 2 | 组织钳 | 160,直 | 2 | |||
配置 3 | 止血钳 | 180,弯,全齿 | 12 | |||
配置 4 | 止血钳 | 160,弯,全齿 | 4 |
配置 5 | 止血钳 | 140,直,全齿 | 4 | |||
配置 6 | 帕巾钳 | 140,尖头 | 5 | |||
配置 7 | 组织剪 | 180,弯 | 1 | |||
配置 8 | 组织剪 | 160,弯 | 1 | |||
配置 9 | 手术剪 | 160,直尖 | 1 | |||
配置 10 | 持针钳 | 180,直,粗针 | 2 | |||
配置 11 | 海绵钳 | 250×10,弯无齿 | 1 | |||
配置 12 | 海绵钳 | 250×10,弯有齿 | 1 | |||
配置 13 | 医用镊 | 220,直 | 1 | |||
配置 14 | 医用镊 | 140,直 | 2 | |||
配置 15 | 组织镊 | 140,1×2 钩 | 2 | |||
配置 16 | 手术刀柄 | 3# | 1 | |||
配置 17 | 手术刀柄 | 4# | 1 | |||
配置 18 | 腹腔吸引管 | 200×Ф10,弯有孔 | 1 | |||
配置 19 | 腹腔吸引管 | 200×Ф10,直有孔 | 1 | |||
配置 20 | 甲状腺拉钩 | 117,10×23/10×35 | 2 | |||
配置 21 | 腹壁拉钩 | 280,37×60/45×80,空心柄,双头 | 2 | |||
配置 22 | 压肠板 | 300,直板 | 1 | |||
配置 23 | 器械盒 | 定制 | 1 | |||
2 | 机动器械 | 配置 1 | 组织钳 | 180,直 | 2 | 10 |
配置 2 | 止血钳 | 180,弯,全齿 | 4 | |||
配置 3 | 止血钳 | 160,弯,全齿 | 8 | |||
配置 4 | 止血钳 | 160,直,全齿 | 2 | |||
配置 5 | 帕巾钳 | 140,尖头 | 5 | |||
配置 6 | 组织剪 | 160,直 | 1 |
配置 7 | 组织剪 | 180,弯 | 1 | |||
配置 8 | 持针钳 | 180,直,粗针 | 2 | |||
配置 9 | 海绵钳 | 250×10,直有齿 | 1 | |||
配置 10 | 组织镊 | 160,1×2 钩 | 1 | |||
配置 11 | 医用镊 | 160,直 | 1 | |||
配置 12 | 手术刀柄 | 3# | 1 | |||
配置 13 | 手术刀柄 | 4# | 1 | |||
配置 14 | 甲状腺拉钩 | 155,15×33/15×42 | 2 | |||
配置 15 | 腹腔吸引管 | 280×Ф10,直形,圆头 | 1 | |||
配置 16 | 器械盒 | 定制 | 1 | |||
3 | 甲状腺器械 | 配置 1 | 分离结扎钳 | 180×15×90°,角弯,全齿 | 2 | 3 |
配置 2 | 组织钳 | 160,直 | 2 | |||
配置 3 | 止血钳 | 180,弯,全齿 | 2 | |||
配置 4 | 止血钳 | 160,弯,全齿 | 10 | |||
配置 5 | 止血钳 | 140,直,全齿 | 4 | |||
配置 6 | 帕巾钳 | 140,尖头 | 5 | |||
配置 7 | 组织剪 | 180,弯 | 1 | |||
配置 8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 | 2 | |||
配置 9 | 手术剪 | 160,直尖 | 1 | |||
配置 10 | 持针钳 | 180,直,粗针 | 2 | |||
配置 11 | 海绵钳 | 250×10,弯无齿 | 1 | |||
配置 12 | 医用镊 | 200,直 | 1 | |||
配置 13 | 医用镊 | 140,直 | 1 | |||
配置 14 | 组织镊 | 140,1×2 钩 | 1 | |||
配置 15 | 胸腔镊 | 200×2,直,无损伤 | 1 |
配置 16 | 手术刀柄 | 3# | 1 | |||
配置 17 | 手术刀柄 | 4# | 1 | |||
配置 18 | 芯子 | 225×φ1.8 | 1 | |||
配置 19 | 腹腔吸引管 | 280×Ф10,直形,圆头 | 1 | |||
配置 20 | 甲状腺拉钩 | 155,15×33/15×42 | 2 | |||
配置 21 | 器械盒 | 定制 | 1 | |||
4 | 清创器械包 | 配置 1 | 组织钳 | 180,直 | 2 | 5 |
配置 2 | 组织钳 | 160,直 | 2 | |||
配置 3 | 止血钳 | 160,弯,全齿 | 2 | |||
配置 4 | 止血钳 | 140,弯,全齿 | 2 | |||
配置 5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 | 6 | |||
配置 6 | 帕巾钳 | 100,平头 | 4 | |||
配置 7 | 组织剪 | 140,弯 | 1 | |||
配置 8 | 手术剪 | 140,直尖 | 1 | |||
配置 9 | 持针钳 | 180,直,细针 | 1 | |||
配置 10 | 持针钳 | 140,直,细针 | 1 | |||
配置 11 | 医用镊 | 140,直 | 1 | |||
配置 12 | 组织镊 | 140,1×2 钩 | 1 | |||
配置 13 | 手术刀柄 | 7# | 1 | |||
配置 14 | 腹腔吸引管 | 265,角弯 | 1 | |||
配置 15 | 吸引管芯子 | Ф1.5 | 1 | |||
配置 16 | 拉钩 | 205,22×25/28×35,方头 | 2 | |||
配置 17 | 器械盒 1 | 定制 | 1 | |||
5 | 开胸器械包 | 配置 1 | 分离结扎钳 | 280×17×100°,角弯,全齿 | 1 | 2 |
配置 2 | 分离结扎钳 | 240×14×90°,角弯,全齿 | 2 |
配置 3 | 分离结扎钳 | 220×14×90°,角弯,全齿 | 2 | |||
配置 4 | 组织钳 | 250,凹凸齿,直 | 2 | |||
配置 5 | 胸腔止血钳 | 250×2.7,圆弯R32×15(中弯) | 2 | |||
配置 6 | 分离结扎钳 | 260×50×14,弯,全齿 | 2 | |||
配置 7 | 分离结扎钳 | 220×14×110°,角弯,全齿 | 2 | |||
配置 8 | 分离结扎钳 | 200×50×14,弯,半齿 | 2 | |||
配置 9 | 止血钳 | 220,弯,全齿 | 4 | |||
配置 10 | 持针钳 | 250,直,粗针 | 1 | |||
配置 11 | 持针钳 | 220,直,细针 | 1 | |||
配置 12 | 组织剪 | 250,弯 | 1 | |||
配置 13 | 手术剪 | 180,直尖 | 1 | |||
配置 14 | 肺叶钳 | 250×20,直 | 2 | |||
配置 15 | 肺叶钳 | 200×18,直 | 2 | |||
配置 16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 | 4 | |||
配置 17 | 胸腔镊 | 250×2,直,无损伤 | 1 | |||
配置 18 | 医用镊 | 250,直 | 1 | |||
配置 19 | 手术刀柄 | 7# | 1 | |||
配置 20 | 骨用牵开器 | 60×52,240×170,中号,肋骨 | 1 | |||
配置 21 | 肋骨合拢器 | 170 | 1 | |||
配置 22 | 肋骨骨膜剥 离器 | 180,左式,头部 24×35 | 1 | |||
配置 23 | 肋骨骨膜剥 离器 | 180,右式,头部 24×35 | 1 | |||
配置 24 | 骨膜剥离器 | 220,V 形头,宽 10/方圆 12,双头 | 1 | |||
配置 25 | 压肠板 | 350,直板 | 2 | |||
配置 26 | 压肠板 | 300,直板 | 2 | |||
配置 27 | 胸腔吸引管 | 270 | 1 |
配置 28 | 海绵钳 | 250×10,直有齿 | 1 | |||
配置 29 | 海绵钳 | 250×10,直无齿 | 1 | |||
配置 30 | 器械盒 | 定制 | 1 | |||
6 | 小外科器械包 | 配置 1 | 组织钳 | 140,直 | 4 | 2 |
配置 2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 | 6 | |||
配置 3 | 帕巾钳 | 100,平头 | 4 | |||
配置 4 | 持针钳 | 125,直,小血管 | 1 | |||
配置 5 | 持针钳 | 140,直,细针 | 1 | |||
配置 6 | 手术剪 | 120,直尖 | 1 | |||
配置 7 | 精细手术剪 | 125,直圆,小血管 | 1 | |||
配置 8 | 医用镊 | 125,直,精细型 | 1 | |||
配置 9 | 组织镊 | 125,1×2 钩 | 1 | |||
配置 10 | 手术刀柄 | 7# | 1 | |||
配置 11 | 脑吸引管 | 270×Φ3,可控缩口 | 1 | |||
配置 12 | 吸引管芯子 | Ф1.5 | 1 | |||
配置 13 | 上颌窦探针 | 190×1×2,角弯 | 2 | |||
配置 14 | 器械盒 | 定制 | 1 | |||
7 | 胆囊器械包 | 配置 1 | 持针钳 | 250,直,粗针 | 1 | 2 |
配置 2 | 分离结扎钳 | 240×53×13,弯,全齿 | 1 | |||
配置 3 | 分离结扎钳 | 240×14×90°,角弯,全齿 | 2 | |||
配置 4 | 分离结扎钳 | 280×16×90°,角弯,全齿 | 1 | |||
配置 5 | 分离结扎钳 | 220×55×22,弯,全齿 | 1 | |||
配置 6 | 分离结扎钳 | 200×54×11,弯,全齿 | 2 | |||
配置 7 | 止血钳 | 200,弯,全齿,有钩 | 2 | |||
配置 8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 | 4 |
配置 9 | 取石钳 | 240×4.5,弯,叠鳃式,胆 | 1 | |||
配置 10 | 取石钳 | 220×5,弯,叠鳃式,胆 | 1 | |||
配置 11 | 取石钳 | 210×35×5,弯,穿鳃式,胆 | 1 | |||
配置 12 | 医用镊 | 220,直 | 1 | |||
配置 13 | 组织镊 | 200,1×2 钩 | 1 | |||
配置 14 | 胸腔镊 | 250×2,直,无损伤 | 1 | |||
配置 15 | 手术刀柄 | 7# | 1 | |||
配置 16 | 胆道探条 | 300×2 | 1 | |||
配置 17 | 胆道探条 | 300×3 | 1 | |||
配置 18 | 胆道探条 | 300×4 | 1 | |||
配置 19 | 胆道探条 | 300×5 | 1 | |||
配置 20 | 胆道探条 | 300×6 | 1 | |||
配置 21 | 胆道探条 | 300×7 | 1 | |||
配置 22 | 胆道探条 | 300×8 | 1 | |||
配置 23 | 甲状腺拉钩 | 200,一副,带槽 | 1 | |||
配置 24 | 深部拉钩 | 300×48×120,S 形 | 1 | |||
配置 25 | 腹壁拉钩 | 280,37×60/45×80,空心柄,双头 1 | 1 | |||
配置 26 | 器械盒 | 定制 | 1 | |||
8 | 胸腔手术双关节器械 | 配置 1 | 小切口持针 钳 | 340,滑板式,直,细针,镶片 0.3 | 1 | 1 |
配置 2 | 血管钳 | 360×15,滑板式,圆弯,1×2 齿 | 1 | |||
配置 3 | 精细剪 | 320×2,滑板式,弯,窄头 | 1 | |||
配置 4 | 血管钳 | 360×15×110°,滑板式,弯,1×2 齿 | 1 | |||
配置 5 | 海绵钳 | 340×8,滑板式,弯有齿,小切口 | 1 | |||
配置 6 | 小切口组织 钳 | 340×8,弯,滑板式 | 1 |
配置 7 | 小切口组织 钳 | 340×8,滑板式,匙形,淋巴 | 1 | |||
配置 8 | 血管钳 | 330×18×90°,滑板式,弯,1×2 齿 | 1 | |||
配置 9 | 海绵钳 | 340×8,滑板式,弯,有槽,小切口 | 1 | |||
配置 10 | 吸引管 | 380,双弯,小切口 | 1 | |||
配置 11 | 器械盒 | 定制 | 1 | |||
9 | 手外科器械 | 配置 1 | 止血钳 | 125,直蚊,全齿,精细 | 2 | 1 |
配置 2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精细 | 2 | |||
配置 3 | 手术剪 | 120,直尖 | 1 | |||
配置 4 | 手术剪 | 120,弯尖 | 1 | |||
配置 5 | 眼科镊 | 100,直有钩 | 1 | |||
配置 6 | 眼科镊 | 100,弯无钩,有齿 | 1 | |||
配置 7 | 皮肤拉钩 | 170×0.8×6,钝,双齿 | 2 | |||
配置 8 | 拉钩 | 130×5×8,直角柄,肌腱 | 2 | |||
配置 9 | 自动牵开器 | 70,手部用 | 2 | |||
配置 10 | 剥离器 | 250×6,椭圆切口,掌上肌腱 | 1 | |||
配置 11 | 持针钳 | 125,直,小血管 | 1 | |||
配置 12 | 组织钳 | 140,直 | 2 | |||
配置 13 | 手术刀柄 | 7# | 1 | |||
配置 14 | 整形镊 | 125×0.6,直,有钩,精细型 | 1 | |||
配置 15 | 整形镊 | 125×0.4,直,有齿,精细型 | 1 | |||
配置 16 | 皮肤拉钩 | 130×0.3×5,锐,双齿 | 1 | |||
配置 17 | 皮肤拉钩 | 130×0.3×5,锐,单齿 | 1 | |||
配置 18 | 显微止血夹 | 17×1,直 | 1 | |||
配置 19 | 器械盒 | 定制 | 1 | |||
10 | 骨科手 术器械 | 配置 1 | 多功能钻主 机 | / | 2 | 1 |
配置 2 | 椎板钳 | 220×1.0×130、直头 | 2 | |||
配置 3 | 椎板钳 | 220×2.0×130、直头 | 4 | |||
配置 4 | 椎板钳 | 220×3.0×130、直头 | 4 | |||
配置 5 | 椎板钳 | 220×4.0×130、直头 | 4 | |||
配置 6 | 椎板钳 | 220×1.0×130、弧形 | 2 | |||
配置 7 | 椎板钳 | 220×2.0×130、弧形 | 4 | |||
配置 8 | 椎板钳 | 220×3.0×130、弧形 | 4 | |||
配置 9 | 椎板钳 | 220×4.0×130、弧形 | 4 | |||
配置 10 | 髓核钳 | 220×1.0、直头无齿 | 2 | |||
配置 11 | 髓核钳 | 220×2.0、直头无齿 | 4 | |||
配置 12 | 髓核钳 | 220×3.0、直头无齿 | 4 | |||
配置 13 | 髓核钳 | 220×4.0、直头无齿 | 4 | |||
配置 14 | 髓核钳 | 220×1.0、弯头无齿 | 2 | |||
配置 15 | 髓核钳 | 220×2.0、弯头无齿 | 4 | |||
配置 16 | 髓核钳 | 220×3.0、弯头无齿 | 4 | |||
配置 17 | 髓核钳 | 220×4.0、弯头无齿 | 4 | |||
配置 18 | 髓核钳 | 220×2.0、直头带齿 | 4 | |||
配置 19 | 髓核钳 | 220×3.0、直头带齿 | 4 | |||
配置 20 | 髓核钳 | 220×4.0、直头带齿 | 4 | |||
配置 21 | 髓核钳 | 220×2.0、弯头带齿 | 4 | |||
配置 22 | 髓核钳 | 220×3.0、弯头带齿 | 4 | |||
配置 23 | 髓核钳 | 220×4.0、弯头带齿 | 4 | |||
配置 24 | 颈椎拉钩 | 210×15×65 | 2 | |||
配置 25 | 颈椎拉钩 | 210×25×65 | 2 | |||
配置 26 | 颈椎拉钩 | S型拉钩 | 2 |
配置 27 | 椎板拉钩 | 32(宽) | 2 | |||
配置 28 | 椎板拉钩 | 20(宽) | 2 | |||
配置 29 | 椎板拉钩 | 25(宽) | 2 | |||
配置 30 | 骨膜分离器 | 280×10、圆头 | 6 | |||
配置 31 | 骨膜分离器 | 280×15、圆头 | 6 | |||
配置 32 | 骨膜分离器 | 220×8、方头 | 4 | |||
配置 33 | 骨膜分离器 | 220×10、方头 | 10 | |||
配置 34 | 骨膜分离器 | 220×15、方头 | 5 | |||
配置 35 | 骨膜分离器 | 220×20、方头 | 6 | |||
配置 36 | 神经根拉钩 | 90°×4 | 4 | |||
配置 37 | 神经根拉钩 | 90°×8 | 4 | |||
配置 38 | 神经根拉钩 吸引器 | 90°×4 | 4 | |||
配置 39 | 神经根拉钩 吸引器 | 90°×5 | 4 | |||
配置 40 | 神经根剥离 子 | 280×3、钩槽 | 4 | |||
配置 41 | 神经根剥离 子 | 280×5、钩槽 | 4 | |||
配置 42 | 神经根剥离 子 | 280×3、圆头 | 4 | |||
配置 43 | 神经根剥离 子 | 280×5、圆头 | 4 | |||
配置 44 | 双关节咬骨 钳 | 240×3、直头 | 8 | |||
配置 45 | 双关节咬骨 钳 | 240×6、直头 | 8 | |||
配置 46 | 双关节咬骨 钳 | 240×3、弯头 | 8 | |||
配置 47 | 双关节咬骨 钳 | 240×6、弯头 | 8 | |||
配置 48 | 双关节咬骨 钳 | 240×3、侧弯 | 8 | |||
配置 49 | 双关节咬骨 钳 | 240×6、侧弯 | 8 |
配置 50 | 双关节咬骨 剪 | 直头 | 4 | |||
配置 51 | 双关节咬骨 剪 | 弯头 | 4 | |||
配置 52 | 棘突剪 | 直头 | 3 | |||
配置 53 | 棘突剪 | 弯头 | 3 | |||
配置 54 | 骨刀 | 220——280×6 | 4 | |||
配置 55 | 骨刀 | 220——280×8 | 8 | |||
配置 56 | 骨刀 | 220——280×10 | 10 | |||
配置 57 | 骨刀 | 220——280×15 | 6 | |||
配置 58 | 骨刀 | 220——280×20 | 6 | |||
配置 59 | 骨刀 | 220——280×25 | 6 | |||
配置 60 | 前弯骨刮匙 | 300×2×20° | 8 | |||
配置 61 | 前弯骨刮匙 | 300×4×20° | 8 | |||
配置 62 | 前弯骨刮匙 | 300×6×20° | 8 | |||
配置 63 | 前弯骨刮匙 | 300×8×20° | 6 | |||
配置 64 | 前弯骨刮匙 | 300×2×45° | 8 | |||
配置 65 | 前弯骨刮匙 | 300×4×45° | 8 | |||
配置 66 | 前弯骨刮匙 | 300×6×45° | 8 | |||
配置 67 | 前弯骨刮匙 | 300×8×45° | 6 | |||
配置 68 | 直探针 | 硬、长度 235-240 | 3 | |||
配置 69 | 直探针 | 软、长度 235-240 | 3 | |||
配置 70 | 弯探针 | 硬、长度 235-240 | 3 | |||
配置 71 | 弯探针 | 软、长度 235-240 | 3 | |||
配置 72 | 显微神经剥 离子 | 90°×270×5、弯头 | 4 | |||
配置 73 | 单钩牵开器 | 230×4 | 3 |
配置 74 | 单钩牵开器 | 230×8 | 3 | |||
配置 75 | 肌肉拉钩 | 230×15×40 | 4 | |||
配置 76 | 肌肉拉钩 | 230×15×80 | 4 | |||
配置 77 | 肌肉拉钩 | 230×30×40 | 4 | |||
配置 78 | 肌肉拉钩 | 230×30×80 | 4 | |||
配置 79 | 单钩牵开器 | 230×4 | 3 | |||
配置 80 | 单钩牵开器 | 230×8 | 3 | |||
配置 81 | 骨锤 | 大号 230×500 克 | 4 | |||
配置 82 | 骨锤 | 中号 230×400 克 | 4 | |||
配置 83 | 骨锤 | 大号 230×300 克 | 4 | |||
配置 84 | 骨锤 | 230×800 克 | 2 | |||
配置 85 | 钢丝导引器 | 小号 220 | 4 | |||
配置 86 | 钢丝导引器 | 中号 300 | 4 | |||
配置 87 | 钢丝导引器 | 大号 350 | 4 | |||
配置 88 | 弯头复位钳 | 小号 170 | 4 | |||
配置 89 | 弯头复位钳 | 大号 225 | 4 | |||
配置 90 | 三爪骨把持 器 | 小号 160 | 4 | |||
配置 91 | 三爪骨把持 器 | 中号 220 | 4 | |||
配置 92 | 三爪骨把持 器 | 大号 240 | 4 | |||
配置 93 | 多钩后颅牵 开器 | 小号 280×18 | 1 | |||
配置 94 | 多钩后颅牵 开器 | 大号 280×30 | 1 | |||
配置 95 | 平头钢丝钳 | 平头 205(长度) | 6 | |||
配置 96 | 平头钢丝钳 | 尖头 205(长度) | 2 | |||
配置 97 | 牵引弓 | 小 230×160 | 5 |
配置 98 | 牵引弓 | 中 250×165 | 5 | |||
配置 99 | 牵引弓 | 大 300×180 | 5 | |||
配置 100 | DAA 前入路 拉钩器械箱 | / | 1 | |||
配置 101 | 自动中心化 持骨钳 | 小 200 | 2 | |||
配置 102 | 自动中心化 持骨钳 | 中 240 | 2 | |||
配置 103 | 自动中心化 持骨钳 | 大 270 | 2 | |||
配置 104 | xx氏架 | / | 4 | |||
配置 105 | 床头牵引架 | / | 10 | |||
配置 106 | 环形颅骨牵 引架 | / | 4 | |||
配置 107 | 上肢蜘蛛臂 | 1.外科手术固定装置机械蜘蛛臂,适用于肩关节,肘关节,手掌手指牵引,膝关节,踝骨关节,神经外科,牵引功能。 2.快速固定卡座采用通用接口设计,适用于任意品牌手术台使用,安装方便快捷。 3.手肘关节附件可以选配碳纤维材质,以满足术中透视,肩关节沙滩椅位和侧卧位配件均为医用 304 不锈钢材质,方便高温高压消毒清洁,重复使用。 ★4.转换器采用花瓣式设计,插装方 便,自锁机构自动固定。可以匹配手、肘、腕、髋、膝,踝等关节手术配件配套使用,满足外科骨关节所有手术使 用。也可接拉钩、夹口等其它手术器械,满足其它手术需求。 ★5.捏合开关一键式按压操作,即可 360°任意调节,无需用电、油、气压来提供辅助操作,即可式完成 6 个关节 360°悬停,松开按键即可锁紧定位 6.外科手术固定装置上的所有配件均可消毒重复使用。 7.6 个关节在操作使用中是独立自由调整,不易发生碰撞,锁紧后可以承载横向大于 15kg 的外力。 8.最大病患承载:250kg 9.设备机身采用航空铝材质制成,轻便方便携带移动,方便调节。 | 1 |
★10.外科手术固定装置尺寸长宽高: ≥950mm×380mm×80mm。重量≤6.75kg ★11.第一关节的长度和直径, 200mm/56mm 12.第二关节的长度和直径, 150mm/56mm 13.第三关节的长度和直径, 420mm/56mm 14.第四关节的长度和直径, 150mm/60mm 15.第五关节的长度和直径, 360mm/60mm 16.第六关节的长度和直径, 150mm/70mm。 | ||||||
配置 108 | 灌注水泵 | 1.安全分类I 类BF 型 2.电源~220V 50Hz 3.额定功率≤150VA 4.微电脑数码管显示 5.压力可以根据需要调节设定,压力设定范围 50~400mmHg 6.流量可以根据需要调节设定,流量设定范围 0.1~1.0 L/min 7.可显示各种功能数据(设定流量、设定压力、实际压力等) 8.管路可高温高压和低温等离子消毒 9.配件可与其他品牌通配 10.配件属于医用级材料,保证手术的安全性 11.采用挤压式的供水方式,很好的保持腔道形状和视觉效果,形成理想的手术空间和清晰的视野。 12.运行方式连续运行 13.整机保修时间一年 14.噪声≤70dB(A) 15.外形尺寸 300×370×140mm 16.重量 8kg | 1 | |||
配置 109 | 上肢牵引架 | 1.肩关节牵引架系统是一款针对肩部牵引手术专门设计的产品,可以通过牵引手臂完成肩关节手术。主要用于肌肉断裂,肘腕牵引等等。 2.肩关节牵引架系统采用 304 不锈钢 以及航空铝材质而成,方便消毒清洁。 3.肩关节牵引架系统高度调节范围 1000mm-1600mm,长度调节范围 | 1 |
1050mm-1550mm,角度调节范围 45° -135°,可 360°旋转及任意位置锁定。 4.肩关节牵引架系统适用于任意品牌手术台使用。 ※5.用砝码进行附加重量,采用齿轮式调节升降牵引架的整体高度,螺杆式调节横杆角度从而达到手术体位要求。 ★6.牵引袖套可以消毒清洗,可以重复使用,亦可配备一次性自收缩式袖套。 7.肩关节牵引架系统配有移动推车,手术完成后牵引主体可以放置于台车上 推行。 8.配有 304 不锈钢砝码 0.5kg,1kg,2kg,3kg,5kg 一套。 | ||||||
配置 110 | 加高手动升 降输液架 | 1 x 2--2 x | 2 | |||
11 | 普外科急需腔镜器械 | 配置 1 | 缝合钳 | Ф2.2,直 | 1 | 1 |
配置 2 | 单极抓钳 | 345×Φ5 | 6 | |||
配置 3 | 单极抓钳 | 330×Φ5 | 6 | |||
配置 4 | 腹部手术牵 开器 | 半圆形 | 2 | |||
配置 5 | 主动脉阻断 钳 | 230×60°×57,角弯,1×2 凹凸齿, 弯柄 | 1 | |||
配置 6 | 主动脉阻断 钳 | 240,弯 | 1 | |||
配置 7 | 主动脉阻断 钳 | 250,弯 | 1 | |||
配置 8 | 主动脉阻断 钳 | 250,弯 | 1 | |||
配置 9 | 胸腔镊 | 300×2×40°,无损伤 | 2 | |||
配置 10 | 单极分离钳 | 330×Φ5 | 4 | |||
配置 11 | 单极剪 | 330×Φ5 | 2 | |||
配置 12 | 施夹钳 | 330×Ф5 塑料夹施夹钳 | 3 | |||
配置 13 | 施夹钳 | 330×Ф10 塑料夹施夹钳 | 3 | |||
配置 14 | 施夹钳 | 330×Ф10 塑料夹施夹钳 | 3 |
配置 15 | 止血夹 | 25 | 1 | |||
配置 16 | 止血夹 | 25 | 1 | |||
配置 17 | 止血夹 | 25 | 1 | |||
配置 18 | 止血夹 | 25 | 1 | |||
12 | 泌尿急需器械 | 配置 1 | 肾蒂钳 | 250,头圆弯,25×22,1×2 凹凸齿 | 1 | 1 |
配置 2 | 肾蒂钳 | 250,头圆弯,35×22,1×2 凹凸齿 | 1 | |||
配置 3 | 肾蒂钳 | 180,头圆弯 16×12 ,1×2 凹凸齿 | 1 | |||
配置 4 | 肾蒂钳 | 180,头圆弯,20×18 ,1×2 凹凸齿 | 1 | |||
配置 5 | 持针钳 | 140,直,细针 | 6 | |||
配置 6 | 整形镊 | 120×0.6,直,有钩 | 6 | |||
配置 7 | 眼科镊 | 100,直无钩,无齿 | 3 | |||
配置 8 | 乳突牵开器 | 130×18,活动式 3×4 钩,活节带齿, 头弯 11° | 2 | |||
配置 9 | 后颅凹牵开 器 | 180×24,活动式,4×3 钩,活节带齿, 头弯 8° | 2 | |||
二包(手术器械) | ||||||
序号 | 器械包名称 | 配置 | 器械名称 | 器械参数 | 每包数 量(件) | 数量 (套) |
1 | 脑神经显微器械 | 配置 1 | 活组织取样 钳 | 150×3 | 2 | 1 |
配置 2 | 脑膜剪 | 150 侧弯、尖球头 | 1 | |||
配置 3 | 组织剪 | 200,弯 | 1 | |||
配置 4 | 剥离器 | 240×1.5,枪形,叶片状,上弯 | 1 | |||
配置 5 | 显微刮匙 | 230×3,直型,角弯,环状 | 1 | |||
配置 6 | 三叉神经剪 | 170 | 2 | |||
配置 7 | 脑吸引管 | 270×Φ1.5,可控缩口 | 1 | |||
配置 8 | 脑吸引管 | 270×Φ1.2 | 1 | |||
配置 9 | 肿瘤摘除钳 | 200×2,直头 | 1 |
配置 10 | 显微镊 | 225×3,枪状,碗形有孔 | 1 | |||
配置 11 | 组织剪 | 180,直,指圈,枪形,精细 | 1 | |||
配置 12 | 剥离器 | 210×Ф1.5,直头,圆头,角弯 | 1 | |||
配置 13 | 剥离器 | 210×1.5,直头,半圆头,角弯 | 1 | |||
配置 14 | 显微剪 | 225,枪状,尖直头 | 1 | |||
2 | 开颅器械包 (大) | 配置 1 | 组织钳 | 180,直 | 4 | 2 |
配置 2 | 止血钳 | 140,直,全齿 | 4 | |||
配置 3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 | 4 | |||
配置 4 | 帕巾钳 | 140,尖头 | 8 | |||
配置 5 | 组织剪 | 180,弯 | 1 | |||
配置 6 | 精细剪 | 160×1.5,弯,窄头,带齿 | 1 | |||
配置 7 | 精细剪 | 160×1.5,直,窄头,带齿 | 1 | |||
配置 8 | 持针钳 | 180,直,细针 | 1 | |||
配置 9 | 持针钳 | 180,直,粗针 | 2 | |||
配置 10 | 头皮夹钳 | 160 | 2 | |||
配置 11 | 海绵钳 | 250×10,弯无齿 | 1 | |||
配置 12 | 手术刀柄 | 3# | 1 | |||
配置 13 | 手术刀柄 | 4# | 1 | |||
配置 14 | 手术刀柄 | 7# | 1 | |||
配置 15 | 脑膜镊 | 200×2×3 钩 | 1 | |||
配置 16 | 脑部解剖镊 | 200×1,直形,有齿 | 1 | |||
配置 17 | 脑部解剖镊 | 200×1,枪状,有齿 | 2 | |||
配置 18 | 医用镊 | 140,直 | 1 | |||
配置 19 | 组织镊 | 140,1×2 钩 | 1 | |||
配置 20 | 脑吸引管 | 270×Φ3,可控缩口 | 1 |
配置 21 | 脑吸引管 | 270×Φ2,可控缩口 | 1 | |||
配置 22 | 颅骨骨膜剥 离器 | 220×10,微弯头 | 2 | |||
配置 23 | 剥离器 | 240,带眼,双头 | 1 | |||
配置 24 | 脑膜剥离器 | 240 | 1 | |||
配置 25 | 脑膜挑针 | 150, 钝 | 1 | |||
配置 26 | 乳突牵开器 | 105×3×3 | 1 | |||
配置 27 | 线锯导引器 | 340 | 2 | |||
配置 28 | 头皮拉钩 | 180,钝 | 2 | |||
配置 29 | 线锯 | 60,手把 | 2 | |||
配置 30 | 线锯 | 500 | 2 | |||
配置 31 | 咬骨钳 | 220×5,直头,左侧角 40°,双关节 | 1 | |||
配置 32 | 椎板咬骨钳 | 230×3/10×90°,普通型 | 1 | |||
配置 33 | 脑压板 | 200×7×9 | 2 | |||
配置 34 | 脑压板 | 200×11×13 | 2 | |||
配置 35 | 脑压板 | 200×15×18 | 2 | |||
3 | 脑室手术针包 | 配置 1 | 吸引管 | 90×1.8 | 1 | 1 |
配置 2 | 吸引管 | 90×2.4 | 1 | |||
配置 3 | 钻颅吸引针 | 123×Ф2.7 | 1 | |||
配置 4 | 钻颅吸引针 | 123×Ф3.2 | 1 | |||
4 | 开颅器械包 (小) | 配置 1 | 组织钳 | 160,直 | 4 | 1 |
配置 2 | 止血钳 | 140,弯,全齿 | 4 | |||
配置 3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 | 4 | |||
配置 4 | 帕巾钳 | 90,尖头 | 8 | |||
配置 5 | 持针钳 | 180,直,粗针 | 2 | |||
配置 6 | 组织剪 | 180,弯 | 1 |
配置 7 | 精细剪 | 160×1.5,直,窄头,带齿 | 1 | |||
配置 8 | 头皮夹钳 | 160 | 2 | |||
配置 9 | 海绵钳 | 250×10,弯无齿 | 1 | |||
配置 10 | 脑部解剖镊 | 200×1,直形,有齿 | 1 | |||
配置 11 | 组织镊 | 140,1×2 钩 | 1 | |||
配置 12 | 医用镊 | 140,直 | 1 | |||
配置 13 | 脑部解剖镊 | 200×1,枪状,有齿 | 2 | |||
配置 14 | 手术刀柄 | 3# | 1 | |||
配置 15 | 手术刀柄 | 4# | 1 | |||
配置 16 | 脑吸引管 | 240×Ф4,直 | 1 | |||
配置 17 | 脑吸引管 | 240×Ф3,直 | 1 | |||
配置 18 | 乳突牵开器 | 110×14,固定式 3×3 钩,头弯 30° | 1 | |||
配置 19 | 线锯 | 60,手把 | 2 | |||
配置 20 | 线锯导引器 | 340 | 2 | |||
配置 21 | 线锯 | 500 | 2 | |||
配置 22 | 颅骨骨膜剥 离器 | 200×8,直头,铝柄 | 1 | |||
配置 23 | 颅骨骨膜剥 离器 | 220×10,微弯头 | 1 | |||
配置 24 | 神经剥离器 | 240×5 | 1 | |||
配置 25 | 神经剥离器 | 240×5×Ф1,带钩 | 1 | |||
配置 26 | 脑膜挑针 | 150,钝 | 1 | |||
配置 27 | 脑压板 | 200×20×22 | 1 | |||
配置 28 | 脑压板 | 230×7×9 | 1 | |||
配置 29 | 脑压板 | 230×11×13 | 1 | |||
配置 30 | 咬骨钳 | 220×5,直头,左侧角 40°,双关节 | 1 | |||
配置 31 | 椎板咬骨钳 | 230×2/10×90°,普通型 | 1 |
配置 32 | 椎板咬骨钳 | 230×3/10×90°,普通型 | 1 | |||
配置 33 | 鼻骨膜剥离 器 | 190×3,单头,微弯,长圆形 | 1 | |||
5 | 腹腔血管修复包 | 配置 1 | 主动脉阻断 钳 | 240,弯 | 1 | 1 |
配置 2 | 胸腔镊 | 300×2.5,直,无损伤 | 2 | |||
配置 3 | 心耳钳 | 240 | 1 | |||
配置 4 | 持针钳 | 250,直,细针 | 2 | |||
配置 5 | 血管钳 | Ⅱ,230×3.6,头圆弯R14×27,血管 游离 | 1 | |||
配置 6 | 分离结扎钳 | 240×53×13,弯,全齿 | 1 | |||
配置 7 | 主动脉阻断 钳 | 240,弯 | 1 | |||
配置 8 | 心耳钳 | Ⅲ式,240×3.2,角弯 36,网纹齿 | 1 | |||
配置 9 | 心脏手术剪 | 250,瓣膜 | 1 | |||
配置 10 | 组织剪 | 250,直,镶片,综合 | 1 | |||
配置 11 | 主动脉阻断 钳 | 250,弯 | 1 | |||
配置 12 | 拉钩 | 300×8,静脉 | 1 | |||
配置 13 | 拉钩 | 30×65/15×40,双头反向 | 1 | |||
6 | 动静脉瘘吻合器械 | 配置 1 | 显微组织剪 | 125,弯型,带齿,簧式,圆柄 | 1 | 1 |
配置 2 | 显微持针钳 | 140×0.4,直型 | 1 | |||
配置 3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精细 | 2 | |||
配置 4 | 持针钳 | 125,直,精细 | 1 | |||
配置 5 | 显微镊 | 125×0.1,弯型,圆柄 | 1 | |||
配置 6 | 显微镊 | 125×0.1,直型,圆柄 | 1 | |||
配置 7 | 整形镊 | 125×0.6,直,有钩,精细型 | 1 | |||
配置 8 | 整形镊 | 125×0.4,直,有齿,精细型 | 1 | |||
配置 9 | 显微止血夹 | 50mm 反力式,直,横齿 | 4 |
配置 10 | 手术刀柄 | 3# | 1 | |||
配置 11 | 帕巾钳 | 100,平头 | 4 | |||
配置 12 | 止血钳 | 125,弯蚊,全齿 | 6 | |||
配置 13 | 组织钳 | 180,直 | 1 | |||
配置 14 | 组织钳 | 160,直 | 1 | |||
配置 15 | 组织钳 | 140,直 | 2 | |||
配置 16 | 手术剪 | 115,直尖 | 1 | |||
配置 17 | 手术剪 | 115,弯尖 | 1 | |||
配置 18 | 手术剪 | 125,直尖 | 1 | |||
配置 19 | 脑吸引管 | 200×Ф1.5,弯 | 1 | |||
7 | 髓核器械 | 配置 1 | 手术刀柄 | 7# | 1 | 3 |
配置 2 | 止血钳 | 180,直,全齿 | 1 | |||
配置 3 | 显微镊 | 200×0.2,枪状,无齿,精细型 | 1 | |||
配置 4 | 医用镊 | 200,直 | 1 | |||
配置 5 | 脑吸引管 | 250×Φ2,可控缩口 | 1 | |||
配置 6 | 骨刀 | 270×6,直,超薄刃,圆刃,圆座型 | 1 | |||
配置 7 | 骨刀 | 270×8,直,超薄刃,圆刃,圆座型 | 1 | |||
配置 8 | 骨刀 | 270×10,直,超薄刃,圆刃,圆座型 | 1 | |||
配置 9 | 骨膜剥离器 | 300×Ф15,锐口,弯,胶木柄 | 1 | |||
配置 10 | 骨膜剥离器 | 220×6,弯,平刃 | 1 | |||
配置 11 | 骨膜剥离器 | 220×8,弯,平刃 | 1 | |||
配置 12 | 骨膜剥离器 | 220×12,弯,平刃 | 1 | |||
配置 13 | 骨膜剥离器 | 220×15,弯,平刃 | 1 | |||
配置 14 | 骨刮匙 | 270×4,直,六方柄 | 1 | |||
配置 15 | 骨刮匙 | 270×6,直,六方柄 | 1 |
配置 16 | 骨刮匙 | 270×8,直,六方柄 | 1 | |||
配置 17 | 骨刮匙 | 270×3,直,六方柄 | 1 | |||
配置 18 | 骨刮匙 | 270×5,直,六方柄 | 1 | |||
配置 19 | 髓核钳 | 220×4×10,握柄式 | 1 | |||
配置 20 | 髓核钳 | 220×4×10×150°,握柄式 | 1 | |||
配置 21 | 骨凿 | 230×4 ,直,平刃,滚花柄 | 1 | |||
配置 22 | 骨凿 | 230×6 ,直,平刃,滚花柄 | 1 | |||
配置 23 | 椎板咬骨钳 | 230×2/10×90°,普通型 | 1 | |||
配置 24 | 椎板咬骨钳 | 230×3/10×90°,普通型 | 1 | |||
配置 25 | 椎板咬骨钳 | 230×4/10×90°,普通型 | 1 | |||
配置 26 | 椎板咬骨钳 | 230×5/10×90°,普通型 | 1 | |||
配置 27 | 咬骨钳 | 220×3,直尖头,双关节 | 2 | |||
配置 28 | 咬骨钳 | 220×3,直头,左侧角 | 1 | |||
配置 29 | 咬骨钳 | 220×3,直头,双关节 | 1 | |||
配置 30 | 神经剥离器 | 240×5×Ф1,带钩 | 2 | |||
配置 31 | 神经根拉钩 | 210×4×135° | 1 | |||
8 | 腔镜妇科器械 | 配置 1 | 冲吸器 | 330×Ф10 | 1 | 2 |
配置 2 | 单极电极 | 330×Ф5 | 1 | |||
配置 3 | 单极分离钳 | 330×Φ5 | 2 | |||
配置 4 | 单极分离钳 | 330×Φ5 | 2 | |||
配置 5 | 单极剪 | 330×Φ5 | 1 | |||
配置 6 | 单极抓钳 | 330×Φ5 | 1 | |||
配置 7 | 单极抓钳 | 330×Φ5 | 1 | |||
配置 8 | 弯针持针器 | 330×Ф5 弯头 | 1 | |||
配置 9 | 双极电凝钳 | 330×Ф5 | 1 |
配置 10 | 导引针 | 70×Ф10.5 | 2 | |||
配置 11 | 导引针 | 70×Ф5.5 | 2 | |||
配置 12 | 卡口式转换 器 | Ф10 | 1 | |||
9 | 腔镜甲状腺器械 | 配置 1 | 穿刺器 | Ф5.5 | 1 | 1 |
配置 2 | 穿刺器 | Ф10.5 | 1 | |||
配置 3 | 甲状腺拉钩 | 250,甲状腺拉钩 | 1 | |||
配置 4 | 显微冲洗吸 引管 | 250×Ф2.5 | 1 | |||
配置 5 | 腹部拉钩 | 350 | 1 | |||
配置 6 | 分离器 | 350×φ10 | 1 | |||
10 | 妇科举宫器械 | 配置 1 | 举宫器 | 可换头 | 2 | 2 |
配置 2 | 子宫颈钳 | 250 弯 3×4 齿 | 2 | |||
配置 3 | 子宫探针 | 500×Φ5 | 1 | |||
配置 4 | 子宫颈扩张 器 | 4#,尖圆头 | 3 | |||
配置 5 | 子宫颈扩张 器 | 4.5#,尖圆头 | 3 | |||
配置 6 | 子宫颈扩张 器 | 5#,尖圆头 | 3 | |||
配置 7 | 子宫颈扩张 器 | 5.5#,尖圆头 | 3 | |||
配置 8 | 子宫颈扩张 器 | 6#,尖圆头 | 3 | |||
配置 9 | 子宫颈扩张 器 | 6.5#,尖圆头 | 3 | |||
配置 10 | 子宫颈扩张 器 | 7#,尖圆头 | 3 | |||
配置 11 | 子宫颈扩张 器 | 7.5#,尖圆头 | 3 | |||
配置 12 | 子宫颈扩张 器 | 8#,尖圆头 | 3 | |||
配置 13 | 子宫颈扩张 器 | 8.5#,尖圆头 | 3 | |||
11 | 妇产科 | 配置 1 | 产钳 | 350,低位 | 2 | 1 |
急需腔镜器械 | 配置 2 | 抓钳 | 330×Ф10,直,取石 | 1 | ||
配置 3 | 单极抓钳 | 330×Φ5 | 1 | |||
配置 4 | 腹部手术牵开器 | 环形,大圈尺寸 33cm,小圈尺寸 26cm, 大弯拉钩 6X7.7cm,小弯拉钩 3.6X5.1cm,深部拉钩 4.5X11.5cm | 1 | |||
配置 5 | 举宫钳 | 300,平头 | 2 | |||
12 | 手术室急需设备 | 配置 1 | 高频电刀设备 | (1)单极电切:具有纯切、混切、高切 3 种切割模式,每种模式具有可匹配不同年龄人群的工作方式(方式 1~方式 4)。 (2)单极电凝:具有柔和凝、强力凝、喷射凝、氩气凝 4 种电凝模式。 (3)双极电凝:具有自动电凝延时控制功能(1s、0.5s、0S 可调);且可识别已干燥组织,自动停止输出,并采用双极交替输出技术,防止过渡电凝或减轻组织粘连。 (4)安全控制系统:每次开机及运行过程中,系统自动检测电路和输出,实现全程安全控制;负极板连接状态和贴合效果实时检测,防止意外烧伤。 (5)输出功率自动调节:可根据不同组织和切割速度的变化自动调节功率输出,保证组织切割顺畅、均匀。 (7)设备具有掉电自动记忆功能,每次使用完毕后自动保存当前设定的工作参数。 (8)额定附件电压:单极附件为 2000V;双极附件为 200V。 | 7 | 1 |
配置 2 | 气压止血带 | 1 、本机选用气泵及压力传感器等核心部件,采用单片机控制技术; 2 、具有漏压自动补偿功能,压力能恒定于设定的工作值; 3 、根据手术情况,可增减止血带压力; 4 、工作时间在 1- 120 分钟内随意设定; 5 、气泵充气速度快,手术结束可快速放气或缓慢放气; 6 、采用数码管显示,工作压力和时间的状况一 目了然; 7 、止血袖带美观 、耐用 、舒适 、 不易松动; | 3 |
8 、工作压力超过 80kpa 时声光报警提示; 9 、工作压力大于设定压力 3kpa 时自动泄压到压力范围值; 10 、自动记忆上次手术使用参数,以 供下次参照,可节省设定时间。 | ||||||
配置 3 | 开颅自停钻主机配 8mm自停钻头 | 一体式结构,防护效果好; 1000rpm,动力强劲; 额定扭矩 3.5Nm; 空载噪声≤65dB(A); 电机控制简单,启动转矩大,运行平稳,制动效果好; 1800mAh,14.4V 电池 输入电压AC110-220V,50-60Hz 环保镍氢电池,大电流输出,使用安全; | 1 | |||
配置 4 | 开颅自停钻 头 | Φ9mm,自停钻 | 1 | |||
配置 5 | 开颅自停钻 头 | Φ10mm,自停钻 | 1 | |||
配置 6 | 开颅自停钻 头 | Φ11mm,自停钻 | 1 | |||
配置 7 | 俯卧位头垫 | 1.材料由高分子凝胶构成,有良好的柔软性和减震抗压性能,同人体组织有良好的组织相容性,对人体无不良反应,最大限度避免褥疮的发生和神经的压 迫性损伤。 2.使用者在手术时最大限度的获得舒适、安稳的体位支撑与固定,保障良好的手术视野,缩短手术时间。 3.能透过X 线等放射线,CT 检查及放射治疗时均可使用,绝缘不导电,有较好的耐候性,耐候温度从-29°C 至 +70°C。 4.材质不含硅胶、乳胶和任何塑化剂。无污染,本身不支持细菌生长。 5.易清洗消毒方便,可用酒精等无腐蚀性消毒液消毒即可。 6.无毒无害。产品使用环保材料,不含任何毒性物质。 7.产品本身应不支持燃烧,并具有良好的阻燃性。 8.TPU 外膜平整柔软回弹性好,不易变 形。 | 3 | |||
配置 8 | 俯卧位垫 | 2 | ||||
配置 9 | 臀垫 | 4 | ||||
配置 10 | 通用方形垫 | 15 | ||||
配置 11 | 半圆形体位 垫 | 3 | ||||
配置 12 | 柱形体位垫 | 3 |
配置 13 | 升温毯 | ★1.加热方式:热空气对流式加温 2.温度设定范围应包括:室温(降温档)、33℃~43℃ ★3.温度准确度误差:≤±1℃ 4.超温断电报警保护:45℃软/硬件双重独立保护 5.温控超限报警:出风口温度超过设定温度±1.5℃ ★6.加温时间:到达设定温度应≤2 分钟 ★7.最大送风量:42CFM ★8.工作最大噪声:46dB 9.空气过滤器:0.2 ㎛HEPA 过滤器 10.设备具有单次工作计时功能和累计工作计时和查询功能 11.报警保护功能:温控超限报警、超温报警、机械超温保护器触发报警、风机故障报警、加热回路故障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过滤器维护提示 设备具有面板操作测试功能:对视觉报警、听觉报警、屏幕显示、各按键功能、温度传感器、风机、加热回路、机械超温保护器功能是否正常进行测试; 13.运行模式:连续运行制 14.防触电保护类型:I 类 15.应用部分:防除颤BF 型应用部分 16.电气安全符合GB 9706.1-2020 要求,电磁兼容符合YY9706.102-2021要求 17.设备符合YY9706.235-2021《医用 电气设备第 2-35 部分:医用毯、垫或床垫式加热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18.设备报警系统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YY9706.108-2021《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的测试和指南》 19. 加温毯技术参数: 19.1.加温毯类型≥15 种,支持定制 19.2.气孔模式:均匀对称气孔遍布整个毯子表面,以保证对流加温的一致 19.3.液体控制:所有身下毯均有排液孔设计,避免局部压迫点液体聚集,防止对缺血部位加热; 19.4.垫毯:可提供适用于所有手术类 | 3 |
型的毯子。有特殊设计的截石位毯型、并有无菌垫毯可用于心脏外科手术或 更高级的无菌手术; 19.5.升温毯不含乳胶,材质柔软可透 X 射线; 19.6.细胞毒性、皮肤致敏性、皮肤刺激性符合国家生物相容性标准 GB/T 16886.5-2017 19.7.加温软管通道:部 分毯型提供至少 2 个加温软管通道进 气,方便实际操作期间选择充气口位置 | ||||||
13 | 腔镜普外器械 | 配置 1 | 冲吸器 | 330×Ф5 | 1 | 7 |
配置 2 | 单极电极 | 330×Ф5 | 1 | |||
配置 3 | 单极分离钳 | 330×Φ5 | 1 | |||
配置 4 | 单极分离钳 | 330×Φ5 | 1 | |||
配置 5 | 单极剪 | 330×Φ5 | 1 | |||
配置 6 | 单极抓钳 | 330×Φ5 | 1 | |||
配置 7 | 施夹钳 | 330×Ф5 钛夹施夹钳 | 1 | |||
配置 8 | 施夹钳 | 265×Ф10 可吸收夹施夹钳 | 1 | |||
配置 9 | 穿刺器 | Ф5.5 | 2 | |||
配置 10 | 穿刺器 | Ф10.5 | 2 | |||
配置 11 | 卡口式转换 器 | Ф10 | 1 | |||
14 | 腹腔镜器械 | 配置 1 | 组织钳 | 180,直 | 2 | 6 |
配置 2 | 组织钳 | 200 | 2 | |||
配置 3 | 止血钳 | 160,直,全齿 | 4 | |||
配置 4 | 帕巾钳 | 140,尖头 | 6 | |||
配置 5 | 持针钳 | 180,直,粗针 | 2 | |||
配置 6 | 组织剪 | 140,弯 | 1 | |||
配置 7 | 精细剪 | 160×1.5,直,窄头,带齿 | 1 | |||
配置 8 | 海绵钳 | 250×10,弯有齿 | 2 |
配置 9 | 手术刀柄 | 7# | 1 | |||
配置 10 | 组织镊 | 140,1×2 钩 | 1 | |||
配置 11 | 医用镊 | 140,直 | 1 | |||
第三包(护理设备)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套/台) | |||
1 | 注射泵 (双泵)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ICU、手术室 1.2 工作用途:通过精确控制静脉输液流速治疗患者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双通道注射泵主机 2.2 配置2 使用说明书 2.3 配置3 电源线 2.4 配置4 产品合格证 2.5 配置5 装箱单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适用注射器:适用于符合国家标准的注射器 3.2 适用注射器规格:5ml、10ml、20ml、30ml、50/60ml注射器 ★3.3 注射速度:注射器规格50/60mL,流速设置范围:(0.1~2000.0) mL/h 注射器规格30mL,流速设置范围:(0.1~1200.0)mL/h注射器规格20mL,流速设置范围:(0.1~800.0)mL/h 注射器规格10mL,流速设置范围:(0.1~400.0)mL/h; 注射器规格5mL,流速设置范围:(0.1~200.0)mL/h;最小增量:0.1mL/h 3.4 准确度:±2%,机械精度±1% 3.5 预输量 :范围:0.1~9999.9ml,增量0.1ml 3.6 注射时间:范围:00h01min~99h59min增量:1min 3.7 输注界面可显示剩余输液时间和剩余药液量 3.8 五种注射模式可供选择:速度模式、时间模式、剂量模式、序列模式、药物库模式 3.9 剂量模式:剂量范围:0.000x0000,最小增量0.001药物量:0.1~999.9,增量0.1 药液量:0.1~999.9ml,增量0.1ml体重:0.1~300.0kg,增量:0.1kg多剂量单位选择 ★3.10 25种速度单位(剂量单位)可供选择:ug/kg/min、ng/kg/min、 ml/h、IU/kg/h、IU/kg/min、U/kg/h、U/kg/min、IU/h、IU/min、U/h、 U/min、g/h、mg/h、ug/h、ng/h、g/min、mg/min、ug/min、ug/min、g/kg/h、 mg/kg/h、ug/kg/h、ng/kg/h、g/kg/min、mg/kg/min 3.11 报警功能:阻塞报警、即将阻塞、即将完成、注射器脱落报警、注 | 86 |
射器推空报警、速度异常报警、电池耗尽报警、按键卡住报警、注射完成报警、注射器近空报警、无操作超时报警、网电源中断报警、电量低报警等。 ★3.12 安全等级:I类CF型,外壳防护等级IP44,可连续运行 3.13 运行速度可调:在线注射速度可调功能,保证泵运行状态仍可调整注射速度 3.14 其他功能:1、联机功能,A通道注射完成后,自动启动B通道开始注射,保持药物不中断注射。2、待机功能,可自定义待机时间 3.15 BOLUS速度:0.1~2000ml/h可调,自动/手动可选;BOLUS量:1.0mL~ 50.0mL;最小增量0.1mL 3.16 快推速度:注射器规格50/60mL,快推速度设定值:1500.0mL/h注射器规格30mL,快推速度设定值:1200.0mL/h 注射器规格20mL,快推速度设定值:800.0mL/h注射器规格10mL,快推速度设定值:400.0mL/h注射器规格5mL,快推速度设定值:200.0mL/h ★3.17 KVO速度:0.1~20.0ml/h可调 ★3.18 25档可调阻塞压力,压力单位有kPa和mmHg可选择,压力数值实时显示 3.19 显示屏亮度:1-10档可调 3.20 历史记录:5000条历史记录可供查看和导出 3.21 接入端❑:USB 3.22 电源:AC:220V,50Hz 内置电池:聚合物锂电池11.1Vdc,2000mAh中速运行,续航时间约为8小时 | |||
2 | 输液泵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ICU、手术室 1.2 工作用途:通过精确控制静脉输液流速治疗患者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输液泵主机 2.2 配置2 使用说明书 2.3 配置3 电源线 2.4 配置4 产品合格证 2.5 配置5 装箱单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多种工作模式:速度模式(需含滴速功能,可测定滴数)、时间模式、序列模式、药物库模式、剂量模式 3.2 输液速度:0.1~1500ml/h或者1-400滴/min 3.3 准确度 : ±5%,校准后可达±3% 3.4 预输量 :范围:0.1~9999.9ml,增量0.1ml 3.5 输液时间:范围:00h01min~99h59min增量:1min 3.6 剂量模式:剂量范围:0.000x0000,最小增量0.001药物量:0.1~999.9,增量0.1 药液量:0.1~999.9ml,增量0.1ml 体重:0.1~300.0kg,增量:0.1kg | 28 |
多剂量单位选择 3.7 报警功能:阻塞报警、门开报警、速度异常报警、电池耗尽报警、空瓶报警、无电池报警、按键卡住报警、自流报警、气泡报警、无操作超时报警、网电源中断报警、电量低报警 ★3.8 蠕动片保护:装有蠕动片保护膜,防止意外漏液进入蠕动片,减缓对输液器蠕动挤压的损伤 3.9 BOLUS速度:0.1~1500ml/h可调,自动/手动可选 3.10 BOLUS量:1.0mL~50.0mL;最小增量0.1mL 3.11 快推速度:600ml/h 3.12 KVO速度:0.1~20.0ml/h可调 ★3.13 DPS动态阻塞压力报警 3.14 显示屏亮度:1-10档可调 3.15 历史记录:5000条历史记录可供查看和导出 3.16 电源:AC:220V,50Hz 内置电池:聚合物锂电池11.1Vdc,2000mAh中速运行,续航时间约为8小时 ★3.17 安全等级:I类CF型,外壳防护等级IP44,可连续运行 3.18 固定夹:单通使用时360度可旋转整机固定夹,水平和垂直方向可固定 3.19 ★运行速度可调:在线注射速度可调功能,保证泵运行状态仍可调整注射速度 3.20 设备净重:约1.7kg | |||
3 | 治疗车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手术室、观察室、诊所、护理院 1.2 工作用途:为了方便患者治疗,为医护人员采取流动方式进行治疗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脚轮 2.2 配置2 抽屉 2.3 配置3 垃圾收集桶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规格:≥750x475x930mm 3.2 主体材质采用铝钢ABS工程塑料结构组成;塑钢四柱承重 3.3 上部:不锈钢304材质三面围栏,凹陷设计,台面配有透明软玻璃; (提供不锈钢材质质量证明) 3.5 车身配有抽屉:430x335x110mm,滑轨采用三折静音导轨,抽屉内部用3x3分隔片,可自由分隔;抽屉拉手为燕尾式、封❑插槽式透明标识卡规格:115x28mm、防止液体及灰尘进入; 3.6 右侧;双污物桶; 3.7 车体底部:万向插入式静音轮,其中两只带刹车功能。(提供脚轮检测报告) | 39 |
4 | 急救车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手术室、观察室、诊所、护理院 1.2 工作用途:为了方便患者急救,为医护人员采取流动方式进行急救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脚轮 2.2 配置2 抽屉 2.3 配置3 锐器盒 2.4 配置4 除颤器平台 2.5 配置5 氧气瓶支架 2.6 配置6 输液架 2.7 配置7 电源线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规格:≥750x475x930mm ★3.2 主要由铝钢ABS工程塑料结构组成;塑钢柱四柱承重;(提供不锈钢材质质量证明) 3.3 ABS弧形底面注塑工艺成型两侧带有扶手,专业锐器盒,可左右任意摆放,凹陷设计可防止物品滑落,台面配有304材质不锈钢护栏,台面上配透明软玻璃; 3.4 车体左侧:除颤器平台可选输液架左右互换、隐藏式副工作台可拆式档案盒 3.5 车体右侧:隐藏式伸缩输液架可选除颤器平台左右互换、锐器盒、双污物桶 3.6 车体背后:除颤板,隐藏式伸缩氧气瓶支架,活动电源线; ★3.7 车体正面:中控锁,配置有五层抽屉、 第一二层小抽面≥80mm,内空:≥430x335x68mm两中层抽面≥120mm内空:≥430x335x110mm 底层抽面≥240mm内空:≥430x335x220mm抽屉内 3x3分隔片,可自由分隔, 封❑插槽式透明标识卡规格:≥115x28mm、防止液体及灰尘进入; 3.7 车体底部:万向插入式静音轮,其中两只带刹车功能。(提供脚轮检测报告) | 22 |
5 | 平车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手术室、观察室、诊所、护理院 1.2 工作用途:为了患者转运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防水海绵床垫 2.2 配置2 输液架 2.3 配置3 置物筐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规格:1950x650x800mm标配防水海绵床垫,置物筐,输液架。 3.2 两大轮担架车采用优质不锈钢管加工而成,厚度均达到实际厚度 1.0mm以上。(提供不锈钢材质质量证明) | 22 |
3.3 四个150MM重型加厚型脚轮。(提供脚轮检测报告) 3.4 担架车床面采用优质不锈钢一级板折弯而成。 3.5 两侧护栏上下翻动的关键部分弹簧,采用不锈钢专用弹簧,不生锈,能持久的保持弹性 3.6 上下车体抬动部分,利用xx工程力学设计,对接容易。并且四角固定部分采用8mm不锈钢棒模具成型,强度增加。不管任意方向,都可以轻松对接牢固。 3.7 床面上有对角输液架插孔。 3.8 不锈钢升降输液架,ABS紧固系统,内镶铜丝套。 3.9 车体下面有一个置物筐。 3.10 带四轮刹车 3.11 承重不小于240kg | |||
6 | 轮椅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手术室 1.2 工作用途:用于行动不便的病人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合格证 2.2 配置2 安全带 2.3 配置3 使用说明书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车架:采用高强度钢管焊接而成,二氧化碳焊接。表面采用电镀处理,具有抗腐蚀,不生锈作用。 3.2 座靠垫:软座、软靠背,面料采用牛津纺布,内衬海绵及加强衬布,缝制牢固平整.配安全带。 3.3 前轮:7寸左右前轮,配高强度塑料轮毂,优质钢质前叉,强度高。表面磨砂喷涂,抗腐蚀。 3.4 后轮:22寸左右后轮,采用双层钢圈,配助跑式手轮。 3.5 脚踏板:高强度塑料踏板,满足不同的用户使用要求,配腿带 3.6 刹车:采用肘节式刹车装置,制动性能好、驻车安全 3.7 车型可收合折叠,收合节省占用空间,方便携带出行 3.8 全幅(长940mm、宽630mm、高900mm)±10mm 3.9 收合宽度240mm±10mm 3.10 座宽(20")490mm、座高460、座深400mm 3.11 背靠宽度≥460mm、背靠高度≥460mm、扶手高度≥310mm 3.12 前轮、后轮免充气胎 3.13 净重≤15.0kg 3.14 载重≥100kg | 29 |
7 | 晨护车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手术室、观察室、诊所、护理院 1.2 工作用途:为了护士晨护过程中干净及脏的被褥的收拾 2 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脚轮 2.2 配置2 防水帆布 | 19 |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材质∶优质不锈钢304材料,主材厚度≥1.0mm,规格:≥ 960x550x920mm(提供不锈钢材质质量证明) 3.2 台面三层设计,台面配有三面护栏,护栏采用实心不锈钢棒Φ12MM立柱,Φ6MM横穿而过设计更加结实。精选船舶级加厚型防水帆布,坚牢耐曲折,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能。 3.3 材质采用不锈钢加厚管材,管壁厚度≥1.0mm。整车具有抗冲击、承载强 3.4 满焊与烧焊相结合全新焊接工艺,配合304专用焊丝,产品不开焊,焊接表面平滑均匀。 3.5 采用穿透式焊接结构设计,使整个车体坚固,美观 ★3.6 搭载的超静音医用脚轮,对角刹车,高弹性TPR材料的轮胶,不脱胶、不粘落发。工业尼龙轮架,优于十倍钢制结构,不生锈,无脱漆。高精度深沟轴承,转动轻便,配置出了先天的超静音效果。(提供脚轮检测报告) 3.7 整车经品控部门严格检验,无需用户亲自安装脚轮附件,打开包装 箱就可以使用。 | |||
8 | 领药车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手术室、观察室、诊所、护理院 1.2 工作用途:为了护士领药放药用药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脚轮 2.2 配置2 抽屉 2.3 配置3 双污物桶 2.4 配置4 杂物盒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规格:≥625x475x930mm 3.2 主要由铝钢ABS工程塑料结构组成;塑钢四柱承重;(提供不锈钢材质质量证明) 3.3 ABS底面注塑工艺成型,凹陷设计可防止物品滑落,台面配有304材质不锈钢护栏,台面上配透明软玻璃;(提供ABS塑料第三方检验报告) 3.4 车体左侧:杂物盒; 3.5 车体右侧:ABS双污物桶; ★3.6 车体正面:中控锁,配置有四层抽屉、第一二三层中抽面≥120mm内空:430x335x110mm 底层抽面≥240mm内空:430x335x220mm抽屉内 3x3分隔片,可自由分隔,封❑插槽式透明标识卡规格:≥115x28mm、防止液体及灰尘进入; 3.7 车体底部:万向插入式静音轮,其中两只带刹车功能。(提供脚轮 检测报告) | 17 |
9 | 尿布车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手术室、观察室、诊所、护理院 1.2 工作用途:为了晨护过程收集中脏的尿布 | 2 |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脚轮 2.2 配置2 防水帆布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材质∶优质不锈钢304材料,主材厚度≥1.0mm,规格:≥ 500x400x920mm(提供不锈钢材质质量证明) 3.2 精选船舶级加厚型防水帆布,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能 3.3 材质采用不锈钢加厚管材,管壁厚度≥1.0mm。 3.4 满焊与烧焊相结合全新焊接工艺,配合304专用焊丝,使产品达到不开焊,焊接表面平滑均匀,美观坚固。 3.5 采用穿透式焊接结构设计,使整个车体坚固,美观 3.6 搭载的超静音医用脚轮,对角刹车,高弹性TPR材料的轮胶,工业尼龙轮架,高精度深沟轴承。 | |||
10 | 采血车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手术室、观察室、诊所、护理院 1.2 工作用途:为了护士采血放置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脚轮 2.2 配置2 上下双层托盘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材质∶优质不锈钢304材料,主材厚度≥1.0mm,规格:≥ 1200x530x940mm(提供不锈钢材质质量证明) 3.2 开放式设计,上下两层空间充足,盒体上面均有翻边处理,光滑不会划手安全使用,适用于病房、供应室推送物品。 ★3.3 材质采用不锈钢加厚管材,管壁厚度≥1.0mm。整车具有抗冲击、承载强、光亮如新等优质特点。 3.4 满焊与烧焊相结合全新焊接工艺,配合304专用焊丝,使产品达到不开焊,焊接表面平滑均匀,美观坚固。 ★3.5 板材厚度1.0mm,台面承重40KG,双层设计,每层下面均焊有支撑管 3.6 采用穿透式焊接结构设计 ★3.7 搭载的超静音医用脚轮,对角刹车,高弹性TPR材料的轮胶,不脱胶、不粘落发。工业尼龙轮架,优于十倍钢制结构,不生锈,无脱漆。高精度深沟轴承,转动轻便,配置出了先天的超静音效果。(提供脚轮检测报告) | 1 |
11 | 可移动内镜检查床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手术室、观察室、诊所、护理院 1.2 工作用途:为了内镜患者转运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中控静音脚轮 2.2 配置2 PP护栏 2.3 配置3 转移垫子 | 5 |
2.4 配置4 不锈钢输液架 2.5 配置5 氧气瓶支架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规格:≥1930x640x540/840mm 3.2 背板上折角度:0°~≥75 3.3 承载能力:静载荷(均布):250Kg,安全工作载荷:135Kg。 3.4 框架采用优质30x60x1.5mm钢管,车面及护栏采用PP工程塑料注塑成型,三角形支架采用2.5mm厚冷轧钢板一次性冲压成型。(提供钢管检测报告) 3.5 背部升降装置采用可控气动弹簧快速调节,260N配重标准符合人体 靠背支撑重量,通过控制手柄操控背板角度,背部调节角度为0°-75°。 3.6 整体升降功能,不锈钢摇手柄可折叠,手柄按照顺时针旋转,则整个床体上升,反之,则下降,空载时,手柄起动力矩不大于2N·m,升降范围300mm 3.7 丝杆采用铜螺母经久耐用,需具有较强承重能力。 ★3.8 双片中控三档静音轮,刹车、万向、导向三档操控。采用中控技 术,脚轮骨架采用航空铝材料一次性压轴而成;采用超级聚氨酯材料, 静音耐磨,永不生锈。可实现可分离的:四轮同时刹车;四轮同时转向;向前推动车体,前面两只轮自动导向功能。(提供脚轮检测报告) 3.9 隐藏式安全护栏,气弹簧辅助自动下降 3.10 车架表层静电粉末喷涂。 | |||
12 | 压缩空气式雾化器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适用范围:医院、呼吸科、儿科、老年病科等 1.2工作用途:通过压缩空气将药液雾化成极其微小的雾粒,作为气雾被病人吸入治疗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喷雾器1套 2.2 配置2 过滤棉2个 2.3 配置3 熔丝管2只 2.4 配置4 说明书1份 2.5 配置5 合格证1份 2.6 配置6 保修卡1份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电源电压:AC220V±10%,50Hz±1Hz ★3.2压缩泵自由空气流量:≥10L/min 3.3压缩泵最大压强:≥0.15MPa ★3.4最大雾化率:≥0.1ml/min 3.5气压源:采用无润滑单缸活塞泵作为气源,内部散热风道设计,散热高效,智能过热保护,安全可靠。 ★3.6噪音:≤65dB(A) 3.7外形尺寸:210*103*180mm 3.8环境温度范围:+10℃- +40℃ 3.9相对湿度范围:30%-75% 3.10大气压力范围:860hPa-1060hPa | 18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 |||
1.1 适用范围:医院、急诊室、普通病房、ICU、手术室 | |||
1.2 工作用途:可有效防止空气中的细菌、病毒、和真菌的污染,避免 | |||
交叉感染。 | |||
2、设备配置及配件 | |||
2.1 配置1 主机 1台 | |||
2.2 配置2 说明书 1x | |||
2.3 配置3 遥控器 1个 | |||
2.4 配置4 电源线 1条 | |||
2.5 配置5 过滤网 1个 | |||
2.6 配置6 静电吸附器 1套 | |||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 |||
3.1 人机共存,动态持续消毒;符合卫生部相关要求(提供证明)。 | |||
3.2 消毒时无味、无辐射、不腐蚀设备; | |||
3.3 初、高效双重过滤除尘、除菌 | |||
3.4 长寿命、高强度紫外线杀菌;静电吸附杀菌 | |||
3.5 ★LED显示屏,动态显示各配置功能工作状态(汉字故障提醒),触 | |||
感控制键,经久耐用,操作灵敏;负氧离子清新空气 | |||
3.6 光触礁媒活性碳滤膜除异味 | |||
空气消 | 3.7 风速高、中、低可调,风向多角度可调 | ||
13 | 毒机 (移 | 3.8 微电脑程控自动运行,可预约开机关机时间,机器可设置“六”个 程控时段 | 29 |
动) | 3.9 超静音轴流风机 | ||
3.10 高强度紫外线强度检测;紫外线故障自动监测;备用紫外管自动启 | |||
动装置 | |||
3.11 红外线遥控操作;红外线微波自动探测环境污染源 | |||
3.12 工作时间自动记录显示,过滤系统等故障自动检测报警提示 | |||
3.13 循环风量:≥1000m3/h | |||
3.14 适用体积:≤100m3 | |||
3.15 输入功率:≤220VA | |||
3.16 安装尺寸(cm):35x42x105 | |||
3.17 ★消毒效果:≤4cfu/15min.皿(≤200cfu/m³)提供省级以上检测 | |||
报告 | |||
3.18 机外紫外线泄露:<0.1uw/cm2 | |||
3.19 机内紫外线强度:≥13800uw/cm2 | |||
3.20 ★消毒时空气的臭氧量:0.002mg/m3 | |||
3.21 移动式 | |||
3.22 负氧离子释放量:≥6x106个/cm3 | |||
3.23 电源~220V 50Hz | |||
3.24 ★噪音:<45db(A) | |||
3.25 灯管寿命:≥5000h | |||
3.26 ★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14 | 体重秤 | 1、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适用范围:适用用体检、医院、学校、健身房、药店户外、室内等多种场景 1.2 工作用途:用于身高、体重、BMI的测量,为患者门诊体检提供准确的数据 2、设备配置及配件 2.1 配置1 主机 2.2 配置2 电源线 2.3 配置3 螺丝刀x1,M3.5x40mm 螺丝x8,PWA3x16mm 螺丝x4,四节干电池 2.4 配置4 说明书 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3.1 超声波感应身高测量 3.2 82x70mm独立LED隐藏视窗,读数清晰 3.3 高精度重力传感器测量体重 3.4 全程真人语音测量提示 3.5 可用干电池,无需考虑布线 3.6 常用功能按键,操作简单 3.7 可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设备管理,与微信小程序联用 3.8 测量速度小于6s 3.9 产品尺寸:355x460x2119mm 3.10 测量体重范围:5 ~ 180kg 3.11 重量最小分度:0~100kg:0.05kg;100kg以上:0.1kg 3.12 测量身高范围:60~195cm 3.13 身高最小分度:0.5cm 3.14 显示屏:82x70mm LED高清触摸屏 3.15 供电:5V/1A电源适配器或4节AAA干电池 3.16 测量时间:小于5s 3.17 支持单位:Kg公制单位/Lb英制单位/斤 3.18 存储记录:存储在手机端,理论上不限用户数不限存储记录数 3.19 数据传输:蓝牙 | 17 |
四、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所有投标产品必须是生产厂家合法销售渠道的全新正品;
在质保期xx货物质量等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使用者,由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包换、包退;
质保期内,如因非人为因素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退换。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5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售后服务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 1 小时内响应,在保修期必须 24 小时内给予免费免责更换,保修期外提供终身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逐项做出响应,按要求提供详细描述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投标产品的参数或产品说明书、彩页不一致时,以国家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参数为准;
知识产权保护要求: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所使用的货物、材料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完善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二)技术支持的手段、方式、响应时间、故障修复时间: 1.技术支持的手段、方式
(1)保修期内的服务为现场服务。
(2)保修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和维护。
(3)保修期内,供应商应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及技术指导。 2.响应时间
供应商和厂商应为本项目提供“7×24”的电话技术服务,必要时必须提供现场服务。
3.故障修复时间
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故障,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保证 48 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正常使用。
4.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主要指响应时间、货物维护时间是否及时等,每次服务均需双方经手人签字,作为评定服务质量的主要依据。
供应商须认真理解上述售后保修要求,详细列出保修方案、技术支持方案和设备应急方案,一经响应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三)技术支持队伍
为了保质保量的做好货物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的技术支持队伍必须人员齐备,自身技术素质要过硬,要有类似此项规模项目的经历和必要的经验及必要的服务意识。另外各项目组的技术支持队伍在售前和售后要固定,不能临时替补或经常更换。
(四)培训要求
为采购人免费培训技术人员,资料费、教师讲课费、教材费等一切与培训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提供。
1.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基本操作和使用等。
2.现场实践技能培训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培训采购方 2-3 名技术人员,保证采购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货物及货物的使用、调试和基本操作及基本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最终由使用方签字确认培训结果作为验收的一部分。
3.集中理论培训是指将设备使用单位相关技术人员集中在一起做理论培训并承诺能够达到的培训效果。
4.供应商必须保证培训师资力量,主要培训教员应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历并至少有三年的实际培训经验。培训必须使用中文教学,否则必须免费提供相应的翻译。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和甲方协商。
六、质保期:一年。
七、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供货。八、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九、项目验收:
(一)验收方式:完成供货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货物的合格性进行详细的检验和验收。
(二)验收程序:
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组织技术专家进行抽查复验。
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或者行业质量检测机构要做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证明书和结算证明书上签字。
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采购机构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采购合同货物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货物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款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验收接受;如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减价验收接受。
只有非重要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其他部分可以先行使用的,且采购人确有先使用的必要,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就先使用部分验收,并支付部分价款。
验收结束后,验收主要负责人应当在采购验收书上签署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
(三)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护理设备及手术器械购置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403001JH6208001
包 号:
采购单位: 平凉市中医医院中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采购人):平凉市中医医院 乙方(中标人):
根据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护理设备及手术器械购置项目(第 XX 包)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货物内容:
序 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性能参数)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额 (元) |
1 | |||||||
2 | |||||||
3 | |||||||
4 |
合同总额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费用等。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三、货物要求: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方式: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甲乙双方现场确认货物。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和甲方协商;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正式普通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
专用发票。
甲方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支付单位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货商逾期交货的理由;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并提供发票复印件,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1 年(个别设备以招标参数要求为准),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质保期内,如因非人为因素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退换。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5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乙方应在甘肃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点,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七、验收: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乙方应将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或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履约保证金: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投标文件(含澄清等)、《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采购办壹份,交易中心壹份,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采购人):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 乙方(中标人):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日期: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日期: |
账号: 开户行: | 账号: 开户行: |
鉴证方: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 B 区 8 号商铺 301 室电话:19993338860 |
注:本合同中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性,并承诺,以下情况若未完全履行,愿无条件接受我方投标被拒绝的后果: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任务,并将履行《招标文件》对中标人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2.我方已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且无任何异议。
3.我方接受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所附投标报价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5.我方接受 天的投标有效期(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方接受 天的供货期限,承诺在 天内完成供货。
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8.如我方中标,将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向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税 号:
9.如我方中标,《中标通知书》将选择方式 领取(下列方式二选一):
(1)快递(提供详细准确的通讯信息)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自取(到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 B 区 8 号商铺 301 室联系电话:0933-8598828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总价(元) | 大写:小写: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总报价 | 大写:小写: |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报价明细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致: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函声明: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系注册于 (国 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公司名称) 的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项目名称、 包号、项目编号、包号)的投标活动。
被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认可。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商务文件组成内容和合同部分服务条款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所能提供证明文件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作为响应内容。对响应有偏离的说明偏离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 投标人名称:
(2) 总部地址:
(3) 电话号码:
(4)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5) 实收资本:
(6) 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 年 月 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产:
3) 长期负债:
4) 流动负债:
5) 净值:
(7)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8) 投标人在中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若有则填)
2. 近 3 年的年营业额:(可选填)
年份 国内 出❑ 总额
3. 近 3 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销售(若无可不填)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2) 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4. 统一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5. 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若有则填: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制造的部件名称
6. 近 3 年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若有则填: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 所属的集团公司,若有则填:
9.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签字日期:
电话:
邮箱: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本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 年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承诺方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售后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应仔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并做以下承诺:
厂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 |
投标人(电话、地址、联系人) |
售后服务人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联系电话及相关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经历) |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承诺方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优惠条件承诺书
致:
经仔细阅读你们的招标文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优惠条件的要求,对所投标项目向贵单位特作如下优惠条件承诺:
(1)…
(2)…
(3)…
…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承诺方名称: 承诺方印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