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北辰财富中心商住楼 A 栋 2101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7—063
四川❹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和《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本次签署的《租赁意向协议》和《合作意向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双方后续正式合作还需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上述意向协议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签署的《租赁意向协议》和《合作意向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对公司 2017 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双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孙公司深圳银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讯”)通知,深圳银讯与云南百米物流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米物流”)签署了《租赁意向协议》和《合作意向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甲方:深圳银讯
乙方:百米物流
甲方是新能源汽车运营商,乙方拥有新能源汽车的用车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了《租赁意向协议》和《合作意向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百米物流信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 0000
室
法定代表人: xxxxx资本:xxx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09 月 22 日至 2036 年 09 月 21 日
经营范围:物流信息咨询:国际、国内客、货运代理;国际多联
式运单代理;货物运输、仓储;代理进出口报关、报检;货物及技术进口业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车辆租赁,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搬运卸载(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述意向协议签署的决策程序
上述协议均为意向性协议,待正式就各项目进行合作并签订具体的协议时,公司将根据协议涉及的具体金额,提交相应的决策机构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二、《租赁意向协议》和《合作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深圳银讯
乙方:百米物流
甲方(包括其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是新能源汽车运营商,乙方拥有新能源汽车的用车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新能源汽车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1、租赁区域及规模
(1)乙方有意向在其体系内(使用城市为:云南省境内)租赁甲方提供的新能源电动车。
(2)乙方计划在 12 个月内使用 2000 台(其中,微面 1000 台;
轻卡 1000 台)新能源车辆。 2、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 5 年(即 2017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7 日)。
如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作自动延续 5 年。
(2)如合作期限内,出现无法继续合作的事由,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作。
(二)《合作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深圳银讯
乙方:百米物流
甲方(包括其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是新能源汽车运营商,乙方拥有新能源汽车的用车需求及客户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
友好协商,双方就新能源汽车合作运营事宜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1、合作区域
双方有意向在云南省开展新能源电动物流车运营合作。 2、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就具体的项目签订合作协议书,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开展车辆租赁、充电桩建设,充电车辆配备,充电服务,维修保养等。
3、合作规模
乙方计划通过合资项目公司在 12 个月内投放 2000 台(其中微面
1000 台;轻卡 1000 台)新能源车辆。
4、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 5 年(即 2017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7 日)。
如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作自动延续 5 年。
(2)如合作期限内,出现无法继续合作的事由,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作。
三、上述意向协议签署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深圳银讯与百米物流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和《合作意向协议》,是公司基于对新能源汽车市场良好发展前景的认同,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的有效措施,是开拓公司新业务类型,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手段,将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2、上述意向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对公司 2017 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双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1、上述意向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需以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正式合作协议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风险,本次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2、上述意向协议尚需协议双方根据市场环境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双方合作的具体情况履行相应审议决策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租赁意向协议》
2、《合作意向协议》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