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密切監察提供存款服務。然而,鑑於本集團實際須存放於財務公司存款之金額增加超過原有預測,於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之剩餘期限期間,原有上限將不足以滿足本集團於財務公 司存置之每日最高存款結餘。因此,本公司與財務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訂立補充協議,將自補充協議生效之日起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之上限由人民幣 80 億元修訂為人民幣 100 億元,以符合上市規則第 14A.54 條。補充協議將自於股東大會上獲得獨立股東批准當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