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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08]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营公司签署长期运输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2 月 13 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 (下称“China VLCC”)与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EPEC”)签订了《原油运输长期协议》。
一、协议方介绍
1.船东:China VLCC,本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于 2014 年 9 月共同投资设立的远洋原油运输公司,现已拥有世界规模领先的远洋油轮船队,以及丰富的 VLCC 油轮经营管理经验。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51%的股权。
2.租家:WEPEC,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法两国股东共同投资兴建的我国第一家大型中外合资石化企业,原油加工能力 1000 万吨/年。 WEPEC 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内容介绍
1、合同期限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满后经合同双方认可,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2、货品
每航次不超过三种不需加温的原油。 3、承运船舶
船东船队下适航船舶执行本运输协议。 4、装货量
经租家同意,在保证航行和货物安全的前提下,可装载至船舶允许的最大装货量。
5、作价机制
租家和船东根据租家指定货盘当日的市场水平达成相互认同的市场费率。
三、签署长期运输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与 WEPEC 签署长期运输协议,是本公司实施大客户战略的重要体现,在公司油轮船队规模迅速扩张期,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稳定公司货源渠道以及建立更加稳固和良性的客户关系,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合同按公平原则协商确定,符合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风险分析
x次签署的长期运输协议属于松散型的合作协议,本协议旨在加强协议双方业务合作关系并未对具体租船行为作出明确约定,本协议的实施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