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CG-2021-GK07号
政府采购文件公开招标服务类 第 54页 共 76 页
xx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HYCG-2021-GK07号
采购项目:2022-2023年度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
采 购 人:台州市xx区医疗保障局
集中采购机构:xx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
目 录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2-2023年度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xxx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G-2021-GK07号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参保人数 |
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险期限 |
标段一 |
2022-2023年度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承担65%赔付责任) |
暂定397000人 |
5135 |
4779.086 |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两年。 |
标段二 |
2022-2023年度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承担35%赔付责任) |
暂定397000人 |
2765 |
2573.354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xxxx.xxx.xx.xxx.xx)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xx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xxxxxxxxxxx00x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108018
质疑联系人:何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4727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00x0xx
传 真:0576-84051180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4051197
质疑联系人:xx区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6-840511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xx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xxxxxxxxxx000x
联系人 :x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 号 |
事 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 是/☑否 |
2 |
是否允许分包 |
□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 否 |
3 |
答疑会或 现场踏勘 |
具体时间和地点:无 |
4 |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 |
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1.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下载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北京时间14:00至14:30完成解密。 |
5 |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
备份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 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投标人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 2.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xxxxxxx@000.xxx。采购组织机构将接收到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投标人应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
6 |
不见面开标
|
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未参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
演示要求 |
本项目不需要演示。 |
8 |
投标与开标 注意事项 |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投标人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用户,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编制,按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以邮寄的方式送达至采购组织机构,数量均为两份(一正一副)。 |
9 |
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 |
10 |
中小企业预留 份额情况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 /☑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11 |
中小企业 优惠措施 |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采购标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12 |
质疑渠道 |
政采云平台网上质疑系统。 |
13 |
实质性条款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14 |
主要性能参数 |
带“★”的条款是主要性能参数。 |
15 |
书面形式 |
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 |
16 |
其他 |
1、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携带CA自备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
17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 |
二、说 明
总则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投标人承担。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三)当事人
1.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六)现场踏勘
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七)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2.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三)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四)采购组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在投标时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投标文件】若参与多标项投标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3)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声明、协议(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2.1)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2.2)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情况介绍(附件3)
技术需求响应表(附件4)
(3)投标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保险方案及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特点详细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实行方案及承诺);
针对本项目成立的服务(部门)机构的详细介绍,一般及专业技术力量配置等;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5)
服务(部门)机构总负责人情况表(附件6)
(可根据投标人对招标任务的理解和自身情况编制,利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设备、人员等资源围绕采购人的要求、工作进度的实际要求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如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4)投标人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2019年以来涉及意外伤害、基本医疗的保险业绩);(附件7)
(6)资信及商务需求响应表(附件8);
(7)证书一览表(附件9);
(8)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10);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报价内容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附件11)
(2)报价明细表(附件12)
(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声明函(附件13)
(4)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二)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劳务、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报价不得为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至日起90天。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3.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五、开标
(一)开标程序
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开标;
2.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
3.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4.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5.公布开标结果。
(二)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三)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得开标。
五、评标(详见第四章)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二)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三)发放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人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
x、询问、质疑与投诉
(一)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质疑
1.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至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至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三)投诉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招标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 2 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段 |
项目名称 |
参保人数 |
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险期限 |
标段一 |
2022-2023年度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承担65%赔付责任) |
暂定397000人 |
5135 |
4779.086 |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两年。 |
标段二 |
2022-2023年度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承担35%赔付责任) |
暂定397000人 |
2765 |
2573.354 |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两年。 |
注:1、同一家公司可报名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在第一标段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公司不能参与第二标段的评标,同一家公司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2、结算时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结算。
二、招标要求:
(一)责任范围
意外伤害是指因非疾病原因或因参保人部分责任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本次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过程中治疗其它相关疾病的合理费用。
2022-2023年度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责任范围:按《台州市全民医保办法》(台政办发【2018】79号)、《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台医保发【2018】1号)及其他台州市医保发文统一执行的医保待遇政策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责任免除如下:
1、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以外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在境外就医的;
6、其他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二)保险期限
本次招标合作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两年。责任期限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一致,即发生的时间以出院结算日为准。待遇支付均不包括大病保险待遇支付部分。如项目终止未续保,承保方承担保单责任(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出院结算)内后续的意外伤害相关费用,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人员及实施保障
暂定人数12人(医学类专业不少于4人),车辆1辆,人员车辆由标段一中标人提供,标段二中标人承担标段一35%的实际费用。
(四)项目合作方式
1、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合作。即采购人将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理、审核、结报、备案等内容委托中标人进行管理运作的方式,其服务过程接受委托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管。
2、意外伤害案件办理流程(详见下表):
序号 |
程序 |
内容 |
承诺时效 |
备注 |
1 |
受理 |
窗口受理《申请书》 |
即时办理 |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外伤人员情况登记表》 |
2 |
备案 |
整理资料向采购人进行备案登记 |
每日报备(特殊情况单独报备) |
|
3 |
审核 |
现场稽查、资料审核 |
区内三个工作日、区外十个工作日 |
|
4 |
结报 |
与医疗机构及被保险人进行结算 |
被保险人刷卡报销的为一个工作日,被保险人非刷卡报销的为十五个工作日。 |
|
特别说明:
①支付(补偿)给被保险人的保费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该支付暂定免缴营业税,如果结算时出现支付营业税的情况,采购人将在投标费用中予以相应调整。
②盈亏分成的奖励部分列支渠道由采购人在结算时确定。
3、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和具体措施。
盈亏奖惩方式:意外伤害设置调剂金制度:
标段一:
序号 |
节约和超支 |
节约(超支)比例 |
奖励和赔偿 |
备注 |
1 |
保费节约部分(实际结余金额)=中标金额-当年赔付支出-当年营运成本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4%(含)以内部分的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60%给予中标人奖励 |
当年营运成本限12 名经办人员和1 辆车的费用(人员的薪酬按照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加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车辆费用按每年每辆60000元计算)。此标段承担营运成本总费用的65%。(如遇重大会计制度调整,在不影响风调结果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确定)
|
2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4%-8%(含)部分的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40%给予中标人奖励 |
||
3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8%以上部分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20%给予中标人奖励 |
||
4 |
保费超支部分(实际超支金额)=当年赔付支出+当年营运成本--中标金额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4%(含)以内部分的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60%给予招标人赔付 |
|
5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4%-8%(含)部分的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40%给予招标人赔付 |
||
6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8%以上部分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20%给予招标人赔付 |
标段二:
序号 |
节约和超支 |
节约(超支)比例 |
奖励和赔偿 |
备注 |
1 |
保费节约部分(实际结余金额)=中标金额-当年赔付支出-当年营运成本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4%(含)以内部分的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60%给予中标人奖励 |
当年营运成本限12 名经办人员和1 辆车的费用(人员的薪酬按照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加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车辆费用按每年每辆60000元计算)。此标段承担营运成本总费用的35%。(如遇重大会计制度调整,在不影响风调结果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确定) |
2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4%-8%(含)部分的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40%给予中标人奖励 |
||
3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8%以上部分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20%给予中标人奖励 |
||
4 |
保费超支部分(实际超支金额)=当年赔付支出+当年营运成本--中标金额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4%(含)以内部分的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60%给予招标人赔付 |
|
5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4%-8%(含)部分的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40%给予招标人赔付 |
||
6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8%以上部分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20%给予招标人赔付 |
5、由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受理环节的工作场所。其它环节的办公场所由中标人自理。
6、中标人对保险费设立专用账户进行专账核算,该账户仅用于支出意外伤害的保费,实行专款专用,并随时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核查。
7、如中标人以明显低于合理价格中标的(中标价低于预算价15%以上),年度结算过程中,实际支出超出中标价15%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五)保费支付
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年初集体征缴保费的90%按季度划拨给中标人,剩余的10%作为后续拨付资金,用于支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的未支付部分的保险费,具体支付时间按结算期确定。(年初保费的计算方式为年初参保人数*中标单价)
中途参保征缴保费于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底分两次审核汇总后交中标人,同时将再保险保费划入中标人财务账户。(中途保费的计算方式为中途参保人数*中标单价)
(六)待遇支付
被保险人发生的医保费用,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先予以垫付,次月再向中标人结算,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结算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项支付给采购人。其中标段一中标人承担实际赔付额的65%,标段二中标人承担实际赔付额的35%。
(七)考核机制
实行履约和服务质量考核制度,按季度考核,考核标准另行确定。考核细则可根据中标人的承诺标准、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适当调整,解释权归xx区医疗保障局。采购人提取当年保费总额的3%作为考核奖惩经费,将制定切合实际、合理的考核机制并逐步完善,对中标人进行合同履约方面的考核,发现未达到招标人的考核要求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置、处罚,考评结果与奖惩经费直接挂钩。
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不扣除考核奖惩经费;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60分及以上的,每减少1分,扣减考核奖惩经费的3%;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考核奖惩经费全部扣除。
(八)其它服务要求
1、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2、中标人对审核的资料、信息操作系统必须落实安全和保密责任,承诺所有涉及相关项目内容不用于其它领域。
3、标段一中标人需在医保中心设立至少12人(医学类专业不少于4人)专职经办人员,配置办公及服务设施,负责参保人员意外伤害申请受理、支付及解释等相关工作;
4、中标人开展医疗费用调查,经调查审核,对被保险人不符合意外伤害补偿者,中标人必须出具有效结论并负责解释,报采购人备案。若被保险人有争议,由采购人进行核实确定。
5、中标人要向采购人每月提供项目营运分析报告以及被保险人详细资料和报表等。
评标
一、评标原则
(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分值70分,投标报价分值30分。评标标准按评分细化条款及分值进行评审。
(一)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
(二)各投标人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计算公式为: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四)投标人综合得分=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三、评标委员会
(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评审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无效标情形
(一)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服务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服务出现重大偏差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
(六)主要性能参数指标负偏离 5 项(含)以上的;
(七)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
(八)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
(九)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
(十一)商务条款不响应的;
(十二)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十三)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五、废标情形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一)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8),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经评标委员会核查不符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18),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措施:
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对报价给予 6 %-10%的扣除;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报价给予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6% 的扣除。
八、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至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附件2.1)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附件2.1)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附件2.2)。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声明书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
信用记录 |
1.截至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
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报价)文件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质 |
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实质性条款 |
“▲”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串通投标 |
未出现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三)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评标按以下标准及要求进行:
评分标准
标段一:
项目内容 |
项目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公司综合情况(9分) |
保险 投诉 |
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每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分,每万张保单投诉件数<=0.1件的得3分,0.2件>=每万张保单投诉件数>0.1件的得2分,0.3件>=每万张保单投诉件数>0.2件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分 |
企业偿付能力情况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0年综合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4分;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2分;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不得分。(根据中国保险行业网站发布的2020年四季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情况结果评比,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保险行业网站地址http://icid.iachina.cn/) |
4分 |
|
分支机构设立情况 |
投标人已在用户所在地设立支公司及以上级别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得2分。(已设立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保险公司公章)。 |
2分 |
|
公司服务能力 (11分) |
项目 经验 |
投标人及其下属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项目所在地具有与政府部门合作的医保项目,每满一年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与所在地政府部门合作过“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加1分。(注:1.满期年份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不同项目服务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入;2.提供保险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3.如共同承保,则按照所占份额计算得分。) |
4分 |
服务评价等级 |
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最新年度服务等级评分,AA级及以上得5分,A级得3分,BBB级及以下或无评级得1分。(根据中国保信网站发布的2018年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评,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保信网站地址:http://www.cbit.com.cn/zgbxgw/xwgg/tzgg/390057/index.html |
5分 |
|
上级公司承担风险承诺 |
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的上级公司承诺当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无能力支付赔偿金额时由上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得2分,无承诺的不得分。(提供上级公司承诺文件) |
2分 |
|
实施方案(50分) |
保险服务实施方案 |
对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方案进行整体评价,方案详实,各项工作计划安排专业、详细、可行,得4~5分;方案合理、可行的,满足服务需求的得2~3.9分;方案基本满足的得1~1.9分;没有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
5分 |
调查 方案 |
承诺按照医保相关规定及时客观的调查参保人员外伤情况,并提供具体实施细化方案,由专家根据方案综合打分。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实用得4~5分,次之得2~3.9分,其余得1~1.9分,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
核查 人数 比例 |
承诺承保期间核查赔付人数占当地意外伤害赔付总人数比例不低于20%,承诺承保期间核查赔付金额占当地意外伤害赔付总金额比例不低于20%得5分,没有不得分。 |
5分 |
|
专业人员配备 |
承诺承保期间配备到岗人员12人得3分,医学类专业4名及以上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及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参保依据、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
4分 |
|
设备 保障 |
配备理赔勘查、审核管控需要的自有车辆1辆和相应设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公章,车辆行驶里程要求在10万公里以内),一档得2-3分,二档得1~1.9分,三档得0~0.9分,没有不得分。 |
3分 |
|
控费方案 |
针对“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提出有效实际的控费方案,根据控费方案切实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根据方案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定。一档得4~5分,二档得2~3.9分,三档得1~1.9分,没有不得分。 |
5分
|
|
结报 支付 |
承诺按照医保相关规定准确、及时结报各项待遇得2分。 |
3分 |
|
承诺规定时间内划拨医疗费用报销款,确保报销支出专户的金额安全充足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绩效 考评 |
建立科学、先进的对经办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绩效评价、作业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系统,由专家根据方案综合评分: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实用得4~5分,次之得2~3.9分,其余得1~1.9分,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
纠纷 调解 |
制定意外伤害理赔规范和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控制投诉人员投诉率,视方案科学合理性、目标的控制率,由评委根据方案综合评分,一档得3~4分,二档得2~2.9分,三档得0~1.9分,没有不得分。 |
4分 |
|
报表 测算 |
承诺理赔结算准确及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每个季度做好基金收支预算、结算和测算工作得2分。 |
2分 |
|
增值 服务 |
针对医保基金的大数据监管提供增值服务方案,根据增值服务方案全面性、切实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根据方案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定。一档得2-3分,二档得1~1.9分,三档得0~0.9分,没有不得分。 |
3分 |
|
|
针对提升医保参保人员参保率及扩大医保政策宣传提供增值服务方案,根据增值服务方案全面性、切实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根据方案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定。一档得2-3分,二档得1~1.9分,三档得0~0.9分,没有不得分。 |
3分 |
|
针对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及其他提升医保参保人员满意度提供增值服务方案,根据增值服务方案全面性、切实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根据方案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定。一档得2-3分,二档得1~1.9分,三档得0~0.9分,没有不得分。 |
3分 |
||
价格 |
价格分 |
以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30分 |
标段二:
项目内容 |
项目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公司综合情况(9分) |
保险 投诉 |
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每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分,每万张保单投诉件数<=0.1件的得3分,0.2件>=每万张保单投诉件数>0.1件的得2分,0.3件>=每万张保单投诉件数>0.2件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分 |
企业偿付能力情况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0年度综合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4分;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2分;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不得分。(根据中国保险行业网站发布的2020年四季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情况结果评比,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保险行业网站地址http://icid.iachina.cn/) |
4分 |
|
分支机构设立情况 |
投标人已在用户所在地设立支公司及以上级别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得2分。(已设立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保险公司公章)。 |
2分 |
|
公司服务能力 (11分) |
项目 经验 |
投标人及其下属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项目所在地具有与政府部门合作的医保项目,每满一年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与所在地政府部门合作过“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加1分。(注:1.满期年份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不同项目服务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入;2.提供保险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3.如共同承保,则按照所占份额计算得分。) |
4分 |
服务评价等级 |
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最新年度服务等级评分,AA级及以上得5分,A级得3分,BBB级及以下或无评级得1分。(根据中国保信网站发布的2018年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评,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保信网站地址:http://www.cbit.com.cn/zgbxgw/xwgg/tzgg/390057/index.html |
5分 |
|
上级公司承担风险承诺 |
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的上级公司承诺当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无能力支付赔偿金额时由上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得2分,无承诺的不得分。(提供上级公司承诺文件) |
2分 |
|
实施方案(50分) |
保险服务实施方案 |
对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方案进行整体评价,方案详实,各项工作计划安排专业、详细、可行,得4~5分;方案合理、可行的,满足服务需求的得2~3.9分;方案基本满足的得1~1.9分;没有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
5分 |
调查 方案 |
承诺按照医保相关规定及时客观的调查参保人员外伤情况,并提供具体实施细化方案,由专家根据方案综合打分。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实用得4~5分,次之得2~3.9分,其余得1~1.9分,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
核查 人数 比例 |
承诺承保期间核查赔付人数占当地意外伤害赔付总人数比例不低于20%,承诺承保期间核查赔付金额占当地意外伤害赔付总金额比例不低于20%得5分,没有不得分。 |
5分 |
|
控费方案 |
针对“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提出有效实际的控费方案,根据控费方案切实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根据方案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定。一档得4~5分,二档得2~3.9分,三档得1~1.9分,没有不得分。 |
5分
|
|
结报 支付 |
承诺按照医保相关规定准确、及时结报各项待遇得2分。承诺规定时间内划拨医疗费用报销款,确保报销支出专户的金额安全充足得1分,没有不得分。 |
3分 |
|
绩效 考评 |
建立科学、先进的对经办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绩效评价、作业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系统,由专家根据方案综合评分: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实用得4~5分,次之得2~3.9分,其余得1~1.9分,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
纠纷 调解
|
制定意外伤害理赔规范和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控制投诉人员投诉率,视方案科学合理性、目标的控制率,由评委根据方案综合评分,一档得4~5分,二档得2~3.9分,三档得1~1.9分,没有不得分。 |
5分 |
|
报表 测算 |
承诺理赔结算准确及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每个季度做好基金收支预算、结算和测算工作得2分。 |
2分 |
|
增值 服务 |
针对医保基金的大数据监管提供增值服务方案,根据增值服务方案全面性、切实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根据方案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定。一档得4~5分,二档得2~3.9分,三档得1~1.9分,没有不得分。 |
5分 |
|
针对提升医保参保人员参保率及扩大医保政策宣传提供增值服务方案,根据增值服务方案全面性、切实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根据方案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定。一档得4~5分,二档得2~3.9分,三档得1~1.9分,没有不得分。 |
5分 |
||
针对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及其他提升医保参保人员满意度提供增值服务方案,根据增值服务方案全面性、切实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根据方案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定。一档得4~5分,二档得2~3.9分,三档得1~1.9分,没有不得分。 |
5分 |
||
价格 |
价格分 |
以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30分 |
注:请扫描上传合同、证书、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至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2.评审要求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其中客观评分项的分值应当一致。
(2)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③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⑤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
(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结果汇总及排序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五)评标报告撰写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标段一: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台州市黄岩区医疗保障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
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承包内容
2022-2023年度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结算时按照实际结算费用的65%结算。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注:XXX元/人/年,结算时按照实际参保人数。
三、保险期限
本次招标合作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两年。责任期限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一致,既发生的时间以出院结算日为准。待遇支付均不包括大病保险待遇支付部分。如项目终止未续保,承保方承担保单责任(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出院结算)内后续的意外伤害相关费用,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保费支付
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年初集体征缴保费的90%按季度划拨给中标人,剩余的10%作为后续拨付资金,用于支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的未支付部分的保险费,具体支付时间按结算期确定。(年初保费的计算方式为年初参保人数*中标单价)
中途参保征缴保费于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底分两次审核汇总后交中标人,同时将再保险保费划入中标人财务账户。(中途保费的计算方式为中途参保人数*中标单价)
五、待遇支付
被保险人发生的医保费用,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先予以垫付,次月再向中标人结算,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结算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项支付给采购人。中标人承担实际赔付额的65%。
六、盈亏奖惩方式 意外伤害设置调剂金制度:
序号 |
节约和超支 |
节约(超支)比例 |
奖励和赔偿 |
备注 |
1 |
保费节约部分(实际结余金额)=中标金额-当年赔付支出-当年营运成本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4%(含)以内部分的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60%给予中标人奖励 |
当年营运成本限12 名经办人员和1 辆车的费用(人员的薪酬按照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加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车辆费用按每年每辆60000元计算)。此标段承担营运成本总费用的65%。(如遇重大会计制度调整,在不影响风调结果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确定) |
2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4%-8%(含)部分的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40%给予中标人奖励 |
||
3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8%以上部分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20%给予中标人奖励 |
||
4 |
保费超支部分(实际超支金额)=当年赔付支出+当年营运成本--中标金额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4%(含)以内部分的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60%给予招标人赔付 |
|
5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4%-8%(含)部分的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40%给予招标人赔付 |
||
6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8%以上部分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20%给予招标人赔付 |
七、税费
本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保险期限结束,年度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在接到投诉或主动不定期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的所有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被保险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无故拖延赔偿或者拒绝支付赔偿的;
(2)在理赔过程中擅自提高起付标准、降低赔付比例和缩小支付范围的;
(3)未按标书上的承诺履行服务承诺的;
(4)不能主动化解矛盾,使被保险人向甲方或者相关部门屡次信访、投诉的;
(5)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工作纪律、工作效能等给采购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情况。
十、违约赔偿
(1)除不可抗力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2)双方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十二、合同修改
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必填)
帐号: 帐号:(必填)
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标段二: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台州市黄岩区医疗保障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2-2023年度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
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承包内容
2022-2023年度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结算时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结算。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注:XXX元/人/年,结算时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结算。
三、保险期限
本次招标合作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两年。责任期限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一致,既发生的时间以出院结算日为准。待遇支付均不包括大病保险待遇支付部分。如项目终止未续保,承保方承担保单责任(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出院结算)内后续的意外伤害相关费用,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保费支付
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年初集体征缴保费的90%按季度划拨给中标人,剩余的10%作为后续拨付资金,用于支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的未支付部分的保险费,具体支付时间按结算期确定。(年初保费的计算方式为年初参保人数*中标单价)
中途参保征缴保费于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底分两次审核汇总后交中标人,同时将再保险保费划入中标人财务账户。(中途保费的计算方式为中途参保人数*中标单价)
五、待遇支付
被保险人发生的医保费用,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先予以垫付,次月再向乙方结算,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项支付给甲方。中标人承担实际赔付额的35%。
六、盈亏奖惩方式 意外伤害设置调剂金制度:
序号 |
节约和超支 |
节约(超支)比例 |
奖励和赔偿 |
备注 |
1 |
保费节约部分(实际结余金额)=中标金额-当年赔付支出-当年营运成本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4%(含)以内部分的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60%给予中标人奖励 |
当年营运成本限12 名经办人员和1 辆车的费用(人员的薪酬按照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加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车辆费用按每年每辆60000元计算)。此标段承担营运成本总费用的35%。(如遇重大会计制度调整,在不影响风调结果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确定) |
2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4%-8%(含)部分的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40%给予中标人奖励 |
||
3 |
结余金额在中标金额8%以上部分 |
以实际结余金额的20%给予中标人奖励 |
||
4 |
保费超支部分(实际超支金额)=当年赔付支出+当年营运成本--中标金额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4%(含)以内部分的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60%给予招标人赔付 |
|
5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4%-8%(含)部分的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40%给予招标人赔付 |
||
6 |
超支金额在中标金额8%以上部分 |
以实际超支金额的20%给予招标人赔付 |
七、税费
本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保险期限结束,年度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在接到投诉或主动不定期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的所有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被保险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无故拖延赔偿或者拒绝支付赔偿的;
(2)在理赔过程中擅自提高起付标准、降低赔付比例和缩小支付范围的;
(3)未按标书上的承诺履行服务承诺的;
(4)不能主动化解矛盾,使被保险人向甲方或者相关部门屡次信访、投诉的;
(5)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工作纪律、工作效能等给采购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情况。
十、违约赔偿
(1)除不可抗力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2)双方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十二、合同修改
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必填)
帐号: 帐号:(必填)
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项 )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投标声明书(附件1)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2)
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声明、协议(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2.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2.2)
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
附件1
投标声明书
台州市黄岩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为: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我公司声明截至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说明:投标人在截至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如有上述所列情形,但限制期届满的,可按实陈述,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知悉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不申请澄清和质疑。
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 月 ××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法定代表身份证 |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全权代表身份证 |
职务: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2.1
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一种材料作为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
1.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要盖章确认。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要盖章确认。
附件2.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招标人) :
我方 (投标人) 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项 )
投
标
文
件
(商务与技术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商务与技术文件目录
1、投标人情况介绍(附件3)
2、技术需求响应表(附件4)
3、投标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保险方案及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特点详细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实行方案及承诺);
针对本项目成立的服务(部门)机构的详细介绍,一般及专业技术力量配置等;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5)
服务(部门)机构总负责人情况表(附件6)
(可根据投标人对招标任务的理解和自身情况编制,利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设备、人员等资源围绕采购人的要求、工作进度的实际要求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如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4、投标人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2019年以来涉及意外伤害、基本医疗的保险业绩);(附件7)
6、资信及商务需求响应表(附件8);
7、证书一览表(附件9);
8、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10);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附件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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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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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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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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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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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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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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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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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 业 概 况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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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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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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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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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自有□租賃 |
企业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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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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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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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综合情况介绍 |
如(企业规模、经营业绩、人员与技术力量、保险投诉情况、偿付能力、分支机构设立及服务网点情况等)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附件4
技术需求响应表(标项 )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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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 本表的名称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2.本表参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需求”内第二条“具体技术需求”填制,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服务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3.对于所投服务的技术偏离情况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一一比对给出,未达到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数值应以负偏离标注。若因技术实现方式等其他问题而导致的理解不同未标注负偏离的,需在备注中具体说明;若未按要求标注负偏离又未予以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偏离程度给予扣分或认定为虚假应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5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标项 )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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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附人员证书。
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至日之前三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附件6
服务(部门)机构总负责人情况表(标项 )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姓名 |
|
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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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 (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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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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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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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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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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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工作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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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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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附件7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标项 )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保费金额 |
实施时间 |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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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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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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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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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可只提供首页、含保险费金额页、保险责任页、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2.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8
资信及商务需求响应表(标项 )
序号 |
内容 |
招标需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服务保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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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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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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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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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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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9
证书一览表(标项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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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附所列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附件10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标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保费金额 |
实施时间 |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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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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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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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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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可只提供首页、含保险费金额页、保险责任页、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2.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项 )
报
价
文
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附件11)
2.报价明细表(附件12)
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
4.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附件11
开标一览表 (标项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单价 (元/人/年) |
人数 (人) |
服务期 |
备注 |
2022-2023年度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承担65%赔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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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000人 |
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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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注:1、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人数为暂定数,具体按实结算。
2、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开标一览表 (标项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单价 (元/人/年) |
人数 (人) |
服务期 |
备注 |
2022-2023年度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再保险项目(承担35%赔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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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000人 |
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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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注:1、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人数为暂定数,结算时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结算。
2、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12
报价明细表(标项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报价项目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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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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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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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要求:
1. 本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注:本次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结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附件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填表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
3、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应填写而未进行填写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
预成交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的,将按规定公开预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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