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设备出售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 YY/MM/DD 由以下两方签署:
设备出售协议
x设备出售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 YY/MM/DD 由以下两方签署:
XXX(以下简称为“卖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XXX。
XXX(以下简称为“买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XXX。
在下文中,卖方与买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1 定义
在本协议中:
协议指包括附件在内的本设备出售协议; 设备指本协议附件 1 中列明的设备和物品;日指日历日;
价格指人民币(含税),代表设备的约定价格;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流通货币。
2 设备的出售
2.1 卖方同意根据约定价格出售、买方亦同意以约定价格购买设备。
2.2 相关一切价款必须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3)日内支付 50%定金。买方须在从卖方指定的场地搬离设备之前向卖方支付剩余款项的 50%。
3 设备的提取/搬离
3.1 买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接到卖方通知后,买方根据上述第 2.2 条在两周内xxx款并自费从卖方指定的场地搬离设备。设备的所有权以及损毁的风险应在买方开始提取设备起由卖方完全转移至买方。
3.2 买方应承担提取和搬离设备的所有风险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操作或包装设备)须在卖方场地进行的其他工作。买方应使卖方免于承担任何由提取工作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且因买方或其员工的疏忽或故意行为或不作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死亡)、财产损失或第三方的损害(包括卖方及其员工、或买方)的所有责任、主张和要求。买方将自费对任何和所有基于上述原因而产生的诉讼进行抗辩,并支付所有的律师费和成本以及其他产生的费用。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允许,买方不得将提取工作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或委托第三方提取。
4 保险与安全政策
4.1 买方应就从卖方场地提取设备购买令卖方满意的保险。保险应涵盖但不限于员工赔偿、雇主责任和公众责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合同责
任),保险的额度和承保的公司应符合卖方的要求。买方应在开始提取设备之前将证明涵盖上述保险范围的相应保险单证交付给卖方。
5 卖方的不保证声明
5.1 买方确认和了解,该等设备系卖方过去从第三方处购买并用于卖方的业 务,且卖方已在其业务中使用了设备,因此该设备是二手设备,而非卖方制造。
5.2 卖方不对设备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或xx,无论是明确的或是暗示的、口头的或是书面的。设备应按现状出售,且不保证没有瑕疵。卖方就设备的运行状态、适销性或特定目的的适用性对买方不做保证。附件 1 中对设备的描述不应构成保证,而仅用于识别设备之目的。
5.3 买方确认在出售前卖方没有检查或测试设备,但卖方已给予买方机会在本出售完成前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
5.4 买方承诺对可能出现在设备上的卖方或卖方集团的任何和所有的商标、独特的标示和设计予以去除,且同意不使用任何此类商标、独特的标示和设计。
6 责任与赔偿的限制
6.1 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对设备的出售、设备的操作、运输、拥有或使用、或设备的质量、工艺、材料、设计、目前或将来的状态、或设备的任何危险或缺陷、设备不符合任何国家或地方政府标准或规定、或卖方未能就设备给予任何的警示或说明、或卖方的疏忽而产生的对买方或任何其他方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且买方无条件的放弃就此类损害而对卖方提起任何诉讼主张。
6.2 买方应赔偿并使卖方免于任何由于检查、测试、提取、出售、操作、运输或使用设备而产生的、或因买方无法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设备连同使用设备而引起的、或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主张、成本或费用。
7 终止
如果买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第 2.2 条支付设备的价款,或未能根据第 3.1 条从卖方的场地提取、搬离设备,卖方有权不经事先通知买方而自行决定采取下列措施,卖方是否采取下列措施并不影响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救济途径:
(a) 终止本协议;
(b) 使设备不受危险,且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c) 根据卖方自行决定且视为适当的价格和其他条款、条件将设备转售给他人,且由买方补偿任何差价损失。
8 税负
各方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要求其承担的所有税负。
9 适用的法律
x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与解释
10 争议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友好协商解决该争 议。协商应不迟于一方向另一方寻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发出十(10)日后进行。如该通知发出后三十(30)日内争议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11 其他
11.1 完整协议
x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协议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且替代双方之前口头或书面的所有讨论、协商或约定。
11.2 非弃权
x协议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与此相关的任何其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权益,均不应作为对该权利、权力或权益的放弃;且任何单一或部分的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权益均不应排除在未来对任何其他此类权利、权力或权益的行使。
11.3 修订
x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修改,任何修改仅可通过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予以进行。
11.4 副本
x协议一式二份,每一份副本均应视为一份原件。
11.5 生效
x协议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鉴此,本协议每一方由其授权代表在本协议文首所载之日签署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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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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