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IM REPORT ︱中期報告
Stock Code 股份代號 : 880
INTERIM REPORT ︱中期報告
2009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為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澳博」)之控股公司,澳博根據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政府於 2002年3月簽訂的批給合同,成為六家被授權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業務的公司之一。澳博是唯一一家植根澳門的娛樂場博彩承批公司,且就營業額及娛樂場數目而言,澳博為澳門之最。於2009年6月30日,澳博經營15間娛樂場及4間角子機中心,有超過1,300張賭枱及超過3,800部角子機。
公司資料 2
業務回顧 3
前景與近期發展 6
財務回顧 10
其他資料 12
權益披露 12
購股權計劃 14
購買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15
企業管治 15
中期財務資料
中期財務資料審閱報告 16
xx綜合全面收益表 18
xx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19
xx綜合權益變動表 21
xx綜合現金流量表 22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23
董事會
主席
xxxxx
非執行董事
拿督xxxxx
獨立非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先生xxx先生xxx先生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xxxxx
執行董事兼營運總裁
xxx先生
執行董事
官xx大律師xxxxx xxxxx
審核委員會
xxx先生 — 主席
xxxxxxxxxx
提名委員會
xxxxx — 主席
2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xxx先生xxx先生xxx女士xxxxxxxxxxxxx先生
薪酬委員會
xxxxx — 主席
xxx先生xxx女士xxx先生xxx先生
公司秘書
xxx先生
FCPA, FCCA, ACA, FCIS, FCS, MBA, MSc
註冊辦事處
xxxxxxxxxxx金融中心一期 3201–3205室
核數師
德勤‧關xxx會計師行
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合規顧問
僑豐融資有限公司xxxxxx00xxxxxx00x
股份過戶登記處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xxxxxxxxx000xxxxx00x
1712–1716室
(除另有說明外,所有金額均以港元列示)
集團經營業績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報告期間」)本集團之總收益、博彩收益及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分別為149.14億元、147.94億元及3.38億元; 而去年同期(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總收益、博彩收益及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則分別為155.18億元、154.52億元及5.71億元。
根據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博監局」)之數據,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之博彩收益約佔澳門博彩總收益約29.6% ,而去年同期則佔27.1%。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之 EBITDA(就少數股東權益調整後及未計利息收入及開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為9.25
億元,而去年同期則為9.82億元。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 EBITDA 率為6.2%,而去年同期則為6.3%。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業績已反映主要因於2008年12月17日開始營運之新葡京酒店折舊而產生5.62億元的折舊及攤銷費用(較去年同期之3.78億元有所增加),亦已反映因於2007年安排及自2007年中起逐步動用之貸款的利息開支而產生的1.05億元融資費用。
新葡京娛樂場業績
x集團之旗艦新葡京娛樂場於報告期間之應佔收益及溢利分別為40.62億元及5.70億元,而去年同期之收益及應佔溢利則分別為45.77億元及6.48億元。
於報告期間,新葡京娛樂場之 EBITDA 為7.20億元,而去年同期則為8.10億元,而新葡京娛樂場於報告期間之 EBITDA 率維持於17.7%,與去年同期相同。
貴賓博彩業務
貴賓博彩業務佔本集團於報告期間博彩總收益之56.5%,而去年同期則佔60.0%。
來自貴賓博彩業務之博彩收益於報告期間為83.64億元,而去年同期則為92.78億元。有關減幅主要由於貴賓籌碼銷售由去年同期之3,091.74億元減少至報告期間之2,950.49億元所致。
根據博監局之數據,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來自貴賓博彩業務之博彩收益佔澳門貴賓博彩總收益約26.0%,而去年同期則佔23.4%。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3
業務回顧
於2009年6月30日,本集團主要營運附屬公司澳博之娛樂場一共設有33間貴賓廳,合共提供203張貴賓賭枱,而於
2008年12月31日則設有40間貴賓廳,提供180張貴賓賭枱。
貴賓廳進行整合後,令貴賓賭枱之平均數目由去年同期之258張減少至報告期間之204張。
每張貴賓賭枱每日平均淨贏額由去年同期之198,000元增加至報告期間之227,000元。2009年上半年,新葡京娛樂場的每張貴賓賭枱每日平均淨贏額為314,000元。
來自新葡京娛樂場貴賓博彩業務之收益及貴賓籌碼銷售分別為24.36億元及820.01億元,而去年同期則分別為31.42億元及1,027.58億元。
於報告期間,貴賓博彩業務之贏率為2.83%,而去年同期則為3.00%。
中場賭枱博彩業務
來自中場賭枱博彩業務之博彩收益佔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博彩總收益約40.2%,而去年同期則佔36.8%。
來自中場賭枱博彩業務之收益由去年同期之56.84億元增加至59.44億元,增長4.6%,主要是由於新葡京娛樂場及葡京娛樂場之業績上升。
根據博監局之數據,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來自中場賭枱博彩業務之博彩收益佔澳門中場賭枱博彩總收益的約40.2%,而去年同期則佔38.9%。
於2009年6月30日,澳博於其娛樂場合共經營1,137張中場賭枱,而於2008年12月31日則為1,154張中場賭枱。
澳博之中場賭枱平均數目由去年同期之1,195張減少至2009年上半年之1,160張,而每張中場賭枱每日平均淨贏額由去年同期之26,100元增加至28,300元。
就新葡京娛樂場而言,於2009年上半年每張中場賭枱每日平均淨贏額為33,000元,較去年同期之29,700元有所增加。來自新葡京娛樂場中場博彩業務之收益為14.72億元,而去年同期則為13.11億元。
角子機業務
4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來自角子機業務及其他博彩業務(泵波拿)之博彩收益佔報告期間博彩總收益之3.3%;去年同期則佔3.2% 。
來自角子機業務及其他博彩業務之博彩收益為4.87億元,而去年同期則為4.90億元,表現相當平穩。
根據博監局之數據,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來自角子機業務之博彩收益佔澳門角子機總收益約16.3%,而去年同期則佔18.3%。
x博於2009年6月30日共有3,809部角子機,而於2008年12月31日則共有3,867部角子機。於2009年6月30日,澳博有12間娛樂場及四間角子機中心。
角子機之平均數目於報告期間為3,846部,而去年同期則為3,858部。
每部角子機之平均淨贏額於報告期間大致維持於每日698元,而去年同期則為每日697元。於2009年上半年,新葡京娛樂場每部角子機每日平均收益為1,162元。
來自新葡京娛樂場角子機業務之收益為1.54億元,而去年同期則為1.24億元。
非博彩收益
於報告期間,酒店及餐飲服務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合共1.78億元,較去年同期之1.21億元有所增長。有關增長主要由於新葡京酒店於2008年12年17日開業所致。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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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說明外,所有金額均以港元列示)
市場環境
於報告期間,澳門旅遊市場經過2008年大部份時間疲弱後漸趨穩定。到訪澳門的總人次為1,040萬人,較一年前同期下跌11.4%,而較2008年下半年則下跌7.6%。旅客的人均消費為1,536元,較一年前同期減少5.3%,而較2008年下半年則減少11.1%。旅客於澳門的平均逗留時間頗為穩定,約為1.1日。
於報告期間,澳門旅遊市場受到於2008年逐步實施之中國內地旅客簽證限制以及於同年開始之全球經濟萎縮之不利影響。儘管出現上述不利因素,澳門仍然是亞洲地區的主要旅遊勝地。
儘管於報告期間頭五個月,澳門整體娛樂場設施並無大幅增長,然而澳門博彩業之競爭仍然激烈,特別是貴賓博彩業務。
於報告期後,澳門政府於2009年8月10日在憲報上公佈關於娛樂場博彩承批公司及轉批給公司支付貴賓博彩中介人的佣金上限的規定。儘管預期制定佣金上限對本集團之貴賓博彩收益帶來正面影響,惟其僅為影響本集團貴賓博彩業務未來盈利能力之其中一個因素。
於2009年7月28日,澳門六家娛樂場博彩承批公司及轉批給公司組成澳門娛樂場博彩業承批公司商會(「商會」)。商會旨在為會員提供一個平台,就共同關心的議題加強溝通和交流;就博彩業的立法程序與規定及有關條例的執行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緊密合作;以及促進和加強澳門博彩業的健康成長和發展以惠及整體博彩業和社會。商會之首屆會長為xxxxx。
本集團通過開發位於澳門策略性位置的博彩物業集中區,吸納博彩市場的不同客戶類別,繼續推行其增長業務策略。本集團尋求通過成本削減措施及提升效率來提升經營毛利率,並積極透過改良其現有娛樂場以增加收益,以有效管理其娛樂場組合。
6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x集團認為於中場及貴賓博彩業務保持強勢,並在澳門半島的主要據點擁有強大的市場覆蓋至關重要。為推進其策略,本集團現正進行下述之項目。
新葡京酒店及娛樂場
x集團之旗艦新葡京娛樂場通過持續監察及調整其博彩架構繼續改善其業績。儘管於報告期間經濟氣候普遍欠佳,且澳門之競爭環境日趨激烈,新葡京娛樂場之業績表現仍超出本集團所預期。於每日之營運中,新葡京娛樂場之中場賭枱博彩收益按年增長12.9%,角子機收益則按年增長24.6%。然而,每日總收益下跌10.8%。
設有431間房間之新葡京酒店於2008年12月17日開業。儘管澳門整體酒店市場境況表現淡靜,新葡京酒店於2009年上半年得到顧客的理想反應。於報告期間,酒店本身及其餐飲業務產生總收益為1.23億元。
於報告期間,澳博在新葡京最頂層部分進行貴賓博彩廳及額外餐飲設施的裝修工程進展良好。於該等樓層進行之博彩業務預期於2009年第四季開始投入服務。
超過440萬遊客於報告期間造訪新葡京,每日平均有24,412人次遊客。
於報告期間,新葡京娛樂場推出的市場推廣活動包括由2009年1月24日起至3月31日止的「日日百萬大贏家」宣傳活動,以及為新葡京卡成員而設的其他特別宣傳活動。澳博亦推出「新葡京『百萬富翁』」活動,現金獎金額逾550萬元,活動期至2009年10月6日止。
此外,「新葡京PokerStars」撲克廳亦於報告期間的2009年3月19日開幕。該廳位於新葡京娛樂場2樓,擁有22張德州撲克賭枱及24小時現金博彩遊戲。「新葡京PokerStars」撲克廳每週定期舉辦撲克大賽、澳門盃撲克錦標賽及年度之 APPT 亞太撲克巡迴賽澳門站嘉年華。
十六浦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擁有51%權益之十六浦項目繼續取得進展,雖然仍錄得虧損,但已產生正數之 EBITDA。十六浦娛樂場於報告期間平均經營97張中場及貴賓高投區賭枱以及278部角子機,並採取措施以優化其娛樂場遊戲組合及提升其娛樂場樓層的收益。於報告期後,十六浦娛樂場於2009年8月29日開設兩間貴賓廳,合共提供八張貴賓賭枱。
於報告期間,十六浦娛樂場共有180萬人次(或每日9,729人次)顧客到訪。澳門xx特十六浦酒店及餐廳╱酒吧業務於2008年7月及8月開業,設有408間房間,於報告期間為本集團之收益貢獻3,800萬元。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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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與近期發展
由0000x0xx0x,xxxxxxxxx推廣活動包括膳食優惠劵推廣活動、「十六浦‧內港美食節」、會議贊助、選美活動、電影拍攝,以及十六浦一週年慶祝活動。
海立方
於報告期間,澳博的海立方娛樂場工程取得重大進展,預計海立方娛樂場將於2009年底前後落成。該娛樂場位於外港區之新八佰伴百貨公司前址。該建築物總樓面面積約為345,000平方呎,現正進行全面翻新,內部設計由著名娛樂場設計師 Xxxx Xxxxxxxx 負責,璀璨的外牆設計將使其成為澳門之主要地標。
海立方位置方便,設計現代化,格調典雅,提供約265張中場賭枱及約565部角子機,滿足即日往返遊客之需求。該娛樂場將與澳門外港碼頭抵澳區連接,對於經澳門北面的關閘往返內地也十分方便。
重建葡京酒店及娛樂場
x集團於2009年3月20日宣佈,澳博已與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澳娛」)訂立之共同重建協議取代其購買葡京酒店15/16部分之選擇權。重建項目尚未設定時間表,其將取決於經濟及金融市場狀況。
其他項目
x集團從事若干其他新項目及設施改良工程。於報告期間取得進展之項目包括下列各項:
集美娛樂場
位於五星級金麗華酒店(前稱澳門文華東方酒店)內之集美娛樂場於2009年1月16日開業。該娛樂場座落澳門半島外港區,佔地逾60,000平方呎,提供48張賭枱(其中33張為貴賓賭枱)及82部角子機。
澳門xxx娛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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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澳門xxx娛樂場於2009年8月2日開業,提供72張賭枱及168部角子機,滿足中場及貴賓客戶之需求。該娛樂場位於澳門外港區華麗的澳門xxx酒店(前稱金域酒店)內,佔地逾70,000平方呎。
凱旋門娛樂場
凱旋門娛樂場定於2009年9月21日盛大開幕,將於澳門半島的高度策略性地段提供約170張賭枱及約420部角子機。該娛樂場擁有設計典雅的外觀及豪華的內部裝修,位處澳門主要酒店及娛樂區最多人流的地段之一。凱旋門娛樂場將提供約115,000平方呎之博彩區。
前景
2009年下半年起步凌厲,澳門之博彩總收益較2008年同期大幅上升,而本集團在整體市場佔有率上保持領先。本集團致力保持於貴賓和中場博彩業務上的優勢,並積極提升營運效率。本集團於下半年之表現仍將受鄰近地區之整體經濟表現、訪澳人次以及娛樂場經營商之間的競爭所影響。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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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說明外,所有金額均以港元列示)
流動資金、財務資源及資本架構
x集團於報告期間維持穩健的財政狀況。於2009年6月30日,銀行結餘及現金為59.12億元(不包括4.11億元已抵押銀行存款),於2008年12月31日則為58.47億元。
於2009年6月30日提供予本集團之貸款總額為54.02億元。本集團之借貸於2009年6月30日之到期情況載列於下:
到期情況 | ||||
1年內 | 1至2年 | 2至5年 | 超過5年 | 合計 |
19.25% | 19.25% | 61.50% | 0.00% | 100.00% |
本集團之資產負債比率(界定為未償還銀行貸款總額減銀行及現金結餘與資產總值(不包括銀行及現金結餘)之比例)於報告期末為零(於2008年12月31日:零)。
本集團之資本開支承擔於報告期末為11.07億元(於2008年12月31日:14.02億元),主要用作新葡京酒店及十六浦之建築工程。海立方及凱旋門的計劃資本開支由內部資源(包括於2008年7月完成的全球股份發售的所得款項)提供資金。
未來項目(例如重建葡京酒店及娛樂場)將以內部資源以及債務及╱或股本融資的組合提供資金。未來項目之確實投資計劃可能隨業務規劃的執行情況、項目的進度、市況及管理層對日後業務狀況的看法而改變。
資產抵押
於2009年6月30日,賬面值分別為59.33億元及8.17億元(於2008年12月31日分別為:60.62億元及8.37億元)之本集團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土地使用權已抵押予銀行以取得貸款。
此外,本集團於2009年6月30日已抵押銀行存款4.11億元(於2008年12月31日:4.14億元)。
或然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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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於2009年6月30日,本集團之或然負債總額為2.89億元(於2008年12月31日:3.34億元),主要為就參股公司及關連公司提供信貸融資向銀行作出擔保。
財務風險
x集團沿用穩健的財務管理政策,將貨幣及利率風險減至最低。本集團按浮動利率基準籌集資金。本集團目前並無對沖其利率風險,儘管本集團於日後可能考慮此做法。本集團於報告期末並無以外幣計值之未償還借貸。本集團之主要業務基本上以港元進行及列賬,因而承受極低的外匯波動風險。
本集團所有銀行存款以港元、美元或澳門元計值。本集團之政策為不參與投機性的買賣活動。
人力資源
於2009年6月30日,本集團共有18,297名全職僱員,較2008年12月31日減少了1,038名僱員。全職僱員減少反映本集團提升營運效率之決心。本集團僱員之流失率於報告期間極低。
本集團為僱員提供具競爭力的薪酬,並舉辦多項活動以提升員工的團隊精神及鼓勵員工參與社區事務。本集團鼓勵員工修讀與本集團業務相關之培訓課程。僱員亦可在中西創新學院修讀學位及非學位課程,學費由本集團全數支付。
本集團亦為其高級僱員設立一項購股權計劃。詳情載於「購股權計劃」一節。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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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披露
董事權益
於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須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所存置之登記冊中,或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所載上市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標準守則」)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如下:
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之好倉
董事姓名
普通股數目
身份
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百分比*
xxxxx 3,049,987,500
(好倉)
受控法團權益1 61.000%
381,262,500
(好倉)
xxxxx 127,500,000
(好倉)
xxxxx 95,625,000
(好倉)
官xx大律師 15,937,500
(好倉)
xxx女士 15,937,500
(好倉)
實益擁有人 7.625%
實益擁有人 2.550%
實益擁有人 1.913%
實益擁有人 0.319%
實益擁有人 0.319%
* 百分比乃根據於2009年6月30日已發行之普通股為5,000,000,000股計算。
12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1 何博士被視為擁有 STDM – 投資有限公司(「STDM – 投資」)所持有的3,049,987,500股普通股。STDM – 投資由澳娛擁有 99.99%權益,餘下之0.01%權益則由何博士持有。於2009年6月30日,澳娛約31.66%股本權益由xxxxx及間接(透過何博士全資擁有公司 Lanceford Co. Ltd.)持有。
董事購入股份權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於2009年6月30日,概無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或彼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被視為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或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錄於該條例所述之本公司登記冊之任何權益;或擁有根據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任何權益。
主要股東之權益
於2009年6月30日,根據證劵及期貨條例第336條所保存之主要股東登記冊所載,本公司獲知會下列主要股東擁有之權益及淡倉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之5%或以上:
主要股東姓名╱名稱
普通股數目
身份
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百分比*
xxxxx 3,049,987,500
(好倉)
受控法團權益1 61.000%
381,262,500
(好倉)
澳娛 3,049,987,500
(好倉)
STDM - 投資 3,049,987,500
(好倉)
實益擁有人 7.625%
受控法團權益1 61.000%
實益擁有人 61.000%
* 百分比乃根據於2009年6月30日已發行之普通股為5,000,000,000股計算。
1 見「董事權益」註腳(1) 。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並無接獲通知,有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或其各自的聯繫人除外)擁有須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而存置之登記冊內之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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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料
購股權計劃
於本公司於2009年5月13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本公司股東批准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該計劃」),據此董事可酌情向該計劃的任何參與者(包括本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本集團行政人員、僱員、顧問、專業人員及其他顧問)授出購股權(「購股權」)以受當中所述的條款及條件所限下,認購本公司股份(「股份」)。於2009年5月 13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並無授出購股權。
於2009年7月13日,本公司根據該計劃向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團高級管理層授出購股權。於2009年7月13日授出購股權的詳情如下:
購股權的行使價: 每股股份2.82港元
授出購股權數目: 166,700,000
購股權的有效期: 由2010年1月13日至2019年1月12日
購股權的歸屬期: 所有購股權的歸屬期由授出日期起計6個月,惟涉及合共30,000,000股股份的購股權則除外,該等購股權於2010年1月13日歸屬1/3,並由該日起計的第一及第二週年各年歸屬1/3(並非日期為2009年7月13日的公佈所述的授出日期起計第一、第二及第三週年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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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於上述所授出的購股權之中,涉及合共101,000,000股股份的購股權乃授予本公司董事,詳情如下:
姓名 | 購股權數目 |
xxxxx | 5,000,000 |
xxx博士 | 35,000,000 |
xxxxx | 32,000,000 |
官xx大律師 | 3,000,000 |
xxx女士 | 20,000,000 |
xxxxx | 3,000,000 |
拿督xxxxx | 1,000,000 |
xxx先生 | 500,000 |
xxx先生 | 500,000 |
xxx先生 | 500,000 |
xxx先生 | 500,000 |
101,000,000 | |
此外,65,700,000份購股權已授予本集團的高級管理層。 |
購買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於報告期間,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企業管治
企業管治常規守則
x公司董事明白良好企業管治對本集團管理方面的重要性。本公司於報告期間符合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常規守則所有守則條文。
標準守則
x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10所載之標準守則。經本公司作出特別查詢後,本公司所有董事確認於報告期間一直遵守標準守則所規定之標準。
審閱未經審核中期財務資料
x集團於報告期間的未經審核中期財務資料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包括xxxxx、xxxxx及xxx先生)聯同本公司的核數師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閱聘任標準第2410號「由實體獨立核數師審閱中期財務資料」審閱。
承董事會命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xxx
香港,2009年9月15日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15
德勤‧關xxx會計師行 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金鐘道88號 皇后大道中18號
太古廣場一座35樓 新世界大廈1903室
致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緒言
x核數師(「我們」)已審核第18至44頁所載的中期財務資料,當中載有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統稱為「貴集團」)於2009年6月30日的xx綜合財務狀況報表,及截至當時止六個月的相關xx綜合全面收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說明附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證券上市規則要求遵照其有關條文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中期財務資料報告。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及呈列本中期財務資料。我們的責任是根據審閱結果,對本中期財務資料作出結論,並根據我們雙方協定的委聘條款,只向 貴公司(作為一個實體)報告我們的結論,而不作其他用途。我們不會就本報告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審閱範圍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閱委聘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的中期財務資料審閱」進行審核工作。審閱中期財務資料主要包括向負責財務和會計事務的人員作出查詢,及進行分析性和其他審閱程序。審閱範圍遠小於根據香港核數準則進行審核的範圍,故我們無法保證我們將知悉在審核中可能被發現的所有重大事項。因此,我們不會發表審核意見。
16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結論
按照我們的審閱結果,我們並無發現任何事項,令我們相信中期財務資料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4號進行編製。
德勤‧關xxx會計師行 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香港執業會計師 香港執業會計師
xxx
執業證書編號P181
2009年9月15日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17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附註 |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2009年 2008年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博彩、酒店、餐飲及相關服務收益 | 14,913.6 | 15,518.2 | |
博彩收益 | 5 | 14,794.4 | 15,452.3 |
特別博彩稅、特別徵費及博彩溢價金 | (5,752.8) | (6,014.8) | |
9,041.6 | 9,437.5 | ||
酒店、餐飲及相關服務收入 | 119.2 | 65.9 | |
酒店、餐飲及相關服務銷售及服務成本 | (77.8) | (29.4) | |
其他收入 | 59.1 | 54.7 | |
市場推廣及宣傳開支 | (5,717.8) | (5,643.3) | |
經營及行政開支 | (3,026.2) | (3,285.4) | |
融資成本 | 6 | (105.0) | (64.4) |
應佔一間聯營公司虧損 | (6.7) | (0.8) | |
應佔一間共同控制實體溢利 | 2.9 | 3.3 | |
除稅前溢利 | 7 | 289.3 | 538.1 |
稅項 | 8 | (8.7) | (27.8) |
期間溢利及期內全面收入總額 | 280.6 | 510.3 | |
應付: | |||
— 本公司擁有人 | 338.0 | 571.0 | |
— 少數股東權益 | (57.4) | (60.7) | |
280.6 | 510.3 | ||
每股盈利 — 基本 | 10 | 6.8仙 | 15.2仙 |
18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於2009年6月30日
附註 |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非流動資產 | |||
物業、廠房及設備 | 11 | 9,447.1 | 9,535.9 |
土地使用權 | 12 | 866.3 | 886.5 |
無形資產 | 49.0 | 52.1 | |
藝術品及鑽石 | 13 | 282.4 | 281.7 |
於一間聯營公司的權益 | 60.5 | 64.6 | |
於一間共同控制實體的權益 | 65.2 | 62.3 | |
可供出售股本證券投資 | 5.5 | 5.5 | |
收購的按金 | 14 | 177.4 | 219.0 |
應收一間同系附屬公司款項 | 15 | 340.7 | 365.4 |
已抵押銀行存款 | 16 | 145.6 | 145.6 |
11,439.7 | 11,618.6 | ||
流動資產 | |||
存貨 | 49.6 | 43.4 | |
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 | 17 | 1,348.5 | 930.0 |
應收最終控股公司款項 | 18 | 207.8 | 4.6 |
應收一間聯營公司款項 | 20.0 | 20.0 | |
應收一間共同控制實體款項 | 14.3 | 14.3 | |
應收參股公司款項 | 19 | 158.7 | 160.7 |
於買賣證券的投資 | 22.0 | 13.1 | |
已抵押銀行存款 | 16 | 265.4 | 268.8 |
銀行結餘及現金 | 5,911.9 | 5,847.1 | |
7,998.2 | 7,302.0 | ||
流動負債 | |||
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 | 20 | 5,446.4 | 4,582.8 |
財務擔保責任 | 14.5 | 14.5 | |
融資租賃承擔 | 21 | 104.3 | 16.0 |
稅項 | 30.3 | 38.1 | |
長期銀行貸款即期部份 | 22 | 1,040.0 | 1,020.0 |
6,635.5 | 5,671.4 | ||
流動資產淨值 | 1,362.7 | 1,630.6 | |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 12,802.4 | 13,249.2 |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19
xx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於2009年6月30日
附註 |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非流動負債 | |||
財務擔保責任 | 6.0 | 13.3 | |
融資租賃承擔 | 21 | 340.7 | 365.4 |
長期銀行貸款 | 22 | 4,362.0 | 4,824.0 |
應付一間附屬公司一名少數股東款項 | 23 | 667.6 | 610.2 |
5,376.3 | 5,812.9 | ||
資產淨值 | 7,426.1 | 7,436.3 | |
股本及儲備 | |||
股本 | 5,000.0 | 5,000.0 | |
儲備 | 2,325.1 | 2,287.1 | |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 7,325.1 | 7,287.1 | |
少數股東權益 | 101.0 | 149.2 | |
總權益 | 7,426.1 | 7,436.3 |
第18頁至第44頁的xx綜合財務資料於2009年9月15日獲董事會批准並授權刊發,並已由以下董事代表簽署:
xxx xxx
董事 董事
20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股本港元 (百萬) | 股份溢價 港元 (百萬) | 法定儲備 港元 (百萬) | 保留溢利* 港元 (百萬) |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 港元 (百萬) | 少數股東權益 港元 (百萬) | 總計港元 (百萬) | |
於2008年1月1日(經審核) | 291.3 | — | 73.8 | 5,999.9 | 6,365.0 | 195.1 | 6,560.1 |
集團重組而產生 | (21.3) | 2,731.4 | (73.8) | (2,636.3) | — | — | — |
發行股份 | 1,250.0 | 2,600.0 | — | — | 3,850.0 | — | 3,850.0 |
資本化發行 | 3,480.0 | (3,480.0) | — | — | — | — | — |
發行股份產生的支出 | — | (224.0) | — | — | (224.0) | — | (224.0) |
調整應付一間附屬公司一名 | |||||||
少數股東款項公平值產生的注資 | — | — | — | — | — | 94.7 | 94.7 |
已付股息 | — | — | — | (3,500.0) | (3,500.0) | — | (3,500.0) |
4,708.7 | 1,627.4 | (73.8) | (6,136.3) | 126.0 | 94.7 | 220.7 | |
年內全面收入總額 | — | — | — | 796.1 | 796.1 | (140.6) | 655.5 |
於2008年12月31日(經審核) | 5,000.0 | 1,627.4 | — | 659.7 | 7,287.1 | 149.2 | 7,436.3 |
調整應付一間附屬公司一名 | |||||||
少數股東款項公平值產生的注資 | — | — | — | — | — | 9.2 | 9.2 |
已付股息 | — | — | — | (300.0) | (300.0) | — | (300.0) |
— | — | — | (300.0) | (300.0) | 9.2 | (290.8) | |
期內全面收入總額 | — | — | — | 338.0 | 338.0 | (57.4) | 280.6 |
於2009年6月30日(未經審核) | 5,000.0 | 1,627.4 | — | 697.7 | 7,325.1 | 101.0 | 7,426.1 |
於2008年1月1日(經審核) | 291.3 | — | 73.8 | 5,999.9 | 6,365.0 | 195.1 | 6,560.1 |
集團重組而產生 | (21.3) | 2,731.4 | (73.8) | (2,636.3) | — | — | — |
調整應付一間附屬公司一名 | |||||||
少數股東款項公平值產生的注資 | — | — | — | — | — | 60.5 | 60.5 |
已付股息 | — | — | — | (3,500.0) | (3,500.0) | — | (3,500.0) |
(21.3) | 2,731.4 | (73.8) | (6,136.3) | (3,500.0) | 60.5 | (3,439.5) | |
期內全面收入總額 | — | — | — | 571.0 | 571.0 | (60.7) | 510.3 |
於2008年6月30日(經審核) | 270.0 | 2,731.4 | — | 434.6 | 3,436.0 | 194.9 | 3,630.9 |
* 金額26.363億港元指於集團重組當日購入附屬公司的保留溢利,並已於2008年集團重組時在本集團的保留溢利中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頒佈的《澳門商法典》的規定,本公司的若干附屬公司須於劃撥溢利至股息前而將彼等的年度淨溢利按最低比率10%或25%轉撥至一個法定儲備,直至法定儲備分別達到各有關附屬公司註冊資本的25%或50%為止。法定儲備不可分派予股東。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21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2009年 2008年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額 | 1,595.0 | 527.8 |
投資活動 | ||
已收利息 | 22.1 | 27.8 |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 | (530.6) | (1,220.4) |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已付按金 | (41.4) | (43.5) |
最終控股公司的墊款淨額 | (203.2) | (302.0) |
同系附屬公司的還款 | 23.0 | 202.6 |
已抵押銀行存款減少(增加) | 3.4 | (268.8) |
其他投資現金流量 | 2.2 | 5.9 |
投資活動所用的現金淨額 | (724.5) | (1,598.4) |
融資活動 | ||
已付利息 | (102.2) | (119.0) |
已付股息 | (300.0) | (1,000.0) |
最終控股公司的還款 | — | (114.9) |
同系附屬公司的還款 | — | (201.7) |
融資租賃承擔的還款 | (10.5) | (4.6) |
已籌措銀行貸款 | 58.0 | 453.0 |
銀行貸款的還款 | (500.0) | — |
向一間附屬公司一名少數股東的借款 | 49.0 | 223.5 |
融資活動所用的現金淨額 | (805.7) | (763.7) |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減少)淨額 | 64.8 | (1,834.3) |
於1月1日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 5,847.1 | 6,510.9 |
於6月30日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 5,911.9 | 4,676.6 |
22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1. 一般資料及財務報表編製基準
x公司為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的公眾有限公司,從事投資控股業務。
透過為籌備本公司股份上市而整頓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架構而進行之集團重組(「集團重組」),本公司於2008年1月17日成為本集團之控股公司。集團重組詳情載於日期為2008年6月26日之本公司招股章程
(「招股章程」)中「歷史及重組」內「重組」一段。因集團重組而出現之本集團被視為持續實體。因此,xx綜合財務報表已利用合併會計法編製。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xx綜合全面收益表、xx綜合權益變動表及xx綜合現金流量表已假設現有集團架構於整段期間一直存在而編製。
本公司股份於2008年7月16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
xx綜合財務資料已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16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申報」的適用披露規定而編製。
2. 重大會計政策
xx綜合財務資料乃根據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應付一間附屬公司之一名少數股東款項已於初步確認時調整至其公平價值,以及若干金融工具按其公平價值計算除外。xx綜合財務資料所採納的主要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所依據者一致。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首次應用下列香港會計師公會公佈並於本集團由2009年1月1日起的財政年度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準則、修訂及詮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2007年修訂)引入多項詞彙變動(包括修訂xx綜合財務報表之標題),並導致多項呈列及披露方式變更。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為一項披露準則,要求以內部用作各個分部的資源分配及評估其業績所呈報的財務資料,作為同一基礎識別經營分部。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並未導致本集團重新分類可呈報分部(見附註4)。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23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2. 重大會計政策(續)
本集團並未提前應用下列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或經修訂準則、修訂或詮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5號之修訂,作為對於2008年
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改良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於2009年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改良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經修訂) 首次採納者的額外豁免4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修訂本) 集團現金結算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的交易4
《香港會計準則》第27號(於2008年修訂) 綜合及獨立財務報表1
《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修訂本) 合資格對沖項目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於2008年修訂) 業務合併1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17號 分派非現金資產予持有人1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18號 從客戶轉讓資產3
1 由2009年7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2 由2009年7月1日或2010年1月1日(視乎適用而定)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的修訂。
3 對2009年7月1日或之後的轉讓生效。
4 由2010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於2008年修訂)或會影響收購日期為2010年1月1日或之後的業務合併的會計處理。《香港會計準則》第27號(2008年修訂)將會影響本集團於附屬公司所擁有權益的變動的會計處理。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其他新訂或經修訂準則、修訂或詮釋對本集團業績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
24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3. 本公司xx財務狀況報表
於2009年 於2008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於附屬公司的投資 流動資產 按金及預付款項 應收附屬公司款項銀行結餘及現金 流動負債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流動資產淨值 | 0.5 3,972.3 3,972.8 3.1 2,308.3 359.8 2,671.2 1.0 2,670.2 | 0.4 3,972.3 3,972.7 2.3 2,316.8 674.1 2,993.2 6.5 2,986.7 |
資產淨值 6,643.0 6,959.4 | ||
資本及儲備股本 儲備(附註) | 5,000.0 1,643.0 | 5,000.0 1,959.4 |
總權益 6,643.0 6,959.4 |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25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3. 本公司xx財務狀況報表(續)
附註:
股份溢價 港元 (百萬) | 保留溢利 港元 (百萬) | 總計港元 (百萬) | |
於2008年1月1日 | — | — | — |
集團重組而產生 | 2,731.4 | — | 2,731.4 |
發行股份 | 2,600.0 | — | 2,600.0 |
資本化發行 | (3,480.0) | — | (3,480.0) |
發行股份產生的支出 | (224.0) | — | (224.0) |
年度溢利 | — | 332.0 | 332.0 |
於2008年12月31日(經審核) | 1,627.4 | 332.0 | 1,959.4 |
期內虧損 | — | (16.4) | (16.4) |
2008年已付末期股息 | — | (300.0) | (300.0) |
於2009年6月30日(未經審核) | 1,627.4 | 15.6 | 1,643.0 |
4. 經營分部
x集團已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規定經營分部乃按照本集團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一組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定期審閱本集團之內部報告以分配資源及評估各分部之表現之基準分類。相對而言,此前之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14號「分部呈報」)則要求個別實體按風險及回報方法,呈列兩套分項資料(按業務及地區)。該實體「對主要管理人員之內部財務呈報機制」只作為確認業務分部之起點。過往,本集團的主要呈報方式為業務分部。
就博彩業務而言,主要營運決策者定期以貴賓博彩業務、中場賭枱博彩業務、角子機業務及其他分析博彩收益。有關上述分析的經營業績或其他財務資料並未提呈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審閱整體博彩業務的收益及經營業績。酒店及餐飲業務方面,主要營運決策者按個別酒店定期審閱表現。就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分部呈報而言,該等酒店的財務資料已滙集為單一經營分部「酒店及餐飲業務」。因此,與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14號釐訂的主要呈報分部相比較,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並未導致本集團的呈報分部需要重新指定,而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亦並無改變分部盈虧的計算。
26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4. 經營分部(續)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的唯一業務為博彩業務。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團分為兩個經營分部 — 博彩業務以及酒店及餐飲業務。該兩項主要經營分部的主要業務如下:
博彩業務 — 經營娛樂場及相關設施。
酒店及餐飲業務 — 經營酒店、餐飲及相關服務。該等業務的分部資料呈列如下:
博彩業務 港元 (百萬) |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酒店及 餐飲業務 對銷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 總計港元 (百萬) | |
收益 | |||
外來收益 | 14,794.4 | 119.2 — | 14,913.6 |
分部間銷售 | — | 50.8 (50.8) | — |
總計 | 14,794.4 | 170.0 (50.8) | 14,913.6 |
業績 | |||
分部業績 | 618.2 | (250.3) — | 367.9 |
未分配公司收入 | 21.3 | ||
買賣證券投資公平值變動收益 | 8.9 | ||
應佔一間聯營公司虧損 | (6.7) | ||
應佔一間共同控制實體溢利 | 2.9 | ||
融資成本 | (105.0) | ||
除稅前溢利 | 289.3 |
分部業績指在未分配公司收入、買賣證券投資公平值變動收益、應佔聯營公司╱共同控制實體業績及融資成本前各分部所賺取的溢利。此乃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方面呈報的資料。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27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5. 博彩收益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2009年 2008年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來自以下項目的博彩收益 | ||
— 貴賓博彩業務 | 8,363.7 | 9,278.1 |
— 中場賭枱博彩業務 | 5,943.9 | 5,684.0 |
— 角子機業務 | 486.0 | 489.4 |
— 其他 | 0.8 | 0.8 |
14,794.4 | 15,452.3 |
6. 融資成本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2009年 2008年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以下項目產生的利息支出: | ||
— 五年內悉數償還的銀行貸款 | (76.1) | (111.9) |
— 融資租賃 | (12.5) | (7.1) |
應付一間附屬公司一名少數股東款項的推算利息 | (17.6) | (12.4) |
(106.2) | (131.4) | |
減:在建項目資本化的金額 | 1.2 | 67.0 |
(105.0) | (64.4) |
28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7. 除稅前溢利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2009年 2008年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除稅前溢利已扣除以下項目: | ||
無形資產攤銷(計入經營及行政開支) | 3.1 | 3.2 |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 538.5 | 367.6 |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虧損 | 5.7 | 0.5 |
土地使用權的經營租賃租金 | 19.9 | 6.7 |
員工成本 | 1,608.0 | 1,753.0 |
8. 稅項
稅項指下文詳述的本期稅項:
並無就本公司之附屬公司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澳博」)的博彩相關收入作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所得補充稅(「補充稅」)撥備。根據澳門特區政府於2007年12月8日發出的批准通知,澳博於 2007至2011年間獲豁免就博彩業務所得收入繳納所得補充稅。
此外,根據澳門特區政府財政局(「財政局」)2008年12月2日發出的批准函,澳博股東須就2007年至2011年每年支付1,800萬澳門元(相等於1,750萬港元)的特別稅(「特別稅」)。於期內,本公司(作為集團重組後澳博的一名股東)須支付900萬澳門元(相等於870萬港元)。
就其他附屬公司而言,補充稅乃按該期間估計應課稅溢利最高12%的累進稅率計算。由於本集團的收入並非在香港產生或源自香港,故並無作出任何香港利得稅撥備。
由於前期並無批准函,故2008年之稅項支出為於2008年1月17日(集團重組日期)至2008年6月30日期間澳博賺取之未分派溢利之遞延稅項負債,已根據本公司董事之決定,於集團重組後溢利50%之預期股息期按稅率 12%計算。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29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9. 股息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2009年 2008年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澳博於集團重組前向其前股東支付的股息 | — | 3,500.0 |
已付每股6.0港仙的2008年末期股息 | 300.0 | — |
300.0 | 3,500.0 |
董事不建議派發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股息。
10. 每股盈利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每股基本盈利乃基於本公司擁有人應佔綜合溢利及於該期間已發行5,000,000,000股股份(2008年:3,750,000,000股股份,且假定集團重組及2008年的資本化發行已於2008年1月1日生效)。
本期間概無任何潛在攤薄股份,故無呈列每股攤薄盈利。
30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11. 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賬面淨值 | ||
土地及建築物 | 3,819.6 | 3,900.4 |
籌碼 | 29.4 | 45.8 |
傢俬、裝置及設備 | 2,791.4 | 2,947.4 |
博彩設備 | 199.9 | 245.6 |
租賃物業裝修 | 1,796.2 | 1,878.9 |
汽車 | 4.9 | 5.2 |
船隻 | 4.8 | 5.4 |
在建項目 | 800.9 | 507.2 |
總計 | 9,447.1 | 9,535.9 |
期內,本集團就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以擴充及提升其設施產生4.556億港元(2008年:11.419億港元)。於結算日,本集團於澳門特區的建築物乃建於根據中期土地使用權持有的土地上。
於2009年6月30日在建項目中包含540萬港元資本化利息淨額(2008年12月31日:490xxx)。
xx,x0009年6月30日,根據本集團持有的博彩批給,本集團與博彩業務有關的若干賬面淨值合共為20.764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27.524億港元)的物業、廠房及設備必須於2020年批給到期時歸還澳門特區政府。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31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12. 土地使用權
截至2009年 6月30日止六個月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截至2008年 12月31日止年度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賬面值 | ||
於期╱年初 | 886.5 | 815.0 |
期╱年內添置 | 0.3 | 110.5 |
期╱年內撥回及資本化至在建項目 | (0.6) | (27.7) |
期╱年內撥回至全面收益表 | (19.9) | (11.3) |
於期╱年末 | 866.3 | 886.5 |
該金額指位於澳門特區的中期土地使用權的預付租金。
13. 藝術品和鑽石
截至2009年 6月30日止六個月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截至2008年 12月31日止年度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於期╱年初 期╱年內添置 | 281.7 0.7 | 278.9 2.8 |
於期╱年末 | 282.4 | 281.7 |
該金額指本集團持有的藝術品和鑽石的總成本。董事認為,該等藝術品和鑽石的餘值與其於結算日的賬面值相若。因此,並無為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期間作出減值撥備。
32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14. 收購的按金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收購以下項目的按金 | ||
— 土地使用權 | 65.5 | 65.8 |
— 物業、廠房及設備 | 111.9 | 153.2 |
177.4 | 219.0 |
15. 應收一間同系附屬公司款項
有關結餘為應收租金(見附註21),該等應收租金以年利率3.03%至6.18%(2008年12月31日:5.86%至6.18%)計息。
16. 已抵押銀行存款
於2009年6月30日,已抵押以取得授予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的銀行融通的存款達1.456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1.456億港元)。銀行融通指一項擔保,該金額自2008年2月11日起至博彩批給合同屆滿後180日或2020年 3月31日(以較早者為準)止期間減至1.456億港元,受益人為澳門特區政府,以應付博彩批給合同下澳博的法律及合同財務責任。就該融通的性質而言,已抵押銀行存款歸類為非流動資產。
此外,於2000x0x00x,xxx00xxx(0000x00月31日:30萬港元)的存款已抵押,以取得一項30萬港元銀行擔保,受益人為澳門特區政府,以擔保一間全資附屬公司將其外來勞工送返本國的財政能力,故歸類為流動資產。
於2009年6月30日,流動資產項下2.651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2.685億港元)的餘下存款已抵押予澳門特區政府,以支付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的土地溢價。
於2009年6月30日,已抵押銀行存款按固定年利率0.10%至1.13%(2008年12月31日:0.26%至3.94%)計息。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33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17. 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墊付博彩中介人款項 | 668.9 | 426.9 |
其他應收博彩中介人款項 | 282.6 | 215.5 |
預付款項 | 80.7 | 61.9 |
其他 | 316.3 | 225.7 |
1,348.5 | 930.0 |
下表載列墊付博彩中介人款項於期終結算日的賬齡分析: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賬齡 | ||
0至90日 | 408.8 | 107.1 |
91至180日 | 10.8 | 102.7 |
181至365日 | 120.9 | 120.6 |
365日以上 | 128.4 | 96.5 |
668.9 | 426.9 |
一般而言,澳博向博彩中介人提供免息暫時信貸,有關信貸須於授出月份後一個月按要求償還。相關暫時信貸一般限於應計╱應付博彩中介人的佣金。澳博亦可向博彩中介人授予信貸,有關信貸可分期償還,而循環信貸額度設有預先批核信貸額,博彩中介人須向澳博提供支票或其他形式的擔保(例如信用狀)。
董事認為,此項信貸僅為就尚未支付予博彩中介人的佣金提供的暫時信貸,並根據有關博彩中介人的表現及財務背景而授出。於若干情況下,倘博彩中介人的信貸紀錄良好且過往營業額理想,則可能會向彼等授出金額不多於兩至三個月的應計╱應付相關博彩中介人的佣金的無抵押信貸。倘博彩中介人未能償還澳博授出的信貸,根據相關博彩中介人協議,澳博有權保留應付予博彩中介人的佣金,以償還所授出的信貸,直至悉數償還款項為止。
34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17. 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續)
本集團的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包括本集團與關連公司間的若干貿易結餘)詳述如下:
於2009年 於2008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關連公司的關係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澳娛*集團及其聯繫公司一間聯營公司 x公司若干董事及╱或彼等的近親家屬成員擁有實益權益的公司 x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的一名董事擁有實益權益的公司 | 140.8 0.2 30.4 12.8 | 39.8 70.8 26.7 2.6 |
184.2 139.9 |
* 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澳娛」)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
18. 應收最終控股公司款項
籌碼協議(定義見附註28(a)(ii))產生的應收最終控股公司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預期於12個月內變現。
19. 應收參股公司款項
該金額指給予參股公司的貸款,為無抵押、免息及按要求清償。該筆貸款乃按本集團於該參股公司的股權比例而提供予該參股公司。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35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20. 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應付貿易款項 | 974.0 | 862.2 |
應付特別博彩稅 | 933.0 | 844.2 |
籌碼負債 | 2,184.7 | 1,561.5 |
應付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款項 | 69.0 | 30.2 |
應付建築款項 | 161.6 | 357.3 |
應計員工成本 | 160.0 | 184.8 |
應付租金 | 71.5 | 57.0 |
就博彩中介人應付預扣稅 | 5.1 | 3.5 |
有關僱員專業稅項的應付預扣稅 | 11.7 | 4.5 |
其他應付款項 | 875.8 | 677.6 |
5,446.4 | 4,582.8 |
下列為應付貿易款項於期終結算日的賬齡分析:
於2009年 於2008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賬齡 0至90日 91至180日 181至365日 365日以上 | 959.5 8.8 1.2 4.5 | 704.9 64.8 92.5 — |
974.0 862.2 |
應付貿易款項的平均信貸期為90天。應付貿易款項概無被徵收利息。本集團設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項均於信貸時限內獲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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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續)
本集團的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包括本集團與關連公司間的若干貿易結餘)詳述如下:
關連公司的關係 |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澳娛集團及其聯繫公司 | 114.3 | 223.6 |
一間聯營公司 | 103.6 | 172.6 |
本公司若干董事及╱或彼等的近親家屬成員擁有實益權益的公司 | 133.1 | 190.0 |
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的一名董事擁有實益權益的公司 | 4.2 | 3.1 |
355.2 | 589.3 |
21. 融資租賃承擔
最低租賃付款 於2009年 於2008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最低租賃付款的現值 於2009年 於2008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根據融資租賃應付的款項 | ||||
— 一年內 | 123.0 | 36.5 | 104.3 | 16.0 |
— 一年至兩年 | 40.4 | 39.8 | 23.0 | 18.5 |
— 兩年至五年 | 121.3 | 119.5 | 77.0 | 62.5 |
— 五年後 | 276.8 | 344.0 | 240.7 | 284.4 |
減:未來融資費用 | 561.5 116.5 | 539.8 158.4 | 445.0 | 381.4 |
租賃承擔的現值 | 445.0 381.4 | |||
減:流動負債下列示的 一年內到期清償的款項 | 104.3 | 16.0 | ||
一年後到期清償的款項 | 340.7 365.4 |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37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21. 融資租賃承擔(續)
於2009年6月30日,本集團與一間財務公司連同一間本集團的同系附屬公司訂立若干為期10年的租賃協議
(「協議」),以於澳門特區租賃若干飛機,該等飛機隨即分租予同系附屬公司。該等協議有重續期限及購買選擇權條文。根據協議,本集團有權向同系附屬公司收回根據協議應付予財務公司的任何款項及費用。該等款項以美元計值,於2009年6月30日實際年利率為3.03%至6.18%(2008年12月31日: 年利率5.86%至6.18%)。本集團的融資租賃承擔以同系附屬公司持有的租賃飛機及本集團持有的 Sky Reach Investments Limited(「Sky Reach」)全部股權作抵押。
鑑於期內轉售若干飛機的轉售價值下降,財務公司引用協議的條文,要求本集團提早支付租賃款項合共為數 8,450萬港元,將由2009年6月30日起計一年內到期。根據協議的條款,該同系附屬公司將向本集團付現該等提早支付的租賃付款。
於2009年6月30日,就協議與融資租賃承擔的還款期相等的應收同系附屬公司相關租金為4.45億港元(2008年 12月31日:3.814億港元),其中3.407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3.654億港元)於非流動資產中列為應收一間同系附屬公司款項。於2009年6月30日,餘下1.043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1,600萬港元)的款項於流動資產中列為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
22. 銀行貸款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銀團有抵押銀行貸款須於以下期間償還: | ||
一年內 | 1,040.0 | 1,020.0 |
一至兩年內 | 1,040.0 | 1,040.0 |
兩至五年內 | 3,322.0 | 3,784.0 |
5,402.0 | 5,844.0 | |
減:流動負債項下一年內到期的款項 | 1,040.0 | 1,020.0 |
一年後到期的款項 | 4,362.0 | 4,8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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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銀行貸款(續)
於期間結算日,本集團的銀團有抵押銀行貸款按3個月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加介乎1.4%至2.1%的年利率計息及全部以港元計值。該等貸款旨在為位於澳門特區的若干建築項目融資。於2009年6月30日,有關貸款以本集團賬面值分別為59.334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60.623億港元)及8.171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8.367億港元)的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和土地使用權作抵押。此外,該等銀行貸款以下列各項作抵押:
(i) 來自十六浦的物業的酒店業務的一切應收款項及收入的轉讓;
(ii) 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新葡京物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澳博一切應收款項的轉讓(僅限於來自新葡京娛樂場除稅、徵費、應付賭團的佣金及津貼後收入);
(iii) 若干附屬公司總賬面值為59.052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64.390億港元)的所有資產(不動產除外)及若干銀行賬戶的法律費用的浮動抵押;及
(iv) 若干附屬公司股份的股份抵押。
23. 應付一間附屬公司一名少數股東款項
根據本集團與一間附屬公司的少數股東所訂立的有關協議,該附屬公司的少數股東同意先收附屬公司的銀行貸款,然後才收應收附屬公司款項,因此該款項歸類為非流動負債。
於2009年6月30日,應付附屬公司一名少數股東的款項為數6.676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6.102億港元)的利息已根據9.495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9.005億港元)本金額按原實際加權年利率約5.48%(2008年12月31日:5.62%)及預計變現剩餘資金的時間而計算。剩餘資金指本集團的有關附屬公司於估計支付所有經營開支及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到期償還的銀行貸款及第三方貸款連同應計利息)後所擁有的現金。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39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24. 經營租賃承擔
於期間結算日,本集團根據於下列期間到期的不可註銷經營租賃而承諾作出下列的未來最低租賃款項:
已租用物業 於2009年 於2008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角子機 於2009年 於2008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一年內 | 249.4 | 313.2 | 0.1 | 0.1 |
第二至五年(包括首尾兩年) | 840.5 | 1,174.2 | 0.4 | 0.4 |
五年後 | 698.5 | 1,280.3 | — | 0.1 |
1,788.4 2,767.7 | 0.5 0.6 |
已租用物業及角子機租賃的磋商年期分別介乎1至18年及10年。若干角子機的經營租賃租金根據最低保證租金或角子機博彩淨贏額的若干百分比兩者中的較高者而釐定。最低保證租金一直用作釐定上述承擔。
於2004年11月,澳博向澳娛及本公司一名董事擁有間接實益權益的公司(「出租方」)發出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確認書,據此澳博有條件地同意向出租方租用若干於澳門特區若干物業用於經營娛樂場。按照該確認書,租賃年期將由該等物業開業起計直至博彩批給合同於2020年3月31日屆滿止,惟可就建議訂立的租賃協議內的條款而修改。該等物業的每月經營租賃租金合共相等於(i)娛樂場就首60張賭枱的每月總收益40%及(ii)澳博與出租方將予進一步協定的娛樂場剩餘賭枱每月總收益的若干百分比(不低於30%)。
於2009年6月30日,須向澳娛集團與其聯繫公司以及若干本公司的董事於當中擁有實益權益的公司支付的經營租賃租金為13.410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14.398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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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資本承擔
於2009年 6月30日 港元 (百萬)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 12月31日 港元 (百萬) (經審核) | |
有關物業、廠房及設備的資本開支 | ||
— 已授權但未訂約 | 2.1 | 566.1 |
— 已訂約但未於財務報表撥備 | 1,105.0 | 835.4 |
於2009年6月30日,須向一間聯營公司及若干本公司董事於當中擁有實益權益的公司作出的資本承諾為9.89億港元(2008年12月31日:12.74億港元)。
26. 其他承擔
於2004年,澳博與澳門一所葡萄牙學校就使用目前由該學校佔用的一幅土地而訂立協議。有關代價包括以不超逾9,710萬港元在澳門特區氹仔島興建一所新學校及捐出1.845億港元。於2009年6月30日及2008年12月31日,已支付按金6,550萬港元,其中4,610萬港元根據相關協議為可退還之款項。
27. 或然負債及擔保
於2009年6月30日 已作出 已使用 最高擔保 信貸融通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 於2008年12月31日 已作出 已使用 最高擔保 信貸融通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經審核) (經審核) | |||
就下列獲授的信貸融通作出擔保: — 一間聯營公司 — 參股公司 — 本公司一名董事擁有實益權益的一間關連公司 | 67.3 | 1.1 | 67.3 | 1.1 |
86.5 | 605.5 | 86.5 | 557.4 | |
134.9 | 134.9 | 179.8 | 179.8 | |
288.7 | 741.5 | 333.6 | 738.3 |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41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27. 或然負債及擔保(續)
於期間結算日,本集團為本集團一家聯營公司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振華」)一名股東與一名獨立第三方就澳門特區一個建築項目訂立的契據的擔保方。根據該契據,本集團為振華履行契據下的責任作出擔保,並同意就該第三方因振華於履行及遵守其根據及關於保證下的責任時採取任何行動、不履行責任、違責或遺漏行動所蒙受或產生的一切負債、損失、損害、成本及開支,向該第三方作出補償。
此外,於期間結算日,本集團及其股東及其聯屬人士為多項法律申索的涉及方。根據董事意見,不論法庭就有關案件作出任何裁決,概無該等司法程序(單獨或整體而言)將對本公司的股份或本集團的資產、其集團重組的有效性或合法性及╱或本公司的股份於聯交所上市或其股東的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管理層認為,上述由本集團提供的擔保的違約風險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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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關連人士交易
除於xx綜合財務資料各附註所披露的關連人士交易及結餘外,期內本集團與關連人士進行的主要交易如下:
(a) 關連人士交易
(i) 期內,本集團與其關連公司進行的主要交易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6個月 2009年 2008年 與關連公司的關係 交易性質 港元 港元 (百萬) (百萬) (未經審核) (經審核) | ||
澳娛集團及其聯繫公司 酒店住宿 (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A章) 酒店管理及營運 娛樂及員工伙食濬河服務 交通 宣傳及廣告服務維修服務 物業租金 分佔行政開支飛機分租收入 除上述澳娛、本公司 娛樂 若干董事及╱或彼等 物業租金 近親家庭成員擁有實益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權益的公司 推廣卡佣金開支 保險開支 已付建築成本 有關營運角子機的服務費用酒店住宿 宣傳及廣告開支維修服務 一間聯營公司 已付建築成本 x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的 印刷及文具開支 一名董事擁有實益權益的 公司 | 31.7 6.1 35.9 39.1 109.7 9.8 32.3 48.3 21.2 23.0 4.4 44.6 10.9 — 36.2 53.1 6.1 13.0 23.9 5.2 222.1 1.5 | 42.0 72.2 38.7 43.2 186.4 12.3 28.0 31.2 21.7 11.7 14.7 34.3 31.3 25.1 27.8 408.3 6.7 16.3 15.8 4.7 316.2 2.7 |
二零零九年中期報告 43
xx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28. 關連人士交易(續)
(a) 關連人士交易(續)
(ii) 於2002年,澳博獲授予一項批給以在澳門特區經營娛樂場。就此而言,澳娛將其博彩資產轉讓予澳博。澳博一直就其業務營運向澳娛借入娛樂場籌碼,理由是澳博自2002年起作為一間新的承批公司,並無足夠的娛樂場籌碼應付其業務需要。按照博彩批給合同,澳博獲准使用澳娛的娛樂場籌碼(存放於保險庫內或澳娛於2002年4月1日投入流通者)並且應兌現該等娛樂場籌碼。為監管澳娛籌碼的借入及使用,本集團於2008年6月18日就兌現及借入澳娛籌碼與澳娛訂立籌碼協議(「籌碼協議」)。根據籌碼協議,本集團已同意在澳娛籌碼被顧客或客戶贖回後兌現流通的澳娛籌碼。此外,澳娛已同意償付本集團呈交予澳娛的澳娛籌碼,形式為於呈交進行的同一季內以支票形式向本集團支付籌碼的總面值。截至2009年6月30日及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六個月,贖回及償付流通澳娛籌碼的已收及應收款項淨額分別為1.564億港元及3.14億港元。
(iii) 就有關附註21所披露的飛機租賃安排,期內,本集團已從同系附屬公司收取飛機租貸的最低租賃款項2,300萬港元(2008年:1,170萬港元),並於期內向融資公司償付同額的最低租賃款項。
(b) 主要管理層人員的酬金
期內,本集團支付予主要管理層人員(指本公司董事)的酬金為2,110萬港元(2008年:1,990萬港元)。
29. 結算日後事項
於2009年7月,本公司向其僱員(包括董事)授出1.667億港元購股權,行使價為每股2.82港元,歸屬期介乎6個月至2.5年。所授出的購股權的估計公平值為2.106億港元。
44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SJM HOLDINGS LIMITED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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