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工程名称 |
工程 |
工程地点 |
永州市冷水滩区 |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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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
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乙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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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 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就具体的责任、权利、义务达成如下条款,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
2.施工范围: 。
3.劳务分包价款: 。
4.作业方式:乙方为甲方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按甲方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提供人员和机械设备。
5.工期要求:
5.1施工工期:暂定 年 月 日至甲方下达书面退场通知。甲方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可对作业期限进行相应的调整。
5.2进度计划:乙方按业主单位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确保作业期限。若乙方劳动力不足、作业能力差,已经或预计影响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作业期限顺延: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作业期限xxxx:(0)重大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原因。其他原因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条 合同固定条款
1.竣工结算:乙方在所有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在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后10天内不到达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决算手续的,甲方将视同乙方同意甲方决算意见。
2.授权委托:乙方在办理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管理、验工计价、结算、材料领用、办理计价款的支付及签订补充协议等与此相关的一切事务只能由乙方授权委托人员办理,其他人员无权办理。
3.第三方债务:施工期间,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和乙方(含乙方的员工)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民事纠纷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4.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劳务完成的作业成果验收合格并无违约时,随工程决算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质量保证金:由甲方预留结算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经业主单位确认通过质保期后并向甲方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十日内,甲方将预留的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 劳务作业的形式
1.乙方以自己组织的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接受甲方施工管理,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生产,协助甲方履行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
2.甲方与乙方建立以劳务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的员工(含乙方雇用的各种形式的临时工,下同)无任何劳动关系。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是对乙方提供劳务支出的报酬,并非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乙方提供的劳务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服从甲方在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治安、环保、xx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乙方必须同其参与施工的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报甲方备案。
4.乙方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所涉及的保险等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备案。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签认约定
1.本工程实行综合劳务单价承包。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各种情况,充分预见了本工程可能的一切风险和内容,本合同项下劳务综合单价不因任何风险及其他任何因素的变动进行调整。
2.合同内工程项目和内容的签认:最终决算以甲方签字、计价认可的实际完成的符合计量规则的有效合格工程数量为依据进行结算。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图纸或技术交底由甲、乙双方按现场实际完成的有效合格数量共同核定。
第五条 劳务费的计量及支付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进场费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后,乙方即安排劳务施工。每月20日前,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劳务项目进行验工,并对符合计量支付要求的工程劳务项目编制验工计价表。
2.劳务费拨付:根据甲方批复后的验工计价表,按验工计价表计价金额的80%拨付给乙方中间计量款,中间计量金额以甲方签认的计量单为准。
3.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办理验收结算后,双方签订结算承诺书,甲方按照审签结算合同金额在两个月内付清合同尾款。
4.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均需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付款金额税票(税票为不低于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由甲方的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技术、安全、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和施工技术交底、检查、监督及验收,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1.2甲方的工程管理人员对乙方施工工程的每道工序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质量监控。
1.3检查监督乙方劳务人员进行xx施工、安全生产。
1.4负责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用电与用水等方面的外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主要电力干线架设及水资源费用。
1.5管理乙方对其所属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必要时可由甲方代为发放以确保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到位,代为发放的工资从乙方劳务费中抵扣。
1.6负责审核及检查乙方劳务用工情况,监督乙方劳务用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劳务人员,乙方本合同签订人或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要常驻施工现场,负责人员、施工与技术等现场管理与指挥,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在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治安、环保、xx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序质量和操作安全。
2.2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劳务服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授权委托人员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授权委托人员负责办理乙方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管理、验工计价、结算、材料领用、办理计价款的支付及签订补充协议等与此相关的一切事务。
2.3按照甲方技术交底、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指令组织施工,因乙方拒不服从管理和偷工减料或违规作业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4向甲方提供所有从业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明资料,确保所使用劳务人员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2.5在甲方的管理控制下,乙方应保证按期及时发放所属劳务人员工资,以确保其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到位。甲方有权利审查乙方与施工人员、农民工等人员所签订的合同,保障施工人员、农民工等人员权益。
2.6乙方负责看管甲方提供的本合同工程所用的材料和设备机具,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7乙方承诺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在甲方通知乙方办理竣工决算一个月内,及时与甲方办理末次计价决算。
2.8乙方在施工劳务作业中发现地下有不明障碍物(包括地下电缆、管线、设施等)或文物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并及时通知甲方,按甲方意见进行处理。因乙方不通知甲方,擅自处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罚款和费用支出。
2.9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各种检查,乙方不得提出培训及检查期间所产生的停工、误工及因此产生的费用补偿,由于乙方不配合甲方的相关培训及检查工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xx施工和施工安全
1.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业主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xx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及时清运垃圾,清理干净工程现场后撤场,符合xx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若乙方的违规施工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安全设施中涉及的防护设施由乙方负责安装、保管、拆除,如有丢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重做的,由乙方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务成果暂不计量支付,直至按甲方要求的期限整改达到质量要求为止,否则甲方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3.乙方禁止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按照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其所造成的赔偿责任。
4.若施工过程中乙方未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完成工程量不计量,且不支付发生的相关所有费用。
5.乙方保证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配备相关设备,保证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如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设备老化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甲方施工,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6、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劳动力不足、作业能力差,已经或预计影响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和赔偿甲方的损失。
7、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拒不服从管理和偷工减料或违规作业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和赔偿甲方的损失。
8、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对其所属劳务人员发放工资,若发生乙方劳务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等情况的,甲方有权代为发放以确保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到位,代为发放的工资从乙方劳务费中抵扣,每发生一次乙方劳务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发生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没有费用补偿;乙方也xxxx:决不因合同工期延长而向甲方索赔、追加任何费用。
10、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为质保期,本合同项下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进行免费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11、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本条所述的违约金和经济损失。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解除合同。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量给予补偿(甲方按合同约定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抵作补偿金额,多退少补):
(1)政府规划变更;
(2)项目根据政府有关要求停建或改建的;
(3)项目增加工程量达到应另行招标要求的;
(4)发生了本合同签订时不可预见且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继续履行将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
(5)继续履行合同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3、乙方必须做好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合同单价、施工合同、支付情况、验工计价资料等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包括其他施工队伍、地方有关部门和人员、甲方未明确的知情人员等)泄密,如果发生泄密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对乙方进行任何惩罚(包括终止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修改、解除、终止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商妥合同条款意向,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修改:①遇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时(因由于乙方责任和不作为造成的除外)。②遇有重大事件致使本工程停建或缓建时。③遇有重大设计变更发生时。
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①如因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达不到甲方要求,在甲方督促协调无效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退,由此而造成乙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②乙方未按以上条款履行合同或乙方自行退场,视为乙方违约,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和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仲裁与诉讼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和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中的《劳务协作队(进场)信誉承诺书》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1《劳务协作队(进场)信誉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合同签订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1
劳务协作队(进场)信誉承诺书
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队身份证正面(按手印)
劳务队身份证反面(按手印)
按照贵方相关制度的要求,我方通过调查了解,贵方在
项目施工中,项目管理严格、质量要求很高、资金控制严紧、合同条款清楚、内容公平、公正、合理,我将在工程管理方面严格遵守贵公司下达的施工组织计划,严格遵守、履行与贵方签订的《施工劳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全部条款。我方愿意接受并作出如下承诺:
1、我 作为合同签订负责人已认真阅读了与贵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已向贵方详细咨询了与我方的计价模式、决算办法。在过程计价和完工决算时,将严格按照与贵方约定的条款、计价模式、决算办法办理并接受贵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认真履行职责。
2、我 接受贵方结转的材料价格,中期计价和完工决算时,材料价格严格按照贵方结转的材料价格执行。承诺当贵方结转的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信息价时,过程计价和决算时不调增任何费用。
3、如果发生下列问题,我方愿承担其全部经济责任:(1)不按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3)现场执行不力造成的进度拖延;(4)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务工工资;(5)向公司相关人员行贿;(6)其它因我方原因造成不利于工程施工的情形。
4、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业主、监理公司及贵方的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图纸和贵方的要求组织好施工,并确保工期、安全和质量。
5、我方工地现场负责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每月至少有22天在工地现场。
6、我方所有设备、人员在进出场及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我方独立负全责,贵方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7、我方完全接受贵方在合同文件中所作的规定,自愿交纳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有违约或不履行合同职责的情形,贵方将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8、我 同意,贵方预留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经业主单位确认通过质保期后并向贵方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十日内将预留的质量保证金退还我方(不计利息)。
9、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劳务作业期限计划组织施工,若没有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全部承包内容,我方自愿接受合同价款20%的工期违约金。
10、我 承诺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与贵方办理末次计价决算。如果在接到贵方末次计价决算通知后1个月内未办理决算手续,视为我方自动放弃决算权,贵方有权单方办理决算,我方认可并今后不再提出任何异议,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11、我 承诺我方在完工决算前,将乙方施工人员工资结清并全部汇入乙方施工人员个人工资银行卡。
12、我方与第三方的债务及其他民事责任,由我方承担,与贵方无任何关系,贵方也无须承担连带责任。退场后的遗留问题全部由我方负责处理。
13、我方对提供给贵方的所有书面材料(包括进场机械、人员及其它证明)的真实性负全责,如发现有虚假的,贵方可按违约处理,有权终止合同,责任和损失由我方承担。
14、我 承诺为其劳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一切险等各种保险。
15、我 承诺所有使用的资质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在贵方计价中能够按贵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增值税发票。
16、我 承诺所有设备均为自有设备,如发生停工不向贵方申请任何费用。
17、我 承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开足额具增值税发票,如由于我方原因造成损失,同意在不含税单价中扣除。
我及我方愿在该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