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 选 人: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二○二〇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本比选项目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
2、比选地点:xxxxxxxxxxx000x0x0xx000x
3、比选范围: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总价比选
二、比选要求:
1、对参选人的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所需资料:比选邀请函第二条规定的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 日—2020年6月3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3、报名地点:xxxxxxxxxxx000x0x0xx000x。
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地 址:xxxxxxxxxxx000x(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28)00000000
联系人:秦老师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比选人 |
名称: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地址:xxxxxxxxxxx000x(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28)00000000 |
1.1.3 |
比选机构 |
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
1.1.4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 |
1.1.5 |
服务地点 |
xxxxxxxxxxx000x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比选范围 |
完成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总价比选 |
1.4.1 |
参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 |
不接受 |
2.2.1 |
比选答疑会 |
不召开比选答疑会。 参选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须加盖参选人公章)向比选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 |
2.2.2 |
参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参选截止日期前2日 |
2.2.3 |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参选截止日期前1日 |
2.3.1 |
项目服务年限 |
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
3.2.1 |
参选有效期 |
60日历天 |
3.3.1 |
比选保证金 |
无 |
3.3.2 |
比选报价方式 |
参选人应根据项目概况对服务费用报价。 总价限价为:29万元。 中选后均不调整中选价格。 |
3.5.1 |
偏离 |
不允许 |
3.5.2 |
参选文件份数 |
参选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比选人名称: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参选人全称: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 在2020年6月4日 9 时 30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6 月4日 9 时 20 分 |
4.2.2 |
递交参选文件地点 |
xxxxxxxxxxx000x0x0xx000x |
4.2.3 |
是否退还参选文件 |
否 |
4.2.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
不允许 |
5.1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2020年6月4 日 9 时3 0 分 比选地点: xxxxxxxxx000室 |
5.2 |
比选程序 |
详见本章第5.2款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 |
10 |
构成参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见参选文件格式 |
10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补遗文件(若有时)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比选。
1.1.2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比选机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比选项目名称: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3 比选范围、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比选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一、项目概况
武侯区婚姻登记处作为区民政局的窗口单位和星级服务示范点,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相关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婚姻登记处物业管理服务,保持5A级婚姻登记处的服务品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区民政局拟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物业公司承担相关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经费控制在29万元/年以内。
二、服务点位
(一)武侯区婚姻登记处(xxxxxxx000x)
(二)老婚姻办(xxxxxxxxxx00x)
三、服务内容
(一)安全服务。保障园区24小时安全防范服务工作,包括:婚姻登记处的安全巡视、检查、监控、杜绝人为安全事故发生等。
(二)卫生服务。公共环境、场所及各功能室、会议室的清洁、保洁服务工作,包括: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废弃物的处理,重要活动、会议、接待等重大节假日园区环境的美化布置工作等。
(三)停车的安全管理与维护。要求随时按要求规范停车,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
(四)应急措施及预案管理。
(五)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完整完备,可随时查阅。
(六)根据采购人业务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代办服务和特约服务(特约服务费用另行约定)。
(七)接受采购人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组织的对物业服务的综合性考评。
(八)其他法律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的事项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物业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岗 位 |
要求 |
人数 |
1、项目经理 |
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后勤工作管理。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
1人 |
2、秩序维护员(含组长)
|
男性,年满18周岁,50岁以下,身高165以上,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或标志,持健康证上岗,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
4人 |
3、保洁员 |
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50岁以下;持健康证上岗;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
1人 |
共计: |
6人 |
核定物业公司员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选后中选人需为员工购买社保。参选人投标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中选后签订合同以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五、服务要求
(一)项目经理工作要求
1、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管理工作。
2、穿戴制服、工装;代表所属公司接受采购人后勤工作的统一调度和安排,配合后勤完成采购人其他任务。
3、进行项目的现场督察,做好日常管理日志。
4、实行项目汇报制度,以月度报告形式向采购人汇报。
5、每年向采购人管理层做服务满意度调查。
6、现场经理在采购人工作时间必须在岗;若采购人有加班需求,现场经理应随时予以配合。
(二)秩序维护员工作要求
1、大厅值班秩序维护员要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白天必须实行双人在岗制;白班秩序维护员形象气质佳。值班秩序维护员人员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做好保卫工作。
2、侧大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3、未经批准,禁止外来车辆驶入 (紧急情况除外)。
4、秩序维护员负责大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三次。
5、零散性杂物、桌椅等物品搬运等临时工作。
6、秩序维护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穿戴秩序维护员制服、帽子,不得穿便服和拖鞋。
(2)按时交接班,并填好值班记录。
(3)要妥善保管好公共物品。
(4)经常检查灭火器并能使用灭火器。
(5)注意关灯、关窗、电风扇、空调、锁门、严防失窃。
(6)定时开关大门、执行静夜制度。
(7)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做与保卫工作无关之事。
(8)随时盘查进入的陌生人员,但要注意礼貌,不要与人争吵或动手。
(9)晚上要巡视园区,发现可疑人员应即时报警。
(10)提高警惕,防止社会不法分子滋扰寻衅闹事,会熟练使用“一键报警”设备。
(11)秩序维护员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12)秩序维护员因失职致使公共财物损失,除扣发当月部分或全部工资外,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物品进出做好登记。
(三)保洁员工作要求
1、每天上、下午打扫楼道各一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头。地面清洁,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在打扫的基础上,做到局部随时保洁。
2、对所辖区域认真清扫、擦洗,保洁走道洁净无痰迹,无杂物垃圾、无积水,墙壁无蛛网、积尘,厕所无臭味积水,便池无黄垢,洗手池无积水、垃圾。
3、周围的环境卫生,每天必须清扫四次以上,随时做到无纸屑无杂草、无其他弃物。在清扫过程中,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可疑人员及安全问题立即处理并汇报。
4、清扫完毕后,必须巡回检查,随时保洁。
1.4 参选人资格要求
1.4.1 参选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5 费用承担
参选人准备和参加参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邀请函;
(2)参选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5)参选文件格式;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不召开比选答疑会。
2.2.2 参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3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3 项目服务年限
2.3.1 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算。
2.4项目合同签订要求
2.4.1 合同为一次性。
3.参选文件
3.1 参选文件的组成
3.1.1参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选函;
2、授权委托书;
3、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4、分项报价表。
3.2 参选有效期
3.2.1 在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参选文件。
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参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选人延长参选有效期。参选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并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参选文件;参选人拒绝延长的,其参选失效,但参选人有权收回其比选保证金(如有)。
3.3 比选保证金及比选报价方式
3.3.1本次比选无保证金。
3.3.2比选报价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资格审查资料
3.4.1 “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参选文件的编制
3.5.1 参选文件应按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参选函附件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参选文件的内容不允许偏离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3.5.2 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参选
4.1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参选人应将所有参选文件正、副本进行密封(密封方式不限)。
4.1.2 参选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 参选文件的递交
4.2.1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2 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5不允许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5.比选
5.1 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比选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选:
(l)宣布比选纪律;
(2)公布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名称;
(3)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宣布的比选顺序当众比选,公布参选人名称、比选保证金(如有)的递交情况、参选报价,并记录在案;
(5)参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6)比选结束。
6.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人或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参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参选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比选、评选以及其他与招标、比选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 确定中选人的方式
7.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排列顺序。比选人应当接受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不得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之外确定中选人。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7.1.2在参选有效期内,由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中选通知
在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7.3.1比选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3.2中选人如不按规定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则比选人将废除比选结果。
7.3.3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服务,不得将中选项目服务转让(转包)给他人。
7.3.4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如有);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l)参选截止时间止,参选人少于2 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参选的。
8.2 不再比选
若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比选人将不再比选,将根据比选排名顺序确定中选人。
9.xxx监督
9.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 比选相关费用
参选人为参加本次比选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交通费、工本费、运费、关税、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
12. 保密
12.1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工作过程、内容、组织及参选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12.2 比选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如未得到比选人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参选文件内容。
12.3 比选人为方便参选人工作提供的相关图纸、电子文件,参选人应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人员扩散,并在比选工作结束后,及时退还比选人。
13. 其它条款
13.1 解释权
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比选人。
13.2 语言
本次比选活动及参选人和比选人之间的与比选活动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应使用中文文字书写。
13.3 一标一投
每个参选人只应自己单独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13.4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次比选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或终止时,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5其它说明
(1)凡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参选人均被视为同意及接受本比选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2)参选文件及所有成果文件在评审后不予退回。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评审办法对参选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议。评审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报比选人,由比选人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最终设计中选单位。
2.评审委员会
2.1、 评审委员会由本项目的比选人依法负责组建,其成员名单在比选前确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2.2、 本次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主持整个评审工作,与评审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3、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审活动保密。
2.4、 评审委员会将按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选候选人、编写评审报告的程序开展整个评审工作。
3、评审标准及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首先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审查强制性审查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潜在参选人及其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2 |
参选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3 |
应征文件的响应性 |
实质性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 |
|
注:强制性标准中任意一条未通过,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2 评审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参选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1.3 评审委员会将审查参选文件是否对比选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的条件做出了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参选,将作废标处理。实质上响应的参选应该是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差的参选。
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参选函应由参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2)图文和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参选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委员会将按废标处理。
3.1.4 重大偏差之外的偏差为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的竞争地位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应满足的条件:
1、在形式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属于非实质性的缺陷,可以对缺陷进行更正,或者允许缺陷的存在并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2、偏差对价格、质量、工期等的影响同整个合同的条款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并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3、偏差对参选文件的法律效力不构成影响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参选人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参选人的量化。在判别是否属于细微偏差时的一个重要考虑是,违规行为是否给该参选人带来实质性的优势,而其他参选人则未享其利。细微偏差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3.2评审标准:
比选评分标准
序号 |
名 称 |
评分依据 |
1 |
投标报价(25分) |
经评审有效投标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 |
2 |
商务评审 (25分) |
有政府或事业单位(含学校等)物业服务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以合同为准);满分10分。 |
3 |
政府或事业单位(含学校等)物业服务项目,业主单位综合书面评价为满意的得3分;满分15分。 |
|
4 |
项目实施方案 (40分) |
人员配置方案和管理结构清晰明确10分;安保管理服务方案(具有“安全管理制度”、“安保服务礼仪标准”、“重大活动安保人服务保障”、“安全事故防范措施”4个方面的要素)清晰明确10分;保洁管理服务方案(具有“保洁人员岗位职责”、“保洁服务工作内容及标准”、“垃圾清运”、“杀虫灭害与消毒”4个方面的要素)清晰明确10分;应急预案管理服务方案(包含:“火灾、自燃灾害、水电气系统、雨污管网系统等故障”、“治安等群体性事件”、 “突发性公共事件”、“其他安全突发事件”等要素)清晰明确10分。 |
5 |
质量保证体系(6分) |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2、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3、具有OHSAS18001或者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6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4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4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3.3评审结果
3.3.1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参选人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名,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选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
3.3.2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书面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排列顺序。比选人应当接受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不得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之外确定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评审委员会将通过评审报告向比选人报告评审过程中的其它事宜,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比选文件》,乙方的《参选文件》及《中选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参选文件》、《中选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为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
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第三条:内容与质量标准
(一)安全服务。保障园区24小时安全防范服务工作,包括:婚姻登记处的安全巡视、检查、监控、杜绝人为安全事故发生等。
(二)卫生服务。公共环境、场所及各功能室、会议室的清洁、保洁服务工作,包括: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废弃物的处理,重要活动、会议、接待等重大节假日园区环境的美化布置工作等。
(三)停车的安全管理与维护。要求随时按要求规范停车,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
(四)应急措施及预案管理。
(五)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完整完备,可随时查阅。
(六)根据采购人业务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代办服务和特约服务(特约服务费用另行约定)。
(七)接受采购人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组织的对物业服务的综合性考评。
(八)其他法律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的事项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共计 元(大写: 元),项目完成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先行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二)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负有服务义务。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
(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协商无法解决,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不支付服务费用;如果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可以停止继续提供服务。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乙方若未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除应当继续完成外,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 %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者是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附件
(一)项目比选文件
(二)项目参选文件
(三)中选通知书
(四)其他
甲方:(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第五章 参选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
参 选 文 件
比选人: 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参选人: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编制时间:
参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选函;
2、授权委托书;
3、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4、报价表;
1、参选函
致: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1.根据已收到的 比选文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研究上述比选文件、相关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按照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元)的报价参选,并按照上述比选文件、合同条款、相关标准的条件要求承担上述项目的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3.我方承诺,若我方未能按照比选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任务,我方愿意接受本项目合同条款约定的处罚。
4.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
5.我方完全同意自行承担为参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我方承诺在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参选文件。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和我方的参选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8.我方接受比选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9. 我们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我们完全同意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完全同意比选文件的规定。
参选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参选人地址:
参选人传真: 参选人电话: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成都市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包括老婚姻办)物业服务项目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参选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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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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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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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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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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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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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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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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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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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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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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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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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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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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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价表
类别 |
价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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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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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报价均为总包干价格。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参选日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