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18-078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的孙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机场”) 拟与关联方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商业”) 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提前终止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的租赁协议
⚫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凤凰机场与凤凰商业签署了《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凤凰机场将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以下简称“商业项目”)以及商业项目的附属设施、设备整体租赁给凤凰商业进行经营管理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凤凰商业战略方向的调整,根据其相关经营决策,凤凰商业提出与公司的孙公司凤凰机场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提前终止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的的租赁协议。
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凤凰机场和凤凰商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为xxxxxxxxxx。
(x)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xxx;
5、注册地址 :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xxx;
0、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儿童用品、礼品、布艺、箱包、家用电器、图书用品;综合、便利、特产类、香水、化妆品类、箱包、配饰类、音像类、玩具、工艺品、礼品、饰品珠宝类、水果、保健食品及用品类、药品类、手表、首饰类、茶叶类、烟、酒类、黄金、贵金属类、电子产品类以及机场贵宾服务,酒店、景区、租车、广告等旅游代理销售。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凤凰商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3,009.79 万元、净资产-13,995.72 万元、营业收入 1,786.08 万元、净利润-9,339.96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孙公司凤凰机场与凤凰商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签订租赁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孙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 场有限责任公司与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 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35),出租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不包含酒店、免税体验店后的商业面积)。
自起租日起第一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约 10,800.00 万元(600 元/平方米/月,按最终确认的实际面积计算);之后每年租金按凤凰机场上一年度旅客吞吐量增长比例递增(取小数点后两位),但不递减。
(二)因凤凰商业战略方向的调整,根据其相关经营决策,提出与凤凰机场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 方: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乙 方: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订本终止协议之日起,《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
2、凤凰商业在本终止协议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凤凰机场支付剩余租金
及物业费共计 44,968,364.43 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凤凰商业战略方向的调整,根据其相关经营决策,提出与凤凰机场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x先生、曾标志先生、xxx先生、xxxxx、xx先生、xxx先生已回避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为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关联交易及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
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签署<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