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 2023 年第四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
子营乡白庙村至东岗阜村通村道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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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河南鸿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 2023 年第四批预安排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白庙村至东岗阜村通村道路》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 2023 年第四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磙子营乡白庙村至东岗阜村通村道路》项目 。 2.工程地点: 鲁山县 。
3.资金来源: 。
4.工程内容: 新建混凝土路面 1125 米;宽 4.5 米,采用 18 厘米厚 C25 商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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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5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7 月 28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付款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捌仟元整(¥668000.00 元);
2.付款方式:乙方组织机械、原材料进场后经业主方、监理公司及项目村实地勘察后,预拨工程款 50%,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递交自验的第三方公司竣工检测报告,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手续完备后,拨付工程款 47%,待工程竣工一年后,经复验合格,拔付剩余工程资金。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施工方修复。若施工方不进行修复,将项目资金转作维修费用,并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置。
五、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乙方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自行施工,不得转包、分包。
六、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xx
x、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责任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开工前,施工用水、电接至施工现场。
(2)负责协调地方关系。 2.承包人责任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甲方或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大人身伤亡及设备事故,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或进行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而发生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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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质保期期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负责修复。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随时清洁,xx施工,并且按要求落实好环保“三防”措施,做到工完场清,服从甲方人员对现场的统一管理。
(4)承包人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私自变更部分不予结算。
(5)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提供建设施工材料相关报告及相关材料。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解决。
(7)服从发包人的指挥与协调和现场统一管理。
八、质量与阶段性验收
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要求执行。除按国家规范规定进行验收外,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节点,每完成一个节点,承包人应提前 24 小时申请验收。
九、竣工验收
1、初验。工程完工后,由乙方、监理方和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十、其他约定
1.乙方保证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建设,如乙方未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建设,应按照工
程总价格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保证不进行分包、转包。如发生非法分包、转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完成的工程归甲方所有,并应按照工程总价格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开工,若延迟每日按 1%支付违约金。
4.连续施工承诺:在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保证连续施工,确保工程在合同竣工日前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若未按时间要求竣工,需按照合同总价的 1%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竣工日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可免除相应的违约金。
5.农民工工资:乙方保证,绝对不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农民工闹事、上访事件;如果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农民工闹事、上访事件,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
6.乙方如有拖欠材料供应商资金,而发生争议或者因此延误工期;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资金直接支付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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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于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项目,均需由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签字并报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执行,乙方无权变更项目建设设计规划及建设内容,否则甲方不予认定。
8.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必须选用大型企业、正规厂家的产品,并提供材料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报甲方、监理人认可。
9.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则应按照每日 1%的标准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10.工程施工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按照工程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执行。
1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书。
十一、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签订。
十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签订。
十三、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建设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3 份,承包人执 3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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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