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學生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同意共同遵守約定條款如下:
一、 本合約書訂立之目的
為善盡社會責任並實現企業價值,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業務運作下,提供大專院校學生實習機會,以協助其認識鐵道運輸產業,培養相關專業知能。
二、 實習合作職掌
(一)甲方:負責分配實習職務、報到、訓練及輔導實習學生。
(二)乙方:依相關法令負責辦理有關實習之業務及聯繫,及負責指導實習學生校外實習等事務。
二、合作期間:
實習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實習工作內容
(一)實習工作項目:
四、薪資給付方式
(一)每月給付新臺幣 元。
(二)薪資給付以(金融機構轉存)方式直接發給實習學生。
(三)若有延長工時給付,則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範辦理。
五、膳宿與福利
(一)住宿:不提供
(二)伙食:不提供
(三)其他:依甲方公司規定適用非勤務搭乘及通勤協助。六、保險:甲方提供勞保、健保、團保、勞退。
七、配合辦理事項:
(一)實習期間,每位實習學生由甲方及乙方指派之輔導老師,共同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
(二)甲方應安排實習學生職前安全衛生訓練、專業實務訓練,並指派專人指導。
(三)甲方所安排之工作內容不得要求實習學生協助從事違法行為。如有違反,乙方得逕行終止本合約,實習學生與甲方之勞動關係亦告終止。
(四)實習期間xxxx老師得在不影響甲方現場作業之前提下,赴甲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實
習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五)實習期間,甲方原則上安排實習學生每日工作 8 小時,但甲方得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前提下,依實際情況調整實習學生之工作時數。
(六)實習學生於機構學習期間遭性騷擾時,其申訴之提出及認定,依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實習考核
(一)實習期間由甲方及xxxx輔導老師共同評核實習成績。
(二)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知會xxxx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得予終止實習。
(三)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
九、保密協議
為確保甲方之業務機密,乙方應責成乙方之員工、實習學生及輔導老師因參加本校外實習課程所知悉甲方之業務機密、資訊或任何形式之資料等,無論於實習期間或實習終了後,均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自行加以使用,亦不得將實習內容揭露轉述或公開發表。若有違反,乙方需負連帶賠償責任。乙方並應協助甲方相關損害賠償程序之進行或相關文件之提供。
十、附則
(一)其他有關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二)本合約書未盡周詳之處,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則。
(三)甲、乙雙方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合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一、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甲 方:
代表人:地 址:
統一編號:
乙 方:代表人:地 址:
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實習學生名單
系別 | 班級 | 學號 | 姓名 | 實習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