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情况下,本清单应当由执行机构、实施机构或项目管理组的重要项目采供工作人员针对每一份QCBS 合同进行填写。
亚行贷款/赠款编号&项 目名称 | |
合同编号&描述 | |
咨询公司/顾问名称 | |
合同金额 | |
编制人 | |
日期 | |
审核人 | |
日期 |
指引:
项目实施以及由亚洲开发银行(亚行)资助或支持的项目的合同授予和管理由借款人负责。执行机构、实施机构、项目管理组以及项目实施组应当以负责、客观、公正和透明的方式开展采购工作,维护供应商和亚行对采购系统的信任。
本核对表旨在(1)确定顾问服务采购是否是在遵照《亚洲开发银行及其借款人使用咨询顾问指南》要求所采用的基于质量和成本的选聘方法下进行的;以及(2)确保正采取措施减少亚行资助、管理、支持项目中出现欺诈、腐败与滥用资源行为的机会。
理想情况下,本清单应当由执行机构、实施机构或项目管理组的重要项目采供工作人员针对每一份QCBS 合同进行填写。
数 量 | 问题 | 是/否/ 不适用 | 备注/措施 |
A. 成立顾问选聘委员会 | |||
1 | 我们是否在执行机构(EA)内成立了一个顾问选聘委员会(CSC)(或职能相 当的类似机构)处理顾问招聘事务? | 请指出顾问选聘委员会成立的日期并列出其成员。 | |
B. 初选名单 | |||
2 | 我们是否基于所有已提交的项目意向书 (EOI)制定了初选名单? | 请指出所收项目意向书的数量并提供已提交 项目意向书的咨询公司名称。 | |
• 我们是否向x行提供了一份初选名单 复印件? | 请指出向x行提交初选名单的日期。 | ||
C. 最终候选人名单 | |||
3 | 我们是否确定了最终候选人名单标准? | 请列出最终候选人名单标准。 | |
• 是否为顾问选聘委员会制定了一份评 估指南? | |||
• 我们是否客观并一致地基于已有资格 标准对顾问进行等级评定? | 评估最终候选人名单是否获得了完全支持并 符合资格标准。 | ||
• 除了最终候选人名单标准,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是否还有其他考量因 素?这些是否都得到了适当记录并获 得了顾问选聘委员会的认可? | 基于影响和其他考量,对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和正当性进行评估。 | ||
4 | 我们是否对项目意向书和所有参与咨询 | 如有,请指出所搜集到的不一致与不利信 |
数 量 | 问题 | 是/否/ 不适用 | 备注/措施 |
公司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了尽职调 查? | 息,并描述是如何将这些整合进建议书评估 的。 | ||
5 | 在亚行发出“不反对”意见后,是否对最终 候选人名单进行了修正? | 如有,请指出所进行的修正。 | |
D. 建议书征询函,并对最终候选的顾问技术和财务建议书进行评估。 | |||
6 | 是否向亚行审核批准的最终候选公司发 出了建议书征询函(RFP)? | 请指出亚行批准该征求意见书的日期。 | |
7 | 我们是否向所有最终候选顾问发出了建 议书征询函? | 请指出向最终候选顾问发出征求意见书的日 期。 | |
8 | 最终候选顾问是否要求进行说明、获取额外信息及/或对建议书征询函中的错误 进行更正? | ||
• 来自顾问的这些要求是否有书面稿? | |||
• 对顾问们提出的澄清、其他信息和/或 修正标准招标文件中错误的要求是否给予统一的书面形式回应? | |||
• 我们是否有证据证明我们对建议书征询函的统一回应或更改被发出并且所 有最终候选顾问都已收到? | |||
9 | 咨询公司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以单独密封 信封的形式提交了技术和财务建议书? | ||
10 | 我们是否将规定限期后收到的建议书以原封未动的形式返还至了顾问(们) 处? | ||
11 | 我们是否针对最终候选咨询公司提供的 证明文件进行了尽职调查? | 确定潜在错误经验。 | |
• 我们是否检查了最终候选顾问是否与执行机构/项目管理组/项目实施单位 之间存在任何冲突? | |||
• 我们是否确定了由不同咨询公司提议 的相同专家的身份,是否检查了所提供信息的一致性? | 确定所发现的不一致处。 | ||
• 我们是否核实了所建议个人专家的资质(例如,专业成就、资格)是否符合中选公司的要求以及对超过一位投 标者提议专家的要求? | |||
• 与建议书一并提交的专家简历(CV) 是否有签名并日期正确? | |||
• 基于我们对技术建议书的审核,我们是否发现了任何对串谋及/或影子投标 人的迹象? | |||
12 | 是否规定了标准与评分指南为顾问提供 指导?在建议书评估过程中是否使用了该标准与评分指南? | ||
• 我们是否客观并一致地应用了该标准 |
数 量 | 问题 | 是/否/ 不适用 | 备注/措施 |
并对建议书进行了适当评分? | |||
• 我们是否通知了所有的无响应公司 (那些在满分 1000 分情况下得分低 于 750 分的公司)并向其返还了未启封的财务建议书? | 请指出通知无响应公司的日期。 | ||
• 我们是否通知了技术响应公司(达到最低合格要求 750 分的公司)公开开放财务建议书的地点、日期与时间? o 我们是否制定了一份财务建议书开放记录,在其中列出了公司名称、 技术质量得分、建议价格以及顾问 选聘委员会签名? | 请指出通知无响应公司的日期,以及财务建议书开放的地点、日期与时间。 | ||
13 | 我们是否在考虑了技术建议书中所提议 顾问的工作范围与资质的情况下审核了财务建议书的合理性? | ||
• 我们是否检查了建议书中的商业条款 是否符合建议书征询函要求? | |||
• 我们是否对运算错误进行了更正,是否确保了建议书包括了所有经过公正 评估得出的服务成本? | |||
• 我们是否确保建议书金额以及意外开支数额在建议书中得到了清晰、单独的确定,这些数额是否与数据表中的 数额相一致? | |||
• 我们是否利用征求意见书中汇率来源 将所有非美元价格转换成为了美元? | |||
• 我们是否确保建议书中确定或排除了 建议书征询函中的税务因素? | |||
14 | 我们是否将建议书综合排名的基础设定 为根据技术和财务加权总分与算术总分得出的总分? | ||
“成本”比重是否设定为 20%? | 如果不是,xx所用百分比的正当性与基 础。 | ||
15 | 我们是否获得了亚行对技术评估报告和 建议书综合排名的不反对意见? | 请指出收到x行不反对意见的日期。 | |
E. 合同谈判与授标 | |||
16 | 我们是否与排名第一的公司进行了谈 判? | 请指出排名第一公司的名称与进行谈判的日 期。 | |
• 在开始合同谈判之前,我们是否再次 确认了其技术建议书中所确定的所有团队成员的可用性? | |||
• 我们是否要求受邀参与谈判的公司提交: o 确定该公司代表身份的授权书,该代表应当获授权负责合同谈判 与签署事宜,以及 |
数 量 | 问题 | 是/否/ 不适用 | 备注/措施 |
o 该公司组成或成立的合法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 |||
• 工作大纲与谈判期间所讨论的提议单 位价格是否一致? | |||
• 在谈判后,所提议专家是否仍旧具有 可用性? | |||
o 如果存在替换,我们对该参与谈判公司所提供的理由与正当依据 是否满意? | 请指出该咨询公司所提供的理由。 | ||
o 我们是否确保所提议其他专家至少具有能够获得借款人批准的资 质水平? | |||
• 我们是否阐明了税务负担(如有)并 在合同对其予以了反映? | 提供文件证明税务负担是如何在合同中得到 反映的。 | ||
17 | 我们是否向参与谈判的顾问提供了一份绩效评估表格的复印件,是否对由顾问填写完成的任务后问卷调查以及处理绩效评估报告与任务后问卷调查的程序进 行了解释? | 以合同期限为准,可在任务执行期间或完成时进行评估。通过任务后问卷调查,顾问有机会对评估报告以及借款人的绩效发表意 见。 | |
18 | 谈判是否取得了成功,合同涉及的执行 机构与顾问是否签字? | 请指出合同签署日期。 | |
• 对于合资公司,我们是否要求该合资 公司所有成员签署合同? | |||
19 | 如果谈判未取得成功,我们在与该公司终止谈判前以及在与排名低一位公司开始谈判前,是否获得了亚行的事前同 意? | ||
20 | 我们是否通知已提交建议书但未中选公 司合同授予情况? | 请指出通知未中选公司的日期。 | |
F. 签订合同发布 | |||
21 | 我们是否向亚行提供了以下信息用于在亚行网站上公布? • 所有提交建议书顾问的名称 • 分配给每一位顾问的技术点 • 每一个顾问开出的价格 • 顾问们的总体排名 • 中选顾问的名称以及合同金额 | 请指出向亚行提供信息的日期。 | |
22 | 在对合同授予情况进行公示过程中,我们是否详细说明:如有任何提交建议书的顾问希望探知其建议书未能获选的原 因,该顾问应当要求借款人予以解释? | ||
G. 拒绝所有建议书与再邀请 | |||
23 | 我们是否遇到过拒绝所有建议书的情 况? | 请指出拒绝所有建议书的正当理由。 | |
• 如果是,我们是否在着手处理拒绝与 启动新程序之前通知了x行并获得了 | 请指出通知亚行以及收到亚行不反对意见的 日期。 |
数 量 | 问题 | 是/否/ 不适用 | 备注/措施 |
其不反对意见? | |||
• 拒绝所有建议书之后,启动可能包括对建议书征询函进行修改的新程序之前,我们是否获得了亚行的不反对意 见? | 请指出获亚行不反对意见的日期。 | ||
H. 合同管理 | |||
24 | 中标人是否提出了明显低于成本估算的 价格? | 请注明成本估算对应的合同价格。 | |
如若出现明显低价,是否提交合同变更/ 更改要求? | 请指出更改要求/变更要求会否导致服务范围 的扩大,并据此给出正当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