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登录网上税务局后,根据引导新增、查询或作废协议,按照不同的签约方式进行操作:
(一)纸质签约
纳税人确认户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后自行打印一式二份协议书,按照要求加盖印鉴,并持协议书至开户银行确认信息。开户银行审核办理,加盖业务印章后将其中一份协议交纳税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纳税人登录网上税务局,根据协议书登载内容确认银行账号信息,并通过网上税务局自助发起协议验证,验证成功协议生效。
(二)全程网签
纳税人确认户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后,如满足全程网签条件的,阅读重要提示提交申请,通过网上税务局将协议电子信息发送至相关开户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对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将电子协议信息进行保存,并返回签订成功回执,协议生效。
二、业务前提
(一)纸质签约
1.已在网上税务局注册并开通账户且状态为正常(不含自然人);
2.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
(二)全程网签
1.已在网上税务局注册并开通账户,企业状态为正常(不含自然人);
2.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
3.三方协议的开户银行为网签上线银行;
4.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同名;
5.三方协议为新增。
三、功能节点
网上税务局——我要办事——税务登记——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四、操作步骤
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左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点击“增加”按钮,系统自动生成新的三方协议信息。
选择需要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信息。系统会根据选择签约的银行是否为网签银行给出提示,如果签约的银行已开通网签功能,则可以办理三方协议网签业务;未开通网签功能的银行不会有此提示,只能选择纸质签订。
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弹出网签提示框,可根据实际业务自行选择网签还是纸质签订。
输入CA证书密码。
输入完CA证书密码,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发起三方协议网签流程。网签成功以后,系统会弹出验证成功的提示框。
如果选择“纸质签订”,系统会弹出提交成功的提示框。
回到网上税务局首页,在“事项进度”中查看事项状态。
点击“结果通知书”,即可查看打印电子版三方协议通知书,需要去商业银行办理签约再到网上税务局验证。
通知书如下:
“缴款账号”或“缴款账号名称”可以修改,光标移出录入框时“保存”按钮可用。
选择协议状态为“未验证”或“验证失败”的三方协议,点击“验证”按钮,系统会发起三方协议验证。点击“作废”按钮,系统会作废三方协议。
如出现验证失败,请按如下方法处理:
常见错误类型 |
处理方法 |
验证失败,协议不存在或信息有误 |
和银行核对信息 |
验证失败,付款行行号不存在或错误清算行错误 |
和银行核对付款或清算行行号 |
验证失败,三方协议书号不一致 |
和银行核对三方协议号 |
纳税人名称不一致 |
请银行修改其系统登记的纳税人名称 |
征收机关代码或协议编号不存在 |
和银行核对征收机关代码或协议编号 |
付款账户不匹配、银行账号不一致 |
和银行核对账号(如网厅信息错误,先办理存款账户账号事项) |
帐户名不一致、缴款单位名称不匹配 |
修改网厅的缴款账号名称 |
纳税人编码不匹配 |
去银行变更纳税人编码信息 |
验证失败,未签约或者已撤销 |
和银行联系是否账户异常 |
账号为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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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识别的报文 |
尝试在其他工作时间再次发起验证,如无法解决请和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
报文要素间关系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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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库银本地服务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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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失败,重复签约 |
已有有效协议,无需重复网签 |
该税务机关下已有同账号、同名称签约信息 |
五、注意事项
(一)三方协议撤销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纸质签约要点
1.需要纳税人打印三方协议去开户商业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后,重新登录网上税务局再发起验证。
2.三方协议验证通过的前提是需要税务和银行采集的信息都要准确,验证结果都是银行方面返回的。遇到问题可先看一下《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与网厅登记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是否一致,再与开户银行联系查找原因;如无法协调或解决的,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三)全程网签要点
1.选择“全程网签”方式验证成功的,无需再打印三方协议去开户商业银行签约。
2.开户银行为网签上线银行、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必须同名才能办理。如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中含有如“(上海)”、“(有限合伙)”等字样的,请确认两者的括号是全角“(”还是半角“(”,要完全一致才能申请全程网签。同理,存在其他特殊字符的也是相同规则。
3.如果是“缴款账号”错误,可根据银行反馈的错误提示修改后,点击“保存”后由系统直接验证。如无法解决的请联系开户银行核对账户相关信息。如需修改“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其他信息的,需要新增协议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