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应急管理”紫金号专属新闻频道运维项目编号: NJYP-2020113CD
项目名称:“南京应急管理”紫金号专属新闻频道运维项目编号: NJYP-2020113CD
采 购 人: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20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就”南京应急管理” 紫金号专属新闻频道运维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对相关采购事宜进行谈判。
1.采购项目编号:NJYP-2020113CD
2.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应急管理”紫金号专属新闻频道运维
3.采购项目需求及内容: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拟在南京日报开设“南京应急管理”紫金号专属新闻频道,南京日报配备专业人员运维,参与采购单位日常信息宣传采集、编写等工作。
3.1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0 x
3.2 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超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4 项目内容
(1)专人负责:南京日报安排专人南京应急管理紫金号运维。
(2)发布频次:每个工作日发布,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更新。
(3)发布内容:围绕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内容,以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相关内容为先,从新闻的角度去挖潜,做到及时报道、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可读性高。同时,针对新媒体宣传的特性,配合策划、设计、制作相关新媒体产品,包括 H5、短视频、多屏长图、电子海报等。
4.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4.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列人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5.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方式
5.1 单一来源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2 供应商必须于 2020 年 10 月 14 下午 16:00 前(过时不候)到xxxxxxxxx 00#xxxxxx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请务必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认真咨询,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2 日 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 00 xxxxxxxxxx)
谈判开始时间:2020 年 10 月 22 日 14: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 00 xxxxxxxxxx)
7.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8.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33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等精神,结合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9. 其他补充事宜
9.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9.2.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xxx.xxxxxxxx.xxx.xx)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0000_xxxx),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00-00000000;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0.单一来源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0 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 满足采购文件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拟定响应文件并按时参加谈判。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2)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应认真间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日前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 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推迟谈判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问和谈判开始时间。
8.3 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谈判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0.2 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谈判报价表,服务承诺和谈判函等部分。
11. 谈判报价表
11.1 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11.2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3 报价表应对需求清单内容逐项报价,供应商应做好现场回答评委提问准备。
11.4 谈判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应采用人民币报价,当数量和单价之积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总价。
12.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 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
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谈判有效期
13.1 谈判有效期为本文件规定的谈判之日后三十(3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14,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 10 条的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准备三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供应商代表系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人授权书。
14.3 除供应商对销上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判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提供货物及服务的说明 (1)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2)针对本项目所描述项目需求进行业务分析提出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3)对如何完成这一项目的工作有一个工作计划,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和方案,以便采购方对响应文件有一个相同的比较基础。
16.服务承诺
16.1 提供参加本项目实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16.2 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17.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当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不论谈判成交与否,谈判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7.2 密封的响应文件均应:
(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讼案代理机构。
(2)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8、谈判截止日期
18.1 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8 条规定, 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中注明的时间、 地址送达代理机构。
20、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 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20.2 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至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
五、评审与谈判
21、谈判协商
21.1 代理机构将在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协商采购标的的价格、质量、服务等。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并且谈判协商期间未经谈判小组同意不得离开谈判现场。
22、谈判小组
22. 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构成。
22. 2 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 公正、 审慎的原则评审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谈判协商采购标的的价格服务等。
23、谈判协商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1 谈判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谈判协商情况以及在评审、谈判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3.2 在谈判协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代理机构和参与谈判协商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24、评审过程的澄清
24.1 谈判响应文件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
25、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
25.1 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谈判小组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
25.2 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形。
26、谈判协商及成交原则
26.1 谈判协商
26.1.1 对于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将与其就采购标的的价格服务等进行谈判协商。
26.1.2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对谈判协商中做出的承诺与澄清进行确认,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书面报价 (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谈判承诺及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6.1.3 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响应产品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谈判响应文件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26.2 谈判协商成交原则
26.2.1 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供应商的谈判响应能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且最终报价合理的基础上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6.2.3 谈判终止情形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至谈判小组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四) 至谈判小组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商务条款等不能满足采购人或谈判小组的要求;
(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六、授予合同
27、确定成交单位
27.1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协商情况编写协商情况记录,推荐成交候选人。
27.2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27.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 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 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 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6)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后,代理机构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8、质疑处理
28.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三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8.2 质疑必须书面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内容应符合《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8.3 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谈判采购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8.4 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5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9、成交通知书
29.1 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
29.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0.签订合同
30. l 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0. 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0. 3 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 2016 年 2 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提到,要“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
紫金山新闻客户端是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倾力打造的战略级产品,是南京最权威的移动端主流媒体,是南京媒体融合和转型发展的新标杆。目前注册用户数已突破 350 万,位列国内城市新闻客户端前三名;日活跃用户数 20 万人,月
活跃用户 50 万人。
紫金号是紫金山新闻客户端打造的政务 UGC 聚合平台,不仅是一个权威信息的发布平台,同时也是政府服务的展现窗口和便民渠道。频道共建将丰富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让各级党政系统都可实现移动端的发声渠道,扩大网上影响力。目前,全市 12 个区以
及多个部委办局、国企、机构入驻紫金号,入驻单位数量达到 65 家,成为全市各单位移动传播阵地首选平台。2019 年,南京市应急管理局与紫金山团队合作共建“南京应急管理”紫金号专属新闻频道。2020 年,双方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继续开展频道共建合作。
★二、项目目标及内容
1、专人负责:南京日报安排专人南京应急管理紫金号运维。
2、发布频次:每个工作日发布,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更新。
3、发布内容:围绕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内容,以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相关内容为先,从新闻的角度去挖潜,做到及时报道、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可读性高。同时,针对新媒体宣传的特性,配合策划、设计、制作相关新媒体产品,包括 H5、短视频、多屏长图、电子海报等。
4、采购项目预算:20 万元
5、服务周期:1 年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服务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大写): ,人民币 ,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费、工本费、工资、保险费、差旅费、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各项税费,以及乙方认为履行合同需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就本合同支付其他价款。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成交通知书;(2)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报价资料;(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4)服务承诺;(5)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提交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权为甲方享有。
第五条交付使用
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不得影响活动的进度计划。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
第七条款项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支付。
3.付款方式:
(1)本合作协议第二条合作协议总价款将分两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作协议签署后的 5 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 80%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
(2)尾款在活动结束后的 10 日内(即 2020 年 8 月 28 日前),甲方再支付费用的
20%,即人民币
(3)乙方用于接收上述费用的银行帐号信息如下: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约交付服务使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5%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3.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乙方拒不整改,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在承担上述 1-5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6.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款 30%赔偿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xx)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供应商)(盖章)委托代理人:
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附件一、谈判函
致:
根据贵方号项目的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起遵循本谈判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 交付买方验收、 使用。
6.遵守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 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人授权书参考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 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
职 务: 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地 址: 日 期:
附件三、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 人 | 职务 | ||||
注册时间 | 经济类型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是否依法缴 纳税收 | 是否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 | ||||
负债 万元 | ||||||
财务状况 (最近两年) | 项目金额 年份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年 | ||||||
年 |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附件五、谈判报价表
投标总报价 | 合计 | 小写:人民币 元 | |
大写:人民币 | |||
服务时间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填写“是”或“否) |
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分项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项目名称:
序号 | 分项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合计: | 元(小数点保留两位) |
注:
1、分项内容依据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编制,供应商可自行添加报价分项。
附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xxxx: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
材料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xxxx: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提供“信用南京”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件十、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我公司现向贵单位承诺,我公司在项目名称: 实施过程中,保证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在此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 或安全事故, 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xxxx,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 的规定, 本公司为 (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 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 ( 请填写: 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xx) :日 期:
附件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xxxx,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 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xx) :日 期:
附件十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如有)
附件十四、节能产品认证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文件
( 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附件十五、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
( 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附件十六、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