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5、服务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通过腾讯系、 字节系、快手系等互联网头部 APP 开展“效果广告”营销合作,同时还须积极配合本行制定全年营销规划和阶段性营销方案、 具体策划开各类专项营销活动。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视项目实施情况确定,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合同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一、合同签署情况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1)及《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2)。确认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线上营销推广服务商项目包 2-支付立减类服务商”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线上营销推广服务商项目
包 3-公域引流类服务商”的中标人。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线上营销推广服务商(支付立减类)项目采购合同》和《中国农业银行线上营销推广服务商(公域引流类)项目采购合同》,服务费总价上限(不含可抵扣增值税)分别为 2,143.00 万元/3 年和 20,000.00 万元/3 年。项目采购有效期均 3 年,合同一年一签。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34,998,303.39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
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 0、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是国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 一)《中国农业银行线上营销推广服务商(支付立减类)项目采购合
同》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线上营销推广服务(支付立减类服务)
3、合同价款: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以甲方客户实际享有优惠金额为
基准,(不含税)服务费率为 1% ,(含税)服务费率为 1.06% ,最终根据营销资源实际使用情况及甲方验收结果支付合同价款。服务费总价上限(不含可抵扣增值税)2,143.00 万元/3 年。
4、采购有效期:本项目采购有效期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5、服务内容
(1)基础服务:可以为甲方商户(或合作方)的线下门店、自助贩卖 机、线上商城等渠道,甲方掌银兴农商城、掌银消费缴费(含移动、联通、电信话费缴纳)场景的支付立减活动提供营销策划、营销资金垫付、配套运营支持等服务;可以向甲方客户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支持客户在指定消费场景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支付。
(2)垫资服务:具备提供为期至少三个月,每个月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垫资能力。 垫资金额为合同期内,每个营销项目中发生的本行所补贴给客户的费用金额,须乙方先行垫付。
6、付款方式: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最终根据营销资源实际使用情况及甲方验收结果支付合同价款。
7、付款条件:合同价款按季度对账并结算。
8、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和本合同的内容,对乙方工作进行验收,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
2)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方案,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配合。
3)根据本合同的支付条件,及时审核支付服务费用。
1)乙方应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独立完成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其他机构。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规范,满足甲方营销宣传需求。
2)乙方应做好营销运营服务,保证支付立减活动中营销费用垫资充足,推动营销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及时优质的客户服务。
3)乙方须遵守职业道德,按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完成营销活动工作并供甲方验收,通过验收的日期为实际完成日期。在完成项目后,乙方应将工作成果、甲方的资料全部交给或退回甲方,并不得以任何借口泄露甲方极其客户的保密信息。
4)因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服务要求提供服务而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损失或导致投诉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且乙方应积极处理甲方及甲方客户投诉,并协助甲方维护企业形象及名誉,直到满足甲方及甲方客户合理要求为止。
10、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11、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改善服务内容、拒付款项、要求赔偿损失、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甲方采购禁入名单。
(二)《中国农业银行线上营销推广服务商(公域引流类)项目采购合
同》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具体见下表:
序号 | 报价项目 | 单价 (元/户,不含税) | 税率 | 单价 (元/户,含税) |
1 | 成功拓展新注册客户单价 | 1.32 | 6% | 1.4 |
2 | 成功促活客户单价 | 6.3 | 6% | 6.68 |
3、合同价款:广告费用单价详见上表,具体合同价款以广告投放实际效果及甲方的验收结果支付。服务费上限(不含可抵扣增值税)20,000.00 万元/3年。
4、采购有效期:本项目采购有效期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5、服务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通过腾讯系、 字节系、快手系等互联网头部 APP 开展“效果广告”营销合作,同时还须积极配合本行制定全年营销规划和阶段性营销方案、 具体策划开各类专项营销活动。
6、付款方式:合中甲双方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采取以人民币账方式进行结
算。
7、付款条件:结算采用先投放后支付的方式。
8、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9、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改善服务内容、拒付款项、要求赔偿损失、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甲方采购禁入名单。
四、合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中国农业银行线上营销推广服
务商(支付立减类)项目采购合同》及《中国农业银行线上营销推广服务商
(公域引流类)项目采购合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新布局、新方向,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视项目实施情况确定,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坚持以创新为驱动的发展战略,以支付为联结,利用公司品牌、多产品协同和行业解决方案等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公司数字化营销系统,是通过整合银行、商户资源和头部互联网流量,为银行、商户提高获客、留客和活客率,为商户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上述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将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报备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线上营销推广服务商(支付立减类)项目采购合同》;
2、《中国农业银行线上营销推广服务商(公域引流类)项目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