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供应商入驻协议》
欢迎“您”(下称“供应商”)与“北京澳钦润江展览有限公司”(下称“平台主办方”)共同签署本《供应商入驻协议》(下称“本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20 日
接受协议
x协议内容包括如下正文及所有平台主办方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供应商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平台主办方进行咨询(xx 18811191864)。
当供应商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即表示供应商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并停止使用服务。
一. 申请注册
1.1 截至 2021 年年底
1.1.1 参加实体展供应商:经由平台主办方审核通过方可免费注册入驻,享用平台标准功能(见 3.1)使用权,且在 2021 年年底前享用扩展服务(见 3.2)。
1.1.2 非实体展供应商:经由平台主办方审核通过后在本年度内可免费注册入驻,但仅限平台标准功能(见
3.1)使用权。如后期参加展会,可做功能扩展。
1.1.3 媒体和组织:经由平台主办方审核通过后在本年度内可免费注册入驻,但仅限平台企业信息上传功能的使用权。
1.2 持有完成最近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海外公司需持有同等效力的供应商证明,营业范围在渔具、户外用品、水上用品等相关领域,且承诺拟在本平台开展的经营活动不超过上述产品范围;
1.3 供应商应为生产加工型供应商,或同类供应商的贸易公司(含批发商、零售商等);
1.4 五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投诉、贸易纠纷等);
1.5 供应商需具有产品出口权,或者其他出口途径;
1.6 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文件请在供应商文件上传中心上传,并确保其真实合法性;
1.7 由于供应商原因,被客户投诉超过 3 次及以上,或情节特别严重,将无法在本平台开设账户;已开设账户的供应商,将取消供应商账户的使用权;
1.8 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二. 账户管理
2.1 账户权限:
2.1.1 参加实体展供应商:每家供应商可以设置 3 个账户:1 个管理人员和 2 个业务人员。管理人员账户需要身份证实名认证,且须绑定手机,并经由邮箱验证。管理人员可使用平台标准功能(见 3.1),且在 2021年年底前使用扩展服务(见 3.2)。业务人员只可进行复报盘、沟通等操作。发布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可不通过主办方审核在平台上展示。
2.1.2 非实体展供应商:每家供应商仅可以设置 1 个账户,需要身份证实名认证,且须绑定手机,并经由邮箱验证。此账户仅限标准功能(见 3.1)使用权。如后期参加展会,可做功能扩展。发布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需经由主办方审核通过才可在平台上展示。
2.1.3 媒体和组织:每家供应商仅可以设置 1 个账户,需要身份证实名认证,且须绑定手机,并经由邮箱验证。此账户仅限平台企业信息上传功能的使用权。
2.2 账户仅限供应商内部员工使用,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否则平台主办方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应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 账户需在供应商内部员工进行变动时,要相应改变账户关联的注册人、手机号及邮箱。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仅当供应商管理层同意后,方可进行账户的关联人信息变动,且存在该用户下的相关信息(复盘、聊天记录等)也将一并转移。
三. 功能权限
3.1 标准功能:公司信息和产品信息的上传更新功能。包括公司相关介绍:文字描述(要求英文,如需翻译可选择后台上的自动翻译或申请主办方翻译)、图片、视频、案例等,产品介绍:分类明确、关键词设置、参数信息、产品高清图及短视频播放。
3.2 扩展服务:展会期间及非展会期间
3.2.1 买家针对产品/供应商的询盘复盘功能、即时一对一沟通、约见功能(实体展约见安排、一对一视频隔空连线、产品推介会直播参与/录播视频上传)、产品观看权限授权、订单管理。约见人数设定按照参加展会的面积设置约见人数上限(面积与人数上限见后台内”我的约见“)
3.2.2 平台上排行对比,收藏关注评价等。
3.2.3 买家订阅推荐,买家在平台发布询盘的信息收取。
3.2.4 平台上不定期的推广销售活动。
3.2.5 平台上的积分星级评定。
3.2.6 平台数据统计。
3.3 其他:有待扩展服务,会按平台及客户需求,逐步更新改进。平台主办方保留对此部分功能的解释权。
四. 供应商责任
4.1 供应商账户为自行设置并由供应商保管,需供应商务必保管好账户,并确保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平台。账户因供应商主动泄露或因供应商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平台主办方并不承担责任,供应商应通过司法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4.2 供应商应对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复盘信息、在线签署各类协议、订单服务等)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应确保在平台上上传发布的所有信息、图文、视频等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对其发布的所有内容负法律责任。如有危害信息和行为,发布供应商需承担所有责任。
应当确保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二)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三)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五)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本平台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本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七)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适合在本平台上发布的。
4.3 供应商通过本平台发布信息须承诺遵守所有适用的进出口管制、贸易限制与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国、美国及任何其他国家制定并执行的制裁决议、法律法规。基于维护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如供应商违反前述承诺的,平台主办方可在发现上述情形时终止服务及主动执行关闭相关订单及作出账户处置等操作。
4.4 供应商应当维护平台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不得贬低、诋毁竞争对手,不得干扰任何交易、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自身的信用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平台的正常运作。不得存在对产品实施恶意报价等扰乱本平台正常采购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本平台的秩序及安全的需要,如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订单等操作。
4.5 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供应商账户登录本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供应商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供应商立即通知平台主办方。请供应商理解平台主办方对供应商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平台主办方应供应商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本平台存在法定过错外,平台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五. 供应商授权
对于供应商提供、发布及在使用本平台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等非个人信息,均不会因供应商的上传、发布等行为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转移。除非平台另行明确说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和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供应商免费授予本平台获得非排他的、无地域限制的许可使用(包括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供应商的非个人信息,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等)权利及可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以及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 责任限制
6.1 平台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不可抗力或其他第三人因素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平台主办方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三)在平台主办方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6.2 作为网络观展平台无法逐一审查供应商与买家之间的交流交易信息,供应商应谨慎判断,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在争议调处服务中,平台的客服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平台主办方不保证争议调处决定一定符合供应商的期望,除法律明确规定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平台主办方对争议调处决定不承担责任。
6.3 平台主办方不会参与供应商和买家间的交易,亦不会涉及供应商和买家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七. 服务资费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平台对符合协议中要求的入驻供应商提供可使用功能的免费服务。如未来平台主办方向供应商收取合理费用,平台主办方会采取合理途径并提前通过法定程序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八. 违约及处理
8.1 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违约:
(一)使用本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8.2 违约处理措施
8.2.1 供应商在本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平台主办方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
蔽处理或对供应商发布的产品进行下架、删除、监管。
8.2.2 供应商在本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本平台上实施但对本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平台主办方可依据相应规则对供应商执行账户积分扣分、限制参加平台活动、中止向供应商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等处理措施。如供应商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平台主办方可关闭供应商的账户,终止向供应商提供服务。
8.2.3 平台主办方可将对供应商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平台上予以公示。
8.3 特别约定
如供应商因严重违约导致平台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目的,平台主办方可对与供应商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甚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供应商。
九. 协议的变更
9.1 平台主办方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通知方式通知供应商。
9.2 如供应商不同意变更事项,供应商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平台主办方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平台主办方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供应商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供应商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供应商不产生效力;如供应商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平台的服务,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十. 有效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并接受服务时,应该向平台主办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供应商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有效联系的状态。
供应商在注册本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等即时信息的会员账户(包括子账户),也作为供应商的有效联系方式。
平台主办方将向供应商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供应商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供应商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务必及时关注。
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