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TCG20240604070 采 购 人: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
温州市洞头区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TCG20240604070
采 购 人: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 |
招标文件目录
关于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格式
附件一、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二、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附件四、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如有)
附件五、产品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如有)
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附件六、投标函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八、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附件九、投标供应商业绩
附件十、偏离表
附件十一、产品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附件十二、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
附件十三、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附件十四、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第七部分、评标办法
关于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20240604070
项目名称: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000-000-000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 址:xxxxxxxxxx00x电信大楼2楼智慧城市管理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908099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13867752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000xxx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575066
质疑联系人:x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xxxxxxxxxxxx00x财政大楼
传 真:0577-63387900
联系人 :x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000-000-000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000-000-0000;天谷CA 400-087-819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DTCG20240604070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采购预算 |
100万元(最高限价95万元) |
6 |
采购人 |
名称: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xxxxxxxxxx00x电信大楼2楼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7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手机:15868575066 |
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9 |
招标内容 |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10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1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14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15 |
投标语言 |
中文 |
16 |
投标文件的形式 |
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
18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 |
19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 |
20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不接受 □接受 |
21 |
投标样品 |
不需要 □需要 |
2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23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
24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见招标公告要求 |
2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5日上午09:30 截止(北京时间)。 |
26 |
投标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
27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09: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
28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29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30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
31 |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
32 |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
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采用的产品均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给予评标价格优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2、对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
33 |
供应商信用查询 |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
34 |
合同备案 |
1、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35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36 |
免责声明 |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
37 |
质疑 |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在线提起质疑的须上传质疑函扫描件。 |
38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9 |
注意事项 |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最高限价 |
1 |
上网行为AC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600000元 |
2 |
防火墙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350000元 |
▲各项报价须控制在各分项最高限价范围内,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详细技术要求
1)上网行为AC
功能项 |
详细需求参数 |
性能配置 |
性能参数:网络层吞吐量≥18Gb,应用层吞吐量≥4.5Gb,带宽性能≥2.5Gb,包转发率≥384Kpps,每秒新建连接数≥40000,最大并发连接数≥1800000。 硬件参数:规格≥2U,内存大小≥16G,硬盘容量≥128G SSD+960G SSD,电源:冗余电源,接口支持不低于6千兆电口+2xxx口SFP+。 |
国产化要求 |
★要求设备硬件及软件均为国产化配置(提供证明材料) |
部署模式 |
必须支持两台及两台以上设备同时做主机的部署模式; |
DNS代理 |
★支持DNS透明代理,能够基于用户、域名、目标DNS,指定代理策略生效,代理策略可以设置为:重定向至DNS服务器、解析为IP、丢弃、重定向至制定线路(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 |
SaaS应用规则 |
★支持超过900种主流Saas应用,对Saas应用有默认分类标签,帮助客户统一配置策略;(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 |
认证方式 |
支持哑终端通过MAC认证的方式接入网络,必须支持在终端管理列表批量绑定设备IP/MAC快捷放通入网; |
终端资产业务可视管理 |
★1)支持图形化查看当前内网IP使用情况,帮助管理员减少人工维护IP表的工作量;2)对网络接入的终端进行可视化管理,展示终端详细信息、异常状态等 3)支持查看终端类型,以及终端详细信息(厂商,系统,端口等);4)支持查看终端类型分布。(以上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 |
外发文件类型过滤 |
支持HTTP上传/FTP/邮件附件等形式的外发文件行为,支持基于扩展名识别并拦截外发文件; |
P2P智能流控 |
支持通过抑制P2P的上行流量,来减缓P2P的下行流量,从而解决网络出口在做流控后仍然压力较大的问题; |
流控黑名单 |
基于“流量”、“流速”、“时长”设置配额,当配额耗尽后,将用户加入到指定的流控黑名单惩罚通道中; |
加密证书自动分发 |
审计SSL网页时,支持加密证书自动分发功能,用户点击网页上的工具即可一次性安装完成。解决管理员给每台PC单独安装证书的问题 |
IP管理 |
★支持IP管理功能,管理员可以查看每个IP的详细使用情况,帮助管理员减少人工维护IP表的工作量(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 |
业务审计内容
|
支持http业务系统审计;支持请求头,请求内容审计;支持返回头,返回内容审计;支持上传和下载的文件审计 |
数据中心可以对日志进行大数据分析,并支持多个大数据分析模型,包括泄密分析、校园网贷、上网态势分析、带宽分析、工作效率分析。 |
|
代理管理 |
支持代理控制功能,不允许使用外部HTTP代理,不允许使用外部Sock4/5代理,不允许在HTTP,SSL一些的标准端口上使用其他协议;(比如在80端口上传输非HTTP协议数据,在443端口上传输非HTTPS协议数据等) |
排障工具 |
提供图形化排障工具,便于管理员排查策略错误等故障,支持PPS异常、丢包异常、ARP异常、内网DOS攻击等异常情况实时监测,显示每日异常事件个数及情况; |
产品资质 |
要求所投产品具备相当的技术认可度,最近两年产品曾入围Gartner SWG魔力象限; |
要求所投产品具备相当的技术认可度,最近两年在国内IDC内容安全市场占有率排名都在前3 |
|
厂商资质 |
为保障网络审计效果,保障产品技术实力,要求所投行为管理类产品的厂商为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产品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的主要起草单位 |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国家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售后服务 |
本次所投产品提供原厂五年质保售后服务。 且为确保服务质量响应效果,要求提供服务厂商在温州本地有办事处原厂人员,及时上门支撑相关问题。 |
本次所投产品提供原厂五年设备版本、规则库等升级授权 |
|
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现场服务支撑和巡检工作 |
2)防火墙
功能项 |
详细需求参数 |
基本要求 |
产品由专用的硬件平台、安全操作系统及功能软件构成。设备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安全操作系统,采用多核多平台并行处理特性; |
★为使保证安全产品做到安全自主可控,要求为国产品牌。为保证系统软件设计全面性、保密性、完整性,要求招标产品系统遵从行业标准和政府法规,产品具备信息安全产品自主原创证明,提供证书证明。 |
|
标准2U机架式,采用国产化芯片和国产化操作系统,配置≥1个管理口、配置≥1个HA口、≥4个千兆电口、4个xxx口(满配千兆多模模块)、6个xxx口(满配万兆多模模块),冗余电源,至少配置3个扩展槽位,防火墙网络吞吐≥53.76Gbps,防火墙应用吞吐≥22.0Gbps,并发连接≥3000万,每秒新建连接≥279万 |
|
为保障产品运行的安全及稳定性,要求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及售后服务符合TL9000-HSV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证明材料。 |
|
工作模式 |
支持路由、交换、虚拟线、Listening、混合工作模式; |
路由交换 |
支持静态路由、ISP路由及动态路由协议,支持802.1q、QinQ模式; |
支持基于源/目的地址、源/目的端口的策略路由,保证关键业务流量通过优质链路转发; |
|
地址转换 |
支持一对一SNAT、多对一SNAT、一对一DNAT、双向NAT等多种转换方式;支持Sticky NAT开关,使相同源IP的数据包经过地址转换后为其转换的源 IP 地址相同; |
双向智能转换 |
★防火墙作为DNS服务器可依据访问地址来源将服务器域名解析为内部地址或外部地址,同时支持通过配置多条转换策略,实现内网资源服务器的负载均衡;(提供功能截图) |
访问控制 |
支持一体化安全策略配置,可以通过一条策略实现五元组信息源MAC、域名、地理区域、应用、服务、时间、长连接、并发会话、WEB认证、IPS、AV、URL过滤、WAF、邮件安全、数据过滤、文件过滤、审计、防代理、APT等功能配置,简化用户管理; |
提供策略查询功能,支持五元组快速查询以及针对策略名、源/目的区域、源/目的地址、服务、对象、未命中时间等条件进行细粒度查询; |
|
双栈模式 |
为适应IPv6发展趋势,要求防火墙系统支持IPv4/IPv6双栈工作模式,支持NAT64,支持静态转换和前缀转换方式;支持 NAT66地址转换,支持源地址转换; |
访问控制 |
支持IPv6安全控制策略设置,能针对IPv6的目的/源地址、目的/源服务端口、区域、服务等条件进行安全访问规则的设置。 |
安全防护 |
支持基于IPv6的应用层检测(FTP\TFTP)、病毒过滤、URL过滤等防护 |
认证方式 |
内置强大的用户身份管理系统,支持本地认证、证书认证及免认证等方式,同时支持RADIUS、LDAP、TACACS等多种第三方外部认证设置; |
应用识别 |
内置强大应用识别引擎,综合运用端口识别、行为识别、特征识别、关联识别等技术手段,准确识别传统应用如P2P、web应用、移动应用等。 |
连接控制 |
支持对单条访问控制策略进行最大并发连接数限制; |
为保护内部网络资源以及合理分配设备系统资源,需支持对指定的源/目的IP地址、MAC地址、应用制定相应的连接限制策略; |
|
★内置P2P应用(提供P2P流量识别技术国家级权威机构证明)、网页应用、加密应用、数据库应用、工控物联网协议等应用特征库,要求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 |
|
支持监控功能,显示最近被拦截的IP、地址对象及应用的节点信息;同时支持对连接数限制策略匹配信息进行分类统计,方便管理员根据统计分析结果进行相应的防护控制; |
|
访问控制 |
★内置高度集成的一体化智能过滤引擎技术,实现在同一条访问控制策略中配置传统的五元组信息、用户、域名、应用、服务、时间、安全引擎(如:入侵防御、URL过滤、病毒过滤、数据防泄漏、内容过滤、文件过滤等)的识别与控制;(提供功能截图) |
支持黑名单功能,可设置多个对象条件,如:五元组信息、地址范围、应用、用户等; |
|
未知威胁防御 |
支持异常行为检测,内置统计智能学习算法,对特定地址对象建立监控策略,基于新建、并发、流量等数据与上一周期记录值进行比较判定是否异常,如果存在异常则报警; |
邮件安全 |
内置邮件安全防护功能,可进行匿名发件人、收发件人同名、非标客户端、收/发件人频率、收/发件IP频率、邮件长度、附件名称、附件数量检测,支持黑、白名单检测; |
DDOS防御 |
内置流量检测清洗引擎,支持基于IP、ICMP、TCP、UDP、DNS、HTTP、NTP等众多协议类型的防护策略;提供丰富的策略模板,且支持策略模板自定义; |
支持基于IP协议的检测清洗,包括但不限于:IP Flood、IP Frag Flood、端口扫描、IP 地址扫描; |
|
支持基于HTTP协议的检测清洗,支持对HTTP slow-header和HTTP slow-post设置最大传输时间以及异常会话数阈值,有效防御慢速攻击; |
|
支持NTP DDOS防护,采用阀值检查、源/目的限流、源认证等方式综合进行NTP REQUEST FLOOD、NTP REPLY FLOOD攻击防护; |
|
入侵防御 |
★规则库支持根据攻击类型、风险等级、流行程度、操作系统等进行分类,防护动作包括告警、阻断、记录攻击报文;(提供功能截图) |
★支持针对地址、应用设置入侵防御白名单,支持攻击规则搜索以及自定义规则,自定义规则支持导入导出;(提供截图) |
|
文件过滤 |
内置文件过滤引擎,支持对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网络硬盘、网页邮箱、IM文件传输等应用类型以及HTTP/FTP/SMTP/POP3等标准协议进行检测,识别可执行文件、office文件、视频文件、图片文件、帮助文件、压缩文件、数据文件等超过40种文档类型的文件过滤; |
内容过滤 |
支持基于http、ftp、telnet、smtp、pop3等协议的内容过滤策略,支持过滤FTP信令:上传文件、下载文件、删除文件、重命名文件、创建目录、删除目录、列出目录等,邮件过滤支持对发件人、收件人、主题、内容、附件等进行过滤; |
性能加速 |
要求支持防火墙芯片硬件加速技术,实现硬件资源充分利用,保障设备处理效率; |
报表模板 |
内置多种类预定义报表模板,支持根据通信流量、上网行为、威胁统计等来源数据库自定义报表模板;支持一次性报表及周期性报表,可自定义统计时间; |
支持报表按照PDF、WORD及EXCEL格式导出; |
|
审计策略 |
支持独立配置审计策略,同时也可将指定的 IP 地址、URL、应用加入白名单,不进行数据审计; |
提供完善的审计数据查询功能,方便管理员对用户的上网行为进行审查和分析。支持对用户上网行为进行完整的审计数据查询,包括访问网站、邮件收发、论坛微博、FTP、网盘、TELNET等; |
|
日志存储 |
支持日志本地存储,可对不同类型日志设置存储空间;同时支持外发至SYSLOG服务器,可将多条日志合并成一条日志传送到日志服务器中,可选择对日志传输是否加密,设定8位的加密密钥; |
资源监控 |
在WEB界面提供资源监控开关,可对cpu占用率、内存占用率、磁盘占用率设置阈值; |
质量保障 |
投标人或设备厂商具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能力,可保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质量,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二级或以上)能力。 |
产品经过厂家专业安全开发并投入市场,是能够提供稳定且安全的产品,具备安全开发能力,投标人或设备厂商满足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开发资质认证(二级或以上)能力。 |
|
投标人或设备厂商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风险、项目风险、技术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给予相应处理方式及建设能力,至少满足《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T/CITIF001-2019)CS4级或更高)。 |
|
产品具备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
|
投标人或设备产商具备防火墙密码检测证书 |
|
售后服务 |
本次所投产品提供原厂五年质保售后服务。 且为确保服务质量响应效果,要求提供服务厂商在温州本地有办事处原厂人员,及时上门支撑相关问题。 |
本次所投产品提供原厂五年设备版本、规则库等升级授权 |
|
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现场服务支撑和巡检工作 |
1、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和技术服务的全部内容,并保障整个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对投标人的要求:
1)安装、调试、试运行和培训;
人员安排;
明确责任人;
时间计划(保证用户的时间要求);
对突发时间的设计与应对措施;
技术资料及清单(中文版)。
2)对于服务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本项目要求原厂五年硬件设备质保和原厂五年设备版本、规则库等升级授权,从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包含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外,在质保期xx设备、软件因故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更换。质保期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护、保养、维修,更换,建立备品备件库,以达到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效果。质保期内维护、维修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系统或功能软件质保期内不包含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有偿升级的费用。
投标人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网点,确保采购人能及时得到满意的售后服务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介绍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在服务方案中应提供详细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周期、服务时间、服务流程、对用户的报告内容及报告方式。
在质保期内,要求供应商提供7×8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修复。
2、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2.1 安装调试时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2所供设备在现场进行到货验收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派员参加,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使采购人满意,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存放点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
2.3安装范围包括设备本身及整个系统的安装,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2.4设备经过试运行后达到并符合合同要求,其中故障和隐患均已排除或解决,并使采购人满意,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均已向采购人移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设备才视为接受。
3、 质量保证
3.1 需要制定服务计划的,中标供应商要制订计划并将服务计划送采购人确认;具体服务内容按照经确认的计划进行;
3.2 技术服务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后,向采购人提交本次技术服务内容清单,交用户确认;
3.3 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服务记录须提交采购人签字确认;
3.4 服务完毕,技术服务工程师离开用户之前,必须将本次服务内容完成情况的书面材料交采购人签字确认,在采购人未签字之前不得擅离服务现场;
3.5 中标供应商质检部门应不定期对技术服务工程师的服务水平、服务态度和服务效果及采购人满意度进行调查,以便及时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3.6 中标供应商要设立专门电话,采购人随时可就技术服务工程师的服务情况向中标供应商进行投诉。
4、完工期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并通过最终验收。
5、培训
被培训人数及时间,均列于这些品目的技术服务的相关条款中。当培训在最终用户处时,培训费应包括了培训人员(中标供应商授课人员)的旅费、住宿费及被培训人员的讲义费等。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项目完工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具体支付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
四、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产品;
2.产品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安装、调试、检验、测试、运维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质保期内的维保及维修;
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供货及服务范围(即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数量的权利)。
4、本次采购,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无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后续报价评审。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如涉及分公司的,负责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招标文件以下同)。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2投标人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6.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6.4投标人提供得货物或服务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人承担。
7、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货物品牌型号仅为参考,是为了对拟报价的货物、材料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8、本次采购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均视为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环保产品认证等强制认证规定,但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货物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做验收不能通过处理,并对中标供应商处以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罚款。
9、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上网行为AC和防火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12、本次采购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自行到采购人处现场勘察,并了解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以获得准确的报价依据。项目安装所需的线缆及其它材料与附件等采用包干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1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要求供应商提供安装、调试、集成服务,包括与采购人原有设备的兼容(如采购人需要提供此项服务,则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此服务)。
1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产品制造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标供应商选用的产品制造商均为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否则不享受。
15、安全生产
在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16、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17、供应商如果获取招标文件后不来参与本次投标要在投标截止前给予书面告知及其理由,否则采购组织机构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况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18、中标供应商必须是已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未申请加入的请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申请加入:http://zfcg.czt.zj.gov.cn/。
19、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等相关规定。
20、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质疑或需要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更正文件)通知供应商。补充、更正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3 补充、更正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公布。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在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2.1 资格文件组成
序号 |
内容(以下1-2项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
1 |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2 |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 |
3 |
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无 |
2.2 报价文件组成
序号 |
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
1 |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
2 |
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
3 |
投标分项价格表(附件三) |
4 |
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如有)(附件四) |
5 |
产品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如有)(附件五) |
6 |
1、投标供应商采用的产品均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 2、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3、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说明: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
2.3 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序号 |
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
1 |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
2 |
投标函(附件六) |
3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七),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
4 |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八) |
5 |
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情况(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6 |
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7 |
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8 |
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九,如有则提供) |
9 |
商务偏离表(附件十(一))、技术偏离表(附件十(二)) |
10 |
产品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附件十一) |
11 |
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书及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配置、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及产品样本图册(包括配置、部件来源说明、货物产地、规格说明等);(如果资料提供不全,可能导致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定); |
12 |
相关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生产销售许可证、其他相关证书、自主创新等方面认证(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有效公章) |
13 |
产品制造、指导安装、测试、验收方案;产品如涉及到国家规定的特殊许可制造及销售要求,必须满足相关要求; |
14 |
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附件十二,如有则提供) |
15 |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附件十三,如有则提供) |
16 |
相关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17 |
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附件十四) |
18 |
组织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评分项) |
19 |
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评分项) |
20 |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21 |
其它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 |
22 |
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 |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款第2条(上表)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分项价格表》填写分项价格。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4.4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
产品价格
关税、增值税等其它税(包括产品报关、商检等)
随机工具、随机易损件费(计入产品价格,单列报价清单)
国内运杂费(包括产品到最终用户的装货、卸车、就位费等)
国内运输保险费(是否保险由供应商负责)
产品安装就位、调试、检验及验收费(包括安装调试人员的食宿、交通等)
服务及培训费
招标代理费
售后服务费用
其它应包含的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与合同执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保证金
无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7.1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
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8.2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8.3 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8.4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8.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8.6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的签章
9.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9.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
9.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0、投标文件的形式
10.1 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10.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投标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开标流程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
(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并进行修正。
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2.1 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3、评标
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对其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人;
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
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
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认定为重大偏差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3.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时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3.8 评标时如遇到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
3.9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将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
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6、评标原则
▲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7、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授予合同
1、决标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供应商。
2、中标通知书
2.1 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 中标无效
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签订合同
3.1 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3.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
4、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壹万伍仟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总价中。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4、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
1、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三)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六)《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绿色发展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四、支持创新发展
(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 2 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 2 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采购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甲方与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计划编号:
2.合同标的
2.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供货一览表
单位:元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单价 |
合计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小写) |
|
3.合同总价款
3.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 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3.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履约验收产生的检验(监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3.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4.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4.1 履行期限:▲本项目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并通过最终验收。
4.2 履行地点: (具体见交货地点一览表)
4.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4.4 收货人: 联系方式:
5.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5.1下列关于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6.质量标准和保证
6.1 质量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标准所相一致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若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6.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年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 日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7.货物包装要求
7.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履行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交货和验收
9.1交货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9.2验收
(1)本项目验收按照《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文件执行。
(2)履约验收程序,可按照简易程序验收( )或一般程序验收( )进行验收。
(3)验收方法,可按照一次性验收( )、分段验收( )或分期验收( )进行验收。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6)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7)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8)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9)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0)大型或复杂、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11)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10.履约保证金
无
11.合同价款支付
11.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总价的 %)。
11.2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
11.3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
11.4 其他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项目完工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具体支付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
12.权利瑕疵担保
12.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2.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2.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知识产权保护
13.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3.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4.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4.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14.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14.4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14.5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在质保期内,要求乙方提供7×8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修复。
14.6若货物故障在检修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12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14.7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14.9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14.10本项目要求原厂五年硬件设备质保和原厂五年设备版本、规则库等升级授权,从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包含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外,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软件因故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时,由乙方负责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更换。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维修,更换,建立备品备件库,以达到甲方正常使用的效果。质保期内维护、维修等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中。
系统或功能软件质保期内不包含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有偿升级的费用。
乙方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网点,确保甲方能及时得到满意的售后服务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14.11其他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6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15.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15.4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5.5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15.6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15.7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5.4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5.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5.9乙方在承担上述15.5--15.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保密义务
20.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1.2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3调解不成,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项目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4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 合同补充条款
25. 合同生效
25.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5.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执壹份,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壹份。
25.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采购人(盖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时 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声明如下: 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 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 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近3年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声明:
6、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 7、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
|
投标供应商(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
签署日期: |
二、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2024年政务外网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
950000 |
大写: 小写: |
★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关费用。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三
投标分项价格表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产地 |
型号规格 |
分项最高限价(元) |
数量 |
单价 (含税) |
合价 (含税) |
1 |
上网行为AC |
|
|
600000 |
|
|
|
2 |
防火墙 |
|
|
350000 |
|
|
|
合计报价 |
|
▲投标分项价格表内合计报价应与附件一“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相一致。
▲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此外,不允许增加任何费用。
▲不提供此表的投标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各项分项报价须控制在各分项最高限价范围内,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本表可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四
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如有)
序 号 |
名称 |
产地/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盖章:
附件五
产品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如有)
序 号 |
名称 |
产地/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盖章:
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附件六
投 标 函
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
3、保证忠实地执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 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完工。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
6、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7、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 年龄: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影印件
|
粘贴法人身份证复印影印件
|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
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
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承诺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投标供应商业绩
(具体要求见评分细则,如有则提供)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表格可以延续。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十
(一)商务偏离表
序 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盖章:
(二)技术偏离表
序 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盖章:
说明:
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不提供此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4.表格可以延续。
附件十一
产品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产地 |
主要参数、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盖章:
注:1、放置商务技术标中。
2、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技术应另页描述。
3、本表相当于不带价格的详细报价表。所有项目均需在本表体现。
附件十二
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
(如有则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
1.本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 产品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2.本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 产品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十三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如有则提供)
(1)投标产品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依据的标准 |
认证机构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投标产品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依据的标准 |
认证机构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具体型号,如因型号无法确认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表后附所投相关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表格可以延续。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十四
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本项目主要工作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专业 年限 |
职务 和职称 |
联系方式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应随表提交相关人员职称、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表格可以延续。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供应商,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监督整个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
三、评标程序
具体开标流程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
四、评分细则
一、报价评分 30分;
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商务报价评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采用的产品均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给予评标价格优惠,在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时所投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其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价。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评标价格优惠,在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时所投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其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本次采购预算为100万元,最高限价为95万元(其中上网行为AC分项最高限价为60万元,防火墙分项最高限价为35万元),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价均超出最高限价金额,本次采购做流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的,则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果某个供应商某项分项报价超出某分项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也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技术综合评分7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运营维护ITSS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 【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6分 |
2 |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性能功能响应程度 |
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对招标技术参数满足程度由评委进行打分:招标文件带★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其他负偏离情况由评委综合打分。【根据产品技术参数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
30分 |
3 |
供应商技术力量人员配备情况 |
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考)、网络工程师(软考),每持有一种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网络工程师(中级或中级以上)、IT服务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每具备1项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 3、项目实施团队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 项目实施团队其他人员具有通信工程师-终端与业务专业、网络工程师(中级或中级以上)、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每具备1项证书得2分,每项证书最高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以上序号1-3项须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 |
16分 |
4 |
组织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中关于项目组织的运作方式、项目管理目标、项目实施的组织结构、项目的管理措施、协调方法,由评委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无具体描述,得0分。 |
5分 |
根据投标人突发紧急事件处理能力,包含故障处置、应急保障等应急解决能力由评委进行打分,最高得2分;无具体描述,得0分。 |
2分 |
||
5 |
售后服务 |
培训计划是否具有完备性、规范性、可行性及合理性,对于培训的效果是否有明确的理解,最高得2分。 |
2分 |
1、维护响应计划: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最高得3分。 2、具有售后服务五星级或以上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
5分 |
||
6 |
投标供应商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由评委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分 |
7 |
节能环保 |
1、投标产品中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可得0.5分; 2、投标产品中有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可得0.5分。 说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附件十二《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附件十三《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所投相关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给分。 |
1分 |
三、说明
1、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
2、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投标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
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其他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