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 優勢帳戶
開戶總約定書條款確認聯
身分證字號/統編/證照號碼:□□□□□□□□□□
帳號:□□□□□□□□□□□□
立約定書人〈以下簡稱立約人〉茲向貴行申請開戶及/或辦理各項服務,並願遵守本約定書之相關條款:
◎開戶種類:
□活期(儲蓄)存款
□綜合存款
□一般綜合存款
□理財循環貸帳戶
□學生綜合存款
□3A 優勢帳戶
□新開戶(Z888)
□原帳戶整合於本帳戶內
□活期儲蓄存款(非證券交割專戶,沿用原帳號)(PB034)。
□綜合存款(沿用原帳號)□活期儲蓄存款(金融卡貸款戶,沿用原帳號)□前二存款併同整合,沿用原綜合存款帳號;原活期儲蓄存款(金融卡貸款戶)視為結清狀態,並同意原委託代繳費用仍由本帳戶繼續扣繳,其帳號為:□□□-□□-□□□□□□-□(PB013)。
□連結「證券交割專戶」之入扣款轉帳服務於本帳戶內 □新戶(Z888) □舊戶(PB014)證券交割專戶帳號:□□□-□□-□□□□□□-□
(舊戶者,除證券交割款、委託代繳費用及另有約定外,不受理原證券交割專戶之任何存、取、轉帳等交易。)
□證券活期(儲蓄)存款
□外匯活/定期存摺存款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外匯存款
◎立約人今向貴行申請開立帳戶並聲明本約定書(約定書版本編號:D-560E-111-07)已經立約人攜回審閱並瞭解其內容,約定事項包括如下:
壹、通則
貳、新臺幣綜合存款特別約定事項參、3A 優勢帳戶特別約定事項
(壹)一般約定事項
(貳)外匯綜合存款約定事項肆、理財循環貸帳戶特別約定事項
伍、外匯活/定期存摺存款特別約定事項
(壹)境內外匯活定期存摺存款約定事項
(貳)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外匯存款約定事項
(參)外匯存款約定事項 陸、存款往來項目特別約定事項
(壹)金融卡約定事項
(貳)簽帳金融卡約定事項
(xxx)悠遊 Debit 卡約定事項
(貳之二)電子帳單服務約定事項
(參)電話語音服務約定事項(註:僅適用於國內營業單位之存戶)
(肆)網路銀行業務服務約定事項
(伍)代繳費用服務約定事項
(陸)綜合對帳單服務約定事項
(柒)行動認證(隨行保鑣)服務約定事項 (捌) 手機門號轉帳服務約定事項
(玖) 「nPoint」集點會員服務約定事項 (拾) 快速登入服務條款
柒、網路投保約定事項
捌、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 (FATCA)暨中華民國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CRS)遵循條款
◎立約人現在或未來以簽立「存款往來項目申請書」或以其他經貴行許可方式所申請之服務,均受本約定書之規範。
◎嗣後貴行有增加或修改本存款相關服務項目時,貴行應將增、修後之約定書置於營業處所供索閱,或將增、修項目及約款公告於營業處所明顯處,或於貴行網站上公開揭示,除貴行規定必須另行申請外,立約人得自動享有 增、修項目之服務,且一經使用增、修服務後,即視為同意增、修服務項目之約定。
◎□本約定書及所載約定事項已經立約人攜回審閱逾五日(合理審閱期間至少五日)。
□立約人已於事前詳閱全部條款(版本編號:D-560E-111-07),充分瞭解且同意其內容。
◎立約人已清楚瞭解貴行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立約人確認開戶總約定書中以粗黑顯著字體載明之約定條款重要內容,經貴行充分解說後,已充分暸解自身之權利行使、變更、解除及終止之方式及限制;貴行之重要權利、義務及責任;立約人應負擔之費用(包括收取時點、計算及收取方式);紛爭處理及申訴之管道。
◎本約定書壹式貳份,由貴行及立約人各執壹份為憑。
此致
立約定書人: (簽名/簽名並蓋章)
(即存戶)
中 經副 | 華 | 民 | 國 經辦人/ | 年 開戶櫃檯 | 月 核對立約定書人 | 日 銀行留存聯 | ||
襄理 | 登錄人 | 審核人員 | 親 簽( | / | / | ) | ||
D560F | 111.07 |
客戶資料使用聲明(Z351)
◎本人□同意
□不同意
1.如勾選同意,請於勾選處簽名或蓋章;如未簽名或蓋章,不生同意之效力。
2.不同意者得免簽名或蓋章;如均未勾選視為不同意。
除姓名、地址以外之基本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註 1)提供予貴行與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註 2)因進行行銷業務而為建檔、揭露、轉介、交互運用等,嗣後本人得利用書面、電話通知或親洽貴行之方式辦理前述資料之停止或變更修改相互使用事宜。
◎□停止本人之個人基本資料暨帳務、信用、投資及保險等資料作為行銷業務共同使用。
註 1:依據「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基本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之定義如下:
(1) 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及地址等資料。
(2) 帳務資料:包括帳戶號碼或類似功能號碼、信用卡帳號、存款帳號、交易帳戶號碼、存借款及其他 往來交易資料及財務情況等資料。
(3) 信用資料:包括退票紀錄、註銷紀錄、拒絕往來紀錄及業務經營狀況等資料。
(4) 投資資料:包括投資或出售投資之標的、金額及時間等資料。
(5) 保險資料:包括投保保險種類、年期、保額及繳費方式等相關資料。
註 2: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所屬之子公司,包括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將來若有新增或異動者,將於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網站揭露公告之。
申請「簽帳金融卡」應填寫之基本資料
任職公司名稱/就讀學校名稱:
任職公司電話:□□□-□□□□□□□□
教育程度:□01.博士□02.碩士□03.大學□04.專科□05.高中□06.國中以下婚姻狀況: □0.未婚 □1.已婚
允許未成年人開立存款帳戶同意書
茲允許
(即存戶)於貴行開立存款帳戶往來,凡須簽蓋印鑑之文書,請逕
憑其取款印鑑辦理,本人均表同意。
此致
立 同 意 書 人
(法定代理人)父:
身分證字號:
(簽章)
(法定代理人)母:
身分證字號:
(簽章)
開戶總約定書條款確認聯
身分證字號/統編/證照號碼:□□□□□□□□□□
帳號:□□□□□□□□□□□□
立約定書人〈以下簡稱立約人〉茲向貴行申請開戶及/或辦理各項服務,並願遵守本約定書之相關條款:
◎開戶種類:
□活期(儲蓄)存款
□綜合存款
□一般綜合存款
□理財循環貸帳戶
□學生綜合存款
□3A 優勢帳戶
□新開戶(Z888)
□原帳戶整合於本帳戶內
□活期儲蓄存款(非證券交割專戶,沿用原帳號)(PB034)。
□綜合存款(沿用原帳號)□活期儲蓄存款(金融卡貸款戶,沿用原帳號)□前二存款併同整合,沿用原綜合存款帳號;原活期儲蓄存款(金融卡貸款戶)視為結清狀態,並同意原委託代繳費用仍由本帳戶繼續扣繳,其帳號為:□□□-□□-□□□□□□-□(PB013)。
□連結「證券交割專戶」之入扣款轉帳服務於本帳戶內 □新戶(Z888) □舊戶(PB014)證券交割專戶帳號:□□□-□□-□□□□□□-□
(舊戶者,除證券交割款、委託代繳費用及另有約定外,不受理原證券交割專戶之任何存、取、轉帳等交易。)
□證券活期(儲蓄)存款
□外匯活/定期存摺存款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外匯存款
◎立約人今向貴行申請開立帳戶並聲明本約定書(約定書版本編號:D-560E-111-07)已經立約人攜回審閱並瞭解其內容,約定事項包括如下:
壹、通則
貳、新臺幣綜合存款特別約定事項參、3A 優勢帳戶特別約定事項
(壹)一般約定事項
(貳)外匯綜合存款約定事項肆、理財循環貸帳戶特別約定事項
伍、外匯活/定期存摺存款特別約定事項
(壹)境內外匯活定期存摺存款約定事項
(貳)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外匯存款約定事項
(參)外匯存款約定事項 陸、存款往來項目特別約定事項
(壹)金融卡約定事項
(貳)簽帳金融卡約定事項
(xxx)悠遊 Debit 卡約定事項 (貳之二)電子帳單服務約定事項
(參)電話語音服務約定事項(註:僅適用於國內營業單位之存戶)
(肆)網路銀行業務服務約定事項
(伍)代繳費用服務約定事項
(陸)綜合對帳單服務約定事項
(柒)行動認證(隨行保鑣)服務約定事項 (捌) 手機門號轉帳服務約定事項
(玖)「nPoint」集點會員服務約定事項 (拾) 快速登入服務條款
柒、網路投保約定事項
捌、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暨中華民國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CRS)遵循條款
◎立約人現在或未來以簽立「存款往來項目申請書」或以其他經貴行許可方式所申請之服務,均受本約定書之規範。
◎嗣後貴行有增加或修改本存款相關服務項目時,貴行應將增、修後之約定書置於營業處所供索閱,或將增、修項目及約款公告於營業處所明顯處,或於貴行網站上公開揭示,除貴行規定必須另行申請外,立約人得自動享有 增、修項目之服務,且一經使用增、修服務後,即視為同意增、修服務項目之約定。
◎□本約定書及所載約定事項已經立約人攜回審閱逾五日(合理審閱期間至少五日)。
□立約人已於事前詳閱全部條款(版本編號:D-560E-111-07),充分瞭解且同意其內容。
◎立約人已清楚瞭解貴行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立約人確認開戶總約定書中以粗黑顯著字體載明之約定條款重要內容,經貴行充分解說後,已充分暸解自身之權利行使、變更、解除及終止之方式及限制;貴行之重要權利、義務及責任;立約人應負擔之費用(包括收取時點、計算及收取方式);紛爭處理及申訴之管道。
◎本約定書壹式貳份,由貴行及立約人各執壹份為憑。
此致
立約定書人: (簽名/簽名並蓋章)
(即存戶)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D560F
客戶留存聯
華南金融集團客戶資料保密措施
華南金融控股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稱本集團)極重視客戶的隱私權,您的信賴是我們最珍貴的資產。提供我們珍貴的客戶合適之產品與服務,以協助客戶將其財富做最佳化的管理與運用,是我們不斷努力的目標。在尊重客戶資料的隱密性及保護您交易安全的前提下,謹遵守金融控股公司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範制定此保密措施以維護您資料的安全性、完整性、正確性及確保資料使用目的的合理性。
您的安心託付,是我們最重要的資產。尊重客戶的意願並確保客戶資料的安全性,是我們最重視的議題。為尊重您的隱私權,在此提供我們的各項承諾,並謝謝您對本集團的肯定與支持。
一、客戶資料蒐集方式
x集團擁有您的資料,係因您已是本集團旗下子公司的客戶,或參與子公司行銷活動時所提供。二、資料儲存及保管方式
子公司取得您的資料後,係依相關作業規範建檔並儲存資料庫,同時嚴格控管資料之存取,本集團經正式授權人員始得於各該公司業務範圍內蒐集、使用及保管您的資料。
三、客戶資料之安全及保護方法
為保護您的資料的隱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本集團除運用安全之軟硬體設備及機制進行客戶資料之傳輸 外,並依政府相關法令及資訊管理原則,採用先進高安全性防火牆並輔以防入侵系統及全方面防毒系統保護資訊系統,防止不法侵入及惡意程式之破壞,以避免客戶資料遭到非法取得與使用。
四、客戶資料分類、利用範圍及項目
您的資料包括基本資料、往來交易及其他相關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經過您簽訂契約或書面明示同意者外,所利用(包括但不限於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於行銷的資料不得含有姓名或地址以外的其他資料,前述資料的分類及內容如下:
(一)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名稱、出生年月日/核准設立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公司行號統一編號、電話及地址等資料。
(二)往來交易及其他相關資料包括以下各目資料:
1.帳務資料:包括帳戶號碼或類似功能號碼、信用卡帳號、存款帳號、交易帳戶號碼、存借款及其他往來交易資料及財務情況等資料。
2.信用資料:包括退票紀錄、註銷紀錄、拒絕往來紀錄及業務經營狀況等資料。
3.投資資料:包括投資或出售投資之標的、金額及時間等資料。
4.保險資料:包括投保保險種類、年期、保額及繳費方式等相關資料。
五、客戶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及相關事項
為滿足您投資理財的各項需求,提供更完整、更多元的金融理財商品或服務,本集團於符合法令規範的情況下,得於特定目的內蒐集、處理,以及利用(包括但不限於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您的基本資料、往來交易及其他相關資料。子公司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即遵循法令規定向您告知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特定目的,以及基於特定目的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並告知您提供資料與否對您權益之影響。
六、資料揭露對象
x集團依法僅在各該公司內部,或其委任處理營業相關第三人間進行客戶資料之交互運用及揭露,子公司間相互揭露客戶資料或交付予其他子公司時,應訂定保密協定,並維護客戶資料之機密性或限制其用途。子公司於收受並運用您的資料時,除依該業法的委外規定辦理、基於第五條所定目的或法律規定外,不得再向其他第三人揭露該等資料。
七、客戶資料變更修改方式
您於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可隨時親赴、書面送達往來公司旗下分支據點或來電通知往來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更改及修正您的資料,以維護其正確性及可靠性。
八、客戶權利行使及選擇退出方式
您可依法向往來公司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若您不願意再收到有關(共同)行銷的業務活動訊息,可逕以書面送達、親赴您往來公司旗下分支據點填寫聲明書,或來電通知您往來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往來公司於收到您停止使用資料的通知並確認您的身份後將立即受理,於系統及作業合理期間內通知各子公司、部門、產品線及各委外單位的行銷人員停止相互使用您的資料,並將配合修正電腦控管系統。
此保密措施若因社會環境及法令變遷而修改,本集團將儘速更新,並透過公司網頁或於營業處所內明顯位置公告。交互運用您資料的子公司名稱: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