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wztb.yw.gov.cn:5443/TPBidder/memberLogin)
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义乌市园林绿化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24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六章 预算书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的补充/修改第九章 推荐、定标申报资料
1.招标条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园林绿化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机场路区块
2.2 工程规模:养护范围中明确的全部绿地养护项目,养护总面积 1437847.22 m2,行道树 3154 株。包括所有种植苗木、地被的养护管理,配合做好公园秩序维护和管理,标段内绿化补种及清除市政道路 绿化带落叶,还包括可能出现的因客观原因对该绿地进行局部调整后所引起的上述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需增减的内容。养护绿地面积及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养护内容、养护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预算造价 3141.4465 万元。
2.3 养护、维护期限:共三年(1095 日历天),合同分为三期签订,每期为一年,符合续签要求的 再签订下一期合同。
2.4 工程质量:达到《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要求。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养护范围中明确的全部绿地养护项目,养护总面积 1437847.22 m2,行道树 3154 株。包括所有种植苗木、地被的养护管理,配合做好公园秩序维护和管理,标段内绿化补种及清除市政道路 绿化带落叶,还包括可能出现的因客观原因对该绿地进行局部调整后所引起的上述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需增减的内容。养护绿地面积及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养护内容、养护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 24 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 457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 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3.3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3.4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5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 其他要求:
3.4.1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金华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金华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3.4.2 本项目若经推荐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推荐、定标申报资料”里的业绩进行公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招标人核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提请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 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5.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的获取
5.1 潜 在 投 标 人 自
登 入
2024 年 月 日 至 2024 年 月 日
(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若未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的,则无法上传投标
文件,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YW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注: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发布。
8.其他
8.1 为便于投标人线上递交“推荐、定标申报资料”,本项目同时发布两个招标公告,分别为项目 1 和项目 2。项目 1 发布的招标公告(不见面电子标,项目名称为: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为实际线上交易项目;项目 2(不见面电子标,项目名称为:辅助演示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仅作为项目 1“推荐、定标申报资料”递交的辅助项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的上传以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项目 1”为准,开标过程中所有活动均应通过项目 1 不见面开标系统进
行。
8.2 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网上递交并解密项目 2 的电子投标文件(即为项目 1 的“推荐、定标申报资料”,下同) 。投标人如递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定标申报资料”上传至项目 2 的投标文件中生成并递交,具体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九章进行编制,具体步骤参考项目 1 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法。项目 1 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递交项目 2 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相应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投标人若未网上递交并解密项目 2 的电子投标文件,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注: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递交的,视为放弃递交。逾期未递交的,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乌市园林绿化处 招标代理: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xxxxxxx 000 x 地 址:xxxxxx 000 x 0 x
联 系 人:胡工 联 系 人:毛工
电 话:0579-85565018 电 话:13615898561
2024 年 9 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义乌市园林绿化处 地址:xxxxxxx 000 x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xxxxxx 000 x 0 x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1.4 | 项目名称 | 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位于新机场路区块 |
1.2.1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详见公告。 |
1.3.2 | 养护、维护工期 | 养护、维护期限:共三年(1095 日历天),合同分为三期签订,每期为一年,符合续签要求的再签订下一期合同。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日 17:00 时。 上传疑问方式: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在线提出 |
2.2.1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 (修改)的时间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 下载网址: 义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 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平台,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详见招标文件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招标补充(答疑)文件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 本工程资格后审招标,所有招标文件修改及澄清将在义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
2.3.2 |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2.1 | 投标让利范围 | 投标让利范围为:12%(不含)- 16% (含)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额度及形式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以下将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统称为投标保函。 (1)交纳要求(转账): 使用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付,缴纳情况以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支付信息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投标人自行从以下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及账号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一、账号: 开户银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交纳要求(投标保函): ①若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递交投标保函的,以交易中心出具的电子保函申请信息为准; ②若未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递交的,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函为准,且递交的投标保函能够被认定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若因投标人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一次性缴纳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户资金实际到账时间或投标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3)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投标保函的费用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出具。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 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
3.经查实,投标人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本人)名义承揽工程。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 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
3.5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凡招标文件要求需盖章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盖章或签字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1、投标文件要求: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YW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在招标人监督下,通过投标的电子标书由 中标人打印、盖章、装订,提供全部投标文件副本六套。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 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YW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以 上 传 完 成 时 间 为 准 ) 上 传 至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4.2.6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xxxxxx 000 x)xx 0 x开标室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ogin 注: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
5.2.2 | 开标程序 | / |
5.3.1 | 推荐委员会的组建 | 推荐委员会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 7 人及以上单数,组长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委员会主任或项目分管副主任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按不少于 2:1 的比例随机产生。 |
5.3.2 | 确定正式投标人 | 1.确定“推荐的投标人”数量: ①当 3≤M≤12 时,全部为“推荐的投标人”。 ②当 M≥13 时,采用票决推荐的方式按 M×8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 |
定 A 个“推荐的投标人”(最少 12 家,最多 30 家)。 2.票决推荐方式: 由推荐委员会在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A 个投标人的方式,取得票较多的 A 个投标人为“推荐的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若前 A 名中最后一名票数相同导致得票较多的投标人大于 A 个时(B),由推荐委员会在上述票数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抽签淘汰"B-A 个投标人),如第一轮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A 家时,取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C),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 1 个时,推荐委员会在得票最 少的投标人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淘汰一家;若得票最少的为 0 票且不止 1 名 时,则得票为 0 的投标人全部一次性淘汰),在剩余的投标人中进行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A-C”个投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 A 个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M 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数; A 为“推荐的投标人”数量。 3.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 ①当 3≤E≤20 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②当 E≥21 时,采用随机抽签淘汰方式,抽签淘汰“E-20”个“推荐的投标人”,剩余的均为正式投标人。 E 为确定的“推荐的投标人”数量; 注:正式投标人一经产生,任何情形都不再重复(替补)推荐。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 评标方法 | |
6.5 | 中标候选人推荐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当有效投标人为 3-7 名时,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当有效投标人为 8-15 名时,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 当有效投标人为 16 名及以上时,推荐 8 名中标候选人;注:①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 ②本条中的有效投标人指剔除否决投标后的正式投标人。 |
6.6 |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 义 乌 市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领 域 政 务 公 开 专 栏 |
7.1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定标委员会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 7 人及以上单数, 组长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委员会主任或项目分管副主任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按不少于 2:1 的比例随机产生。 |
7.1.4 | 是否对中标候选人及 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 | □需要 ☑不需要 |
7.1.5 |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 1.价格因素:投标报价 ; 2.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 3.企业信誉: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 ; 4.投标方案:包括项目管理体系、项目重难点解决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 机械设备等 ;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项目班子的成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结构及养护劳动人员 |
力量的投入等; 6.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 ||
7.1.6 | 定标方法 | 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 ①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为 3-4 名时。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 每人投票支持 2 个投标人的方式,取得票较多的 2 个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 过半数,若前 2 名中最后一名票数相同导致得票较多的投标人大于 2 个时(m),由定标委员会在上述票数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抽签淘汰"m-2"个投标人),如第一轮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2 家时,取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n), 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 1 个时,定标委员会在得票 最少的投标人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淘汰一家;若得票最少的为 0 票且不止 1 名时,则得票为 0 的中标候选人全部一次性淘汰),在剩余的投标人中进行二 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2-n”个投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 2 个得票超 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然后在该 2 名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1 名中标人。 ②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为 5-6 名时。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 每人投票支持 3 个投标人的方式,取得票较多的 3 个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 过半数,若前 3 名中最后一名票数相同导致得票较多的投标人大于 3 个时(m),由定标委员会在上述票数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抽签淘汰"m-3"个投标人),如第一轮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时,取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n), 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 1 个时,定标委员会在得票 最少的投标人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淘汰一家;若得票最少的为 0 票且不止 1 名时,则得票为 0 的中标候选人全部一次性淘汰),在剩余的投标人中进行二 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3-n”个投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 3 个得票超 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然后由在该 3 名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1名中标人。 ③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为 7-8 名时。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 每人投票支持 4 个投标人的方式,取得票较多的 4 个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 过半数,若前 4 名中最后一名票数相同导致得票较多的投标人大于 4 个时(m),由定标委员会在上述票数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抽签淘汰"m-4"个投标人),如第一轮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4 家时,取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n), 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 1 个时,定标委员会在得票 最少的投标人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淘汰一家;若得票最少的为 0 票且不止 1 名时,则得票为 0 的中标候选人全部一次性淘汰),在剩余的投标人中进行二 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4-n”个投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 4 个得票超 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然后在该 4 名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1 名中标人。 |
7.1.7 | 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 | □需要 ☑不需要 |
7.7.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的 2%。 缴纳方式为:可采用无条件限制的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银行转账(担保时间延续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领域工资款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和工程支付担保工作的通知》 (义城管委【2017】255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管理的指 导意见》(义建局【2018】62 号))。若采用无条件限制的银行保函或银行转 |
账时,其履约保证金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号开具。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 30 天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
7.7.6 | 其他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 | 其它人员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备。 |
9.5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 300 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061 室 电话:0579-89915060 邮编:322000 传真:0579-89915071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一、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网上投标确认并递交项目 2 的电子投标文件(即为项目 1 的“推荐、定标申报资料”,下同) 。投标人如递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定标申报资料”上传至项目 2 的投标文件中生成并递交,具 体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九章进行编制,具体步骤参考项目 1 的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方法。项目 1 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递交项目 2 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 录相应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投标人若未网上递交并解密项目 2 的电子投标文件,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二、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义乌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软件公司工作人员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所有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义乌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义乌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义乌市公共 资 源 远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 ( https://ywztb.yw.gov.cn:544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 /login)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询标、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人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 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 |
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评审结果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 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 完整版、浏览器: IE11 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 以上完整版。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在开标现场进行,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义乌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 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为 http://www.yw.gov.cn/col/col1229456781/index.html,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 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咨询联系方式为: 0579-85570102。 10、为确保本项目远程开标时交互顺利,现补充 QQ 群作为本项目的备用远程交互群,群号为:691982076 名称为:义乌电子投标服务群,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以“ 单位名称 + 授权委托人姓名 ”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 ” ,在开评标全过程中,义乌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若系统交互出现故障,则以此 QQ 群作为备用远程交互工具进行实时交互,若此时投标人亦未加入备用 QQ 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1、投标人如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规定书面向招标人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12、投标人根据评审细则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签章应清晰完整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13、定标后招标人将核查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4 年 5 月份-2024 年 7 月份其中任 |
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若不符合要求,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4、根据《建筑业“义乌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义城管委〔2017〕240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实行工程款和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中标人到义乌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具体条款详见施工合同。 | ||
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及说明 | 本工程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注意事项采 用版本为 | V7.0 版 |
本工程投标工具采用版本为 |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义乌数字化版)最新版 新 点 软 件 服 务 支 持 联 系 方 式 : 国 泰 新 点 唐 工 , 电 话 : 15151585986 QQ:615985212 | |
系统对终端环境的要求如下,请确保您的终端环境满足要求 | 1、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 完整版 2、浏览器:IE11 及以上 3、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 以上完整版; 4、网络:互联网; 5、硬件要求:摄像头、耳机且有声卡能进行说话。 |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下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73 号)、《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义乌市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义政办发[2017]10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ywjypt.yw.gov.cn/)发出答疑文件。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 3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6)预算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的补充/修改;
(9)附件。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上述所列内容均以书面文件(若无书面文件发布的,则以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投标人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及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等资料,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不署名上传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2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 标 人 下 载 , 下 载 网 址 : 义 乌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s://ywztb.yw.gov.cn:5443/TPBidder/memberLogin)。
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平台,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2.3.1 涉及修改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示的方式和途径下载答疑(补充)文件。
3.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后审文件等组成,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1)封面;
(2)投标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若有时);
(5)投标承诺书;
(6)关于正式投标人确定的承诺书。
3.1.1.2 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1)资格后审文件封面;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5)承诺函;
(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缴纳方式采用转账的:须提供银行转账记录;缴纳方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保函保单及申请投标保函费用的银行回执)。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注:园林绿化类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 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1 本招标项目报价方式以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基数(剔除掉不取费、不让利部分)采用让利率方式填报,让利有效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让利率超过此有效范围或小数点后超过两位数字,其投标将被拒绝。
3.2.2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费用考虑到成本费
中。
3.2.3 中标后投标人在该养护区块内做面积不少于 5000 平米精品绿地,具体地点中标后须报招标人
同意后实施,并在养护期 1 周年内举行现场示范会。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2.4 中标后投标人需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在该养护区块内造成的第三方伤害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考虑在报价中。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执
行:
(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5 招标项目有质疑投诉时,在质疑投诉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6 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投标参与各方都自愿遵守和执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由于其放弃中标致使招标人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产生中标价差额的,由放弃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其放弃中标的情况按照省、市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其中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填报的质量要求为合格的视为达到《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要求。
3.7.3 投标文件签章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不允许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 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
4.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https://ywztb.yw.gov.cn:5443/TPBidder/memberLogin)接收投标文件,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①参投标段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补充文件形式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1 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
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修改与撤回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同时亦是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5.1.1 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补救,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2 开标前,请使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5.1.3 投标人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 锁不出故障。
5.1.4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
5.1.5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6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 https://ywztb.yw.gov.cn:544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请各投标单位使用 IE11 及以上浏览器访问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
(http://www.yw.gov.cn/col/col1229456781/index.html)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 CA 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1.7 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1.8 开标特别说明:
(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可以解密时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延迟开标时间将在义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ywztb.yw.gov.cn:5443/TPBidder/memberLogin)上公布。
(5)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6)逾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投标人亦可自行前往现场开标地点,利用自有设备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5.2.1 投标人参加开标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证书锁以供解密投标文件。
5.2.2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2.3 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受理要求的(本章4.2.5条);
5.2.4 开标程序
(一) 招标人宣布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情况,并介绍本次招标工程相关情况。 (二)投标人解密
投标人解密时间:
投标人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以内。
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须退回投标文件。
递交项目 2 电子投标文件(即为项目 1 的“推荐、定标申报资料”,下同)的投标人应登录项目 2
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及方式同第(二)步。
(三)招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四)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五)开标会议结束。
开标会议结束后,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确认,若在发出确认通知后 5 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将视作自动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开标现场(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1 确定正式投标人由招标人组建的推荐委员会负责。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2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正式投标人。
5.3.3 推荐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3.4 正式投标人名单招标人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告,未进入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人
不再进行后续评标、定标环节,即不会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3.5 推荐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报告,推荐报告由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推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正式投标人的过程;(2)正式投标人结果;(3)推荐委员会名单。
5.3.6 投标人一旦投标,视为认可推荐委员会确定的正式投标人。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在保证评标委员会实际参与评标的成员符合 5 人及以上单数的前提下,如出现 1 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 1 名招标人代表;如出现 2 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
(1)开标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
(2)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5 中标候选人推荐人数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6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 3 日内,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
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 3 日,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1 定标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1.3 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中标候选人或其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1)项目负责人在义乌市招投标管理系统中、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有在建工程的或未竣工核销的(仅指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视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2)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3)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第 4)条规定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②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保险情况上注明的单位与中标候选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 24 个月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5)对使用诚信信誉分招标的工程,若中标候选人采用诚信信誉分,经招标人核实中标候选人采用的诚信信誉分存在弄虚作假的。
7.1.4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是否需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招标人组织考察的,应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并出具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
7.1.5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7.1.5 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1.6 招标人应在收到中标候选人名单 7 日内在市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若未能按时完成定标的,应通过本章第 6.5 条规定的媒介公示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7 定标委员会在票决前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组织
定标委员会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 7 人及以上单数,组长由义乌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委员会主任或项目分管副主任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按不少于 2:1 的比例随机产生。
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面试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3 定标程序
7.3.1 公示结束后,无质疑投诉的,将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并查实(或评标委员会依法重新评审等任何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时或存在本章第
7.1.3 条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时,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3 名的,不再递补,将有效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定标;若有效中标候选人少于 3 名的,按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得分高低补足至 3 名,递补时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若报价亦相同时,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对于递补的中标候选人需在本章第 6.6 条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 3 日。若有效中标候选人少于 3 名,且无法递补至 3 名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7.3.2 定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组织考察、质询的,定标委员会可结合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辅助。考察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
7.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定标委员会在票决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定标委员会应对所有投标人进行面试。
7.4 完成定标报告
7.4.1 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7.4.2 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2)定标程序;
(3)定标结果;
(4)定标委员会名单。
7.5 中标结果公示
7.5.1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得票情况和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3 日。公示媒介同本章第 4.7.13 条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7.5.2 中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将按《申请核查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中标人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或相关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7.5.3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7.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并按义乌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7.3 履约担保金的退回:
履约担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相应违约金后 10 天内无息退还。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8.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价 1%的罚款。
7.8.4 合同价为招标控制价(预算价)*(1-中标让利率)。
7.8.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7.8.6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将招标人要求的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报发包人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截止开标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家的,或本标段递交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解密完成的投
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或经审查有效标少于 3 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名的;
(3)中标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评标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推荐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中标人的确定等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推荐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定标。
9.4 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不受理。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开标过程中;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并制作记录,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开评标结束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 3 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未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 10 日内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定标结束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及定标程序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 3 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未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 10 日内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不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其余内容进行异议或投诉。
(4)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书面异议材料按照投诉书的要求执行。
(5) 异议人单独或者在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同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异议书的,不得视为已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1.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正式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3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4)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无效标、废标等否决投标统称无效标)决定前,都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告知当事投标人。当事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在系统发出通知起 10 分钟内进行回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应在评标期间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如届时未按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则视为其认可评审结果。
1.4 有关在评标过程中随机抽取数值的规定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办法要求随机抽取相关数值的,一律在开标现场抽取;
(2)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对抽取结果进行确认,若对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回复。若在发出确认通知后 5 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将视为对抽取结果无异议;
(3)本随机数值一经抽取,以后任何情形包括本工程在复议或重新评审等情形时都将不会再次进行随机数值抽取。
1.5 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的,可直接作废标处理,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10)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11)不同投标人以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名义申请电子保函的或者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的
资金支付电子保函申请费用的;
(12)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资格评审;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确定让利基准值;
(5)计算商务报价得分;
(6)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总得分进行计算;
(7)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①评标委员会仅对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投标人”进行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即本章中的投标人指“正式投标人”。
②在第(2)步、第(3)步评审时,每步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则相应标段需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仅对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经资格评审存在不满足资格评审强制性条件的(详见打*号部分)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评审强制性条件
序号 | 企业资质等级和资格等要求 |
1 | 投标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 |
2 |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3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 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
4 | 投标人其他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注:
(1)由于企业名称进行工商注册变更导致企业营业执照和投标人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名称不一致的,必须提供有关工商行政部门的变更证书,已经变更完成的所有证书必须提供变更后的新证书或提供相关的变更登记页,否则资格评审不予通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出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未进行网上(即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ywjypt.yw.gov.cn/))投标确认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一份投标书中出现两个或多个让利,且未在投标书中声明哪个有效的,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
(4)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目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完整或书写不清、无法辨认的,或投标让利率涂改的,或投标让利率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或投标让利率小数点后超过两位数字的;
(7)存在本评标办法 1.5 条规定情形的;
(8)项目负责人在义乌市招投标管理系统中或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有在建工程的或未竣工核销的(仅指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
(9)存在招标公告中信誉要求和其他要求规定的情形(招标公告中第 3.3.2、3.3.3、3.3.4、3.3.5 和
3.4.1 条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以开标现场共同查询相关官方网站的结果为准,并出具查询报告);
(10)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的。
注:①、上述第(8)、(9)条,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共同查询,并出具查询报告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②、若本工程有多个标段同时开标时,投标人在某一标段存在第(8)条之任一情形的,其它参投标段也视为存在此情形,均作无效标处理。
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1 条规定的范围内抽取二个让利率,算术平均后作为让利基准
值。
抽取办法:确定 40 个球,球号依次为 1-40 号,球号 1 对应的让利率为 12.1%、球号 2 对应的让利
率为 12.2%、球号 3 对应的让利率为 12.3%,依次类推,球号 40 对应的让利率为 16%。
注:让利基准值一经确定,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让利基准值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一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按以下方式计算商务报价得分:
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 100×[1-(|T-D|)×B]上式中:
T 为投标人商务标让利率;D 为让利基准值;
B 值为:当(T-D)≥0 时,B=2;当(T-D)<0 时,B=4。以上商务报价评分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本标段企业信用评价评分不采用
本标段诚信评价信誉分不采用
2.2.7 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总得分进行计算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述步骤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总得分计算:
(1)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
注:以上投标人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排序时,若投标人总分相同时,以投标让利率高者先予排列;若让利率亦相同,则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
2.2.8 推荐中标候选人
(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选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5 项规定的人数,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后一名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让利率高者先予排列;若投标让利率亦相同时,则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
(2)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对比分析、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和评标专家的不同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所有专家签字,在评标结束时当场提交给招标人,并报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备案。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机会平等、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由(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
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内容: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 义乌市园林绿化处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询疑答复、投标响应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1、养护项目名称: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2、养护范围及内容:
序号 | 绿地范围 | 绿地面积(㎡) | 绿地移交时间 |
1 | 凌云立交、民航路中间绿化带及两侧绿地、民航路防护林、机场生态林、机场路民航路立交周边绿地、凌云社 区(洪深路-宗泽下穿)边绿地 | 324012.50 | 2024.10.24 |
2 | 机场路(西城路-高速出口处)中间绿化带及两侧绿地、机场路高速出口及高铁桥下两侧绿地、义乌大道后宅 高速入城口绿地 | 596756.84 | 2025.1.5 |
3 | 国贸大道---机场路--拥军路--宗泽 路-国贸大道围合内绿地 | 517077.88 | 2025.4.15 |
合计 | 1437847.22 |
2.1 养护范围:绿地养护:
行道树:
序号 | 规格 | (实际数量)株 | 绿地移交时间 |
1 | φ10-15 | 253 | 2025.1.5 |
2 | φ15-25 | 278 | |
3 | φ25-40 | 95 | |
4 | φ10 以下 | 10 | 2025.4.15 |
5 | φ10-15 | 974 | |
6 | φ15-25 | 1144 | |
7 | φ25-40 | 400 | |
合计 | 3154 |
2.2 标段内的绿地、乔木、行道树养护(包括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整枝、修剪、抗旱、抗台、排捞、防冻、复壮、补植、灭芽、树穴松土、冷季型草籽播种及养护等)、常绿树敲雪、绿地卫生、标
段内绿化补种及清除市政道路绿化带落叶。
2.3 在遇各类检查、评比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时,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应急的任何突击性任务。
2.4 常绿草坪要求播撒冷季性草籽,草籽在每年 10 月 15 日之前播种完成。此项列入考核范围内,考核标准:每年 10 月底,由甲方负责检查此项工作,根据考核标准扣分。每年 5 月下旬之前,要求对标段内常绿草坪补播狗牙根草种,由甲方负责检查此项工作,根据考核标准扣分。
2.5 存在具体养护时间段的绿地,其移交面积、苗木数量及养护时间段视实际情况而定。三、承包期限
本合同养护期限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止。
合同分三期签订,每期为一年,甲方先与乙方签一年养护合同,每期服务期满后,如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签订下一期的养护合同:①合同期内累计 3 个月考核扣分在 4.5 分以上的。养护单位不存在以上情况且养管期满经所在养管所上报市园林绿化处批准后,在批准的养护期内可直接办理下一期合同签订。
四、一年养护管理费用
根据招投标文件,本合同养护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 。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具体费用清单详见附件)
1、补种苗木费用(含苗木和养护费)已含在合同总价中,费用甲方不再予以补偿。苗木补植要求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如需延期完成补植工作,需报甲方同意。
2、合同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价即为结算价。
3、存在具体养护时间段的绿地,其移交面积、苗木数量及养护时间段视实际情况而定。
五、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需按投标承诺要求组建项目部,办公场地、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及具体养护方案,并符合甲方要求。
人员组成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1、养护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该项目管理人员组成:
2、区块组成:
分块绿地名 称 | 具体绿地内容 |
一区块 | 凌云立交绿地、民航路中间绿化带及两侧绿地、民航路防护林、机场 生态林、机场路民航路立交周边绿地、凌云社区(洪深路-宗泽下穿)边绿地 |
二区块 | 机场路(西城路-高速出口处)中间绿化带及两侧绿地、机场路高速出口及高铁桥下两侧绿地、义乌大道后宅高速入城口绿地 |
三区块 | 国贸大道---机场路--拥军路--宗泽路-国贸大道围合内绿地 |
该区块绿地养护人员及数量要求:区块管理人员与养护小组人员数量经甲方确认、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更换,每更换一次从养护款中扣除 10000 元/人的费用。养护小组人员数量在实施过程中需增加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备。
3、机械设备:
设备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机动车牌号 |
洒水车 | 8 辆 | |
工具车 | 4 辆 | |
农药车 | 2 辆 | |
登高车 | 1 辆 | |
绿篱修剪机 | 20 台 | |
草坪修剪机 | 16 台 | |
抽水机 | 20 台 | |
高压打药机(手推式) | 4 台 | |
抗台支撑 | 1000 根 | 长 6m 绿色钢管,管径 5cm 国标 |
其它园林养护设备 | 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养护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期中支付:
养护费用以乙方年度报价按月等额计算,每月按考核得分计取,由考核结果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当月核拨的养护经费中扣除。养护经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尾款在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
3、养护工程量的变动按实结算,由养护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养护经费增减在养护期间按月等额支付。
4、养护期满综合验收前扣除的死亡苗木费按当月信息价(无信息价苗木按当月市场价)计算综合费用扣除。
5、养护管理需要的自来水费、电费由乙方自负。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额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采用无条件限制的银行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担保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
2、乙方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待履约责任期满结算完成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八、绿地养护管理要求
1、成活率:发现因乙方养护不力导致苗木死亡,按同品种同规格补种。单株大规格树木或名贵树木除同品种同规格补种外并承担两年的保活责任,(确因实际情况,经甲方同意确认需更换品种规格的,按义乌市当季苗木市场信息价的补差进行扣款)。
2、修剪:灌木修剪根据实际情况修剪,一般每年不少于 8 次(新枝高度不得高于 25cm),其它绿化按实际情况修剪,达到树木造型整齐、美观。
3、施肥:
3.1 施肥量应视树木生长情况、土壤肥力而定,树木休眠期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
3.2 乔灌木每年冬季施一次有机肥,在生长季施两次复合肥;花灌木在花期前施有机肥,花期后及时追肥。
3.3 地被植物每年施不少于一次有机肥、一次复合肥。
3.4 草坪施肥应遵循“薄肥勤施原则”,冷季型草坪在 10 月—次年 3 月施四次复合肥,暖季型草坪在 4—9 月施四次复合肥。
3.5 多年生宿根植物在合同养护期内按甲方要求产行翻种,同时对种植土进行改良,实施过程按规范程序进行报检。
3.6 月季每年至少施两次有机肥,并根据月季生长情况及时做好修剪、追肥,保证月季需肥量。
3.7 绿地养护时需补种的苗木、肥料等材料应按规定报验后方可进场,并按规定工序进行实施,同时做好影像资料现场验签。
4、病虫害防治:植物生长期间应及时治虫防病,植株无明显病虫害,绿化受病虫害侵蚀面积不大于同一绿化品种总面积的 0.5%,并根据甲方病虫害预防通报进行防治。
5、公园内绿地乔灌木及道路绿化带植物垃圾清理:枯树枝、树叶、草沫、杂草做到日产日清;养 护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泥土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
6、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生,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旱、浇水、抗台扶树、抗雪保绿,及时完成所有损坏树木的扶植、加固、清枝等工作。
7、如有损绿、毁绿行为配合做好及时有效制止。被侵占绿地整治 3 个月内完成,完成后报验。
8、养护人员统一着装,标志明显。
9、人员到岗率要求: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和区块组长到岗率要求 100%,甲方组织不定期抽查。
10、机械设备:乙方应按项目规模、实际需要和甲方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不允许使用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作业。
11、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的使用按照《园林处公园配套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2、必须做好园林绿化养护台账、日志。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给乙方本合同所述养护项目相关资料。
2、对乙方养护管理项目进行监督和考核检查。
3、按规定核拨给乙方养护经费。
4、合同期限届满,对本合同养护项目苗木数量进行核查。
(二)乙方职责
1、本养护管理工程一律不得分包、转包,若中标后发现分包、转包的,中止本养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2、由乙方承包养护的本合同养护项目应达到《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对本项目工程量进行核对,如存在异议,书面
报告甲方,经双方确认后确定项目工程量;如超过 7 日乙方未书面报告甲方,则视为乙方已认可合同中标明的项目工程量。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管理用房的使用按照《园林处公园配套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以便甲方进行监督考核。
6、乙方在搞好日常养护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甲方参加市、处布置的各重大节庆和重大活动的临时布置任务。
7、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减,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拒绝。
8、农药使用必须严格按农牧渔业部、卫生部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严禁使用高毒农药,尽量使用中、低毒农药,保证公园内游客、市民的人身安全。若乙方单位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他人意外中毒等事件,一切责任由乙方单位承担。
9、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10、公园管理房不得用作商业等经营活动,也不能转租,不得改变建筑的结构装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如需要进行内部分隔的,要书面申请报甲方同意。
11、项目部、管理人员、机械设备等按甲方要求配置。
12、乙方需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在该养护区块内造成的第三方伤害均由由乙方承担。十、考核验收
1、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考核采取倒计分制度,根据《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对照养护企业的绿地养护管理实绩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情况,参照《义乌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当月扣分实行累加,扣分在 3 分(含)以内的,全额核拨当月养护费用,扣分超过
3 分的,每增加 0.1 分扣除当月养护费的 1%,扣分累计超过 7 分的,该月养护费用全额扣除。
2、依据《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以绿地养护管理实绩和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评。本项目分区块考核,考核分值按各区块考核分值计取平均分。每月由园林管理部门汇总“日常巡查、重点核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情况综合评定绿地养护质量,并以其考核得分做为核拨绿化养护经费的主要依据。
3、考核验收按照附件《义乌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评办法》执行,如有新考核办法,参照新办法执行。
4、养护结算审计主要内容:工程范围内月季,待招标完成后乙方与甲方现场进行核对,根据现场 实际数量办理交接手续,养护结束后,现有月季应符合交接清单要求,如不符,则按交接清单中规格、面积扣除相应价款(苗木价格按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义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例如 2021 年 8 月份合同期满,则按 2021 年 5 月份义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其余灌木地被缺块或死苗按周边同规格、品种苗木价扣除,具体以甲方签证为准;乔木部分待招标完成后乙方与甲方现场进行核对,根据现场实际数量办理交接手续,大规格树木或名贵树的,结算时根据交接清单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点 3.1 审计,其它乔木按交接清单中规格、数量审计。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不得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重新招标,若因履约不到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甲方可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若造成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乙方停止进入养护市场招投标一年。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合同期内累计 1 个月考核扣分在 6 分以上;
(2)非自然原因造成绿地植物大规模死亡的;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
3、本项目在养护过程中受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罚 5 万元,第二次通报批评罚款 10 万元,同时企业应自行承诺两年内不参与市园林处公开招标的养护项目。
合同价的 15%用以养护区块内绿化改造,具体绿化改造内容由乙方报甲方确定后实施。养护企业
4、
必须在养护合同期内完成改造,验收合格,并自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审计,提供审计资料,报甲方结算
拨款,逾期视为未进行改造。未进行改造的扣除全款,不足 15%的按实支付,超过 15%的按 15%支付。
5、机械设备:乙方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天内机械设备要求到位并接受甲方查验。其中车辆未到
位的每辆支付违约金 1 万元;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60 天内机械设备未按要求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养护期间每季度甲方对机械设备组织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按照缺少数量支付相应违约金,其中车辆支付违约金 1 万元/辆/次,其余设备 1000 元/台/次;违约金直接从抽查当月养护款中扣除。
6、项目部: 乙方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天内,需完成项目部设置,并上报备案;如乙方未按要求组建项目部或办公场地不符合要求的,处以 1000 元/天的违约金。
7、管理人员: 乙方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天内,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及区块班组长按要求到位并接受甲方查验。如乙方未按要求到位接受查验的,处以每人 1000 元/天的违约金。养护期间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及区块班组长需 100%到岗,无故缺岗的处以每人 1000 元/次的违约金。
8、未按要求在作业现场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灯及水马等围挡警示设施的,每发现一次处
1000 元的违约金;作业人员未穿着统一标志服,每发现一次每人处 100 元的违约金;
9、在商城 e 管家等数字信息平台考核中,要求平台任务(不包括整体改造等项目化任务)及时解决率 100%,逾期未完成的,每件任务处 1000 元的违约金。
10、乙方按绿地养护管理要求进行施肥、病虫害防治,未按要求实施的每处每次处 1000 元的违约
金。
1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养护区块内做精品绿地的或在养护期满 1 年内举行现场示范会的,处 5 万
元的违约金。
12、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民工欠薪投诉上访事件的,处以 2 万元/次的违约金,并处以“书面严重
警告”的不良行为记录。
十二、附则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养护项目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2、因城市建设需要致使本合同养护项目面积、苗木发生变更的,由甲方根据实际变更比例适当增减核拨经费。
3、本合同招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对合同条款具有补充作用。十三、仲裁与起诉
(1)本合同项目所在地为义乌市,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并报义乌市财政局备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如果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履约时应以有利于招标人的条款执行。如果不一致条款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形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
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效力。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附件 1:
一年养护管理费用清单
序 号 | 名称及规格 | 面积/数量 | 养护年 限(年) | 单位 | 综合单价 | 综合总价 |
一 | 绿地养护 | |||||
1 | 凌云立交 | 140736.00 | 1 | 元/m2/年 | ||
2 | 水体 | 2776.00 | 1 | 元/m2/年 | ||
3 | 民航路中间绿化带 | 6315.00 | 1 | 元/m2/年 | ||
4 | 民航路两侧道路绿化带 | 14319.00 | 1 | 元/m2/年 | ||
5 | 民航路防护林一标 | 26912.50 | 1 | 元/m2/年 | ||
6 | 民航路防护林二标 | 16997.00 | 1 | 元/m2/年 | ||
7 | 机场生态林 | 47752.00 | 1 | 元/ m2/年 | ||
8 | 机场路民航路立交周边绿地 | 24355.00 | 1 | 元/m2/年 | ||
9 | 凌云社区(洪深路-宗泽下 穿)边绿地 | 43850.00 | 1 | 元/m2/年 | ||
10 | 机场路(西城路-高速出口 处)中间绿化带 | 53225.10 | 0.79 | 元/m2/年 | ||
11 | 机场路(西城路-凌云立交) 两侧绿化带 | 158949.70 | 0.79 | 元/m2/年 | ||
12 | 机场路西侧围墙边绿地(雪峰 路-柳青路) | 5793.00 | 0.79 | 元/m2/年 | ||
13 | 机场路高速出口及高铁桥下 两侧绿地 | 29968.30 | 0.79 | 元/m2/年 | ||
14 | 机场路东侧街心绿地(消防支 队-航天加油站) | 58011.79 | 0.79 | 元/m2/年 | ||
15 | 义乌大道后宅高速入城口景 观工程 | 63674.00 | 0.79 | 元/m2/年 | ||
16 | 机场路(高速出口-国贸大道)绿化景观修复提挡工程一 标段(高速口-凌云互通) | 162943.18 | 0.79 | 元/m2/年 | ||
17 | 机场路(高速出口-国贸大道)绿化景观修复提挡工程二 标段(凌云互通-西城路) | 64191.77 | 0.79 | 元/m2/年 | ||
18 | 莲塘公园一期 | 30069.00 | 0.48 | 元/m2/年 | ||
19 | 莲塘公园二期 | 101913.58 | 0.48 | 元/m2/年 | ||
20 | 莲塘公园二期水体面积 | 28459.25 | 0.48 | 元/m2/年 | ||
21 | 西城路(机场路—宗泽路) | 11031.29 | 0.48 | 元/m2/年 | ||
22 | 西城路街头绿地(机场路—宗 | 13775.00 | 0.48 | 元/m2/年 |
泽路) | ||||||
23 | 雪峰路(机场路—宗泽路) | 17698.00 | 0.48 | 元/m2/年 | ||
24 | 雪峰路街头绿地(机场路—宗 泽路) | 22716.00 | 0.48 | 元/m2/年 | ||
25 | 北苑路(机场路—宗泽路) | 2438.40 | 0.48 | 元/m2/年 | ||
26 | 北苑路街头绿地 | 15481.00 | 0.48 | 元/m2/年 | ||
27 | 春晗路(机场路—宗泽路) | 5808.54 | 0.48 | 元/m2/年 | ||
28 | 拥军路(机场路—宗泽路) | 12145.30 | 0.48 | 元/m2/年 | ||
29 | 拥军路街头绿地(宗泽路-机 场路) | 13274.00 | 0.48 | 元/m2/年 | ||
30 | 宾王路(国贸大道-春晗路) | 29477.60 | 0.48 | 元/m2/年 | ||
31 | 宾王路两侧绿地(国贸大道- 春晗路) | 82679.60 | 0.48 | 元/m2/年 | ||
32 | 宗泽路(铁路立交—洪深路) | 1009.00 | 0.48 | 元/m2/年 | ||
33 | 宗泽路街头绿地(铁路立交— 拥军路) | 37764.50 | 0.48 | 元/m2/年 | ||
34 | 常青路 | 0.00 | 0.48 | 元/m2/年 | ||
35 | 安顺路(拥军路-洪深路) | 0.00 | 0.48 | 元/m2/年 | ||
36 | 长和路(宾王路-宗泽路) | 1930.70 | 0.48 | 元/m2/年 | ||
37 | 文盛路(西城路-雪峰路) | 0.00 | 0.48 | 元/m2/年 | ||
38 | 城中河绿地 | 4185.00 | 0.48 | 元/m2/年 | ||
39 | 雪峰路与宗泽路交叉口西侧绿地(春晗二区侧 雪峰路- 北苑路) | 19698.72 | 0.48 | 元/m2/年 | ||
40 | 宗泽路(北苑路-拥军路)两 侧绿地 | 33767.00 | 0.48 | 元/m2/年 | ||
41 | 雪峰路与宗泽路交叉口 城东 河侧绿地 | 12776.00 | 0.48 | 元/m2/年 | ||
42 | 宗泽路(雪峰路-宗泽大桥) 东侧绿地 | 18980.40 | 0.48 | 元/m2/年 | ||
小计 | 1437847.22 | |||||
二 | 行道树(名称/规格) | |||||
1 | φ10-15 | 253 | 0.79 | 元/株/年 | ||
2 | φ15-25 | 278 | 0.79 | 元/株/年 | ||
3 | φ25-40 | 95 | 0.79 | 元/株/年 | ||
4 | φ10 以下 | 10 | 0.48 | 元/株/年 |
5 | φ10-15 | 974 | 0.48 | 元/株/年 | ||
6 | φ15-25 | 1144 | 0.48 | 元/株/年 | ||
7 | φ25-40 | 400 | 0.48 | 元/株/年 | ||
小计 | 3154 | 元/株/年 | ||||
合计 |
合同附件 2: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项目名称: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按《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141 号)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
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其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
二、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约定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 1024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公告”(编号 JGJ59 一 2011)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 2000 年 10 号文
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 50 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 2-3 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 ,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在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承包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3:
廉 政 责 任 协 议 书
甲方:义乌市园林绿化处乙方:
项目名称: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政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性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政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每次追究乙方工程履约保证金 l%-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三、严格执行中纪委下发的中纪发【2007】7 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十四、本廉政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编入正本存档)。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4:
安全作业承诺书
本公司施工作业时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安全作业规范内容,接受绿化监督管理机构和业主的核查,如有违反,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将为每一位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在道路绿化养护作业时,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我公司将严格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时穿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反光)。
4、我公司一定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在道路施工作业车辆的顶部设置黄色闪光警示灯,在车辆后部安装双导向箭头指示灯。作业时一定同时开启警示灯、双跳灯、示廓灯、双向箭头指示灯,严格禁止作业车辆随意变道、掉头、倒车和逆向行驶。
5、我公司在作业时一定放置好作业标志牌、锥形交通路标等。特此声明。
承诺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一、概况
1、招标内容
养护范围中明确的全部绿地养护项目,养护总面积 1437847.22 ㎡,行道树 3154 株。包括所有种植苗木、地被的养护管理,配合做好公园秩序维护和管理,标段内绿化补种及清除市政道路绿化带落叶,还包括可能出现的因客观原因对该绿地进行局部调整后所引起的上述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需增减的内容。养护绿地面积及工程量按实结算。预算总投资 3141.4465 万元。
本次养护项目(以各区块的养护现状为准)实行公开招标,主要目的是美化城市环境,维持绿地面貌,使绿地长期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
2、养护工期
2.1 本次招标的养护起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3、工作内容及工作范围
序号 | 绿地范围 | 绿地面积(㎡) | 绿地移交时间 |
1 | 凌云立交、民航路中间绿化带及两侧绿地、民航路防护林、机场生态林、机场路民航路立交周边绿地、凌云社 区(洪深路-宗泽下穿)边绿地 | 324012.50 | 2024.10.24 |
2 | 机场路(西城路-高速出口处)中间绿化带及两侧绿地、机场路高速出口及高铁桥下两侧绿地、义乌大道后宅 高速入城口绿地 | 596756.84 | 2025.1.5 |
3 | 国贸大道---机场路--拥军路--宗泽 路-国贸大道围合内绿地 | 517077.88 | 2025.4.15 |
合计 | 1437847.22 |
3.1 养护范围绿地养护:
行道树:
序号 | 规格 | (实际数量)株 | 绿地移交时间 |
1 | φ10-15 | 253 | 2025.1.5 |
2 | φ15-25 | 278 | |
3 | φ25-40 | 95 | |
4 | φ10 以下 | 10 | 2025.4.15 |
5 | φ10-15 | 974 | |
6 | φ15-25 | 1144 | |
7 | φ25-40 | 400 | |
合计 | 3154 |
3.2 标段内的绿地、乔木、行道树养护(包括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整枝、修剪、抗旱、抗台、排捞、防冻、复壮、补植、灭芽、树穴松土、冷季型草籽播种及养护等)、常绿树敲雪、绿地卫生、标
段内绿化补种及清除市政道路绿化带落叶。
3.3 在遇各类检查、评比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时,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应急的任何突击性任务。
3.4 常绿草坪要求播撒冷季性草籽,草籽在每年 10 月 15 日之前播种完成。此项列入考核范围内,
考核标准:每年 10 月底,由甲方负责检查此项工作,根据考核标准扣分。每年 5 月下旬之前,要求对
标段内常绿草坪补播狗牙根草种,由甲方负责检查此项工作,根据考核标准扣分。
3.5 存在具体养护时间段的绿地,其移交面积、苗木数量及养护时间段视实际情况而定。
1、绿地养护管理要求:
1.1 成活率:发现因乙方养护不力导致苗木死亡,按同品种同规格补种。单株大规格树木或名贵树木除同品种同规格补种外并承担两年的保活责任,(确因实际情况,经甲方同意确认需更换品种规格的,按义乌市当季苗木市场信息价的补差进行扣款)。
1.2 修剪:灌木修剪根据实际情况修剪,一般每年不少于 8 次(新枝高度不得高于 25cm),其它绿化按实际情况修剪,达到树木造型整齐、美观。
1.3 施肥:
(1)施肥量应视树木生长情况、土壤肥力而定,树木休眠期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
(2)乔灌木每年冬季施一次有机肥,在生长季施两次复合肥;花灌木在花期前施有机肥,花期后及时追肥。
(3)地被植物每年施不少于一次有机肥、一次复合肥。
(4)草坪施肥应遵循“薄肥勤施原则”,冷季型草坪在 10 月—次年 3 月施四次复合肥,暖季型草
坪在 4—9 月施四次复合肥。
(5)多年生宿根植物在合同养护期内按甲方要求产行翻种,同时对种植土进行改良,实施过程按规范程序进行报检。
(6)月季每年至少施两次有机肥,并根据月季生长情况及时做好修剪、追肥,保证月季需肥量。
(7)绿地养护时需补种的苗木、肥料等材料应按规定报验后方可进场,并按规定工序进行实施,同时做好影像资料现场验签。
1.4 病虫害防治:植物生长期间应及时治虫防病,植株无明显病虫害,绿化受病虫害侵蚀面积不大于同一绿化品种总面积的 0.5%,并根据甲方病虫害预防通报进行防治。
1.5 公园内绿地乔灌木及道路绿化带植物垃圾清理:枯树枝、树叶、草沫、杂草做到日产日清;养 护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泥土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
1.6 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生,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旱、浇水、抗台扶树、抗雪保绿,及时完成所有损坏树木的扶植、加固、清枝等工作。
1.7 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 2 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 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施工文明礼貌,如有损绿、毁绿行为及时有效制止,并及时书面上报甲方。被侵占绿地整治 3 个月内完成,完成后报验。
1.8 养护人员统一着装,标志明显。
1.9 人员到岗率要求: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和区块组长到岗率要求 100%,甲方组织不定期抽查。
1.10 机械设备:乙方应按项目规模、实际需要和甲方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不允许使用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作业。
1.11 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的使用按照《园林处公园配套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12 必须做好园林绿化养护台账、日志。
2、养护安全要求:
2.1 养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
3、养护质量要求:
3.1 要求养护质量达到《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要求。
3.2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绿地养护标准,精心组织养护,确保养护质量。
4、人员和机械设备:
4.1 投标人须根据项目的项目规模、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洒水车等机械设备,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天内做出具体承诺。因人员和机械设备原因造成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引起的处罚,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5、工作量:
以本次招标工作量为准,因客观原因对该绿地进行局部调整后所引起的上述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需增减的养护绿地面积及工程量参照合同条款按实结算。
1、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考核采取倒计分制度,根据《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对照养护企业的绿地养护管理实绩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情况,参照《义乌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实行扣分,当月扣分实行累加,扣分在 3 分(含)以内的,全额核拨当月养护费用,扣分超过
3 分的,每增加 0.1 分扣除当月养护费的 1%,扣分累计超过 7 分的,该月养护费用全额扣除。
2、依据《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以绿地养护管理实绩和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评。本项目分区块考核,考核分值按各区块考核分值计取平均分。每月由园林管理部门汇总“日常巡查、重点核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情况综合评定绿地养护质量,并以其考核得分做为核拨绿化养护经费的主要依据。
3、考核验收按照附件《义乌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评办法》执行,如有新考核办法,参照新办法执行。
1、本养护招标项目范围内养护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理,并按时交纳水电费,招标人积极提供便利。养护用电用水将单独装表计量,按市场价结算,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
2、本次养护范围内的自来水及喷管设施,投标人应考虑由此引起的水费增加值。
3、本次养护有部分重要路段,是市、区检查及居民投诉热点,本次报价必须考虑各类因素。五、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1.1 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凭验收单、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由义乌市园林绿化处负责办理费用支付。
2、报价要求
2.1 具体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1 项,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单位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2 养护费用:是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要求的三年的总费用,包括人工费、药剂 费、花卉苗木费、抗台支撑、水电费、机具费、材料费及综合抗灾费、垃圾清运、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
2.3 绿地等级为:见第五章。
2.4 补种苗木费用(含苗木和养护费)已含在总价中,补种苗木的名称和数量仅做参考,中标以后补种苗木名称和数量与清单中如有出入,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负,费用招标人不再予以补偿。苗木补种要求在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
2.5 养护工程量的变动,按各地块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2.6 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比如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已实施的“营改增”等)造成税金(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增加,并保证所开工程款发票满足工程建设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要求。
2.7 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一并包含在其中。
2.8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单位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9 中标后投标人在该养护区块内做面积不少于 5000 平米精品绿地,具体地点中标后须报招标人同
意后实施,并在养护期 1 周年内举行现场示范会。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10 中标后投标人需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在该养护区块内造成的第三方伤害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
用考虑在报价中。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详细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对养护质量的目标做出具体承诺。确保养护效果与原来相比有明显提升。养护质量达不到《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要求的,招标人将报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问责。
第六章 预算书
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预算清单 单位:(元)
序 号 | 名称及规格 | 面积/数量 | 养护年 限(年) | 单位 | 综合单价 | 综合总价 |
一 | 绿地养护 | |||||
1 | 凌云立交 | 140736.00 | 3 | 元/m2/年 | 8.21 | 3466327.68 |
2 | 水体 | 2776.00 | 3 | 元/m2/年 | 6.00 | 49968.00 |
3 | 民航路中间绿化带 | 6315.00 | 3 | 元/m2/年 | 9.75 | 184713.75 |
4 | 民航路两侧道路绿化带 | 14319.00 | 3 | 元/m2/年 | 8.21 | 352676.97 |
5 | 民航路防护林一标 | 26912.50 | 3 | 元/m2/年 | 8.21 | 662854.88 |
6 | 民航路防护林二标 | 16997.00 | 3 | 元/m2/年 | 8.21 | 418636.11 |
7 | 机场生态林 | 47752.00 | 3 | 元/ m2/年 | 8.21 | 1176131.76 |
8 | 机场路民航路立交周边绿地 | 24355.00 | 3 | 元/m2/年 | 8.21 | 599863.65 |
9 | 凌云社区(洪深路-宗泽下 穿)边绿地 | 43850.00 | 3 | 元/m2/年 | 8.21 | 1080025.50 |
10 | 机场路(西城路-高速出口 处)中间绿化带 | 53225.10 | 2.79 | 元/m2/年 | 9.75 | 1448779.93 |
11 | 机场路(西城路-凌云立交) 两侧绿化带 | 158949.70 | 2.79 | 元/m2/年 | 9.75 | 4326589.06 |
12 | 机场路西侧围墙边绿地(雪峰 路-柳青路) | 5793.00 | 2.79 | 元/m2/年 | 4.20 | 67925.70 |
13 | 机场路高速出口及高铁桥下 两侧绿地 | 29968.30 | 2.79 | 元/m2/年 | 8.21 | 686889.04 |
14 | 机场路东侧街心绿地(消防支 队-航天加油站) | 58011.79 | 2.79 | 元/m2/年 | 8.21 | 1329660.42 |
15 | 义乌大道后宅高速入城口景 观工程 | 63674.00 | 2.79 | 元/m2/年 | 8.21 | 1459441.23 |
16 | 机场路(高速出口-国贸大 道)绿化景观修复提挡工程一标段(高速口-凌云互通) | 162943.18 | 2.79 | 元/m2/年 | 8.21 | 3734742.51 |
17 | 机场路(高速出口-国贸大 道)绿化景观修复提挡工程二标段(凌云互通-西城路) | 64191.77 | 2.79 | 元/m2/年 | 8.21 | 1471308.78 |
18 | 莲塘公园一期 | 30069.00 | 2.48 | 元/m2/年 | 8.21 | 614122.67 |
19 | 莲塘公园二期 | 101913.58 | 2.48 | 元/m2/年 | 8.21 | 2081460.62 |
20 | 莲塘公园二期水体面积 | 28459.25 | 2.48 | 元/m2/年 | 0.00 | |
21 | 西城路(机场路—宗泽路) | 11031.29 | 2.48 | 元/m2/年 | 8.21 | 225300.65 |
22 | 西城路街头绿地(机场路—宗 泽路) | 13775.00 | 2.48 | 元/m2/年 | 6.00 | 205606.03 |
23 | 雪峰路(机场路—宗泽路) | 17698.00 | 2.48 | 元/m2/年 | 8.21 | 361460.07 |
24 | 雪峰路街头绿地(机场路—宗 泽路) | 22716.00 | 2.48 | 元/m2/年 | 6.00 | 339059.64 |
25 | 北苑路(机场路—宗泽路) | 2438.40 | 2.48 | 元/m2/年 | 6.00 | 36395.63 |
26 | 北苑路街头绿地 | 15481.00 | 2.48 | 元/m2/年 | 6.00 | 231069.83 |
27 | 春晗路(机场路—宗泽路) | 5808.54 | 2.48 | 元/m2/年 | 8.21 | 118632.35 |
28 | 拥军路(机场路—宗泽路) | 12145.30 | 2.48 | 元/m2/年 | 6.00 | 181281.08 |
29 | 拥军路街头绿地(宗泽路-机 场路) | 13274.00 | 2.48 | 元/m2/年 | 6.00 | 198128.09 |
30 | 宾王路(国贸大道-春晗路) | 29477.60 | 2.48 | 元/m2/年 | 8.21 | 602044.04 |
31 | 宾王路两侧绿地(国贸大道- 春晗路) | 82679.60 | 2.48 | 元/m2/年 | 6.00 | 1234077.97 |
32 | 宗泽路(铁路立交—洪深路) | 1009.00 | 2.48 | 元/m2/年 | 8.21 | 20607.59 |
33 | 宗泽路街头绿地(铁路立交— 拥军路) | 37764.50 | 2.48 | 元/m2/年 | 6.00 | 563673.96 |
34 | 常青路 | 0.00 | 2.48 | 元/m2/年 | 0.00 | |
35 | 安顺路(拥军路-洪深路) | 0.00 | 2.48 | 元/m2/年 | 0.00 | |
36 | 长和路(宾王路-宗泽路) | 1930.70 | 2.48 | 元/m2/年 | 4.20 | 20172.38 |
37 | 文盛路(西城路-雪峰路) | 0.00 | 2.48 | 元/m2/年 | 0.00 | |
38 | 城中河绿地 | 4185.00 | 2.48 | 元/m2/年 | 6.00 | 62465.42 |
39 | 雪峰路与宗泽路交叉口西侧 绿地(春晗二区侧 雪峰路-北苑路) | 19698.72 | 2.48 | 元/m2/年 | 6.00 | 294023.63 |
40 | 宗泽路(北苑路-拥军路)两 侧绿地 | 33767.00 | 2.48 | 元/m2/年 | 6.00 | 504007.17 |
41 | 雪峰路与宗泽路交叉口 城东 河侧绿地 | 12776.00 | 2.48 | 元/m2/年 | 6.00 | 190694.93 |
42 | 宗泽路(雪峰路-宗泽大桥) 东侧绿地 | 18980.40 | 2.48 | 元/m2/年 | 6.00 | 283301.97 |
小计 | 1437847.22 | 30884120.68 | ||||
二 | 行道树(名称/规格) | |||||
1 | φ10-15 | 253 | 2.79 | 元/株/年 | 45.88 | 32405.99 |
2 | φ15-25 | 278 | 2.79 | 元/株/年 | 67.82 | 52636.12 |
3 | φ25-40 | 95 | 2.79 | 元/株/年 | 111.42 | 29550.72 |
4 | φ10 以下 | 10 | 2.48 | 元/株/年 | 28.36 | 705.50 |
5 | φ10-15 | 974 | 2.48 | 元/株/年 | 45.88 | 111166.86 |
6 | φ15-25 | 1144 | 2.48 | 元/株/年 | 67.82 | 193008.66 |
7 | φ25-40 | 400 | 2.48 | 元/株/年 | 111.42 | 110870.53 |
小计 | 3154 | 530344.39 | ||||
合计 | 31414465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1、封面;(附件一)
2、投标书;(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资格承诺书;(附件三)
4、授权委托书(若有时);(附件四)
5、投标承诺书;(附件五)
6、关于正式投标人确定的承诺书;(附件六)
7、资格后审文件封面;(附件七)
8、承诺函(附件八)。
附件一
正
本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书
致(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确定投标让利率为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承诺书
单位名称: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1、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
(本人)名义承揽工程。
2、不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4、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 24 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我单位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申请核查表”中的相关核查,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若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我单位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招标人可据此不予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因虚假承诺导致产生不良后果或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
7、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后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我单位自愿遵守和执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由于我单位放弃中标致使招标人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产生中标价差额的,由我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关于正式投标人确定的承诺书
义乌市园林绿化处:
我单位认可本次招标项目推荐委员会确定的正式投标人,并对正式投标人产生的结果无异议。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资格后审文
件
(封面格式)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招标人) :
承诺函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 1 的投标,已仔细阅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已知晓 项目 1 和 项目 2 的关联性,已知晓并承担若未报名项目 2 的不利后果;
2、若未网上递交并解密 项目 2 ,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视为我方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最终投标、开标、评标结果。
3、我方通过 项目 2 完成的一切活动,是针对项目 1 和项目 2 共同做出的。
4、若评标委员会需对我单位电话询标的,我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为
(请填写手机号码) ,并对其回复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第八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的补充/修改
(本章内容与前述章节有关条款有不一致的,以本章约定为准。)
附件:
申请核查表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 (工程名称)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下表中我公司的证书、证件和有关材料报贵单位核查:
序号 | 证书、证件和材料名称 | 序号 | 证书、证件和材料名称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
2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 ||
3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
4 | 项目负责人社保 | ||
中标候选人承诺: 我公司提供的证书、证件等有关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注册章): 中标候选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招标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该中标候选人的证书、证件、投标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 1、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需将表中所列证书、证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中标候选人公章)报招标人核查。
2、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类的,应在签字的同时加盖注册章,若非注册类的,仅需签字即可。
3、中标候选人应在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此表及相关资料报招标人完成核查工作,由于中标候选人原因未及时完成核查,并经招标人发函催告后仍不能完成核查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本表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
第九章推荐、定标申报资料
附件十三
(1)封面;
(2)目录;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推荐、定标申报资料
★(5)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构架、人员考核培训、奖惩机制等
★(6)根据项目概况,对项目建设目标与养护服务工作要求的理解,分析招标内容的实际现状、
简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重点阐述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关键养护技术措施;自然
灾害应急措施;节假日及各类城市评比时管理措施;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措施;
★(7)项目班子的成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结构及养护劳动人员力量的投入;
(8)承诺书(投标人须对标段内绿化补种费用、养护质量目标、人员、机械设备设施、管理用房等招标文件中要求做出承诺的内容做出相应承诺,并对机械设备设施、人员等做出固定用于本项目的承
诺)
(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10)安全作业承诺书;
(1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若有);
(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1.投标人如需递交辅助资料的应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顺序编制,规定签字和盖章处需
签字和盖章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其余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投标人对提供的材料及签章应清晰完整可辨,否则在确定正式投标人及定标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处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辅助资料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并上传至项目 2 的投标文件中,具体步骤与正常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法相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递交或上传至除项目 2 外的其他投标文件中的,视为放弃递交。
2.项目 1 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约定,需进行正式投标人推荐的,已经通过项
目 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辅助资料)的投标人应登录相应不见面开标系统对项目 2 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解密时长不得超过 30 分钟。
3.投标人若未网上递交并解密项目 2 的电子投标文件,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投标人对项目1的投标,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注: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网上递交并解密项目 2 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推荐、定标申报资料”将被拒收。
新机场路区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推荐、定标申报资料
投标单位:
二○二四年 月
目 录
投标项目: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 | ||
1 |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 |||
2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 | |||
★3 | 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构架、人员考核培训、奖惩 | |||
机制等 | ||||
★4 | 养护方案:根据项目概况,对项目建设目标与养护服务工作要求的理解,分析招标内容的实际现状、简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重点阐述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关键养护技术措施;自然灾害应急措施;节假日及各类城市评比时管理措施;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措施; | |||
★5 | 项目班子的成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结构及养护劳动人员力量 | |||
的投入; | ||||
6 | 承诺书(投标人须对标段内绿化补种费用、养护质量目标、 人员、机械设备设施、管理用房等招标文件中要求做出承诺的内容做出相应承诺,并对机械设备设施、人员等做出 | |||
7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 |||
8 | 安全作业承诺书; | |||
9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原件(后附类似工程业绩表) (若有) | |||
10 |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后附类似工程业绩表)(若有) | |||
11 |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
注:各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业绩资料或提供的业绩与本项目要求不符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招
标人将该投标单位列入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 1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义乌市园林绿化处(招标人名称):我单位承诺内容如下:
1、我单位承诺递交的申报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同意招标人将申报资料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
(本人)名义承揽工程。
3、不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我单位承诺保证按规定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完成全部工作量,精心组织,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决不无故拖延工期。
5、积极主动配合招标人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
6、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招标人可无条件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接受建设招标人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加盖公章) | 企业性质 | ||||
企业资质及等级 | 信用等级 | 综合信用平台 | ||||
建设行业平台 | ||||||
社会信用代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金 |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经理 | |||||
分管安全经理 | ||||||
职工总数 | 其中: | |||||
上一年度 企业纳税情况 | 缴纳税收 万元 驻义机构地址: 。 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上一年度 企业经营情况 | 资产总额 | 资产负债率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 ||||||
岗位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身份证号 | |
项目负责人 | ||||||
资料员 | ||||||
。。。 |
注: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资料附后。
附件 3
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构架、人员考核培训、奖惩机制等
附件 4
根据项目概况,对项目建设目标与养护服务工作要求的理解,分析招标内容的实际现状、简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重点阐述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关键养护技术措施;自然灾害应急措施;节假日及各类城市评比时管理措施;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措施;
附件 5
各区块项目班子的成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结构及养护劳动人员力量的投入:
区块绿地名称 | 绿地内容 | 一、二、三区块项目管理组长各 1 名。要求: 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从 事养护工作或绿化工 3年以上。 | 养护小组人员 数(名) |
一区块 | 凌云立交绿地、民航路中间绿化带及两侧绿地、民航路防护林、机场生态林、机场路民航路立交周边绿地、凌云社区(洪深路-宗泽下穿)边绿地 | 名 | |
二区块 | 机场路(西城路-高速出口处)中间绿化带及两侧绿地、机场路高速出口及高铁桥下两侧绿地、义乌大道后宅高速入城口绿地 | 名 | |
三区块 | 国贸大道---机场路--拥军路--宗泽路-国贸大道围合内绿地 | 名 |
注:以上人员在以上表格填写具体人员姓名,并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附件 6
承诺书
致:义乌市园林绿化处
根据己收到的 项目招标文件(编号为: ),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项目要求、报价要求、合同条件、规定格式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完全遵循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现向招标人作如下承诺:
1、如我单位中标,承诺将合同价的 15%用以养护区块内绿化改造,具体绿化内容由招标人确定后实施。完工后经验收整改合格的,由我方自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审计;若该改造工程验收整改仍不合格的,招标人扣除该项全款,我方无异议。
2、养护质量: 达到《义乌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严格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养护,确保质量;若养护考核扣分或其他原因达到不续签合同的条件,承诺二年内不参与市园林处公开招标的养护项目;若养护考核扣分或其他原因达到可终止合同的条件,招
标人提前解除合同,我方无条件接受,并配合做好合同解除流程,同时承诺四年内不参与市园林处公开招标的养护项目。
3、人员:承诺中标后除项目负责人外,常驻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和资料员,技术负责人要求从事养护或绿化工工作 3 年以上,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资料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凭,会熟练操作电脑,年
龄在 40 周岁以下。各区块项目管理组长各 1 名,要求从事养护工作或绿化工 3 年以上,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因人员不到位或不符合要求而引起的处罚与后果,责任由我方负责。
4、物资投入:因物资投入不足的原因造成不能满足养护管理质量要求,我方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增加相应物资投入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5、机械设备:承诺中标后至少配备 8 辆自有洒水车、4 辆自有工具车和 2 辆农药车,承诺机械设备
满足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表的要求,且固定用于本项目到位,因机械设备延迟到位而引起的处罚与后果,
责任由我方负责。其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项目部:承诺中标后提供项目管理用房,办公场地、面积满足平时基本的办公所需,其余严格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因办公场所不到位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而引起的处罚与后果,责任由我方负责。
7、其他: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拟投入本养护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序 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机动车牌号 |
1 | 洒水车 | 8 辆 | 如投标人投标时无自有车辆的,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天内提供至少 4 辆自有车 辆。核定载质量 8 吨及以上。 |
2 | 工具车 | 4 辆 | 如投标人投标时无自有车辆的,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天内提供。 |
3 | 农药车 | 2 辆 | 如投标人投标时无自有车辆的,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天内提供。 |
4 | 登高车 | 1 辆 | 允许租用 |
5 | 绿篱修剪机 | 20 台 | |
6 | 草坪修剪机 | 16 台 | |
7 | 抽水机 | 20 台 | |
8 | 高压打药机(手推式) | 4 台 | |
9 | 抗台支撑 | 1000 根 | 长 6m 绿色钢管,管径 5cm 国标 |
10 | 其它园林养护设备 | 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8
安全作业承诺书
本公司施工作业时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安全作业规范内容,接受绿化监督管理机构和业主的核查,如有违反,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将为每一位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在正式履行养护合同前,我公司将与管理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3、我公司将严格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时穿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反光)。
4、我公司一定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在道路施工作业车辆的顶部设置黄色闪光警示灯,在车辆后部安装双导向箭头指示灯。作业时一定同时开启警示灯、双跳灯、示廓灯、双向箭头指示灯,严格禁止作业车辆随意变道、掉头、倒车和逆向行驶。
5、我公司在作业时一定放置好作业标志牌、锥形交通路标等。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9
企业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若有)
单位: (盖章)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获奖情况 |
注:每个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件 9-1
企业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若有)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方式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证件号 | ||
项目主要内容 | |||
项目获奖情况 | |||
公司意见 | 我公司承诺递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有效,同意义乌市园林绿化处将上述资料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 (签字)(加盖公章) |
注:
1、业绩要求: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业绩或完成过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件 10
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若有)
单位: (盖章)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获奖情况 |
注:每个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件 10-1
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若有)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方式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证件号 | ||
项目主要内容 | |||
项目获奖情况 | |||
公司意见 | 我公司承诺递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有效,同意义乌市园林绿化处将上述资料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 (签字)(加盖公章) |
注:
1、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业绩或完成过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