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公开市场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因发行人 6-硝体某些月份未对外销售,因此相关走势线不连续。
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州市xxxxxxxxx 00 x)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x所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
〔2021〕011143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公司”、“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针对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落实函回复中的字体: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目 录
根据申报文件:(1)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滑 7%、 14.22%,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 4.72%、20.97%。(2)2018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主要产品 6-硝体销售收入由 3.8 亿元降至 2.7 亿元,销售占比约 70%。(3)根据发行人统计及发行人客户提供的数据,2019 年发行人 6-硝体产量 10,607.05吨,市场占有率较高,为 30.31%。(4)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收入同比增长 59.2%,净利润同比增长 12.85%,毛利率 35.45%。主要产品中,2-氯吡啶毛利率由 2020 年的 18.39%降至-1.33%。
请发行人:(1)说明 6-硝体销售价格与的市场价格变化是否相匹配,产销量与市场需求变化是否相符。(2)说明市场占有率统计方法的合理性及披露数据的准确性。结合 2020 年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是否发生重大变化。(3)说明 2-氯吡啶的主要客户及客户结构是否发生变化,结合 2-氯吡啶销售价格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说明 2021 年 1-6月 2-氯吡啶毛利率为负的原因。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 6-硝体销售价格与的市场价格变化是否相匹配,产销量与市场需求变化是否相符。
(一)经查询,6-硝体尚无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因此将发行人 6-硝体销售价格与其下游产品酸性染料及其制品的公开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注:公开市场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因发行人 6-硝体某些月份未对外销售,因此相关走势线不连续。
由上图可见,发行人 6-硝体与公开市场酸性染料及其制品的价格变化趋势
总体一致:2018 年度 6-硝体与公开市场酸性染料及其制品的价格呈上升趋势,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呈下降趋势,2021 年上半年恢复上升趋势,6-硝体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相匹配。
(二)经查询,目前没有具体的 6-硝体市场需求数据,因此将发行人 6-硝体产销量与其下游印染行业暨我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印染行业协会
根据上图,2019 年度我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同比增加 9.57%,发行人 6-硝体 2019 年度与 2018 年度相比产销规模下降,主要是发行人 2018 年度
6-硝体产品需求旺盛,存在超产的情况,导致 2019 年度与 2018 年度相比产销规模下降。2020 年度,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国印染行业经历了复杂xx的考验,在疫情的严重冲击下实现了艰难复苏,行业整体保持了恢复向好的发展态势,2020 年度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基本恢复至 2019 年度同期水平;发行人 2020 年度 6-硝体产销量与 2019 年度基本一致。
2020 年度我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经营和盈利状况较 2019 年度明显下滑,国
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 年 1-12 月,规模以上印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2,541.32亿元,同比减少 12.15%;实现利润总额 126.68 亿元,同比减少 19.01%。2018年度至 2020 年度,发行人主要产品 6-硝体销售收入分别为 3.81 亿元、3.69 亿元、2.70 亿元,2020 年度 6-硝体收入较 2019 年度大幅下降,发行人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19 年度下降 14.22%、20.97%。发行人 2020 年度营业收
入、净利润下滑幅度比较大,与同期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发行人 6-硝体产销量与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变化趋势总体一致,发行人 6-硝体产销量与市场需求变化相符。
二、说明市场占有率统计方法的合理性及披露数据的准确性。结合 2020 年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说明市场占有率统计方法的合理性及披露数据的准确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 6-硝体主要用于生产酸性黑染料。酸性黑染料全球市场年需求约 10 万吨,需要耗用 6-硝体 3.5 万吨(数据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工》2019 年 5 月),2019 年度公司 6-硝体产量 10,607.05 吨,市占率 30.31%。
此外,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多人曾在下游染料公司任职,根据其相关生产经验及对下游客户的调研,公司主营产品 6-硝体市场需求量约 35,000 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名称 | 下游产品 | 下游产品市场需求 (吨) | 公司产品耗用量 (KG/吨) | 公司产品市场需求 (吨) | 公司产品 2020 年度产 量(吨) | 公司产品 2020 年度销 量(吨) |
6-硝体 | 酸性黑 | 100,000 | 350 | 35,000 | 10,122.37 | 10,135.89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曾在下游染料公司任职,对染料的生产工艺、原料配比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同时发行人保荐机构对恒升化工有限公司、天津三环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大井化工有限公司等主要生产型客户进行调研,获取了 “公司下游产品市场需求”“公司产品耗用量”等相关数据资料。根据公司提供数据与外部调研,酸性黑染料全球市场年需求约 10 万吨,每吨酸
性黑需要 6-硝体 350 公斤,6-硝体市场需求 3.5 万吨。恒升化工有限公司等客户系国内主要酸性染料生产厂家,出具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公司提供数据与外部调研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支持,因此上表列示数据真实可靠。
综上,发行人 6-硝体市场占有率通过专业化工类期刊披露数据统计得出,同时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发行人下游客户亦提供相关数据,上述数据均能相互印证支持,因此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统计方法是合理的,披露数据具有准确性。
(二)结合 2020 年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和行业地
位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质量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6-硝体相较同行业产品具有质量优势,主要体现为产品有效成分含量高、酸度低、不结块、稳定性好等方面。行业一般产品含量 70-75%,公司可达到 80-85%,同等重量下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更高;产品酸度更低,减少相应的进行酸碱中和的碱用量,降低下游客户生产成本;产品不结块,使用时无需粉碎可直接投料,投料后搅拌分散效果好,完全反应程度高,提高产品收率;稳定性好,出产后 1 年内产品质量无明显变化,适用于出口等存在长途运输情况的销售环境。
2、成本控制
公司致力于不断改进工艺流程及核心设备。公司 6-硝体实现自动化管道反应,自动化管道反应可以大幅减少操作人员数量,提高了生产装置的安全水平和人均产出,自动化反应还可以提高产出效率增加产量;公司自主设计亚硝化及硝化连续化管道反应器等核心反应设备,实现产品的大工业化生产,提高产出效率同时减少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公司通过持续改良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不断提升产品的性价比优势。
3、市场占有率
公司产品客户粘性强。下游客户为了保证终端产品质量稳定性,通常会选择少量产品质量较高且稳定性较强的上游企业建立长久合作关系,下游客户一旦选定了供应商,很少轻易更换。在国家日趋严格的环保、安全监管下,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2019 年全球 6-硝体需求量 3.5 万吨,公司市场占有率高达 30.31%,凭借着长期的产品质量保证,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非常大的市场影响力。
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来源于技术的不断创新和稳定的生产能力。发行人通过技术创新,一方面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保持行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开发具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的产品。发行人通过产能规模的扩张和安全环保的稳定运行,具有稳定的大规模生产能力,与行业内大客户建立长久合作关系,
在行业内形成了非常大的市场影响力。2020 年度新冠疫情对公司产品下游需求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假设 2020 年 6-硝体市场需求仍为 35,000 吨,发行人主要产品 6-硝体的产量为 10,122.37 吨,市场占有率为 28.92%,较 2019 年度下降
1.39 个百分点,变动幅度较小。综上,发行人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竞争对手短期内难以超越,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说明 2-氯吡啶的主要客户及客户结构是否发生变化,结合 2-氯吡啶销售价格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说明 2021 年 1-6 月 2-氯吡啶毛利率为负的原因。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类别 | 销售数量占比 |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
前 3 名客户 | 90.94% | 90.96% |
其余客户 | 9.06% | 9.04% |
合计 | 100.00% | 100.00% |
(一)2-氯吡啶主要客户及客户结构变动情况 1、主要客户
2020 年度至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 2-氯吡啶向前 3 名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90.96%、90.94%,变动较小;2020 年度前 3 名客户分别为衢州润齐化工有限公司、安沫(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和衢州聚科化工有限公司,2021 年 1-6 月前 3名客户分别为衢州润齐化工有限公司、衢州聚科化工有限公司和安沫(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无变化。
2、客户结构
客户类型 | 销售数量占比 |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
贸易型客户 | 90.94% | 96.20% |
生产型客户 | 9.06% | 3.8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2020 年度至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 2-氯吡啶向贸易型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96.20%、90.94%,贸易型客户占比在 2021 年上半年略有下降。
因此,发行人 2-氯吡啶的主要客户及客户结构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2021 年 1-6 月 2-氯吡啶毛利率为负的原因
2021 年 1-6 月,2-氯吡啶毛利率由 2020 年度的 18.39%降至-1.33%,系销售单价下降及销售成本上升所致,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
金额 | 变动情况 | 对毛利率的影响 | 金额 | |
销售单价 | 2.16 | -4.63% | -3.97% | 2.26 |
单位成本 | 2.19 | 18.40% | -15.75% | 1.85 |
直接材料 | 1.45 | 15.49% | -9.02% | 1.25 |
人工成本 | 0.05 | 19.16% | -0.39% | 0.04 |
制造费用 | 0.68 | 25.02% | -6.34% | 0.55 |
1、2021 年 1-6 月 2-氯吡啶销售单价下降 4.63%,导致毛利率下降 3.97 个百分点,销售单价下降主要是本期销售价格延续 2020 年末的低价,同时大部分销售改为客户自提,销售价格不含运费所致。2020 年 9 月份开始,2-氯吡啶价格受供求关系变化影响持续下滑,至 2020 年末基本企稳。2021 年 1-6 月,在原材料成本上升的背景下,考虑到发行人 2-氯吡啶产品尚在市场开拓期,发行人未相应提高产品售价,而是采取维持 2020 年末低价的定价策略。
2、2021 年 1-6 月产品单位成本上升 18.40%,导致毛利率下降 15.75 个百分点。其中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 15.49%,导致毛利率下降 9.02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成本上升主要系当年主要原材料吡啶采购单价上升所致:受原油价格上涨及全球疫情影响,2020 年末化工原料开始大幅涨价,吡啶采购单价随之上涨,由
2020 年度的 1.51 万元/吨上涨至 2021 年 1-6 月的 1.76 万元/吨,涨幅 16.56%。
注:因某些月份未发生销售或采购,故相关走势线不连续。
此外,单位制造费用增加 0.13 万元/吨,上升幅度 25.02%,致毛利率下降
6.34 个百分点,主要系计入制造费用的人工成本上升、安全生产费的计提金额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所致。(1)因人员增加、工资增长以及社会保险金恢复正常缴纳(2020 年度因疫情原因,有关部门减免了部分社会保险金),单位制造费用中的人工成本增加 0.05 万元/吨;(2)安全生产费计提基数为上年销售额, 2019 年 2-氯吡啶产销量较小,故 2020 年度计提的安全生产费较少;2020 年度 2-氯吡啶产销量较大,故 2021 年 1-6 月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此事项导致单位制造费用增加 0.04 万元/吨;(3)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单位制造费用增加 0.02 万元/吨。
2021 年 1-6 月制造费用中间接人工成本较 2020 年度增加 0.05 万元/吨,高于同期直接人工成本 0.01 万元/吨的增幅,主要系:(1)公司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较高,间接人工人员数多于生产车间直接人工人员数,2021 年 1-6 月,2-氯吡啶生产直接人工 24 人、较 2020 年减少 3 人,间接人工 50 人、较 2020 年增加
3 人;(2)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提高了员工工资水平,同时社保公积金恢复正常缴纳,由于间接人工中中控室、机电维修人员较多,该等员工知识技术要求较高,其工资水平提高幅度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增幅高于直接人工。2021 年 1-6 月月均间接人工工资总额 30.49 万元/月较 2020 年度的 21.10 万元/月增长 9.39 万元/
月,同期月均直接人工工资总额仅从 11.10 万元/月增加至 11.56 万元/月;2021
年1-6 月间接人工社保公积金总额22.80 万元超过2020 年度全年的12.96 万元,
而 2021 年 1-6 月直接人工社保公积金总额 9.17 万元、2020 年度全年为 9.97 万元。
综上所述,因原材料涨价、人工成本上升、安生生产费计提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等影响,2021 年 1-6 月期间发行人 2-氯吡啶单位成本上升。在此背景下,考虑到 2-氯吡啶产品尚在市场开拓期,发行人采取维持 2020 年末低价的定价策略,未相应提高产品售价。以上两方面因素导致 2021 年 1-6 月 2-氯吡啶毛利率为负。
四、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核查方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 6-硝体及其下游产品酸性染料及其制品的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对比发行人 6-硝体与酸性染料及其制品的价格波动情况。
2、查询 6-硝体及其下游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信息,对比发行人 6-硝体与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情况。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主要客户的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的竞争对手情况。
4、获取销售明细表,分析客户结构的变动情况,对同一产品不同客户销售价格进行对比,分析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及其变动原因;对各成本明细进行比较,分析各成本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及其变动原因,主要包括:获取生产报表,分析产量与投入产出比变动情况;获取采购明细表,分析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获取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对比车间生产和管理人员的人数变动、工资变动、社保公积金变动情况;获取制造费用明细表,对比各明细项目变动情况,并结合车间人员变动、固定资产变动等分析其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 6-硝体与公开市场酸性染料及其制品的价格变化趋势总体一致,说明 6-硝体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相匹配。
2、发行人6-硝体产销量与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变化趋势总体一致,
说明 6-硝体产销量与市场需求变化相符。
3、发行人市场占有率统计方法合理,披露数据准确。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0 年度至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 2-氯吡啶向前 3 名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90.96%、90.94%,变动较小;发行人 2-氯吡啶向贸易型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96.20%、90.94%,贸易型客户占比在 2021 年上半年略有下降。发行人 2-氯吡啶的主要客户及客户结构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
5、因原材料涨价、人工成本上升、安生生产费计提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等影响,2021 年 1-6 月期间发行人 2-氯吡啶单位成本上升,在此背景下,考虑到 2-氯吡啶产品尚在市场开拓期,发行人采取维持 2020 年末低价的定价策略,未相应提高产品售价。以上两方面因素导致2021 年1-6 月2-氯吡啶毛利率为负。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安达环保 2018 年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偷排污染物,被中央环保“回头看”督查组责成调查的具体情况,该偷排行为的处罚情况(如有)。该偷排是否系发行人通过安达环保实施的违规行为。安达环保股权对外转让的具体原因。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安达环保 2018 年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偷排污染物,被中央环保“回头看”督查组责成调查的具体情况及该偷排行为的处罚情况(如有)
2018 年 9 月 27 日,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会同中央电视台记者对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暗访,对暗访问题进行了反馈:彭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未按规定设置密码,企业人员能够随意进入在线监控站房且知晓设备参数修改密码,有人为调控的可能;现场发现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活性污泥含量较少,存在稀释排放嫌疑;园区排水沟渠污水渗漏。
2018 年 9 月 27 日,彭泽县环境保护局对上述问题分别予以立案,包括: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案(立案号:xxx审[2018]045 号)、涉嫌规避监管偷排废水案(立案号:xxx审[2018]044 号)。
2018 年 9 月 27 日至 30 日,江西省、九江市环保部门会同彭泽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根据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暗访反馈的问题对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方九江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安达环保存在如下环境违法行为:
1、经咨询设备厂家,安达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的密码是设备自带和系统设置参数是无法更改的,但在更换在线监控设施运维单位期间,由公司的仪表工宣奇远负责巡检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同时也查明在线监控设施无校准和质控样比对记录,确实存在在线监控设备运维不规范,导致在线监控数据失真;
2、经现场检查还发现在线监控站房监控录像不能实时保存,影响了在线监控设备的正常运作;
3、安达环保供水系统制水车间产生的压滤水和澄清池清洗水通过地埋式管
道经闸阀控制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口,能稀释排放废水的浓度; 4、园区沟渠沟壁及沟底出现渗漏液。
针对污水处理厂外排口在线监控存在管理不善,设备不正常运行问题,彭泽县环境保护局对安达环保处 30 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第三方在线运维单位江西天
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 5 万元的行政处罚;彭泽县公安局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管理负责人处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针对污水处理厂好氧池活性污泥少、稀释排放问题,彭泽县环境保护局对安达环保处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彭泽县公安局对污水处理厂负责运行的副总经理和运行班长分别处十五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针对园区沟渠沟壁及沟底出现渗漏液问题,彭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矶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立即对沟渠沟壁渗漏点进行全面排查,提取水样送检,分析原因,确定渗漏源,立行立改。责令污水处理厂全面排查管网和污水收集池,查找漏源,并对外渗沟渠内的高浓度废水进行紧急回收处理,确保超标水质不排入外环境。由矶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制定紧急的工程性抢救措施,负责对沟壁进行堵塞和硬化。
上述被处罚单位及人员均与善水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关。二、该偷排是否系发行人通过安达环保实施的违规行为。
安达环保位于发行人所在的xxxxxxxxx,xxxxxxxxx内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并取得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30 年特许经营权,经营
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01 日至 2045 年 11 月 30 日止(后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提前终止),是该园区内唯一供应工业用水单位和污水集中处理厂,其对园区内所有企业统一供应工业用水,并对园区内所有各企业预处理达标后的污水集中进行二次处理。
善水科技建有日处理能力 1000t/d 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的种类有工艺废水以及事故废水、消防废水及初期雨水。公司产生的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矶山工业园区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矶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发行人的《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表》、《污水处理药剂使用台账》、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及环保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善水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污染物排放合
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受环保行政处罚。
根据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安达环保 2018
年环保督查事项的专项说明》:安达环保 2018 年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偷排污染物,被中央环保“回头看”督查组责成调查事项已全部结案,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均整改完毕。上述环保督查事项与善水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关,善水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排入矶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均符合纳管水质标准,不存在通过安达环保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因此,安达环保的稀释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与善水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关,该偷排并非系发行人通过安达环保实施的违规行为。
三、安达环保股权对外转让的具体原因。
2019 年 1 月 30 日,因安达环保经营问题,安达环保与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解除<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供水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的协议》,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解除。自 2019 年 5 月起,彭泽县第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0 年 11 月已更名为“彭泽县城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二自来水公司”)正式承接安达环保之供应工业用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安达环保不再承担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职能。
鉴于安达环保因失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已停止业务活动,且安达环保的资产已由xxx二自来水公司进行承接,发行人拟退出对安达环保的投资,经与xxx二自来水公司协商,xxx二自来水公司收购发行人持有的安达环保 13.50% 股权,转让价格依据九江毅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赣毅信专审字
[2019]0029-2 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定价公允。本次股权转让已
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人不再持有安达环保的股权。发行人转让安达环保股权,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安排。
四、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核查方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关于安达环保 2018 年曝光及环保督查事项的《彭泽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及彭泽县人民政府网站关于该事件的公告内容。
2、走访九江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3、查阅了《解除<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供水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的协议》等文件。
4、访谈发行人安环部负责人,了解了发行人环保环境主要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流程。
5、获取废水的相关原始记录,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表》、《污水处理药剂使用台账》、废水在线监测数据。
6、取得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安达环保 2018 年环保督查事项的专项说明》。
7、取得发行人转让安达环保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登记档案,以及九江毅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赣毅信专审字[2019]0029-2 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补充说明安达环保 2018 年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偷排污染物,被中央环保“回头看”督查组责成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该偷排行为的处罚情况。
2、安达环保的稀释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与善水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关,该偷排并非系发行人通过安达环保实施的违规行为。
3、发行人已补充说明发行人转让安达环保的具体原因,发行人转让安达环保股权,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安排。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xxx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xxx xxx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落实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xxx
xx长:
xx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