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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9-64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协议相关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近日与中国科学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和北京中科天地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目前甲乙丙三方已展开了初步业务合作,合作情况良好。为了实现合作三方在 “泛在电力物联网”、“智慧城乡”、“智慧物联”和“智慧政务”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公司的平台及解决方案优势、中国科学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的技术及研发优势以及北京中科天地物联网科技公司的市场客户优势,进一步提升合作三方在相关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合作三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合作协议。
二、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乙方:中国科学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
类型:研究发展中心,是隶属中国科学院的非法人研究机构
简介:乙方为中国科学院在物联网领域的总体单位,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针对我国物联网战略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应用瓶颈和技术难点,集合中国科学院优势
资源开展重大技术研究、创新产品研发、物联网系统集成研究等,致力于建成国家级“感知中国”创新基地、中国物联网产业培育中心、集成创新中心和行业应用示范中心。乙方也是我国最大规模的物联网专业研发机构和中国科学院最大规模的院地合作平台。
丙方:北京中科天地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0 x 0 xx 0 x 000注册资本:1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简介:北京中科天地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是由江苏中科物联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国务院国资委轻工机关服务局发起组建的国有控股非上市科技型公司。公司以大数据和物联网为核心技术,以共建共享的智慧城乡、智慧物联为核心业务方向,推动智慧城乡、智慧物联的政策研究、规划、投资和运营服务工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乙丙三方互相开展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和信息安全为核心技术方向,以“智慧城乡”、“智慧物联”、“智慧政务”、“泛在电力物联网”等为核心业务方向的全面合作,包含但不限于各方向业务的顶层设计、咨询服务、平台建设、软件开发、产品服务、系统运维的整体信息化工作。
(二)经三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暂定为三种:
1、产品采购模式:根据丙方的需求,甲方以优惠于市场的价格售予丙方相应的系统平台设备;
2、共建共享大数据研发中心:三方在对市场和技术方向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组建“中科创意共享大数据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的具体组建方案另行商定;
3、合资模式:就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智慧城乡,唯有甲方和丙方可成立
合资公司 ,具体合作方案友好协商。
(三)甲乙丙三方基于合作范围内的业务优先选择对方公司进行业务承接,结算方式由各方协商确定。
(四)甲乙丙三方在各自专向领域开展合作。
(五)三方的合作建立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以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和实现三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六)违约责任
合作三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七)争议解决
1、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是公司在大数据尤其是物联网方向的又一重要布局。通过合作三方技术及业务整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泛在电力物联网”、“智慧城乡”、“智慧物联”和“智慧政务”等领域的布局,具体影响如下:
1、通过整合中科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的技术能力体系,合作三方可以在物联网应用场景方面进行产业、研发和应用方面的深度合作,这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物联网芯片、物联网接入设备和物联网操作系统等方面的基础能力。
2、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泛在电力物联网”领域的基础实施和服务能力。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物联网边缘设备、物联网接入平台、多站融合等方面的业务应用支撑能力,也为深度介入数据中台和智慧应用等方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智慧物联等方面的基础接入设备终端、接入设备管理以及智慧物联场景研发等方面的业务应用支撑能力,为公司全面参与智慧物联服务体系业务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和业务基础。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