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EGP 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 EGP 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关于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整体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整体重建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10-30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整体重建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段 |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整体重建项目 | 33744882.91 | 32657946.84 |
4.预算金额:33744882.91 元最高限价:32657946.84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新街 3 号院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院内)。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招标范围:综合楼整体重建(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面积 9799.73
㎡)、门卫室及室外道路、雨污水工程。
(4)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6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2020、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10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
3.6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8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3.9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注:
1. 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 2021 年 10 月以来任
意 1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2.地点: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 CA 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EGP 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 EGP 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 http://www.pdsggzy.com/)指定位置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会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也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2.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4.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新街 3 号院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38663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东晟嘉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雪兰路赛微产业园 1 号楼 8 层 805 室联系人:方一冰
联系方式:17326280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一冰
联系方式:17326280077
温馨提示:
注: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本项目相关要求与《“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不一致之处以《“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 允许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新街 3 号院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3866349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东晟嘉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雪兰路赛微产业园 1 号楼 8 层 805 室联系人:方一冰 联系方式:17326280077 |
1.1.4 | 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整体重建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新街 3 号院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院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综合楼整体重建(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面积 9799.73 ㎡)、门卫室及室外道路、雨污水工程 |
1.3.2 | 计划工期 | 360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2020、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6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8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3.9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注: 1.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 2021 年 10 月以来任意 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网上提出)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
2.2.2 | 招标人澄清(网上发布)的 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
2.2.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 元(叁拾万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前 3.递交形式:转账或保函 4.1 投标人打开 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4.2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 →“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4.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4.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5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5.电子保函:本项目接受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24 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 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2020、2021 年度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 2019 年 10 月 1 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及企业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即可。 |
3.7.5 | 装订要求 | 不适用于本项目 |
4.1.2 | 封套上写明 | 不适用于本项目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经济、技术 类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有一组专家评审。 |
否,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不足 3 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以综合评分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 类推。 |
7.3.1 | 履约担保 | 合同履约金的形式:保函 合同履约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
10 | 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控制价 (元) | 详见附件 |
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 ||
10.2 |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 |
10.3 | 开标程序: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 CA 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 |
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 价内容显示后 20 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 |
10.4 | 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及【2015】299 号文件按中标价的 1%向招标 代理人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10.5 |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 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不对未中标单位进行补偿。 |
10.6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10.7 |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的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10.8 |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 中所述法定代表人签章是指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 |
10.9 | 须提交的原件:无 |
10.10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一、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 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 |
算定额》(HAA1-31-2016)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 3、依据建办标函【2019】193 号文件,增值税按 9%计算。 4、相关费用动态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36 号文第 10 期(2021 年 7~12 月)价格指数。 5、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定额站发布的 2022 年第 2 期《平顶山市工程造价》中材料价格计算,其中:沥青混凝土、钢筋、碎石、商品混凝土、砂浆等材料价格以市场价综合取定。 二、工程竣工结算 1、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承包方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赔偿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 2、按照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在中标人承包价基础上调整变更、签证、材差增减等费用,经招标人审定且中标人认可后作为最终竣工结算造价。 3、招标范围外新增项目,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新增加的项目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造价确定办法确定未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设计变更及签证发生的费用若没有类似单价亦按此执行。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前七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 20%做为工程预付款。 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月底中标人向发包方报送工程款申请报表,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业主签字认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6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全部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金在一月内办理支付手续(无息)。 由非中标人原因引起工程延期时间过长时,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内容进行分批验收、移交、结算、支付。 四、合同价调整的因素 1、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其他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①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的工程量按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②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及配套规范组出综合单价,经相关部门确定后按实调整。 2、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规定有的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3、材料单价调整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的材料价格风险,依据招标控制价与结算时信息价,当主要材料价变动幅度在±10%(含±10%)以内时,不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10%(含±10%)以上时,材料价根据施工时间段材料用量加权计算,调整超出
±10%以外部分的材料单价。
4、材料或设备有暂定价的,中标单位在采购前,材料或设备的品牌或厂家及价格等需征得建设、监理单位考察书面认可方可购买;竣工结算时,按发包人签认的价格计入工程造价。
5、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原则: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施工图纸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相比(不含暂估量、签证),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工程量。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 1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15%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当超出 15%时其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 0.95(其余均不再调整),当减少超过 15%时,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 1.05(其余均不再调整)。
五、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根据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平劳社监察【2004】1 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承诺,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20 日内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 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得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无承诺者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
2、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4、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遵守施工场地工作制度。
5、施工期间,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6、中标人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7、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并按前述约定结算。
8、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原因所形成之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9、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
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办理工程履约担保保函(中标价 10%)。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中标人履约担保
保函交于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统一保管。
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10、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 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投标人应对上述“五、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所有内容逐条作出响应,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六、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履约担保
在招标办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招标人应按文件规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价的 10%)。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
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
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
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应作否决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将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印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1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4.1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4.1.1 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4.1.2 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
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
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 5.1 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
4.3.4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5.1.1 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 CA 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1.2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1.3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1.4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1.5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 20 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
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及要求签字盖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证件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技术部分:35 分综合部分:15 分 商务部分:5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评标报价平均值×(1 -K); 2.其中:K 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由于本项目为 |
远程不见面开标,K=0.5)。当有效投标人大于 5 家时(含 5 家)时,评标报价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有效评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不含 5 家)时,为所有有效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1.上述最高投标限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暂估价、税金。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 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与得分 | |
2.2.4(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25 分) | 内容完整性(0-0.5分) |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0.5) |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 |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3 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2<得分≤3) |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1≤得分≤2)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 分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 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1.5<得分≤2) | ||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 |
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得分≤1.5)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 分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1.5<得分≤2) | ||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得分≤1.5)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3 分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2 <得分≤3) | ||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 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
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1≤得分≤2) | |||
工期保证措施 1-2 分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5<得分≤2) |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1.5) |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2 分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 PC 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 划合理、准确。(1<得分≤2) |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 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 本合理。(0.5≤得分≤1) |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0.5-2 分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得分≤2) | ||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0.5≤得分≤1) |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1 分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1) | ||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0.5) |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 |
措施 1-2 分 | 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1.5<得分≤2) |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1≤得分≤1.5)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 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1.5≤得分≤2)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 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 需要。(1≤得分≤1.5)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0.5<得分≤1) | |||
风险管理措施 1-2 分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5 <得分≤2) |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1≤得分≤1.5) | |||
2.2.4(2) | 综合部分评分标准(25 分) | 企业业绩(4 分) | 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份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4分。 注:以上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
主要人员资历 (3 分) |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 |
信用等级 (3 分) | 投标人具有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证书,信用等级为 AAA 级的得 3 分,AA 级得 1 分,其余情况不得分。电子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 ||
优惠承诺(0-7分)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4<得分≤7) | ||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0<得分≤4) | |||
履职尽责承诺 (0-8分)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 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4<得分≤8) | ||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 承包商履约保证。(0<得分≤4) | |||
2.2.4(3)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0 分) | 1.评标报价 (30分) | 当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5分。当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1%范围内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注: 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二、(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原报价计算的分值基础上增加 |
其 3%的得分,若增加后总得分大于等于满分 30 分,则按 30 分计取得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若 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
同一投标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 |||
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 | |||
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 |||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 |||
项目中抽取5项。 | |||
清单单价(10 分) | |||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 | |||
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 |
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 |||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 | |||
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 | |||
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 | |||
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 | |||
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 |||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 | |||
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 | |||
3.主要材料单价 | |||
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 |||
(5 分) | |||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 | |||
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 | |||
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 | |||
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 |||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 | |||
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 | |||
4. 措施项目费 | 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 | ||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 | 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 | ||
费)(5 分) | 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 | ||
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 | |||
分,扣完为止。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以下仅供参考)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有关内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订。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编制说明:
2、依据建办标函【2019】193 号文件,增值税按 9%计算。
3、相关费用动态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36 号文第 10 期(2021 年 7~12月)价格指数。
4、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定额站发布的 2022 年第 2 期《平顶山市工程造价》中材料价格计算,其中:沥青混凝土、钢筋、碎石、商品混凝土、砂浆等材料价格以市场价综合取定。
第六章 图 纸
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图纸电子版。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如下:
一、施工图纸、技术标准等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相关工程和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的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三、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整体重建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评标报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暂估价、税金):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规费: 元,税金: 元,暂列金额:
元,暂估价: 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 大写: 小写: 元 | |
规费(不含税) | 大写: 小写: 元 | ||
税金 | 大写: 小写: 元 | ||
暂列金额 | 大写: 小写: 元 | ||
暂估价 | 大写: 小写: 元 | ||
投标报价(评标报价) (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暂估价、税金) | 大写: 小写: 元 | ||
措施项目费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大写: 小写: 元 | ||
人工费(不含税) | 大写: 小写: 元 | ||
投报工期 | 日历天 | ||
投报工程质量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 | ||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 姓名 | 级别 | 注册证号 |
其他说明的问题: |
投标人: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实质性条款承诺书格式
承诺内容:
投标人: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 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 |
投标人: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 |
投标人: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投标人: (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库、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电话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注: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注册建造师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整体重建项目 招标文件
附件
单位工程名称 | 招标控制价 (元) | 分部分项工程 | 措施项目费(元) | 暂列金额 (元) | 暂估价 (元) | 规费(元) | 税金(元) | |
总额(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 学整体重建项目-综合教学楼 | 24440435.74 | 17122444.97 | 4383489.84 | 558083.38 | 0 | 220000 | 696483.3 | 2018017.63 |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 学整体重建项目-大门 | 345863.13 | 262646.03 | 40964 | 6998.64 | 0 | 5000 | 8695.6 | 28557.5 |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 学整体重建项目-室外 | 7871647.97 | 6939326.07 | 159026.2 | 113261.62 | 0 | 0 | 123343.12 | 649952.58 |
合计 | 32657946.84 | 24324417.07 | 4583480.04 | 678343.64 | 0 | 225000 | 828522.02 | 2696527.71 |
河南东晟嘉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监狱企业(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
附件 4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