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0822210200002157-XM001
【体制】-专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1010822210200002157-XM001
采 购 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第一章采购邀请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1
第四章采购需求 30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30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2
第一章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1010822210200002157-XM001
2.项目名称:【体制】-专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1918000 元、项目最高限价:1918000 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 金额(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体制】-专项 -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其他服务 采购项目 | 1918000 | 1 包 | 八里庄街道 2022 年基层党组织服务群 众经费群众活动类项目,共涉及 31 个社区、3 大类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小微企
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 至 11:30,下午 13:
30 至 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
0000 十四部)。
3.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无需携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涉及复印件的,均需有效、加盖企业公章(红章),交代理机构留存。
4.售价:212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时间:2022 年 7 月 4 日 08 点 30 分至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 年 7 月 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泉xxx光大西 园六号楼 0188)。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7 月 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泉xxx光大西 园六号楼 018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 64 号
联系方式:xxx 010-51701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00
联系方式:xxx 18511705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x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考察地点: 。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召开地点: 。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9 | 响应文件的构成 |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1 份、副本:2 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1 份 PDF 格式: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 磋商响应文件为双面打印,装订要求为胶装。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
1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 01 包: / ; 02 包: / 。 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 。 |
11.7.5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购买磋商文件及成交服务费帐号 开户名(全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万柳支行(229)帐号:332456035098 保证金帐号 开户名(全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名称:广发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账号:9550880031224600183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14 | 响应文件递交 | 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 编号及项目名称,正本、副本、电子版可封装至一个密封袋内。 |
20.1 |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是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评审得 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
23.5 | 分包 | x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以书面形式送达,同时询问文件扫描件发至招标代 理机构邮箱。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十四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00 十四部。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 号文)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执行;计取基数为成交价格; 缴纳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时。 |
续签条款 | 1、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37 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 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规定,本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甲方可视服务情况与乙方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且 续签合同金额必须在预算批复金额内,且续签合同金额增加部分不能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合同续签条件如下: (1)乙方仍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且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 (2)续签的合同内容为提供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 (3)乙方无违规违纪或重大失误的现象; (4)乙方服务质量得到甲方认可; (5)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供应商须知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 进口产品
4.1.1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4.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 中小企业定义:
4.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2.3.2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3.3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4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3.5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4.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4.4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4.4.1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 19 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4.5 正版软件
4.5.1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4.5.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4.6 信息安全产品
4.6.1 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 33 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
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48 号)。
4.7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4.7.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 响应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8.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xx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
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报价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1 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2.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0.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4 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1 磋商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 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1.4 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1.5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
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6.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6.2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11.6.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1.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7.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7.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7.5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需亲笔手签。
13.2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1 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15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1 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采购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应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评审
17 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17.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7.3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予进行评审。
17.4 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8 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8.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9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确定成交
20 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
应商。
21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 终止
22.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 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3 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3 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3.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
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 | 询问与质疑 | |
24.1 | 询问 24.1.1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 |
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24.1.2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 |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
24.2 | 质疑 24.2.1 |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 | ||
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 | ||
24.2.2 | 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 |
24.2.3 |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 |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 | ||
章。 | ||
24.2.4 |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 | |
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有权不予答复。 |
24.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代理费
25.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 《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 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1-2 | 供应商资格声 明书 | 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 格声明书》。 | 格式见《响应文件 格式》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 证明材料。 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 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 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 单位性质,并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 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 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其他特定资格 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证明文件加盖公 章 |
4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不允许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不允许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不允许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允许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不允许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允许 |
7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 | 允许 |
8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不允许 |
9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允许 |
2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
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
《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
2.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 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 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 3.2.2-3.2.5 项规定修正。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8 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9 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 / 。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 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
4.4 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 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 其他: / 。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5.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5.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6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6.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
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_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说明 | 分值 | |
报价分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 | 10 |
商 务分 | 2 | 双面打印 | 投标文件双面打印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 2 |
3 | 近三年内业绩 | 2019 年 7 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 印件,每个业绩得 2 分,最高 10 分。 | 10 | |
4 | 活动意见评价表 | 投标人提供以上业绩的活动意见评价表,满意度为 90%以上的活动意见评价表每个得 2分,最高10 分。 | 10 | |
5 | 整体计划及党建品牌构建 | 根据采购人特点,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合理性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得18分;较好得14 分;一般得 10,较差得 5 分;无得 0 分。 | 18 | |
6 | 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 | 活动实施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方案内容详实,充分发挥活动的意义及价值,且活动方案完全切实可行。所有活动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得 20分; | 20 | |
技 术分 | 活动实施方案基本满足以上要求,可行但不能充分发挥其意义及价值,得16分; | |||
活动实施方案不详实或不切实可行的,得12分。 不提供方案者得0分 | ||||
针对性服务及支持方案 | 根据采购人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拟定具有针对 性服务。满足以上要求的得 20分; | |||
7 | 方案针对性强但可行性一般,得 16分; | 20 | ||
方案针对性一般但可行性较强得12分; | ||||
方案针对性及可行性均一般得 8分; | ||||
无针对性方案或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差得 4分。 |
8 | 人员架构、人员 培训 | 项目各类人员配置完善得5分;较完善得3分; 没有或不完善得2分。 有取得国家正规社工证的从业人员 1 名及以上 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 5 | |
9 | 处理突发事件 预案 | 预案合理,内容全面,可行性强得 5分, 预案较合理,内容较全面且可行性强得 3分, 预案较合理,内容较全面但可行性一般得 2分,预案不合理内容不全面或未提供的得 0分。 | 5 |
一、招标范围
x次招标项目范围为:八里庄街道2022 年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群众活动类项目,共涉及 31 个社区、3 大类项目。
二、项目意义
根据八里庄地区实际特点,结合前期群众调研、意见征集结果,本项目以社区便民服务类、群众活动类、社区治理类,充分发挥群众在社区文化生活中的主动性,创新节目形式,加强指导和排练,提供高质量活动内容,让群众多角度体验传统节目和现代生活之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邻里节是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要求,根据海淀区社工委民政局工作要求,每年例行开展的邻里互动活动,借以营造良好的邻里和谐氛围。
三、项目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效能,根据经费使用项目化要求,在审核各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计划时,考虑到项目比较集中且支出金额较大,对比较集中的便民服务类、群众活动类、社区治理类三个类别项目进行打包,以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群众活动类项目进行集中采购。
1.项目名称:【体制】-专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范围、对象及内容:
(1)服务范围: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辖区 31 个社区党组织。
(2)服务对象:八里庄街道辖区各社区居民。
(3)服务内容:八里庄街道 2022 年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便民服务类;群众性活动类;社区治理类活动”。
3.项目考核指标:
(1)协助各社区党组织举办好居民参与的各类传统文化活动。(2)通过开展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位,宣传文化创新、xx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显著成果,营造良好的“传统文化进社区”的活动氛围,在百姓齐参与的行动中,最终达到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共建共治共享效果,
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3)活动结束后需要参与活动的人员填写满意度测评表,满意度为 90%以上可以全额付款,以下按照项目预算的 70%付款。
4.预算金额:人民币 1918000 元
5.拟招单位数量及分包情况:1 个。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7.活动明细表:
(1)便民服务类:
序号 | 社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项目 | 单位 | 数量 |
1 | 八宝庄社区 | 便民服务类讲座 | 119 安全知识讲座 | 场 | 1 |
磨剪子磨刀 | 场 | 1 | |||
2 | 北洼三居社区 | 便民服务类讲座 | 消防应急类 | 场 | 1 |
法律宣传类 | 场 | 1 | |||
寒假青少年 | 场 | 1 | |||
暑假青少年 | 场 | 1 | |||
七一建党宣传 | 场 | 1 | |||
3 | 定北二社区 | 培训讲座及便民服务活动 | 社区居民医疗保健知识讲座 | 场 | 1 |
社区居民法律咨询知识讲座 | 场 | 2 | |||
社区居民疫情期间心理疏导讲座 | 场 | 1 | |||
便民服务活动——磨刀 | 场 | 1 | |||
便民服务活动——理发 | 场 | 1 | |||
4 | 定北一 社区 | 便民服务活动 | 中医推拿 | 场 | 3 |
5 | 定慧东里 社区 | 便民服务活动 | 聘请专业医生为居民进行保健理 疗 | 场 | 1 |
6 | 东八里 社区 | 便民服务活动 | 为空巢、孤寡老人磨刀、换纱窗 | 场 | 1 |
7 | 恩济庄 社区 | 培训讲座 | 开展健康知识讲座 | 场 | 2 |
8 | 核情报所社区 | 便民服务活动 | 开展医疗保健(中医理疗) | 场 | 2 |
便民服务活动 | 开展为老服务(磨刀、理发) | 场 | 2 | ||
培训讲座 | 垃圾分类讲座 | 场 | 1 | ||
急救知识讲座 | 场 | 1 |
青少年假期安全讲座 | 场 | 1 | |||
9 | 美丽园社区 | 培训讲座及便民服务活动 | 中医养生 | 场 | 1 |
传统美食 | 场 | 1 | |||
文体手工 | 场 | 1 | |||
消防演练 | 场 | 1 | |||
亲子课程 | 场 | 1 | |||
传统节日 | 场 | 1 | |||
10 | 首师大社区 | 培训讲座 | 缝纫布艺指导讲座 | 场 | 1 |
培训讲座 | 心理疏导课堂 | 场 | 1 | ||
11 | 首师大北校园社区 | 便民培训讲座 | 消防安全讲座 | 场 | 1 |
中医讲座 | 场 | 1 | |||
手机公共出行、挂号预约讲座 | 场 | 1 | |||
手机摄影教程 | 场 | 1 | |||
12 | 双紫园 社区 | 便民服务活动 | 九九重阳节磨刀服务 | 场 | 1 |
13 | 五福玲珑 社区 | 便民培训讲座 | 应急安全讲座 | 场 | 1 |
14 | 五路 社区 | 便民培训讲座 | 购买书法培训班笔墨纸砚等培训 用品 | 场 | 4 |
15 | 西八里社区 | 便民培训讲座 | 健康科普讲座 | 场 | 2 |
红色大讲堂(党史教育讲座) | 场 | 2 | |||
16 | 颐慧佳园 | 培训讲座 | 水墨画培训 一期 2 节课 | 场 | 2 |
书法课培训 一期 2 节课 | 场 | 2 | |||
朗诵主持培训 一期 4 节课 | 场 | 4 | |||
17 | 中海雅园社区 | 便民服务活动 | 购买便民服务活动 2 次(老年心理 咨询、磨刀等活动) | 场 | 2 |
培训讲座 | 国学知识讲座讲课 | 场 | 2 | ||
18 | 中化社区 | 便民服务活动 | 聘请专业医生为居民进行保健理 疗 | 场 | 1 |
(2)群众性活动类;
序号 | 社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项目 | 单位 | 数 量 |
1 | 八宝庄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端午节手工活动 | 场 | 1 |
重阳节手工活动 | 场 | 1 | |||
中秋节手工活动 | 场 | 1 | |||
新年元旦手工活动 | 场 | 1 | |||
寒假儿童文化活动 | 场 | 1 | |||
暑假儿童文化活动 | 场 | 1 | |||
七一社区文艺汇演 | 场 | 1 | |||
十一社区文艺汇演 | 场 | 1 | |||
2 | 八里庄北里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青少年活动 | 场 | 1 |
老年人活动 | 场 | 1 | |||
七一文艺汇演 | 场 | 1 | |||
特殊节日慰问 新就业群体活动 | 场 | 1 | |||
党建协调委员会共建活动(插花) 等 | 场 | 1 | |||
3 | 北京印象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开展七一歌唱祖国文艺汇演\便民 服务 | 场 | 1 |
端午节活动 | 场 | 1 | |||
八一建军节退伍军人特色活动 | 场 | 1 | |||
中秋节活动 | 场 | 1 | |||
开展国庆文艺活动 迎十一消夏晚会 | 场 | 1 | |||
邻里节活动 购买便民磨刀、写福字、手工制作 | 场 | 1 | |||
青少年活动 暑期青少年系列活动 | 场 | 1 | |||
4 | 北玲珑巷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传承中国文化,手工扎染 | 场 | 1 |
健步走、踢毽活动 | 场 | 1 | |||
传承孝礼插花活动 | 场 | 1 | |||
庆祝七一建党文艺汇演活动 | 场 | 1 | |||
5 | 北洼三居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五月鲜花活动 | 场 | 1 |
端午节活动 | 场 | 1 | |||
七夕节活动 | 场 | 1 |
端午节活动 | 场 | 1 | |||
中秋节活动 | 场 | 1 | |||
重阳节活动 | 场 | 1 | |||
元旦春节活动 | 场 | 1 | |||
6 | 鼎力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庆七一文艺汇演活动 | 场 | 1 |
“流金岁月最美夕阳”重阳节拍 摄活动 | 场 | 1 | |||
社区摄影比赛 | 场 | 1 | |||
“党建引领聚合力共享邻里情” 趣味运会活动 | 场 | 1 | |||
7 | 定北二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庆七一”文艺汇演主题活动 | 场 | 1 |
“八一”退役军人系列主题活动 | 场 | 1 | |||
社区邻里节活动 | 场 | 1 | |||
社区居民插花活动 | 场 | 1 | |||
暑期青少年活动 | 场 | 2 | |||
8 | 定北一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艺术插花 | 场 | 1 |
服饰搭配活动 | 场 | 1 | |||
传统节庆端午节活动 | 场 | 1 | |||
传统节庆中秋节活动 | 场 | 1 | |||
传统节庆重阳节活动 | 场 | 1 | |||
青少年假期活动 | 场 | 2 | |||
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八一”退役军人系列主题活动 | 场 | 1 | |||
邻里节系列活动 | 场 | 1 | |||
乒乓球友谊赛 | 场 | 1 | |||
9 | 定慧东里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插花活动 | 场 | 1 |
七一文艺汇演 | 场 | 1 | |||
中秋节盆景制作活动 | 场 | 1 | |||
青少年暑期活动 | 场 | 2 | |||
邻里节活动 | 场 | 1 |
迎国庆文艺汇演 | 场 | 1 | |||
10 | 定慧xx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庆端午插花活动 | 场 | 1 |
七一文艺汇演 | 场 | 1 | |||
五月鲜花诗歌词会 | 场 | 1 | |||
邻里节(厨艺展) | 场 | 1 | |||
国庆节文艺演出 | 场 | 1 | |||
两节文艺汇演 | 场 | 1 | |||
新春主题庙会 | 场 | 1 | |||
11 | 东八里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七一主题活动 | 场 | 1 |
邻里节活动 | 场 | 1 | |||
端午节活动 | 场 | 1 | |||
中秋节活动 | 场 | 1 | |||
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12 | 恩济里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春节 (猜灯谜活动) | 场 | 1 |
插花活动 | 场 | 1 | |||
端午节 (端午节包粽子) | 场 | 1 | |||
七一建党节主题活动 | 场 | 1 | |||
邻里传统文化系列培训课程—— 中药颈椎枕 | 场 | 1 | |||
13 | 恩济庄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七一文艺汇演活动 | 场 | 1 |
青少年活动 | 场 | 1 | |||
垃圾分类活动 | 场 | 1 | |||
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重阳节敬老活动 | 场 | 1 | |||
讲述党的历史 | 场 | 2 | |||
迎新春庙会 | 场 | 1 | |||
八一建军节活动 | 场 | 1 | |||
14 | 核二院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迎新春主题联欢活动 | 场 | 1 |
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 | 场 | 1 |
七一建党主题活动 | 场 | 1 | |||
八一建军主题活动 | 场 | 1 | |||
重阳节敬老活动 | 场 | 1 | |||
十一国庆主题活动 | 场 | 1 | |||
15 | 核情报所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关爱青少年庆六一活动 | 场 | 1 |
开展端午节、中秋节传统节日活动 | 场 | 1 | |||
开展健康大步歨活动 | 场 | 1 | |||
亲子手工制作 | 场 | 2 | |||
重阳节插花 | 场 | 1 | |||
传统手工 | 场 | 2 | |||
青少年寒暑假活动 | 场 | 2 | |||
开展七一文艺汇演 | 场 | 1 | |||
新春小庙会 | 场 | 1 | |||
16 | 美丽园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第十一届 邻居节 开幕式 文艺汇演 | 场 | 1 |
新春庙会 | 场 | 1 | |||
17 | 304 医院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寒暑假活动 | 场 | 2 |
运动项目活动 | 场 | 1 | |||
亲子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跳蚤市场等邻里节系列活动 | 场 | 1 | |||
知识竞赛活动 | 场 | 1 | |||
绿色植物培育 | 场 | 1 | |||
民俗传统节日活动 插花 | 场 | 2 | |||
端午节活动 | 场 | 1 | |||
中秋节活动 | 场 | 1 | |||
鲜花饼制作 | 场 | 1 | |||
九九重阳节敬老月活动 | 场 | 1 | |||
18 | 世纪新景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七一文艺汇演 | 场 | 1 |
社区书画展 | 场 | 1 |
六一亲子活动 | 场 | 1 | |||
端午节主题活动 | 场 | 1 | |||
青少年寒暑假活动 | 场 | 2 | |||
健康大步走活动 | 场 | 1 | |||
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重阳节敬老活动 | 场 | 1 | |||
新春联欢会 | 场 | 1 | |||
19 | 首师大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插花活动 | 场 | 1 |
“五月鲜花”文艺汇演 | 场 | 1 | |||
面点制作 | 场 | 1 | |||
邻里节游艺活动 | 场 | 1 | |||
20 | 首师大北校园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儿童节手工制作 | 场 | 1 |
邻里节插花活动 | 场 | 1 | |||
中秋节月饼制作 | 场 | 1 | |||
假期青少年活动 | 场 | 1 | |||
多肉盆景制作 | 场 | 1 | |||
国庆节蛋糕制作 | 场 | 1 | |||
邻里节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重阳节鲜花饼手工制作 | 场 | 1 | |||
春节庙会活动 | 场 | 1 | |||
21 | 双紫园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诗词大会 | 场 | 1 |
邻里节文艺演出 | 场 | 1 | |||
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中秋节灯谜诗词会 | 场 | 1 | |||
春节联欢会 | 场 | 1 | |||
八一建军文艺汇演 | 场 | 1 | |||
创意盆栽 | 场 | 1 | |||
插花 | 场 | 3 | |||
青少年手工制作 | 场 | 2 |
22 | 水文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水文联欢会活动 | 场 | 1 |
青少年寒暑假活动 | 场 | 1 | |||
水文社区居民运动会会 | 场 | 1 | |||
二十四节气知识竞赛 | 场 | 1 | |||
传承家庭家风家教主题活动 | 场 | 1 | |||
“粽”有情谊亲子手工 | 场 | 1 | |||
水文朗读者——童心向党 | 场 | 1 | |||
听红军爷爷讲故事 | 场 | 1 | |||
重阳节水文老人的专场 | 场 | 1 | |||
有国才有家,国庆大联欢 | 场 | 1 | |||
感恩节·送您一束小红花 | 场 | 1 | |||
元旦联欢会 | 场 | 1 | |||
23 | 五福玲珑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七一文艺演出 | 场 | 1 |
五月鲜花节文艺演出 | 场 | 1 | |||
邻里文化主题活动 | 场 | 1 | |||
DIY 插花 | 场 | 2 | |||
中秋节自制月饼 | 场 | 2 | |||
《北京的红色基因》讲座 | 场 | 1 | |||
儿童科普自制科技净水器 | 场 | 1 | |||
24 | 五路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中秋节 | 场 | 1 |
重阳节 | 场 | 1 | |||
春节 | 场 | 1 | |||
健康大步走、秋季运动会 | 场 | 2 | |||
亲子趣味运动会 跳蚤市场等邻里 节系列活动 | 场 | 1 | |||
寒暑假活动 | 场 | 1 | |||
五月鲜花文艺汇演 | 场 | 1 | |||
25 | 西八里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绿植微景观制作活动 | 场 | 2 |
美食制作活动 | 场 | 2 | |||
中国结编织手工活动 | 场 | 1 |
插花活动 | 场 | 1 | |||
七一颂党恩文艺汇演 | 场 | 1 | |||
守望邻里情系列活动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守望邻里情系列活动新春小庙会 | 场 | 1 | |||
端午节包棕子活动 | 场 | 1 | |||
中秋节月饼制作活动 | 场 | 1 | |||
元宵节猜灯谜活动 | 场 | 1 | |||
守望邻里情系列活动厨艺展示 | 场 | 1 | |||
26 | 徐庄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春节联欢会 | 场 | 1 |
七一插花 | 场 | 1 | |||
端午节 | 场 | 1 | |||
青少年活动 | 场 | 2 | |||
棋牌比赛 | 场 | 1 | |||
七一文艺演出 | 场 | 1 | |||
居民运动会 | 场 | 1 | |||
27 | 颐慧佳园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春节联欢 | 场 | 1 |
迎国庆和谐、邻里节 | 场 | 1 | |||
七一文艺汇演 | 场 | 1 | |||
民族风披肩制作 | 场 | 1 | |||
节日花束制作 | 场 | 1 | |||
28 | 永安东里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寒假青少年活动 | 场 | 1 |
邻里节系列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暑假青少年活动 | 场 | 1 | |||
邻里节系列新春庙会 | 场 | 1 | |||
29 | 中海雅园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开展七一文艺汇演 | 场 | 1 |
迎国庆主题活动 | 场 | 1 | |||
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中秋节活动 | 场 | 1 | |||
迎新年社区文化团队文艺展示 | 场 | 1 |
30 | 中化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庆六一儿童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庆中国人口日插花活动 | 场 | 1 | |||
端午节包粽子比赛 | 场 | 1 | |||
重阳节爱老敬老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中秋节盆景制作活动 | 场 | 1 | |||
迎国庆文艺汇演 | 场 | 1 | |||
迎新春小庙会活动 | 场 | 1 | |||
31 | 肿瘤医院社区 | 节日活动、文艺汇演 | 元宵节猜灯谜喜乐会 | 场 | 1 |
端午节包粽子 | 场 | 1 | |||
七一插花 | 场 | 1 | |||
重阳节棋牌赛 | 场 | 1 | |||
中秋节包月饼 | 场 | 1 | |||
邻里节趣味运动会 | 场 | 1 | |||
迎新春小庙会 | 场 | 1 |
(3)社区治理类;
序号 | 社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项目 | 单位 | 数 量 |
1 | 八里庄北 里社区 | 社区治理类 | 废旧物品置换 | 场 | 1 |
2 | 定北一 社区 | 社区治理类 | 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 场 | 1 |
3 | 定慧东里 社区 | 社区治理类 | 楼门文化创意 | 场 | 1 |
4 | 世纪新景社区 | 社区治理类 | 旧物置换 | 场 | 1 |
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 场 | 1 | |||
5 | 五福玲珑 社区 | 社区治理类 | 废旧物品置换 | 场 | 1 |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接受方(甲方):服务方(乙方):
第一部分:合同文件
x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 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甲方为获得以下服务,经以文件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以下简称“合同价”) 提供上述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条款及合同条款资料表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服务内容明细及对应价款附件 2:服务实施方案及时间
附件 3:服务质量标准
附件 4:服务人员名称及相关资质
上述附件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双方对合同的变更,最终以该附件为准。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磋商文件
双方在上述日期根据相关法律签署本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委托人(甲方/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被委托人(乙方/中标人):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服务内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内容
乙方为甲方所委托的服务项目提供如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要求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评估专家对该类项目内容和深度规定的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为甲方决策、评估提供政策、技术、经济、科学的依据。
第三条委托事项完成期限
x合同委托事项的服务期限为,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委托事项履行地点
x合同项下的委托项目服务履行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地点。第五条 委托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其中包括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成本费、利润、税金、乙方应缴纳的政策性规费等全部费用。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且甲方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70%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具体支付进度及金额以财政拨付为准,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
生的责任);
2、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服务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5%;
3、农历春节活动结束后且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合同期的全部服务,xxxxxxx,xxxx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5%尾款(具体支付进度及金额以财政拨付为准,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不提交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指定帐户及联系方式情况如下:开户银行:账号:
银行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接受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二、审定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方案和配套工作计划;
三、检查监督乙方完成委托项目工作的进度;
四、组织相关专家或评估作为验收的方式,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进行评审和验收;
五、乙方自接到甲方委托任务进度安排之日起 5 日内,不开始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取消对该项目的委托,解除本合同。
六、负责委托项目所涉及的、与甲方有关的外部联系和协调工作。
七、xxx将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与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工作内容先行签订合同或协议。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有权接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委托报酬;
二、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委托任务进度安排有明显不合理的,有权于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可;
三、乙方在其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依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服务,并在规定的委托项目工作时间期限内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
四、乙方应高效和经济地按相关机构承认的技术和惯例,以及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五、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为甲方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乙方
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对其完成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负责;
六、xxx认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委托项目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七、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提出质疑或要求乙方答复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质疑后 3 日内给予书面解释或答复;
八、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以及质量评审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负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税负;
九、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使用的由甲方提供或支付费用的设备设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完成委托项目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时,应将设备设施归还给甲方。
第八条 项目管理小组及技术人员要求
一、双方各指派一名代表作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职责范围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务。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二、项目技术人员资格
乙方须根据项目要求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确保项目实施队伍的稳定(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将项目技术人员名单和简历提交甲方备案)。项目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文件的要求相符。
第九条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评价、验收
一、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后,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甲方聘请的专家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审,双方认可该评审结果为验收结果。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工作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可以对质量评审结论申述意见。三、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未通过质量评审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
改并承担修改费用,并重新申请进行评审验收。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
工作或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质量评审的,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 10%支付甲方违约金。经过两次修改仍未能通过质量评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剩余费用。
第十条保密义务
一、乙方对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项目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凡参与本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乙方有保密资料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及将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项目完成后,乙方须将项目成果及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移交甲方,不得保留。
二、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仅使用于与完成委托项目工 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应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 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一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在 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 3 日内将收到的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甲方。
三、非经甲方特别授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代表授予乙方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类型的知识产权。
四、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保密期限为长期。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方案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甲方所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保证委托项目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基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指控和诉讼。如果甲方收到上述指控和诉讼,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应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裁定的侵权赔偿费用及甲方承担其他侵权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及约定的日期、方案、人员、内容等条款履行合同的,每违约一次,应支付合同价 1 %的违约金;如违约行为超过 3 次或连续违约超过 10 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合同费用。
2、如乙方违反合同第十条保密义务约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保密信息的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理赔或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廉政承诺
合同双方承诺共同加强xx自律、反对商业贿赂。第十六条续签条款
1、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 “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规定,本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甲方可视服务情况与乙方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且续签合同金额必须在预算批复金额内,且续签合同金额增加部分不能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合同续签条件如下:
(1)乙方仍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且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
(2)续签的合同内容为提供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
(3)乙方无违规违纪或重大失误的现象;
(4)乙方服务质量得到甲方认可;
(5)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第十六条其他
一、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合同无正文)
(以下是合同签署页)
甲方: 乙方:
(xx)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 1:服务内容清单附件 2:分项报价表
(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同时提供以上合同附件)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4)其他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 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
联合协议
、 及 就“ (项目名称)” 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
二、 为本次磋商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六、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负责 (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 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2)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 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九、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 其他约定(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章: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联合体成员名称: 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4 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不适用)
5 响应书
响应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_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7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总价(元)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 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在说明栏下填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无偏离”。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实质性格式)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中若获得成交资格,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3 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
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 | 其他声明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将本表打印后由被授权人手持,用于磋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填写最后报价。
【本表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