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光伏组件供货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孙公司Zhongli Talesun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中利腾晖香港公司”或“卖方”)与 Nautilus US Power Holdco, LLC(以下简称“Nautilus”或“买方”)签署了《Master Solar Module Supply Agreement》(以下简称“合同”)。该合同下目前已签署总金额约1,980万美元的订单,并已收到该笔订单金额18%的预付款,订单约定由中利腾晖香港公司向Nautilus销售约66MW光伏组件,由Talesun Technologies
(Thailand)CO.LTD供货。二、订单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Nautilus US Power Holdco, LLC法定代表人:Xxx Xxxx
注册地址:396 Springfield Avenue, Suite 200, Summit, NJ 07901
主营业务:运用其资金和专业知识为美国和加拿大的太阳能项目收购、开发、执行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关系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Nautilus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Xxxxxxxx未曾发生过任何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Nautilus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订单主要内容 1、订单双方
买方:Nautilus US Power Holdco, LLC
卖方:Zhongli Talesun Hong Kong Limited 2、主要订单条款
(1)销售与购买: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卖方应按合同约 定条款按时交付符合客户要求质量和数量的组件,按质保书提供相应年限的质保。
(2)交货的时间及地点: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间陆续交货, 具体订单地址买方不晚于每月货物出货前4个月提供。
(3)结算方式:买方应在订单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订单金额的18%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应当在买方收货后30天内支付。订单金额为FOB金额,FOB-DPP段实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方承担。
(4)订单签署时间:2021年8月18日
(5)订单生效条件:双方签署并邮件/传真交付给对方后生效。
(6)订单交货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5月23日陆续产出。 3、违约责任
(1)迟延交货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能在适用采购订单中的交货日期前交付给买方任何组件,这样的延迟不是:经买方和卖方双方同意, 由于不可抗力,或因买方未按约定付款;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金额为迟延交付货值0.5%/周,上限不超过逾期交付货值的8%,宽限期10天(即逾期交付10天之内,不收取违约金);
(2)迟延付款违约责任
如买方未能在付款到期日或之前付款,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十天内纠正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如买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款,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赔偿金,每延迟一周,按迟延付款金额的0.5%/周计算,上限不超过迟延付款金额的10%;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公司重要合作伙伴的Nautilus公司,其成功开发和管理数百个分布式和公用事业规模的发电站与太阳能项目,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地位,雄厚的资产
规模,该合同的签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有利于扩展腾晖光伏在北美市场的战略版图,加快推进光伏组件销售。
2、公司大力发展的业务之一是分布式电站,包括屋顶分布式电站,此次合作有利于公司积累分布式电站的行业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公司抢占国际、国内分布式电站,特别是屋顶分布式电站的市场,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正面积极影响。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销售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x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合同风险提示
x合同及订单已正式签署,但如受到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合同有可能推迟执行或取消执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Master Solar Module Supply Agreement》 2、《Purchase Order》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