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充协议及PPP 项目合同并对新密水务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8-5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充协议及PPP 项目合同并对新密水务增资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7月9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充协议及PPP项目合同并对新密水务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补充协议及 PPP 合同签订基本情况
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新密市政府签订了《新密市污水处理和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并成立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新密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密水务”),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17-26、27 号公告。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7 月 1 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 PPP 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 号)要求,“各类污水、垃圾处理领域项目,全面实施 PPP 模式”,因此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原定特许经营模式改为 PPP 模式运作。
根据上述情况,在公司与新密市政府签订的《新密市污水处理和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基础上,公司与新密市政府签订补充协议;公司与新密市政府出资代表新密市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密财源城建”)签订增资协议;新密水务与政府授权实施机构新密市住建局就城区冲沟综合整治项目、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理厂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分别签订 PPP 合同。
二、补充协议及 PPP 合同主要内容
1、运作模式:本项目由原定特许经营(BOT)模式改为 PPP模式运作,新密水务作为 PPP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融资、建设及运营等工作。新密市政府委派出资代表新密财源城建以增资的方式参股新密水务,增资后政府方与中原环保股权比例为 5%:95%,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新密财源城建出资 2500 万元,中原环保出资 47500 万元,具体出资时间和比例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执行。
2、投资估算:预计总投资 322216 万元,其中政府投入 71310万元。
3、合作期限:合作期 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
4、投资回报:该项目采取“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政府付费回报机制。项目合理利润率为 6.8%、折现率为 6.2%。
经测算,运营期内预计实现可用性服务费收入合计 719444.10 万
元,运维绩效服务费收入合计 210517.86 万元。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原环保新密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工业废水处理,中水利用;水处理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人工湿地设计及综合处理。
增资前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股东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中原环保新密水 务有限公司 | 中原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 30000 | 100% |
增资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股东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中原环保新密水务有限公司 | 50000 | 中原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 47500 | 95% |
新密市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 | 2500 | 5% |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财务指标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3 月 31 日 |
资产总额 | 7,838,944.62 | 9,835,032.24 |
负债总额 | 849,984.87 | 917,256.03 |
净资产 | 6,988,944.62 | 8,917,776.21 |
财务指标 | 2017 年年度 | 2018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11,040.25 | -1,183.54 |
注: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以货币方式向新密水务增资 17500 万元,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新密财源城建以货币方式向
新密水务增资 2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新密水务的注册资本增
加至 50000 万元,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剩余部分投资由新密水务负责具体融资事项。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计划持有新密水务 5%股权,以货币方式向新密水务增资 2500 万元。乙方计划持有新密水务 95%股权,以货币方式向新密水务增资 17500 万元。
2、在本增资协议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公司变更登记及部分实缴出资。
3、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3 人,由甲方委派 1 人,由乙方委
派 2 人。其中,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乙方委派的一名董
事担任。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财务部门负责人 1 名,由中原环保委派。
五、对公司的影响
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由原定特许经营模式改为 PPP 模式运作有利于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此次增资将进一步提高新密水务的资金实力,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加快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落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是公司贯彻“大公用、大环保、大生态”战略的重要举措,能够充分利用公司丰富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经验和技术,发挥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打造行业典范工程。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除现有供热业务以外,公司将再为新密地区提供城镇污水处理、农村污水处理、冲沟生态治理等业务,成为当地生态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对公司打造核心竞争力,提高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业绩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六、风险提示
x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受市场因素的变化,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影响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充协议
3、PPP 项目合同
4、增资协议
5、新密水务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