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4680423786Y法定代表人:罗云
证券代码:838195 证券简称:惠凌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一、协议签署情况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4 日与宜宾丰源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盐业”)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战略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宾丰源盐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4680423786Y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工业盐的生产、销售;食用盐(精制盐)的生产、销售;多品种盐的生产销售;液体盐输送;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盐日化用品、洗涤用品生产、销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进出口贸易、投资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之外的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内容
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促进和双赢的前提下,商议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达成框架协议,由公司组成联合体配送车队配送丰源盐业产品“唯一味”品牌加碘食用盐。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增强相互间的交流,保持战略伙伴相互间的高度信任,产生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以实现双方在成本、管理、服务、客户的满意度及业绩方向的改善和提高。
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4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止,共 3 年。本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对不尽事宜具体内容,双方在共同商榷的基础上进一步商讨制定。
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丰源盐业通过战略合作以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双方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此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合作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后确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宜宾丰源盐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