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1. 2 采购人 采购人:柘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70-6021746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未来大道 1. 1.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电 话:19943867892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 1 甲 89 号 7 号楼 3-03 1. 1. 4 项目名称 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 1. 1. 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 1.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人:柘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29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柘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20】106 号
二、项目名称: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 1 、采购内容: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 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
3.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4 、采购预算:3000000. 00 元
3.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3. 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软件免费三年维护,硬件免费三年质保。
3. 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 8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9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2 、投标人必须是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根据“ 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 tchi na. gov. 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以后)。
4. 3 、投标人须提供保证所建设平台系统与国家、省、市各级信用平台及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承诺书
4.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五、报名须知: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柘城县)(htt p://www. zcggzy. cn/ spweb/ HNZC/ Home/ i ndex. do xxxx://00. 158. 16
8. 138 )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5. 2 采购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各投标单位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 CA 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5. 3 、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5. 4 采购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 5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 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6.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网上递交;
6. 3 开标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 4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6. 5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11 时 00 分。注:逾期递交(未完成投标签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对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等有关内容进行规定。
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x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柘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未来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9943867892
地 址:xxxxxxxxxxxx 0 x 00 x 0 xx 3-03
监督部门:柘城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 话:0370-7295108
地 址: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
2020 年 11 月 1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1. 2 | 采购人 | 采购人:柘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未来大道 |
1. 1. 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9943867892 地 址:xxxxxxxxxxxx 0 x 00 x 0 xx 3-03 |
1. 1. 4 | 项目名称 | 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 |
1. 1. 5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1. 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 2. 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 2. 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 3. 1 | 采购内容 | 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1. 3. 2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 |
1. 3. 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
1.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 t chi na. gov. 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 v. 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做 |
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以后)。 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所建设平台系统与国家、省、市各级信用平台及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投标人必须以 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 ||
1.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 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 11 | 分 包 | 不允许 |
1. 12 | 偏 离 | 不允许 |
2. 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 |
2. 2. 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或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
2. 2. 2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0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
2. 2. 3 | 开标地点及文件递交要求 | 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电子上传文件的要求:按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要求 |
2. 2. 4 | 采购人答复投标人 异议的截止时间 | 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 |
2. 3. 1 | 采购人书面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
3. 3. 1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天 |
3. 4. 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 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中标价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 |
3. 6. 5 | 财务状况 | 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7 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 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 |
3. 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 8. 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GEF 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均可使用电子签章 | |
3. 8. 4 | 投标文件份数 | 网上上传 GEF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按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 |
4. 2. 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6. 1. 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专家构成: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及有关技术专家 3 人、经 济专家 1 人共 5 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8. 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排序前 1-3 名 | |
8. 3. 1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中约定 | |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招标控制价 | x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000000. 00 元(叁佰万元整 ) 超过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解释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 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 |
同一品牌多个投标人如何计算
注意
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同一品牌多个投标人如何计算(仅货物标包):
根据 87 号令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核心产品: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注意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陆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办事服务- 操作指南- 投标阶段)。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生成器的操作说明。
采用电子评审时以电子招投标文件为准。
为更好的服务各方主体,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采购人、投标人工具箱进行优化,并于 2020 年 7 月 11 日进行了更新。具体
内容详见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 年 7 月 11 日发布的“ 关
于启用新版采购人工具箱(2020. 6. 23 )和投标人(2020. 6. 23 )工具箱的通知” 。
注意 2
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标评审专家的澄 清 、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的要求 。同 时 供 应 商 应 打 开 E IE 浏 览 器 , 新 建 窗 口输 入 网 址 xxxx://000. 138. 172. 2: 5562/ 。即供应商应保持页面都实时处于登录状态。因网络安全的需要,登录后长时间不操作将自动退出登录状态,建议供应商 5 5 分钟刷新一次。
无论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文件,必须是 PDF格式并且加盖有投标人(供应商)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 word编辑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 “ 输出为 PDF” ,将 word 文件转变为 PDF 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评审专家对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投标人(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页面有倒计时提示,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评标(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
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和《2019 年全省公共资源管理工作要点》(豫公管办【2019】4 号)要求,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继上线了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各项电子化交易功能,经过对系统各模块功能和效果进行全面测试和优化,目前不见面电子交易系统已具备正式运行条件。现定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全面运行不见面电子交易系统。
一、2020 年 3 月 18 日起进场交易的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对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
提示 系统登录状态等有关内容进行规定。
二、 市场主体诚信库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正式启用,招标文件中要求需要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业绩、获奖等资料的,投标人将相应涉及评审的所有客观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对应位置,由评标评审专家予以认定,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操作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指南》,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
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
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三、投标人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系统操作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指南》。
1 .总则
1. 1 项目概况
1. 1.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 1. 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5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6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 2. 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 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采购内容、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 3. 1 本次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 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 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 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 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 11 分包
不允许
1. 12 偏离
不允许低于技术参数要求
2.采购文件
2. 1 采购文件的组成 x采购文件包括: ( 1)采购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评分办法;
(4) 合同
( 5)采购需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 10 款、第 2. 2 款和第 2. 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 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 2.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 2. 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 2. 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 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 3. 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上以书面形式
(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足
5 日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2. 3. 2 因报名情况属于保密内容,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无法直接向潜在投标人告知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内容,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注意查看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相关信息,否则产生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技术规格偏差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承诺函
8、技术部分;
9、综合信用部分;
10、其他;
11、xx自律承诺书;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3. 2 投标报价
3. 2. 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3. 2. 2 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了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供应商无权再以估计不足为由提出任何延长工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
3. 2. 3 投标人在报价时,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2. 4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报价金额低于控制价 20%的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 1 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
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进行xx。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 2. 5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
3. 3 投标有效期
3. 3.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天。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 3. 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 4 投标保证金无
3. 5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招标委托代理合同书》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 6 资格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根据“ 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 tchi na. gov. 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以后)。
(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所建设平台系统与国家、省、市各级信用平台及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3. 7 备选投标方案
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 8 投标文件的编制
3. 8. 1 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8. 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 8. 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2. 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 2. 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2.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 2. 1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人可以在电子系统内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
4. 2. 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5.开标
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5. 1 开标时间及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 1 评标委员会
6. 1. 1 评标由采购人代表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有关技术方面专家 3 人、经济等方面专家 1 人共 5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 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6. 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和第三章“ 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的原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7. 废标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7.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经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变更招标方式的除外);
7. 2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 4 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8.合同授予
8. 1 定标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
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
8. 2 中标通知
8. 2. 1 在本章第 3. 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 2. 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 3 履约担保
8. 3. 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8. 3. 2 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 3. 3 若中标人不执行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弃标,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8. 3. 4 中标人须履行投标承诺,如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承诺时,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履约,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若履约保证金无法弥补采购人的损失,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8. 4 签订合同
8. 4. 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 30 天内与采购人协商签订政府招标合同。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招标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或重新招标。
8. 4. 2 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 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 l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xxx监督
10. 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 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 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 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
11. 1.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包含有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或技术专利承担安全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负任何责任;
11. 2.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有其他人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或技术专利,投标人应对其使用的合法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负任何责任。
12. 质疑与投诉
12. 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投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除上述法规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该项目报名成功页面打印件(显示报名时间)。
12. 2 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分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 1. 1
营业执照
资格 资格要求评审
标准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 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 网站(w ww. credi tchi na. gov. 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 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以后)。
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所建设平台系统与国家、省、市各级信用平台及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注:1、采购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如有一项内容
不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2、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需加盖公章
2. 1. 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x单位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 3. 2 项规 定 | ||
质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 3. 3 项规 定 | ||
质保期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 8. 3 项和 采购文件的规定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有一项内容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 2. 1 | 分值组成 (总分 100 分) | 技术部分 30 分投标报价:30 分 综合信用标:40 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方案建设清晰透彻,可以充分体现系统的 | |||
先进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应用系统功能 | |||
设计合理全面,充分考虑公共信用信息管 | |||
技术部分分 30 分 | 平台建设总体架构设计 (0-4) | 理平台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具有良好的可拓展性。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一档 4 分,二档 2 分, 三档 1 分,没有不得分 | |
系统的安全性保障措施,具有可靠的安全 | |||
安全保障(0-3 分) | 机制,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 | ||
性。 |
信用平台功能(0-5 分)
技术方案关键点(0-4 分)
硬件部分(0- 1 分)
实施方案(0- 5 分)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0-3
分)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一档 3 分,二档 2 分,
三档 1 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供应商解决方案全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所需的每一项软件功能需求,得 5 分。每缺少 1 项扣 0. 5 分,缺少 4 项以
上( 含 3 项)的本评分项得 0 分。
投标人具备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提供服务管理机构注册信息截图,且具备包含“ 服务管理机构” 软件著作权的,得 2 分。
投标人具备联合奖惩系统,能提供联合奖惩系统“ 联合奖惩规则数据导入” 截图,且具备包含“ 联合奖惩” 软件著作权的,得 2 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硬件产品全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得 1 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不充分,视为不响应。每缺少 1 项扣 0. 5 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项目实施阶段的划分、实施项目的组织、项目管理方法、计划安排及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及项目验收方案进行横向对比,进行综合打分。
一档 5 分,二档 3 分,三档 1 分,没有不得分
1) 项目人员数 8 人或以上,人员配备充足、科学合理;
2) 项目负责人具有 PMP 证书;
3) 项目成员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设计
售后服务(0- 5)
师、信用管理师证书、PMP 证书。
4) 项目组人员提供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上四项全部满足得 3 分,否则得 0
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最近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者该项不得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的,横向对比是否科学合理,一档 5 分,二档 3 分,三档 1 分,没有不得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或不科学合理的,该项为 0 分。
条款号
2. 2. 4
(2)
量化因素
报价评
分 投标报价的评审(30 分)标
准
30
分
量化标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价基准价,其基准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评标基准价/ 其他投标供应商报价)× 3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
为保障项目实施与服务质量,避免低于成本价竞争,特别说明如下:报价金额低于控制价20%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提交书面成本计算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视为有效报价进行报价分计算,否则视为报价无效,报价分按零分处理。价格扣除:注: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并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
“ 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 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有效证明材料)(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综合 | 综合实力 12 分 | |
2. 2. 4 | ( 信 | |
(3) | 用) 40 分 |
信用服务能力 15 分
1、投标人具有征信服务及大数据类认证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 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证书、GB/ T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大数据应用、处理系统相关)、 GB/ 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0. 5 分,最高得 2 分;
2、投标人具有 CMMI 3 及以上证书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信用信息或信用数据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个得 0. 5
分,最高得 4 分;
4、投标人具备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得 5 分。
1、投标人具有与国家信息中心签署
《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
的,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与中国 985 大学有共
建大数据或信用领域研究机构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与国家级标准机构合作制定过有关大数据信用标准规范经验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与省级以上直属事业单位共建大数据研究院或者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作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省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经验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内容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同证明文件
业绩 13 分
1、为保证平台技术的先进性及后续扩展性,以及与省平台及国家信用平台平滑对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五年内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河南省区域内公共(社会)信用平台类似业绩合同,合同额在 300 万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
绩合同证明得 1 分,最多得 3 分;合同额
在 300 万(含)以下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
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得 0. 5 分,最多得 1
分。
2、以上提供的业绩材料中有国家级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得 3 分(以媒体公布的国家相关部门发文的城市清单为准)。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信用 (如商务诚信、旅游诚信等)建设案列的,且合同金额大于 300 万元的,每提供一份 有效的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得 2 分,最 多得 6 分。 注:1、合同须与政府部门签订,转包合同不予认可 2、以上所提供的业绩可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分 13 分 | |||
注:以上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需加盖公章 | |||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件及证明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或扫描件,按照要求,将本 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 |
1、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 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 1 初步评审标准
2. 1. 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2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 2. 1 分值构成
( l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综合信用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4 评分标准
( l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综合信用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 1 初步评审
3. 1. 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 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 1. 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限价的。
(5)其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
3. 1. 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 2 详细评审
3. 2.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 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按本章第 2. 2. 4(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 2)按本章第 2. 2. 4(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 2. 4(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信用标计算出得分 C;
3. 2. 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 2. 3 投标人得分=A+B+C。
3. 2. 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 2. 5评标过程中,凡遇到采购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意
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3. 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 3.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3. 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3.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 4 评标结果
3. 4. 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3. 4. 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参考)
双方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
第四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建立统一数据标准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各类信用数据归集、处理和信息服务功能,基本建立覆盖全县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各部门各行业信用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应用产品的使用,逐步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具体采购内容为:
序号 名称
1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4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5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要求 数量
1.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按照“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的方针,在梳理和整合现有国家标准、柘城县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柘城县近、远期建设和发展需
1 套
求的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化支撑和符合性测试工具,确
保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与标准的一致性。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标准,将柘城县相关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数据、市端信用数据接收、外部第三方
数据进行归集、整合,并根据不同信息主体的特点进行
1 套
分类存储,形成柘城县企业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自然
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非企业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信用信息应用与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信用数据管理系统:信用数据管理系统横向覆盖柘城县所有成员单位、涉信单位,纵向向商丘市、河南省及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延伸,形成全县信用数据管理子系统。向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等提供高效、安全、稳定
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服务,实现各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的 1 套交换共享以及与商丘市、河南省及国家信用信息平台的
互联互通,从而消除“ 信息孤岛” ,提高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水平。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政府信用管理系统:政府信用管理系统充分利用整合的公共信用数据资源,大力开展信用信息应用,研究完善信用奖惩、信用监管、信用分析、信用信息核查、信
用异议处理、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重点行业 1 套监管、重点人群监管、信用承诺制、运行分析等功能模
块的政府信用管理平台,逐步深化信用信息应用能力。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市场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建立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档案,能够对中介机构进行备案、变更、年
检、注销等监管,能够对开展的信用报告业务进行监管, 1 套能够对提交的信用报告进行公示及展示,并提供异议处
理的通道。
6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8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9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0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1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信用评级系统:对征信主体按照柘城县社会信用管理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进行等级评估,各应用部门根据信用对象的等级辅助进行日常业务监管,按照设置的信用
评级模型对征信主体的信用数据进行评级,并生成信用
1 套
评级报告。信用评级在信用指标、计算方法、评估方案、
信用等级等方面支持自定义功能,具备灵活度,能满足实际应用中的各类变化。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信用大数据分析系统:通过扩大信用数据收集的深度、广度,并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专业化的数据处
理、数据加工整合以及数据的深度挖掘,解码数据成份、
1 套
信用特征等元素,使各级管理者能够对本县宏观信用、
微观信用以及信用变化趋势等全面掌控。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联合奖惩系统:联合奖惩系统设计按照“ 一网归集” 、“ 双向服务” 、“ 协同监管” 的思路,根据柘城县联合奖惩工作的实际需要,构建失信行为清单,各单位进行失信行为及程度认定并报送相关守信、失信行为
记录。在现有行政奖励、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联合
1 套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在各共建单位实现失信行为
信息共享和预警提示,建立信用结果部门间互认和联动响应机制,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提高政府监管能力。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信用信息征集考核系统:梳理明确国家、省、市、县考核指标,建设绩效考核功能模块,科学的进行各信源单位人工信用数据报送情况的记录分析,如报送频率、报送质量、报送数量等,并以图表形式直观展示统计汇
总工作。考虑到各单位职能不同,数据量不同,数据归 1 套集方式不同,对于没有要求的行政职能的单位、没有数
据的单位和有数据但未报送的单位、通过信息化手段自动归集报送的单位,实现区别考核。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公共信用信息金融服务系统:系统提供开放服务接口,可以向银行等传统金融服务机构和新兴金融服务机
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开创以信用消费为主导的现实消 1 套费行为。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 “ 信用柘城” 网站系统:建设和开通“ 信用柘城” 网站。实现信用信息“ 一站式” 查询。网站模块包括信用
动态、政策法规、诚信宣传、信用查询、双公示、红黑
1 套
榜、互动交流(包含信用填报、信用咨询、异议申诉、
信用论坛、建议管理、在线调查等)、网站后台管理等。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12 |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1. 移动端应用系统:信用微信公众号作为柘城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的延伸,利用手机微信这一跨平台、受众广、免安装的微客户端,对用户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推送,让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到信用的相关信息,让信用随身携带、触手可及。通过移动端信用“ APP+ 微信公众号” 依法依规公示诚实守信、违约失信、不良记录等信用信息,方便与社会公众及时信息互动、参与社会信用监督。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 1 套 |
13 |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1. 应用支撑系统:应用支撑系统是柘城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公共服务基础,是大数据处理、指标定义与管理、平台参数配置与管理以及各项基础管理功能的具体实现。 2. 免费质保服务三年 | 1 套 |
14 | 服务器 | NF5280M5 服务器 8*3. 5” 盘位(2 颗 Intel Xeon 4214 12C 2. 2Ghz 处理器,128GB 内存, 2*480GB SSD ,3008 阵 列卡, EMULEX-FC HBA 卡-8Gb- 单端口-SFP+( 含 1 个多模 光模块) ,4*GE, 1+1 冗余电源, 滑轨) 。 | 3 台 |
15 | 磁盘阵列 | AS5500G2 双控制器 128GB 缓存 8 个 1GB ISCSI 和 8 个 16GB FC 主机接口 12 块 1. 2TB SAS 硬盘 基础软件包;安装实施服务。 | 1 套 |
16 | 光纤存储交换机 | FS8500 光纤交换机,8 端口激活,含 8 个 16Gb 多模 SFP 模块,最大支持 24 个端口,单电源 3 米 光纤线。 | 1 台 |
17 | 安全隔离网闸 | 吞吐量 300Mbps,可选 200Mbps 性能包,性能可叠加至 500Mbps,最大并发连接数 5 万。标配提供文件交换、数据库访问和同步、视频交换、组播代理、访问交换等功能模块。2U 设备,“ 双主机+隔离卡” 架构,单主机硬件信息:6 电,内存 4GB(可定制扩展),硬盘 64G SSD, 冗余电源 100W。 | 1 台 |
18 | 网络交换机 | H3C 千兆网络交换机,24 个 10/ 100/ 1000Base-TX 端口,4 个 1000Base-X SFP 端口,交流电源。 | 1 套 |
19 | 网络防火墙 | 网络层吞吐量 4 Gbps,应用层吞吐量 350Mbps,并发连结数 100W,新建连接数(CPS)3W,I PSec VPN 最大隧道数 1000,IPSec VPN 吞吐量 200Mbps; 硬件参数: 1U,64G SSD 硬盘,单电源,6 个千兆电口。 | 1 套 |
20 | VPN 网关 | 专用 1U 千兆硬件平台, 标配硬件加密卡(支持 SM1,SM2, SM3,SM4 算法),包含 100 个 ssl 授权,6 个千兆电口,最大并发用户数 1200 个。 | 1 套 |
21 | 操作系统 | Wi ndows 2019 标准版(可降级到 2008 企业版使用)。 | 1 套 |
22 | 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 深信服计算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V5. 0 ,服务器虚拟化,虚拟机生命周期管理,VMware 异构管理,HA 高可用,虚拟机备份,一键故障检测,按照 CPU 物理颗数购买软件 授权。 | 6 套 |
23 | 数据库系统 | Mysql 企业版。 | 1 套 |
24 | KVM | 宏正 17 寸 四合一帶 16 口 PS/ 2+USB 混接机架型 LCD | 1 套 |
KVM, OSD,标配 16 x USB 线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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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
经研究采购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后,我方愿意承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中标人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投标报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承诺的产品质量为: ,承诺的交货期为 。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 我方同意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5、我方理解并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招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6、如果现场变更招标方式,我方同意在不改变招标需求、资质条件等情况下,按变更后的招标方式的规定程序进行招标。
7、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缴纳服务费。否则,视为我方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公章)投标人代表: ( 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 期:
(大写):
(小写):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人
项目名称
二、开标一览表
优惠条件的承诺(可另附页)
质保期
质量
交货期
中 口 小 口 微 口 否口
是否中小企业
注:1、本表中所报价格必须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格相一致。
2、开标一览表中只填写总报价(该报价是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
3、交货期为完成招标货物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的的时间
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日 期: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项目:(此处填项目名称)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设备/ 系统名称 | 品牌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三、技术规格偏差表
序号 | 产 品 名 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偏离情况 |
说明: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并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2、“ 偏离情况” 栏应当填写“ 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
3、本表可以提供附件、附件能够证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客观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可以不提供。
4、本表中的表述与证明材料中的表述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 (公章)日 期: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营业执照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附: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承诺函
(采购人) :
我单位在此xxxx, 如有以情形之一的:
(1)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7)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生效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约定, 提供货物、工 程和服务;
(8)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9)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我单位自愿接受被处以中标无效,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赔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八、技术部分
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技术方案,格式内容自拟
九、综合信用部分
十、其他
十一、xx自律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