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2103-B075
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2103-B075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21年5月
目 录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5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28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0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 2021 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1 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2.项目编号:J-2103-B075二、项目内容
1.详见项目需求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项目预算:55475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 号) 的要求, 根据开标时间“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分公司投标,则涉及法定代表人部分可由分公司负责人代替。
6.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7.供应商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3日,每日
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xxxxxxxxxxx0xxXx000x(赛达大道与柳口路交汇处)。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供应商网页截图。(2)供应商关注“xx青诚招标咨询”微信公众号“点我报名”获取报名表或点击下载链接: 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0xXXx0X 提取码: ta4c获取报名表。(3)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回传至1497393421@qq.com邮箱并在正文内编辑报名登记表内全部信息,邮箱主题为“公司全称+报名表”,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回复模板”。(4)添加微信15122120063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5)报名表信息核对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6)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咨询报名负责人x老师 15122120063。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3 点 45 分。
2.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 14:00 时。
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 14:00 时。
4.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xx
2.联系方式:1869804948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女士 022-84375119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x 0 xx X x 000 x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7923909
4.采购代理机构邮箱:0000000000@xx.xxxxx、质疑、投诉方式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与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接收质疑函:
质疑受理部门: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00-00000000
提交质疑文件地点:xxxxxxxxxxx0xxXx000x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1 年 05 月 07 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x项目就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项目预算:554750元。
(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资格文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分公司投标,则涉及法定代表人部分可由分公司负责人代替。
6.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7.供应商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三、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报价格为项目完成之后的最终优惠价格。
3.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采购人提出需求,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相关标准执行。
(二)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服务要求:
1.7×24 小时保险服务热线,随时接待并负责解决主管部门、参保人员提出的保险相关服务要求。针对主管部门、参保人员提出的政策及业务咨询、理赔案件查询及相关问题 24 小时内给予回复。
2.参照被保险人方便原则,成交人服务机构应设立在项目所在市。服务网点需有固定专人值守,公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做好服务工作。
3.保期内,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出现纠纷,由成交单位与被保险人双方调解,成交单位应积极配合调解。
4.承保公司的服务流程、各种单证等进行更新或改动时,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参保人员,并及时进行培训后,方可执行改动后的内容。
5.成交单位须提供明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驻派点。
6.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点。
(四)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0%。
(五)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供应商须单独携带胶装成册的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内容,另将全部内容附在响应文件中。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供应商的资格、资信审查内容进行审查,不合格的做无效标处理。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4.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磋商方可进入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三)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评标阶段。
(四)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
标方法。
(五)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六)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8 分) 1.业绩(8 分)
供应商需提供签订的意外伤害险项目协议(或合同),且项目协议或合同签订日期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当。
供应商须提供上述项目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保单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个案例 1 分,最多 8 分。 第二部分 技术因素(82 分) 1.承保及理赔流程(6 分)
承保及理赔流程设计清晰完整、得当,合理便捷:6 分提供承保及理赔流程设计:3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2.组织机构保障 (6 分)
建立专项保障机构且人员配备合理,服务团队有备用方案,以上均具备,保障项目稳定运行:6 分;
建立专项保障机构且人员配备合理,保障项目稳定运行:4 分建立专项保障机构且人员配备合理:2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3.承保、保全和理赔服务计划(6 分)
建立专项承保、保全和理赔服务计划,相关措施有针对性、考虑全面,具体可行:6 分
建立专项承保、保全和理赔服务计划及相关措施:3 分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4.企业偿付能力(10 分)
2019 年末供应商所属法人企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得 4 分;在此
基础上,每增加 20 个百分点加 1 分(不足 20 个百分点的不加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供应商需提供所属法人企业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书面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5.应急方案及措施(8 分)
模式及流程先进、资源安排科学,以上均具备且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分级精准:8 分
提供应急方案及措施:5 分提供应急方案或措施:3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6.针对本项目服务团队(8 分)
供应商设置服务专员 2 人(含项目负责人)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人,
增加 1 分,本项最高得分 8 分。服务专员须为具备大专或以上保险、精算、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类、法医学类、财务、 IT 专业学历中任一专业的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提供上述人员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供应商或供应商所属法人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时间截至 2020 年 12 月)参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得分。
7.针对本项目投入医学专业服务团队配备(7 分)
针对本项目投入医学专业服务人员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正式员工达 10 人
(含)以上的得 5 分,5 至 9 人的得 2 分,1 至 4 人的得 1 分,其他 0 分。
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学专业服务人员,每具有 1 人得 1 分,
最多 2 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或供应商所属法人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时间截至 2020 年 10 月)参保证明单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得分。
8.服务承诺及方案(8 分)
提供服务承诺全面、详细,相关方案合理、可行,具有可实施性:8 分提供服务承诺及方案:5 分
提供服务承诺或方案:3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9.风险管控(6 分)
1)分析和评估(3 分)
方案中包括意外伤害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的,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全面、专业、有效:3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2)预防和管理(3 分)
方案中包括意外伤害预防及风险管理计划的,风险预防及管理计划合理有效:3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10.服务监督措施(5 分)
提供服务监督措施全面合理,且针对本项目:5 分提供提供服务监督措施:2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11.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6 分)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6 分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健全:3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12.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制度、人员保密制度、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培训制度、投诉处理制度)(6 分)
提供以上制度且单项内容完整、职责明确,整体制度优于上述要求:6 分提供以上制度且单项内容完整、职责明确满足上述要求:4 分
提供以上部分制度且单项内容完整、职责明确:2 分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第三部分 价格因素(10 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条减 5 分; 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4.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
5.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八)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 围标或陪标的;
2.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4.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 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
1.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如本项目发生论证、公证、造价或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一并支付。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特殊情况以采购人委托代理协议为准)
(二)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递至本公司。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二份副本
响应文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一份。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
2. 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
3. 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四)其他
1. 开标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
3.未及时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本公司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资格。
4.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5.投标单位所提供证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认定为无效材料。
特别提示: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八、项目需求书
(一)保险内容: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二)要求赔付时间:
1.申报时间期限不少于两年;
2.对收到的材料进行现场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按照正常理赔时效受理,并出具索赔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应于当天明确告知需补充的全部材料;对索赔材料审核后未予回复的,视为索赔材料已提交齐全;
3.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根据索赔金额按照时限要求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拒赔案件应当在核定做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
4.对核定完成的案件,承保公司应当20个工作日内赔付到被保险人赔付结案;
(三)特别要求
1.成交单位要负责向每位被保险人宣传保险服务与保险的基础知识。(以宣传手册方式)
2.成交单位应向被保险人宣传采购方的惠民政策,进行多种渠道的拓展,推进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形象。
(四)参保人数:每人10元,55475人次。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项目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性采购。本部分内容为服务类采购项目范本,若遇与“第二部分_项目要求”中内容有不符之处,请以本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_项目要求”中内容为准。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向招标组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 解释权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组织机构,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组织机构解释为准。
二、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组成
4.1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包括第 7.1 条所涉及的文件以及所有根据本须知第 8
条:磋商文件的修改和第 9 条:磋商文件的澄清编制的文件资料。
4.2 本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合格的供应商
5.1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资质。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
5.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2.1 年检合格的,能确立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
照、资质等级证书等资质证件)。
5.2.2 供应商在过去 3 年完成的项目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2.3 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情况。
5.2.4 其他相关资料。
5.3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6.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提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响应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磋商文件说明
7. 磋商文件的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磋商程序、磋商方法、磋商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项目需求书;
(4)供应商须知;
(5)响应文件格式。
7.2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7.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4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知。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法律约束力。
8.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
10. 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11. 响应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响应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11.2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第一阶段:技术、资质、资信文件
供应商应按以上分类和排列顺序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一正
两副),并编写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单独装订包封,供应商自行准备包封袋和封皮。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
13. 响应文件格式
13.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件。凡磋商文件中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写。
13.2响应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A3纸型折叠)单面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4. 投标报价与投标响应中的报价方案
14.1投标报价
14.1.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1.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4.1.3若磋商小组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严重不xx、不合理,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响应产品的价格成本构成明细,包括:各种原材料价格、人员工资、水电和管理等项费用成本,以及税金、利润、运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或无法合理解释而被磋商小组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的,其响应无效。
14.2投标报价应包含磋商内容的全部费用。
14.3供应商应按照市场价格及结合本单位的实力确认报价,该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保证质量、服务期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
15. 投标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及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
16.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6.1 供应商必须提交下列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资格及资信要求内容;
(2)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通知书、合同等);
(3)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规定的人员、保养、修理和其他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国家及行业对采购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17. 响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7.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响应项目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管理实施方案;
(2)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人员配备、设备的配置和提供方式等等;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7.3 供应商应注意本磋商文件在项目需求中所指出的服务标准等仅作为说明并非进行限制。供应商可在响应中选用替代标准,并由供应商制作推荐的选择清单,但该替代标准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标准,以使采购人满意。
18. 磋商有效期
18.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 60 天。磋商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
60 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1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可能被邀请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须由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9.2 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供应商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结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9.3 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
构。
19.4 针对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问题而产生的对本须知所列的磋商文件内容的修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规定,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发出。
2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20.2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0.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0.4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盖章。
20.5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20.6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2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并分别进行包封,上述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包封密封,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夹于响应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 “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最终提交的响应文件为二包。
21.2 供应商应在包封上注明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21.3 供应商应在信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1.4 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 21.1-21.3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1.5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1.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21.7 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2.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3. 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
24.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字样。
24.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4.4 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响应文件。
25.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六、开标
27. 开标
27.1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应不予开封。
27.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
供应商未提供合法的、有效的项目法人(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第二部分要求的实质性文件全部或之一的情况;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标志或密封,一份响应文件有两个以上报价的,响应资格文件不合格的响应文件;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印章,未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供应商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
清;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响应协议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无效的其它情形。
27.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磋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28. 磋商小组
28.1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
28.2 磋商小组的评标程序:
28.2.1 响应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取消响应资格。
28.2.2 详细磋商
开标后,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比较与评价,通过磋商响应文件,主要评议供应商资质、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服务质量、服务期、投标报价等方面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8.2.3 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8.2.4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28.2.5 编写磋商小组意见。磋商小组意见是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28.2.6 若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交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单位,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书面确认意见中具体说明选择该成交单位的理由。
29. 磋商过程
29.1 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以及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响应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9.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
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30.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0.1 在正式磋商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适。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30.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合同的范围、实施方案和保修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
30.3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
据。
30.4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5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调整响应文件中构成重大偏离或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30.6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31. 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31.1 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询,请供应商澄清或说明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31.2 澄清或说明的答复须全部是书面形式,并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
委托授权人的亲笔签字。作为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澄清或说明的答复具有与响应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31.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对该供应商的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手段响应的;
(2)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且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32. 响应的磋商和比较。
32.1 由招标组织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和比较。
32.2 磋商时除考虑投标价和服务期以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营业执照和特殊专业资质是否原件齐全,是否经过年检。
(2)供应商的实施管理能力水平;
(3)配备的服务人员情况;
(4)以往项目业绩;
(5)其他特殊要求因素。
33. 磋商原则和方法
33.1 磋商原则
(1)磋商文件是磋商的依据。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
33.2 磋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3.3 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3.4 磋商按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供
应商的磋商价格、服务期限、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 34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4.1 磋商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专家和专业人员等组成。磋商小组将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34.2 在开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采购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34.3 为保证确定成交单位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34.4 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34.5 如出现无供应商参加磋商、磋商后全部供应商均不响应采购需求、供应商因串标致使磋商小组无法正常磋商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结束磋商,宣布全部废标。
七、授予合同
35. 合同授予标准
35.1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议,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35.2 本次磋商,合同将授予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而且是最终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同时认为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能提供最佳服务的供应商。
36. 资格最终审查
36.1 招标人将对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是否具备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被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保修期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6.2 如果审查通过,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拒绝其响应。招标人将对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作同样的审查。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磋商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
3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力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9.成交通知
39.1 磋商结束 15 日内,由招标组织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果《成交通知书》不能在 15 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9.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0. 签订合同
40.1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 天内,派代表最后洽谈,30 天内签订合同。
40.2 招标组织机构将协调成交单位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
40.3 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41. 合同转让
合同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不得转让合同。
42. 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项目编号:J-2103-B075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J-2103-B075-0**采购计划编号:
供方(章): 需方(章): |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 |
招标方式: 开标日期: | 竞争性磋商 2021 年 XX 月 XX 日 |
第一条 名称、数量、价款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成交金额 |
2021 年老年人意外伤 害保险 | 详见明细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
第二条 报价要求:第三条 服务要求:
第四条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第五条 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服务地点:需方指定地点第七条 付款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需方向供方偿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款项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
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总值 30%的 违约金。
供方不能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支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总额 5‰的违约金。第九条 供方责任:
1.供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 须与投标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 或合法使用的。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次供方的响应文件(编号:J-2103-B075)属于本合同一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在招标现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 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供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六份,需供双方各执二份,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二份。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需方(章):
地址及电话:法定代表人:
供方(章):地址及电话: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监制部门: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印制单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供、需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补充合同:根据供、需双方实际需求更改或添加的合同条款,本项目所涉及
的具体明细等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加盖双方骑缝公章,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持两份,供方与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持两份。
正/副本
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响 应 文 件
第( 1 )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项 目 名 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目录
(供应商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一、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 明
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和商务等文件。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及任何与报价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附件 1
响应书
致: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xx为 ( 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 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3. 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天。
4.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
6.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 人、 重大 税收 违 法案 件当 事人 名 单, 也未 列入 中国 政 府采 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附件 3
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商务、技术、售后服务部分)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服务名称 | 磋商要求 | 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商务部分(指资格要求等) | ||||||
技术部分(包括项目需求书全部内容) | ||||||
售后服务及其他 | ||||||
注: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磋商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附件 4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实施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 合同金额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附件 5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由供应商提供)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附件 6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在我公司任 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 ),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
先生/女士的个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7
授权书_委托代理人
兹授权我单位 ,身份证号: 代表 (单位名称)进行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 ),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8
授权书_项目联络人
兹授权我单位 ,身份证号: 代表 (单位名称)进行 项目的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作为与 项目(项目编号: )与采购单位的项目联络人,予以工作对接及协调,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 9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磋商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磋商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 康委员会)的(2021 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属于(金融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附件 11
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2
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致:
我单位承诺此次磋商属于非联合体磋商,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附件 13
本项目所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方案、材料、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正/副本
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响 应 文 件
第( 2 )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项 目 名 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1、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入围第二阶段价格磋商时提交的报价文件。
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所有价格应按投标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附件 14
报价书致: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 姓名/ 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_份、电子版_份。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总价分别为
报价 元(人民币)
大写 (文字表述)。
………………………………………………
2. 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附件 15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价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附件 16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