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40599241520221402
合同编号:11N40599241520221402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大同市平城区行道树国槐补植工程二期(包一)
发包单位: 大同市平城区园林绿化中心
承包单位:大同市浩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全称): 大同市平城区园林绿化中心
承包人(全称): 大同市浩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竞争性磋商,双方就大同市平城区行道树国槐补植工程二期(包一)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大同市平城区行道树国槐补植工程二期(包一)。
2.工程地点:见附件 1。
3.资金来源: 平城区财政 。
承包方确保在 2022 年 9 月 22 日开工,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栽植完工,顺延管护期:36 个月。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肆仟元整 (¥534000元);
姓名:xxx ; 身份证号: 140212199008213317。
(一)苗木质量要求:
(1)苗木必须有“两证一签”、无机械损伤、断头;
(2)所植苗木必须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绿篱要整齐划一。
(二)规格要求:
苗木胸径 10 cm,定杆 2.6m 以上,树干通直,全树冠疏枝留少许叶,土球不低于 80cm,树穴 1m×1m×0.8m(深)。
(三)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设计进行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现发包方设计有重大错误,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双方协商解决。
(二)承包方必须保证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栽植等,符合发包方设计要求,施工、养护规范,确保工程的质量。所有栽植、补植苗木必须经过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三)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技术操作规程及承包方保证函提供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进行严格施工,每个养护
年度成活率达到 98%,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四)承包方达不到上述条款规定的标准或因火灾、病虫害等造成的苗木死亡,承包方无条件进行补植,直到达到标准为止。
(五)因发生战争、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林木损毁外,其余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承包方应及时向监理部门和发包方按程序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实际施工进度,并报于发包人。
(一)在工程中涉及到土方和景点工程的苗木工程量由发包方工地代表、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共同进行确认评审。
(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确认。
(一)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二)及时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三)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四)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五)承包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 32
个月,养护标准达到xxxx率 98%,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实行分期验收付款的方法,以实际栽植苗木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一)第一年树木成活率达到 98%,整地、修坑、管护、防火等工作符合作业设计要求,经当年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总量的 40%。
(二)第二年树木成活率达到 98%,整地修坑、管护、防火等工作符合作业设计要求,经当年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款总量的 30%。
(三)第三年底树木保存率达到 98%,且树木长势良好、地要平整、坑要光滑美观、工程范围内的草要除尽,并符合作业设计要求为合格,按树木成活株数进行验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结算。
(四)每次拨款前出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如成活率低于 95%的不予付款,合同期三年,按 4:3:3 付款。
(一)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设计要求擅自施工,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正,继续履行合同。
造成损失已无法弥补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承包方未按发包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方有权根据施工质量优劣情况,酌情扣除承包方的部分工程款。
(三)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中标价总额的 0.1%,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发包方委托监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验收、资金结算等全过程。
(二)发包方在必要时可提出变更设计,增加或减少建设内容,变更树种规格后,发包方按大同市平城区财政局评审中心确定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给予结算。
(三)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四)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供电、供水、占道、临时租住房屋及公用设施,发包方有义务帮助承包方与当地部门进行协商解决,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法定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支付,除非仲裁结论另有说明。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施工及养护过程中,施工人员及设备财产的安全,严禁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规定与补充协议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十、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方四份,承包方一份,财政局一份。
二十二、合同的解释权归发包方。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xx 法人代表签字:xxx
委托代理人: xxx xx代理人:xxx
开户名称:大同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57103010300000180803
合同签订地址: 网上
合同签订时间: 2022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1:工程量清单
安全施工与xx现场协议书
发包方: 大同市平城区园林绿化中心
承包方: 大同市浩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程的施工特点及本工程安全施工xx现场的要求,双方签订本安全施工与xx现场协议。本协议作为承发包合同的附件。
一、工程概况:见双方承发包合同。
二、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无事故,创“市级xx工地”。
三、发包方职责:
1、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检查、指导承包方的安全施工及xx现场管理工作。
2、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交叉关系、施工场地布置等。
3、制定安全、xx施工台帐。四、承包方职责:
l、工程项目经理为安全xx生产责任人,并建立安全xx生产管理小组。
2、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具体制定执行安全xx生产条例及实施细则。内容须包括以下方面;
2.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程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2.2 对职工进行安全xx教育;
2.3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及各项规定;
2.4 做好场貌工作包括工地围挡、道路场地、材料堆放、五牌一图等;
2.5 保持工地卫生状况(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楼地面等)良好;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工作;
2.6 做好爱民便民及其它工作;
2.7 做好与相关部门及相关施工单位的协调与配合;
2.8 有关法律、法规、xx要求的其它工作。 3、指定专人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日志。
五、如承包方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违章作业,发包方将视该行为为承包方的部分违约。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工进行整改)同时要求承包方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具体如下:
1、一般性违章作业每发生一次其违约金不少于 100 元人民币。
2、重大违章作业,并造成一定后果,每发生一次其违约金不少于 1000 元人民币。
六、因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协调和配合工作。为确保工程高效、顺利地进行,承包方承诺:
1、承包方及其下属人员在与其他部门、单位、个人或在承包方内部发生矛盾时,都必须采取友好协商的形式予以解决。
2、承包方确保在本工程范围内承包方的任何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出现任何暴力行为。
3、如承包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发包方将视该行为为承包方的部分违约。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将当事人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要求承包方承担每发生一次不少于 2000 元
人民币(当事人 10 人以下)或 5000 元人民币(当事人 10 人以上)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七、在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其它责任。
八、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方:(盖章) 承 包 方:(xx)
法定代表人:x x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表人:xxx xx代表人:xxx
时间:2022 年 9 月 22 日 时间:2022 年 9 月 22 日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 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 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
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x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x责任书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x x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xx代理人:xxx
日 期: 2022 年 9 月 22 日 日 期: 2022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