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网上报名: 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内, 在我公司指定网站 (www.scxygc.com)或关注“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入 我公司线上电子招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完成报名程序,具体购买流程详见我公司网站或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帮助中心”,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项目报名或系统 技术问题询问联系方式:0839-3371900。
采购项目编号:510801202100036
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东西院区合并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文件
中国·四川(广元)
采购人: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 年 06 月 09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0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0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4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5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58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41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15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东西院区 合并信息化服务项目(服务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以公告形式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510801202100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西院区合并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 179 万元,其他资金。
四、项目简介:
1.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西院区合并信息化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信息化服务;特向相关供应商通过采购服务方式实施该项目。
所有产品都必须是原装全新正品行货,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均需负责安装调试至能正常使用后交付采购单位(如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技术标准及相关服务要求、付款方式、项目完成时间等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相关采购项目清单及要求,未尽事宜,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2.本项目共 1 包。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应当提交的资格性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售价、方式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 2021 年 0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06 月 17 日早上:09:00-12:
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效力等同。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方式:
( 1 ) 网上报名: 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内, 在我公司指定网站 (xxx.xxxxxx.xxx)或关注“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入我公司线上电子招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完成报名程序,具体购买流程详见我公司网站或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帮助中心”,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项目报名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联系方式:0839-3371900。
(2)现场报名:请持相关资料(单位介绍信、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前往我公司进行报名。
注:介绍信、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栏或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网站(公众号)对应该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附件里下载,供应商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报名地点:
八、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以下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影响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1.请参与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如报名成功后需撤回投标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向我公司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请参与供应商将报名相关资料(①采取现场报名的报名回执函②网络报名成功截图)和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基础信息”网页资料(或完整截图)、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结果网
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投标文件相应要求位置,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如有漏装,错装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向我公司提交的报名等相关资料,是表达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
真实意图及重要凭证,如投标人报名成功而影响项目正常开评标活动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我公司将书面报请财政部门对其行为进行失信处罚。
九、投标起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30 日 0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21 年 06 月 30 日 10:00。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元市万缘新区万达中心 1001 开标室。十一、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及期限: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srplatform/portal/index.html)、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xxx.xxxxxx.xxx)、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招采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中标、成交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金融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金融机构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 [2018]123 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 |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9.四川天府银行 |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成都银行 |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西路三段 50 号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xxxx 0000、0000x x:000000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 真:0839-3371900
网 址:xxx.xxxxxx.xxx电子邮件:xx00@xxxxxx.xxx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详见采购公告(投标邀请描述),超过采购预算 的投标无效。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同于采购预算,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 |
2 | 定向采购 | x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 |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投标保证金(保函)的缴纳与提交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该项目不收取供应 商的投标保证金。 |
5 |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加大预付款比例,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该 项目不收取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
6 |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 | 除非采购项目的清单中有明确规定允许进口产品进行竞标,否则一律不允许使用进口产品投标,倘若竞标人擅自以进口产品投标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在中国境内中外 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属于进口产品) |
7 | 标准和规范 | 招标文件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的,都视为是 指国家(或部颁发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8 | 实质性响应 | 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实质性条款要求及资格性证明材料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作实质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本采购项目清单内主要技术参数指标或要求中加“★”号或其它重点符号的属于采购人设定的重要指标和要求,倘若作为评分因素进行打分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作为符合性审查的实质条件,而主观臆断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参数和要求,从而因为不满足而错误地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非核心产品参数在不影响产品正常的使用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允许存在适当的偏差,比如:产品的外观形状、外观颜色、非国标产品的外观尺寸等诸如此类,不得当作未作实质性响应而按无效投标处理。但是,如果非核心参数指标负偏离占比较大的,评标委员会2/3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可以作无效投 标处理。 |
9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 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 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 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供应商书面书名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0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2015]33 号)的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 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扣除 5 分, 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 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
11 | 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 (实质性要求)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采购人为了适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需要,重点体现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发展实行价格扣除评审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等的优先采购的政府采购政策,各投标人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务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实质性响应,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投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机构(财政部、发改委)发布在官方网站的公告,否则,评审小组无法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判,由此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结论,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但是,如果投标人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制度严肃处理处罚(记入不诚信档案;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1 至 3 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品目清单为准;无线局域网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 委网/信息产业部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单》为准。) | ||
12 | 合同分包 | x次采购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
13 | 合同转包 | x次采购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
14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审查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5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3.供应商对采购结果进行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
16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标书售卖电话及联系人:0000-0000000(严小姐)项目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000-0000000(xxx)质疑、投诉处理联系人:0839-3564843(衡先生) 注:招标文件咨询:涉及采购程序环节内容,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涉及采购需求或特殊要求的请咨询相应采购单位。 |
17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1.根据代理委托协议的约定: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询问及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的询问及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答复。相关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询问、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 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8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 x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9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或自行在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中登陆领取。 联系人:严小姐。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万达中心 1001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0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1.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 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 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 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 招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 行处理。 |
21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将政府采购合同扫描成电子文档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合同公示系统进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将政府采购合同扫描成电子文档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合同公 示系统进行备案。 |
2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根据代理委托协议,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出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 299 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下浮 20%收取。 | ||
23 | 采购代理机构补充的 其他内容 | 备案登记编号:SCZC345910-20210001 |
24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 |
25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
二、总 则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
的采购人是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或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2.5 本招标文件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投标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5.3.1 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2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3.3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3.4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4 回避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投标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即时以公告方式予以通知,请各投标人查阅、下载。各投标人不得以没有看到澄清或更正公告为由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或者修改的,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四、投标文件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将可视为无效材料。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1.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投标人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
(二)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本项目技术部分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商务应答和承诺。
(1)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选择性提供)。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 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货物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13.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4.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及单独密封的 “开标一览表”三部分,且应分册装订。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的唱价, “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
15.2 投标人应按“18.1”准备三部分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性投标文件”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封面上注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5.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5.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5.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5.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实质性要求)。
15.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5.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5.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包装和密封。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6.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6.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7.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三个部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递交至开标室,并完成签到手续)。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7.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注:递交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报名资料登记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8.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 投标人的补充书、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补充书、修改书应密封递交,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补充/修改等字样。
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19.开标
19.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19.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19.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19.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如技术参数应答中的品牌型号等)与“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0. 开标程序
20.1 开标活动的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活动。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活动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活动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收回执函”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活动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活动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结果公告
中查询。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2.评标情况及中标结果公告
22.1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2.3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
22.4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在公告的评审内容里体现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2.5 中标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23.中标通知书
23.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3.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3.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凭有效身份证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领取。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验收货物要求、考核标准
24.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4.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余下合格投标人有三家及以上时)以此类推。否则,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货物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6.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6.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扫描成电子文档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合同公示系统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将政府采购合同扫描成电子文档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合同公示系统进行备案。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0.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1.1 资金支付方式: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31.2 资金支付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约定。
31.3 资金支付条件:货物验收合格后编制《验收报告》,依据《验收报告》提出支付申请。本项目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按进度支付款项。
31.4 本项目的资金支付条件要求按照第六章要求执行。
七、投标纪律要求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招标;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3.保密
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4.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35.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论证费用
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该项目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论证费用。
十、其 他
36.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本招标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37.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8. 本章中实质性要求的说明
本章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1.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响应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此表,若未填报完善不影响投标资质及效力。
2.不涉及事项或空白项用“/”填写。
本授权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 (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投标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适用。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
本人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公司组织的“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参与项目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投标日期:
注:该表为选择性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本证明书。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七、承诺及声明函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xxxx及声明如下: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十一)在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 次(若无填写“0”或“/”);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有 次(若无填写“0”或“/”)。
(十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采购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日 期:
八、报名证明材料
请参与供应商将报名相关资料(①采取现场报名的提供回执函②采取网络报名的提供报名成功截图)和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基础信息”网页资料(或完整截图)、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结果网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如有漏装,错装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递交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报名资料登记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
我单位现参与你公司和采购人组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现向你们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始终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单位及其法定表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虚假声明,我单位愿意接受你公司和采购人取消我单位中标(成交)资格的处理决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完成项
目的全部要求。
三、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我方完全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了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六、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要求。
七、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八、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九、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其他响应性投标
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以及单独封装的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
十、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十一、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 真: | |||
日 | 期: | 年 | 月 | 日。 |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 号 | 服务内容 | 投标总价 (万元) | 交付 时间 | 备注 |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
1.“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如分包)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也应当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最终总价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培训、材料损耗和设备折旧成本、投入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人工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多种构
成因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所有市场波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章):
投标日期: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金额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章):
投标日期:
四、技术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若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虚假响应,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若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后发现投标人有虚假响应行为,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索
投标人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章):
投标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注: 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若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虚假响应,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若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后发现投标人有虚假响应行为,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索
投标人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章):
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章):
投标日期;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选择性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八、监狱企业声明函(选择性提供)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监狱企业。本次投标的(□全部或□部分)产品,总金额 xx 元为本企业生产。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xx)日期: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虚假声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择性提供)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总金额 xx 元为本企业生产,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总金额 xx 元为本企业生产。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xx)日期:
(注:投标人若有虚假声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
十、诚信档案记录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第八条的规定,本单位从二 0 一八年起至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本《办法》规定的十五项失信行为之一的任何失信行为,没有因此而被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如果有,请注明什么时间什么原因有效期等)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它材料或文件
(如涉及格式自拟)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以采取承诺制,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采取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如果涉及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强制规定的,不管本采购文件是否明确载明,必须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4.报名回执函/报名截图、“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页记录。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组织情况任选其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多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团体组织,提供对应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其他无法界定组织提供承诺或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含广电)等行业以法人分支机构投标外(取得法人的授权),其他任何行业不得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财务报表复印件②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③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如果本项目涉及到要使用一些必需设备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软硬件安装调试的,应当提供相应设备的图片或购置发票复印件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证书复印
件。如果不是必需的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专业技术能力主要是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等的复印件和用工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所投标的物涉及有多种行业或专业的产品的,应当提供与之相对应的完成该项目所应当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特有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设备和专业能力的第三方完成该项目的协议书(装在资格性证明材料中)
(2)承诺针对该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注: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为准);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②新成立企业或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②享受相关社保优惠政策而导致提供有困难的企业,提供相关真实依据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
三章):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刑事处罚方面主要是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当在其响应文件中书面声明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就供应商单位
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必须如实声明,若有不实,在“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有此记录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已经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中标结果无效。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或成交无效。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如果涉及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强制规定的,不管本采购文件是否明确载明,必须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及信用记录的查询。
4.报名回执函/报名截图、“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页记录。
注:
1.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4.本章为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x项目基本要求是指按采购人所提供的产品明细清单上所列出的全部要求,如果投标人能提供“技术参数、使用功能、安全性能、节能降耗减排、改善环境、使用寿命”等方面更优的产品的,允许优于基本要求的产品替代,但不得因此而要求采购人追加采购资金。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评审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一、项目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EMR 系统 | 实施优化接入,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无 缝对接 |
2 | ESB 总线 | 实施优化接入,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无 缝对接 |
3 | CDR 临床数据中心 | 实施优化接入,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无 缝对接 |
4 | LIS 系统 | 实施东西院区现用设备完全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
5 | LIS 系统 | 实施东西院区现用设备完全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
6 | RIS 系统 | 实施优化接入,东西院区检查设备的接入,并与 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
7 | PACS 系统 | 实施东西院区放射设备完全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
8 | 心电平台 | 实施优化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 无缝对接 |
9 | 归档设备 | 实施东西院区现用设备完全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
10 | 预约系统 | 流程改造及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 现无缝对接 |
11 | 治疗系统 | 流程改造及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 现无缝对接 |
12 | 西安市医保接口 | 实施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现无缝 对接 |
13 | 排队叫号系统接口 | 实施改造及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 现无缝对接 |
14 | 银医自助设备 | 实施改造及接入,并与西院区 HIS、EMR 等系统实 现无缝对接 |
15 | 手术麻醉系统 | 实施改造及接入。东院区现有手术室 6 间,实现 每间手术室独立运行且能数据实时交互 |
16 | 复苏系统 | 实施改造及接入。东院区现有复苏间 1 间,2 张床 |
17 | 重症监护系统 | 实施改造及接入。东院区现有重症监护床 7 张,监护室分三个区,每个区实现系统独立运行,并 实现数据交互使用。 |
18 | 合理用药系统升级 | 完善前置审方及接入 |
19 | 院内感染系统 | 升级及维保 |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品目 | 功能参数 |
1 | EMR 系统 | x系统根据卫生部标准医学数据元素构建,符合卫计委电子病历评级规范 |
要求,并符合国家病历书写规范的标准,使医院更容易达到等级测评;可实现病历书写过程中文书之间的信息共享,相同的病历描述内容可在不同文书里自动共享,减少医生重复书写的工作量,也可减少医生复制粘贴的工作出现病历雷同,减少医疗差错; 1.支持引导式编辑:通过卫生部规范的数据元,形成标准规范的病历模板,年轻医生可以通过引导式录入模式学会规范的病历书写方式; 2.支持病历模板嵌套:可以在病历里添加公式、图像、声音、表格等工具,具有兼容性; 3.支持图像处理功能:嵌入病历的图像,如患者放射影像、人体体位图、矢量图等,可以对嵌入的图像进行编辑、标注等动作,符合临床的需要; 4.支持全结构化:支持 XML 文件格式导出导入,支持各个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传输,支持病历续打功能;支持病历修改留痕功能,同步支持修改时间、修改人员、修改内容等的日志查询;支持病历数据与临床各个环节的信息共享,可以病案、医嘱、影像报告、检验报告、病案、院感、合理用药等业务进行数据共享,支持医务、质控的临床规范审查; 5.实现病历文书书写:结构化录入,鼠标取词,智能提示;病历书写时可共享院内系统的 LIS 报告,影像报告,护理记录等文书数据;实现病历修改留痕处理,病历修改痕迹保留时间管理,同时实现图文混排,预留数字签名功能; 6.实现病历文书审核:病历三级审核制度,保证电子病历安全保密; 7.支持传染病专科结构化病历模板; 8.病历文书归档:自定义出院归档时间,自动化控制归档后病历自动封存实现病历文书质控与评分:内容自动合理判断,实效控制,自动评定病历等级; ★9.支持病历与全院集成平台、数据中心、患者 360、其它科室信息共享, 信息整合; | ||
2 | ESB 总线 | 1.通过医院系统平台将接口方式优化为“总线”的方式;以响应业务系统 不断的扩展升级;改变原来系统“紧耦合”的结构,改变“点对点”的方式进 |
行接口; 2.服务提供方和消费方之间通过 ESB 进行交互,提供数据消息动态路由,数据转换,协议转换等功能; 3.ESB 外围服务提供 SOA 服务注册,服务管理,异常管理等功能; 4.通过流程配置模块对多个系统之间的业务进行编排形成一个新的组合业务; 5.支持多种平台系统,如 Windows, Linux 操作系统; 6.支持热备高可用性部署,主备机之间配置、消息库可实时同步,当主机发生故障时,备机可在不需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自动启动,消息在备机中继续运行,当主机修复后,消息会转回主机中继续处理; 7.支持 HL7v2、HL7v3、国家互联互通 CDA 标准、FHIR、XML、JSON 等标准和规范,提供对这些标准处理的工具; 8.内置 HL7v2、HL7v3 等标准库; | ||
9.支持多种通讯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TCP/IP、SOAP Web 服务、REST Web服务、文件、定时器、DLL、Kafka、数据库等; 10.支持通用的 JAVA 脚本开发功能,支持对 JSON, XML 结构数据的脚本处理; 11.能在同一个界面中完成流程开发、服务监控等工作,并能显示异常错误队列。 12.拖拉式图形化路由设计,并支持路由间的衔接和串联; 13.能提供全局视图显示整个流程完整流通线路,用户能直观查看包含多终端,多路由的完整消息处理流程,在一个视图页面上能看到整体业务流程图; 14.提供便捷的图形化数据映射配置界面,并能支持通过代码编写进行数据映射配置。 15.支持主流关系型数据库数据抽取,更改,插入功能,如 MS-SQL, Oracle, MySQL |
16. 在线查看系统状态信息、进行性能监控,可以进行数据管理,允许访问日志、进行故障诊断; 17.监控界面应均为网页界面; 18.在发生异常情况时或消息堆积时可发送通知和提醒 ,消息堆积警告和警报阙值可配置; 19.支持在线服务自助式调试 Web 界面,调试界面支持单元测试及集成测试; 20.支持心电系统、PACS 系统、前置审方系统、自助机、排队叫号数据接入; 21.提供可开放的集成平台管理、设置、监控的 API,支持第三方的应用开发; ★22.该系统与原正在运行的 ESB 总线无缝对接,实现标准化异构系统交 互。 | ||
3 | CDR 临床数据中心 | 临床数据中心(CDR)用于平台各类数据的存储、处理和管理。各个业务系统产生的医疗业务信息、临床信息、医院管理信息,通过临床数据中心进行整合,通过建立临床数据中心,为 BI、电子病历浏览器、闭环医嘱等相关应用提供数据服务。同时,医院信息平台根据临床数据中心历史积累的数据实现决策支持。 1.提供统一视图。临床数据中心是对各类临床数据进行标准化、结构化地表达、组织和存储,以及在此基础上开放各种标准的、符合法律规范的数据访问服务,为医院的各类信息化应用提供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数据视图; 2.按标准建设。按照标准化的数据类型、标准化的信息组织结构、标准化的医疗术语集(疾病诊断 ICD-10、检验、检查、药品等临床操作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标准化的数据访问服务来建设临床数据中心,满足各种应用系统的临床数据需求,最大程度地支持不同系统之间的语义互操作,构建统一的医疗 信息环境; |
3.提供标准接口。CDR 具有数据封装能力,可将业务过程封装对外提供标准的信息接口服务。封装过程中可植入国家标准和规范(如卫生信息标准与数据字典),从而实现非标准数据到标准数据的转换; 4.资源整合。CDR 能够形成全院级的病人主索引和电子病历,实现不同信息系统、组织机构间信息资源整合。以全院级的病人主索引为主线,将病人在医疗机构中的历次就诊时间、就诊原因、针对性的医疗服务活动以及所记录的相关信息有机地关联起来,自动采集转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临床信息数据并存储到数据中心。临床数据资源中心的数据来源于各应用系统,但又独立于各应用系统,通过电子病历浏览器可对外提供统一的病人诊疗数据视图,并嵌入到各应用系统; 5.CDR 能够从业务系统中抽取数据,将原先分布在各业务系统中的信息交换整合并加工处理形成全院的临床数据中心,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医院信息资源的二次利用,最大限度地方便病人就医、方便医院一线医护人员工作、方便各类管理人员分析决策; ★6.能够整合院区影像系统、RIS 报告系统,并且全院数据无缝整合,形 成统一的临床数据中心。 | ||
4 | LIS 系统 (单功) | 1.系统将医院检验科生化、血球、血凝、血气、血流变、电解质、尿机、发光仪、酶标仪等分析仪器通过计算机网络联接,形成完整的数字检验系统。实现将各种检验数据结果的实时自动接收、自动控制及综合分析、检验报告的自动生成、报告的打印与传输、检验科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使整个科室的工作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同时通过质控管理系统对检验室内的各类检验仪器结果进行监控,保证仪器以正常的状态工作,提高检验科的整体管理水平; 2.可以实现全面的科室管理功能;进行各类综合查询,如检验信息查询、质控信息查询、检验试剂总账查询、试剂入库查询、试剂消耗查询等;检验字典维护、包括检验项目、组合项目、检验仪器、样本、细菌、药敏等检验专业 字典;检验报告自动传送到医生工作站,达到数据共享,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
5 | LIS 系统 (双功) |
科室各个检验设备使用次数查询;科室检验费查询;科室检验明细项目查询;科室设备使用情况查询;科室标本查询;检验报告查询功能;医生工作量统计; 并支持远程会诊。 | ||
6 | RIS 系统 | (一)放射模块 1.系统管理 1.1 系统须具有各类用户字典管理和维护; 1.2 系统须具有各类检查相关字典维护:包括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部位、检查室、危急值等维护; ★1.3 系统须具有各种常见错误修改工具:患者基本信息、影像资料删除、患者影像信息匹配关系修改等; 1.4 系统须具有操作日志管理及警告; 1.5 系统须具有报告模版编辑器、诊断术语智能提醒等模版工具; 1.6 系统须具有排班管理模块; 1.7 系统须具有报告分派管理模块; 1.8 系统须具有质控管理模块。 1.9 系统须具有电子病历模块(可做接口); 1.10 系统须具有查看所有科室数据与自己科室。 2.统计分析模块 2.1 系统须具有查看全部公有报表和自己创建的私有报表; 2.2 系统须具有添加公有和私有报表,删除/修改自己创建的公有和私有报表; 2.3 系统须具有员工工作量统计;用于信息科和管理层,通过权限管理提供全院 PACS 系统数据的查询统计功能; 2.4 系统须具有查询模块支持系统自定义,可根据实际需求定义报表内容及格式; 2.5 系统须具有各种条件数据统计和分析; 2.6 系统须具有统计分析结果按 EXCEL 格式导出和打印。 |
3.预约分诊模块 3.1 系统须具有检查预约,能够预约到每个设备、每天的某一个时段,时段可以自定义;直观显示每天每一个时段预约、候诊患者的状态;全院的统一检查编号; 3.2 系统须具有分诊登记时,显示病人历史检查等信息; 3.3 系统须具有条码印,用户可以自定义条码打印格式和内容,可打印 Patient ID 和 Accession No 等信息; 3.4 系统须具有提供登记列表,可统计每月/日、每人所执行的检查,可依 Modality 类型区分; 3.5 系统须具有 VIP 患者的登记、检查,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3.6 系统须具有全流程管理,在各个工作站内能以状态轴形式实时查看患者就诊状态(如已登记、已检查、书写中、审核中、已审核); 3.7 系统须具有条形码、磁卡、IC 卡、身份证等读入方式; 3.8 系统须具有手工申请单、HIS 系统集成接口的电子申请单或网页预约等方式取得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要求; 3.9 系统须具有在登记确认患者检查信息时按科室规则自动产生检查号,检查号规则可由科室按不同检查类型自主定义,包括前缀、后缀、长度、格式等; 3.10 系统须具有手写申请单扫描与归档,每天登记的检查信息能够打印或另存为 EXCEL 电子表格,支持手开单医令删单,支持电子申请单删单自动处理已退费的检查信息; 3.11 系统须具有高拍仪、扫描仪等申请单扫描设备的联接,将纸质申请单存储为 JPG 格式的电子文档,存储在 PACS 系统中自动关联患者检查信息供医师调阅; 3.12 系统须具有登记统计模块:可根据检查类型、开单科室、登记日期、检查的部位等信息进行患者的统计; 3.13 系统须具有患者跟踪模块:可以及时获取患者在检查过程中的状态,方便 |
用户、患者家属对患者检查过程的查询; 3.14 系统须具有对纸张申请单提供直接录入功能,可以通过患者 ID 从 HIS 方提取患者的一般信息,直接录入检查项目等信息; 3.15 系统须具有对已经安排的预约提供改约和取消预约功能或者重新预约时间,可以打印预约单; 3.16 系统须具有多个预约队列,能够方便地在不同队列间切换; 3.17 系统须具有一人一号个案管理。 4.技师管理模块 4.1 系统须具有自动将已发送的图像与 RIS 信息进行关联; 4.2 系统须具有点击病人,显示该病人的历史检查信息等功能; 4.3 系统须具有无 Worklist 功能设备的影像匹配,可按多种方式进行患者资料检索、查询、匹配; 4.4 系统须具有技师排队叫号功能,可以进行自动呼叫、人工呼叫、选呼等; 4.5 系统须具有影像信息修改,删除,退费、重拍、补拍功能; 4.6 系统须具有即时批量重新分配检查室及设备(例如检查室 1 的设备故障,可以将同类设备检查转至检查室 2); 4.7 系统须具有条件检索查询申请单,可按匹配状态显示申请单列表; 4.8 系统须具有使用条码扫描的方式定位患者检查记录;可调出当前患者的基本信息、检查信息、收费信息等,进行确认并修改;可查看当前患者的电子申请单或手写申请单(需登记时扫描归档); 4.9 系统须具有电子申请单信息、主诉、既往史、检查目的、临床诊断信息显示; 4.10 系统须具有显示支持打药记录,辅助技师、护士、辅助护士信息记录,并可统计相关人员工作量; 4.11 系统须具有实时显示牙位信息等功能; 4.12 系统须具有支持DICOM Print SCU 功能,支持DICOM PresentationLUT SOP |
Class,支持一致性显示模型; 4.13 系统须具有耗材处理模块,可以实现科室基本耗材列表的添加和修改,支持药品,胶片使用量统计; 4.14 系统须具有影像确认模块:病患机房检查完成后,对病患检查信息和影像信息向服务器上传进行确认,以保证业务流程的严密性和安全性; 4.15 系统须具有无 DICOM Modality Worklist 功能仪器影像患者信息同步; 4.16 系统须具有检查项目修改,费用补批; 4.17 系统须具有自定义显示列表功能。 5.护士工作站模块 5.1 系统须具有技师排队叫号功能,可以进行排队呼叫、人工呼叫、选呼等; 5.2 系统须具有对比剂以及耗材的选择; 5.3 系统须具有表单的记录; 5.4 系统须具有耗材的统计; 5.5 系统须具有打药者的工作量统计。 6.诊断报告模块 6.1 系统须具有xx的个人工作清单界面,融合多种筛选条件选择,直观显示 “已检查”、“待审核”、“审核中”、“审核未打印”、“审核已打印”页签,可大大提高诊断医生快速,精确完成诊断工作; 6.2 系统须具有报告书写界面,直观显示当前书写的患者信息,包含电子申请单、纸质扫描申请单、历史报告、公有模板、私有模板等; 6.3 系统须具有患者信息集成功能;能够直接获取显示 RIS 中的患者基本信息、检查申请信息;能够集成检查患者的临床诊断、详细病史,既往史、检查目的; 6.4 系统须具有报告任务自动刷新功能;能够定时刷新待书写报告的检查列表;能够自定义待书写报告的检查列表排序方式(即:优先级);能够自定义不同优先级别的检查列表的显示颜色; 6.5 系统须具有快速报告生成功能:能够以单选或多选方式从词汇库、诊断库 |
中选择报告模板;快速生成诊断报告,并可进行自定义编辑; 6.6 系统须具有多级审核功能:能够由医院自行定义的检查报告审核流程、审核级别、审核人等实现多级报告审核;能够在提交审核时按审核流程、上级审核人默认下一审核人等;能够自动列出当前操作员待审核的检查报告; 6.7 系统须具有与第三方电子签名系统的无缝融合,能够通过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登录和报告加密管理,防止报告被篡改; 6.8 系统须具有灵活打印功能:能够有灵活定义的打印诊断报告格式; 6.9 系统须具有报告复制功能:能够直接复制相同患者、不同患者的历史报告; 6.10 系统须具有词汇和诊断库功能:能够编制(增加、删除、修改)常用词汇管理及诊断库;常用词汇及诊断库分为公用和私有两种类型,不同权限人员只能对相应类型的词汇和诊断库进行管理;能够将当前报告直接保存到诊断库中;使用时,能够自动列出公用和私有两种类型; 6.11 系统须具有报告痕迹功能:报告的各级检审过程中,报告内容的修改操作系统应保留修改痕迹(含修改时间、修改人、原报告内容),并且可以用不同颜色的字体和不同的方式显示出来;打印报告为最终结果,需要时可以显示修改内容,用于质量控制或教学应用;实现典型病历库管理功能;能够对支持特殊的报告和影像加入在典型病历库中; 6.12 系统须具有报告质量评定功能:能够对检查报告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能够自定义质量等级; 6.13 系统须具有质量等级查询功能:能够查询未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的检查报告;能够对检查报告的质量等级按报告日期、报告类别、检查项目、报告医师、报告质量等查询统计; 6.14 系统须具有在报告界面打印胶片,支持多患者影像拼片打印; 6.15 系统须具有支持报告书写界面字体大小、颜色、自定义; 6.16 系统须具有报告发放客户端显示报告医师需求提示功能; 6.17 系统可以增加打印报告备注(超过两次打印需写备注); |
★6.18 系统须具有胶片质量评定(优、良、差、废片); ★6.19 系统须具有报告等级评定(甲、乙、丙、丁)。 7.放射科管理模块 7.1 系统须具有可根据不同岗位医护人员的工作特定性质,有效、灵活、方便地自定义设置和管理相应的工作权限、权限时间限制; 7.2 系统须具有检查号规则设定,可根据不同要求、不同检查设备、不同检查类别进行设定; 7.3 系统须具有科室通知和科室排班、设备登记及故障管理; 7.4 系统须具有报告诊断模板维护和自定义;包括各种工作量的查询统计和科室绩效分析等功能; 7.5 系统须具有报告分发指派功能(方式有:完全随机--每人一个,依次分派;任务难易度--给每个检查项目一个难易分值,保证每个人的分值接近平均;买彩票--每个人选几个尾数,按尾数分派;部位、群组--根据部位分到不同群组); 7.6 系统须具有各种工作量的查询统计和科室绩效分析等功能;服务于放射类科室,根据权限提供查询统计功能; 7.7 系统须具有常规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科室、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预约日期)、门诊号、住院号、姓名、检查号、检查状态、报告状态等基本查询条件查询检查患者或已登记患者; 7.8 系统须具有组合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科室、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预约日期)、门诊号、住院号、姓名、检号、检查状态、报告状态、患者基本信息等系统须具有的数据项自由组合查询检查患者或已登记患者; 7.9 系统须具有检索式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报告内容、检查报告诊断准确或模糊检索满足条件的检查报告; 7.10 系统须具有常规条件的统计功能;能够按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 申请登记人、检查技师、报告医生、审核医生等条件进行工作量查询统计;(条件不足的可待实施时补充) |
7.11 系统须具有自定义查询结果数据项功能;能够根据用户需要自定义查询结果显示的数据项; 7.12 系统须具有支持数据导出功能;能够将所有查询结果以常用数据格式导出 (诸如:Excel、Text 等格式);提供 ICD10 疾病代码归类,可根据解剖部位代码及疾病代码进行归类及查询; 7.13 系统须具有工作量统计:包括医生报告量、技师工作量的统计。 8.放射科教学科研模块 8.1 系统须具有教学科研案例的查询模块,方便医院的教学及科研;疾病归类时支持输入患者临床诊断,病史信息等信息,并可以用作病例查询条件; 8.2 系统须具有基于关键字的疾病归类;查询出的案例可直接调阅报告及图像; 8.3 系统须具有 ACR 编码树:为科研教学人员提供标准的 ACR 国际编码树,直观、方便的使用户进行 ACR 编码的选择; 8.4 系统须具有疾病统计管理:为科研教学人员提供疾病的统计,可以通过 ACR编码、归档时间、检查类型、诊断意见; 8.5 系统须具有典型疾病导出模块:让用户根据查询出的典型疾病导出生成 Excel 或者标准文本文件; 8.6 系统须具有患者随访模块:为科研教学人员在进行教学科研资料归类时查阅患者随访的资料。 ★8.7 系统须具有患者会诊模块。 9. PACS 影像诊断系统功能 9.1 系统须支持 Oracle、MSSQL,MS SQL 等数据库; 9.2 系统须支持操作系统 Micorsoft Windows 或 Unix 平台; 9.3 存储须支持 HA 集群方式及负载均衡方式; 9.4 系统工作流程管理须实现自动的、可配置的,基于规则的管理; 9.5 系统工作流程可根据需要可以重新配置; ★9.6 系统须支持的 DICOM 影像类型包括:CT、MR、CR、DR、RF、XA、NM、US、 |
SC、DX、MG、PX 等; ★9.7 服务器软件提供 DICOM 的 SOP Class:Storage SCU/SCP,可接收所有符合 DICOM3.0 标准的影像数据; 9.8 提供DICOM 的SOP Class:Patient Root Find/Move、Study Root Find/Move,可允许多个客户端工作站同时根据患者姓名、检查设备、检查部位、影像号、检查时间日期等多种查询条件的组合形式查询与调阅影像,并提供查询影像调阅前的缩略图预览功能; 9.9 系统须同时接受多个不同影像设备发送的数据,并提供影像资料的存储; ★9.10 系统须支持采用集中式数据库及独立影像储存管理机制,记录所有影像的储存位置; 9.11 系统须支持数据库自动记录下列资料:(a)所有病人及检查的相关文字资料;(b)所有检查影像的属性资料;(c)PACS 所有的系统参数设置,包括所有用户的个性化参数设置; 9.12 安全日志:提供影像数据的各种状态记录日志(影像存档、影像调阅、影像传输),并提供相应分析工具; 9.13 系统须支持 DICOM JPEG 有损及无损压缩算法的传输和存储; 9.14 系统须支持通过内部网络在整个医院内访问和通过因特网/调制解调器从外部访问,支持无线访问技术; 9.15 系统须支持定位线同步功能; 9.16★系统须支持病人隐私信息及影像资料的加密权限管理; 9.17 系统须支持数据库的维护、备份和恢复; 9.18 系统须支持影像刻盘; 9.19 系统须支持影像融合 帮助使用者直觉并快速地,将 PET 与 CT 影像,进行同步融合比较,让用户在进行影像判读时更加容易、并且更精准的得到疑似病征位置的信息; 9.20 系统须支持 ECG Waveform (2.2.840.10008.5.2.4.9.2.1)、Multi-frame |
以及 MPEG2 影像; ★9.21 系统须提供 Hyper Boost Access 技术提供用户随选即看的功能,可以从中间的某个部分开始浏览影像,不再需要从头等待;其他部分的影像 Hyper Boost Access 技术会在浏览的同时在背景自动进行下载; ★9.22 影像压缩:可对不同种类影像数据分别设定不同的压缩条件。包括:不压缩、压缩,压缩可分失真、非失真压缩,失真压缩又可分别设定不同之压缩比。提供影像有损(LOSSY)和无损(LOSSLESS)压缩存储。支持 8 至 16 位影像数据无损及有损压缩; ★9.23 提供自动择向转发 Auto-Routing 功能,并且系统提供管理软件接口,供系统管理者调整传输条件、目的地以及压缩方式。在传送失败时,自动重新传送以及在数据库中予以记录; 9.24 系统须具备超声心动图测量功能; 9.25 系统须具备 MPR、MIP、Min IP、Average、VR 等二维、三维重建功能; 9.26 系统须具有在报告界面下调阅影像;也支持在影像界面下调阅和编写报告,且影像界面和报告界面在同一页面下; 9.27 系统须具有同一界面显示多种设备的不同种类影像,如 CR、CT、MRI、US等,支持动(静)态影像显示; 9.28 系统须具有在进行同一患者不同检查、不同序列之间的同步调整,对比显示; 9.29 系统须具有序列模式:每个序列的图像显示在一个单独的窗口,不同序列的图像可以进修序列同步、病灶定位、定位线显示等;DICOM 图像批量另存为 JPEG、BMP、AVI 等格式,方便导出使用; 9.30 系统须具有窗位快速调节,并可根据检查部位预设窗宽窗位值,快速调阅; 9.31 系统须具有对比模式:不同患者或同一患者不同检查在同一图像窗口的对比浏览; 9.32 系统须具有单屏多窗口显示和多屏多窗口显示的模式; |
9.33 系统须具有在线诊断功能:提供实时远程诊断功能,用户对同一个影像作在线会诊即可由各方在线发话区发表自己意见,亦可在收话区看到所有人发表意见, 并且看到各使用者所做的标示及其画笔笔迹, 同时具有调整 Window/Level 之实时同步功能; ★9.34 系统须具有影像实时测量(如 CT 值)标注和管理。 (二)超声管理系统 1.预约登记模块 1.1 系统须具有按时间预约,支持预约单位时间和人数上限的设定; 1.2 系统须具有预约时输入患者信息和检查信息; 1.3 系统须具有登记信息的查询和修改; 1.4 系统须具有 HIS 申请单导入; 1.5 系统须具有条形码、磁卡、IC 卡等读入方式,支持条码打印; 1.6 系统须具有手工申请单、HIS 系统集成接口的电子申请单或网页预约等方式取得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要求; 1.7 系统须具有手写申请单扫描与归档,每天登记的检查信息能够打印或另存为 EXCEL 电子表格作为备份,能够清理已退费的检查信息; 1.8 系统须具有高拍仪、扫描仪等申请单扫描设备的联接,包纸质申请单存储为 JPG 格式的电子文档,存储在 PACS 系统中,供医师调阅; 1.9 系统须具有提供方便的手段了解各个预约队列的时间占用情况以便安排新检查; 1.10 系统须具有患者年龄信息录入如:年/月/日/时/分信息录入。 2.影像采集模块 2.1 系统须具有多种采集卡; 2.2 系统须具有多种接口视频源; 2.3 系统须具有高清采集卡和视频源; 2.4 系统须具有视频源亮度、对比度、色调、饱和度调节; |
2.5 系统须具有视频源分辨率的调节; 2.6 系统须具有视频源显示区域尺寸的设定; 2.7 系统须具有多种触发方式采集(脚闸、手控开关、键盘、鼠标、按钮),并能定制采集快捷键; 2.8 系统须具有视频源的预剪裁和采集图像的预剪裁; 2.9 系统须具有异步采集图像; 2.10 系统须具有采集声音及设定; 2.11 系统须具有第二视频源的接入、显示、采集、录像; 2.12 系统须具有缩略图(可自定义尺寸)的显示和全图(放大图)查看,编辑、测量功能; 2.13 系统须具有视屏实时画面镶嵌在报告书写界面,可同比例放大缩小并可以自动记忆浮窗视屏拖放位置,下次打开时自动打开在上次的位置; 2.14 系统须具有图像的导入(JPEG、BMP、PNG、DICOM 格式)和导出; 2.15 系统须具有采集图像上传 PACS; 2.16 系统须具有黑白和彩色图像采集;-- 2.17 系统须具有高分辨率同步显示实时动态影像; 2.18 系统须具有具有实时局部剪裁去黑边及部份采集功能; 2.19 系统须具有图像编辑功能,对已采集的图片可以做任意剪裁、标注、测量 (根据图像上标尺刻度,读取相对长度的量,尽可能的减少测量误差。) 3.图文报告模块 3.1 系统须具有“所见即所得”式的报告书写; 3.2 系统须具有报告打印模板的定制和选择; 3.3 系统须具有书写模板完全结构化,支持模板和检查类型的关联,写报告时自动根据检查类型选定模板打印模板中支持文字输入、下拉选择、勾选、表格等多种输入形式; 3.4 系统须具有任意数目图像的任意布局形式,无需选择贴图张数,自动识别 |
当前加入的图片数量,适应贴图位置; 3.5 系统须具有报告保存、提交和审核(打印即是审核); 3.6 系统须具有将报告内容、图像单独分开、合并上传 PACS,供临床科室查看图片报告; 3.7 系统须具有分诊叫号功能一体化界面; 3.8 系统须具有急诊、加急患者信息置顶显示; 3.9 系统须具有历史报告显示(全部检查报告含放射、病理报告); 3.10 系统须具有个案管理、追踪; 3.11 系统须具有结构化报告模板、诊断片语; 3.12 系统须具有危急值上报功能(手动或自动); 3.13 系统须具有公有、私有模板树状多级结构; 3.14 系统须具有片语公有、私有设定; 3.15 系统须具有报告集中打印; 3.16 系统须具有贴图位置和文字标识联动调整位置; 3.17 系统须具有多项目检查报告合单功能; 3.18 系统须具有医生电子签名、图片签名; 3.19 系统须具有支持报告书写界面字体大小、颜色自定义; 3.20 系统须具有影像所见、影像诊断,在修改后可一键存为诊断词库; 3.21 系统须具有功报告工作站界面绿色通道登记患者检查信息,并在录入后可直接看诊当前录入的患者检查信息。 4.科室病案管理 4.1 系统须具有按申请单、报告、患者信息和归档查询病案; 4.2 系统须具有病案导出; 4.3 系统须具有科研教学模块,可制作科研教学档案,并可进行追溯、查询, 并将患者受检信息、文字报告、放射报告、病理报告、手术记录、电子病历信息等记录归档。 |
5.统计查询模块 5.1 系统须具有各种工作量的查询统计等功能;服务于超声类科室,根据权限提供查询统计和科室绩效分析功能; 5.2 系统须具有常规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科室、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预约日期)、门诊号、住院号、姓名、检查号、检查状态、报告状态等基本查询条件查询检查患者或已登记患者; 5.3 系统须具有组合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科室、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预约日期)、门诊号、住院号、姓名、检查号、检查状态、报告状态、患者基本信息等系统须具有的数据项自由组合查询检查患者或已登记患者; 5.4 系统须具有检索式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报告内容、检查报告诊断准确或模糊检索满足条件的检查报告; 5.5 系统须具有常规条件的统计功能;能够按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申请登记人、检查技师、报告医生、审核医生、打字员等条件进行工作量查询统计;(条件不足的可补充); 5.6 系统须具有自定义查询结果数据项功能;能够根据用户需要自定义查询结果显示的数据项; 5.7 系统须具有数据导出功能;能够将所有查询结果以常用数据格式导出(诸如:Excel、Text 等格式)。 6.超声分诊叫号系统 6.1 系统须具有嵌入在超声系统中应用; 6.2 系统须具有医生出诊时间不固定的方便灵活调整; 6.3 系统须具有医生出诊诊室调整; 6.4 系统须具有多候诊区域同步管理; 6.5 系统须具有根据医院规模,支持多级分诊; 6.6 系统须具有一诊室一医生、一诊室多医生的方便调整; 6.7 系统须具有一屏对应一诊室,一屏对应多诊室的显示模式; |
6.8 系统须具有对特殊患者的绿色通道设计; 6.9 系统须具有早间高峰期患者突增情况应急处理机制; 6.10 系统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与 HIS 系统对接简单方便,也可支持最简易的手工分诊; 6.11 系统须具有操作简单明了,即使不熟悉电脑的医生、护士简单培训,即可使用; 6.12 系统须具有显示风格多样且方便修改; 6.13 系统须具有可靠性,稳定性,保证分诊导引系统稳定运行。 7.科研教学模块 7.1 系统须具有教学科研案例的查询模块,方便医院的教学及科研;疾病归类时支持输入患者临床诊断,病史信息等信息,并可以用作病例查询条件; 7.2 系统须具有 ACR 编码树:为科研教学人员提供标准的 ACR 国际编码树,直观、方便的使用户进行 ACR 编码的选择; 7.3 系统须具有疾病统计管理:为科研教学人员提供疾病的统计,可以通过 ACR编码、归档时间、检查类型、诊断意见; 7.4 系统须具有典型疾病导出模块:让用户根据查询出的典型疾病导出生成 Excel 或者标准文本文件; 7.5 系统须具有患者随访模块:为科研教学人员在进行教学科研资料归类时查阅患者随访的资料。 (三)内镜管理系统 1.预约登记模块 1.1 系统须具有按时间预约,支持预约单位时间和人数上限的设定; 1.2 系统须具有预约时输入患者信息和检查信息; 1.3 系统须具有登记信息的查询和修改; 1.4 系统须具有 HIS 申请单导入; 1.5 系统须具有条形码、磁卡、IC 卡等读入方式,支持条码打印; |
1.6 系统须具有手工申请单、HIS 系统集成接口的电子申请单或网页预约等方式取得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要求; 1.7 系统须具有手写申请单扫描与归档,每天登记的检查信息能够打印或另存为 EXCEL 电子表格作为备份,能够清理已退费的检查信息; 1.8 系统须具有高拍仪、扫描仪等申请单扫描设备的联接,包纸质申请单存储为 JPG 格式的电子文档,存储在 PACS 系统中,供医师调阅; 1.9 系统须具有提供方便的手段了解各个预约队列的时间占用情况以便安排新检查; 1.10 系统须具有患者年龄信息录入如:年/月/日/时/分信息录入。 2.影像采集模块 2.1 系统须具有多种采集卡; 2.2 系统须具有多种接口视频源; 2.3 系统须具有高清采集卡和视频源; 2.4 系统须具有视频源亮度、对比度、色调、饱和度调节; 2.5 系统须具有视频源分辨率的调节; 2.6 系统须具有视频源显示区域尺寸的设定; 2.7 系统须具有多种触发方式采集(脚闸、手控开关、键盘、鼠标、按钮),并能定制采集快捷键; 2.8 系统须具有视频源的预剪裁和采集图像的预剪裁; 2.9 系统须具有异步采集图像; 2.10 系统须具有采集声音及设定; 2.11 系统须具有第二视频源的接入、显示、采集、录像; 2.12 系统须具有缩略图(可自定义尺寸)的显示和全图(放大图)查看,编辑、测量功能; 2.13 系统须具有视屏实时画面镶嵌在报告书写界面,可同比例放大缩小并可以 自动记忆浮窗视屏拖放位置,下次打开时自动打开在上次的位置; |
2.14 系统须具有图像的导入(JPEG、BMP、PNG、DICOM 格式)和导出; 2.15 系统须具有采集图像上传 PACS; 2.16 系统须具有黑白和彩色图像采集; 2.17 系统须具有高分辨率同步显示实时动态影像; 2.18 系统须具有具有实时局部剪裁去黑边及部份采集功能; 2.19 系统须具有图像编辑功能,对已采集的图片可以做任意剪裁、标注、测量 (根据图像上标尺刻度,读取相对长度的量,尽可能的减少测量误差。) 3.图文报告模块 3.1 系统须具有“所见即所得”式的报告书写; 3.2 系统须具有报告打印模板的定制和选择; 3.3 系统须具有书写模板完全结构化,支持模板和检查类型的关联,写报告时自动根据检查类型选定模板打印模板中支持文字输入、下拉选择、勾选、表格等多种输入形式; 3.4 系统须具有任意数目图像的任意布局形式,无需选择贴图张数,自动识别当前加入的图片数量,适应贴图位置; 3.5 系统须具有报告保存、提交和审核(审核步骤可以通过配置选用或不用); 3.6 系统须具有将报告内容、图像单独分开、合并上传 PACS,供临床科室查看图片报告; 3.7 系统须具有急诊、加急患者信息置顶显示; 3.8 系统须具有历史报告显示(全部检查报告含放射、病理报告); 3.9 系统须具有个案管理、追踪; 3.10 系统须具有结构化报告模板、诊断片语; 3.11 系统须具有危急值上报功能(自动上传中间库); 3.12 系统须具有公有、私有模板树状多级结构; 3.13 系统须具有片语公有、私有设定; 3.14 系统须具有报告集中打印; |
3.15 系统须具有个案管理按 ICD10 分类; 3.16 系统须具有贴图位置和文字标识联动调整位置; 3.17 系统须具有多项目检查报告合单功能; 3.18 系统须具有医生电子签名、图片签名; 3.19 系统须具有支持报告书写界面字体大小、颜色自定义; 3.20 系统须具有报告文字、图片内容多少在一张报告之内高度自动缩放; 3.21 系统须具有影像所见、影像诊断,在修改后可一键存为诊断词库; 3.22 系统须具有功报告工作站界面绿色通道登记患者检查信息,并在录入后可直接看诊当前录入的患者检查信息。 4.科室管理模块 4.1 系统须具有全部检查仪器的实时画面可在管理工作站打开并高清显示,进行远程指导和诊断; 4.2 系统须具有用户可按角色分配权限,做到对用户权限的灵活精确控制;检查号规则设定,可根据不同要求、不同检查设备、不同检查类别进行设定; 4.3 系统须具有任务提醒规则设定:包括提醒内容、提醒时间能够自定义具体规则; 4.4 系统须具有科室通知和科室排班、设备登记及故障管理; 4.5 系统须具有报告诊断模板维护和自定义; 4.6 系统须具有教学、科研、个案追踪模块管理; 4.7 系统须具有按申请单、报告、患者信息和归档查询病案; 4.8 系统须具有科研教学模块,可制作科研教学档案,并可进行追溯、查询,并将患者受检信息、文字报告、放射报告、病理报告、手术记录、电子病历信息等记录归档。 5.统计查询模块 5.1 系统须具有各种工作量的查询统计等功能;服务于超声类科室,根据权限提供查询统计和科室绩效分析功能; |
5.2 系统须具有常规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科室、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预约日期)、门诊号、住院号、姓名、检查号、检查状态、报告状态等基本查询条件查询检查患者或已登记患者; 5.3 系统须具有组合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科室、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预约日期)、门诊号、住院号、姓名、检查号、检查状态、报告状态、患者基本信息等系统须具有的数据项自由组合查询检查患者或已登记患者; 5.4 系统须具有检索式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报告内容、检查报告诊断准确或模糊检索满足条件的检查报告; 5.5 系统须具有常规条件的统计功能;能够按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申请登记人、检查技师、报告医生、审核医生、打字员等条件进行工作量查询统计;(条件不足的可补充); 5.6 系统须具有自定义查询结果数据项功能;能够根据用户需要自定义查询结果显示的数据项; 5.7 系统须具有数据导出功能;能够将所有查询结果以常用数据格式导出(诸如:Excel、Text 等格式)。 6.内镜分诊叫号系统 6.1 系统须具有嵌入在超声系统中应用; 6.2 系统须具有医生出诊时间不固定的方便灵活调整; 6.3 系统须具有医生出诊诊室调整; 6.4 系统须具有多候诊区域同步管理; 6.5 系统根据医院规模,支持多级分诊; 6.6 系统须具有一诊室一医生、一诊室多医生的方便调整; 6.7 系统须具有一屏对应一诊室,一屏对应多诊室的显示模式; 6.8 系统须具有对特殊患者的绿色通道设计; 6.9 系统须具有早间高峰期患者突增情况应急处理机制; 6.10 系统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与 HIS 系统对接简单方便,也可支持最简易的 |
手工分诊; 6.11 系统须具有操作简单明了,即使不熟悉电脑的医生、护士简单培训,即可使用; 6.12 系统须具有显示风格多样且方便修改; 6.13 系统须具有可靠性,稳定性,保证分诊导引系统稳定运行。 7.科研教学模块 7.1 系统须具有教学科研案例的查询模块,方便医院的教学及科研;疾病归类时支持输入患者临床诊断,病史信息等信息,并可以用作病例查询条件; 7.2 系统须具有 ACR 编码树:为科研教学人员提供标准的 ACR 国际编码树,直观、方便的使用户进行 ACR 编码的选择; 7.3 系统须具有疾病统计管理:为科研教学人员提供疾病的统计,可以通过 ACR编码、归档时间、检查类型、诊断意见; 7.4 系统须具有典型疾病导出模块:让用户根据查询出的典型疾病导出生成 Excel 或者标准文本文件; 7.5 系统须具有患者随访模块:为科研教学人员在进行教学科研资料归类时查阅患者随访的资料。 (四)病理管理系统 1.标本工作站 1.1 送检标本的条码管理; 1.2 支持本院和外院标本登记管理; 1.3 支持标本数量登记; 1.4 支持申请单拍摄、扫描功能; 1.5 显示和查询病人检查状态; 1.6 支持全键盘操作,所有登记过程无需鼠标操作,加快登记流程。 2.标本图文诊断工作站 2.1 图像采集至少支持以下接口: |
采集卡 VIDEO/S-VIDEO 采集卡 32bit 真彩色 1024X768 分辨率 256 级灰阶 DICOM3.0 接口 NTSC/PAL 制式 CCD 摄像头、显微数码相机或数码摄像机(SCSI ,1394 接口); 2.2 支持实时/静态单帧采集; 2.3 支持鼠标、键盘和脚踏开关控制采集; 2.4 提供图片显示窗口,可以在编辑报告时方便看到采集的图像; 2.5 提供对图像的移动、翻转、镜像、放大、缩小、黑白反转、等图像显示处理功能; 2.6 提供角度、直线、箭头、圆、矩形、多边形、手绘线和文字等批注功能; 2.7 可根据患者的检查部位调用已定义的典型报告模板,模板调入后可进行简单的编辑,快速生成诊断报告。同时也可以将新写的报告以报告模板的形式保存起来,供以后的诊断应用; 2.8 特殊符号输入:对于对μ、γ、ξ、θ、π等特殊符号,系统提供特殊符号的工具栏,可由诊断医生从中选择特殊符号; 2.9 图像输出选择:可以从静态图像列表中选择需要打印到报告上的重点图像; 2.10 图像描述:报告中的图像可以添加文字说明,对图像性质等进行描述,其文字内容由诊断医生输入,并可在报告上打印出来; 2.11 报告书写/审核权限分为三级:报告/审核/审核后修改权限。报告打印或审核后,可以修改并留痕迹; 2.12 诊断报告分类、组合、模糊检索功能; 2.13 系统须具有图片的导入和导出; 2.14 系统须具有公共和私有报告模板,以及现有报告加入模板; 2.15 系统须具有三级报告审核(初级报告医生、报告医生、审核医生); 2.16 系统须具有个案管理、追踪; |
2.17 系统须具有图片采集键盘、鼠标、脚踏开关、手柄设备控制; 2.18 系统须具有静态图片放大、编辑; 2.19 系统须具有报告书写界面字体大小、颜色自定义; 2.20 系统须具有不同病人之间匹配功能。 3.统计查询模块 3.1 系统须具有常规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科室、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预约日期)、门诊号、住院号、姓名、检查号、检查状态、报告状态等基本查询条件查询检查患者或已登记患者; 3.2 系统须具有组合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科室、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预约日期)、门诊号、住院号、姓名、检查号、检查状态、报告状态、患者基本信息等系统支持的数据项自由组合查询检查患者或已登记患者; 3.3 系统须具有检索式查询功能;能够按检查报告内容、检查报告诊断准确或模糊检索满足条件的检查报告; 3.4 系统须具有常规条件的统计功能;能够按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日期、申请登记人、取材医师、报告医生、审核医生等条件进行工作量查询统计;(条件不足的可待实施时补充) 3.5 系统须具有自定义查询结果数据项功能;能够根据用户需要自定义查询结果显示的数据项; 3.6 系统须具有数据导出功能;能够将所有查询结果以常用数据格式导出(诸如:Excel、Text 等格式)。 ★3.7 系统产生数据必须与院内平台、HIS、EMR、CDR、云胶片对接共享。 |
7 | PACS 系 统 | 1.DICOM 传输 1.1.同时支持多个 DICOM 影像设备的图像接收; 1.2.可根据不同的影像设备配置接收的优先级; 1.3.支持不低于 20 个不同 IP 段的影像设备,无需统一 IP; 1.4.支持有条件的 Q/R 操作; 1.5.具备 DICOM 网段和图像处理终端物理隔离设计。 2.在线数据存储功能 2.1.支持存储同步转发到后备存储; 2.2.支持 JPEG2000 的灰度图像无损压缩和解压功能; 2.3.支持有条件的数据迁移,方便存储的扩展; 2.4.支持跨物理磁盘,在一个磁盘上跨目录的图像文件存储,确保文件系统的高效率; 2.5.支持每日自动数据打包和刻录光盘; 2.6.光盘带有在任意 Windows 系统中浏览图像和报告的软件; 2.7.可支持将超过时限的在线图像自动迁移到离线存储管理中; 2.8.支持自动将从近线存储回溯的图像在超过时限的情况下从在线存储移除; 3.离线存储管理 3.1.支持通过 DICOM Q/R 或者内部协议访问将长期打包的数据拆解到在线存储管理; 3.2.离线存储使用独立的数据库,每个 Study 仅占用一条记录,全部图像打包存储,并从在线系统中移除,使在线系统始终保持高效率; 3.3.图像浏览终端。 4.基本图像处理 4.1.支持每秒 200-300 张小图标的传输和显示,显示任意 CT 图像的时间不超过 3 秒,降低等待时间; 4.2.支持 DICOM Gray Scale Presentation Status 浏览状态的保存和传输; |
4.3.支持 DICOM OVERLAY 信息的表达; 4.4.支持各类无损压缩格式的减压功能; 4.5.支持从设备上传出的 DICOM SR 信息的表达窗宽、窗位调整、放大、漫游、图像翻转和负片操作各种面积、直方图、长度和角度测量工具; 4.6.针对不同类型的图像,配置不同的工具栏和右键功能; 4.7.伪彩功能; 4.8.局部放大镜和自动窗位显示; 4.9.根据圈定区域自动设定窗宽、窗位; 4.10.图像显示区域四角标注可定制中文显示; 5.影像设备类型有关的图像处理功能 5.1.针对 CR/DR 图像,提供长骨多付图像的无缝拼接功能提供组织均衡化图像增强功能; 5.2.针对 CT/MR 图像,自动计算定位线,并可选取定位线来选取图像; 5.2.1 支持组对比和成组图像的操作; 5.2.2 按扫描周期来进行序列的自动拆分和显示; 5.2.3CT 图像的椎体自动定位功能; 5.2.4MR 图像的交叉定位功能; 5.3.针对 DSA 图像,3 种减影模式的减影功能; 5.3.1 电影播放最快到每秒 60 帧,满足高心率的播放; 5.3.2 序列拆解到单帧或者组成新电影; 5.3.3 导管定标和血管狭窄测量功能; 5.3.4 左心功能分析; 5.4.针对乳腺图像,钙化点寻找既有的多种挂片协议,并一键在预设的协议间切换。 5.5.照相操作 5.5.1 支持在图像处理窗口和照相窗口间拖拽图像; |
5.5.2 支持在照相窗口中通过拖拽调整图像的顺序在照相窗口中进行缩放、漫游和调窗的处理; 5.5.3 支持多个患者在一张胶片上的排版; 5.5.4 方便地选择胶片模式和目标激光相机; 5.5.5 胶片信息全中文显示; 5.5.6 可在胶片上打印含有患者信息的条码; 5.5.7 可将患者照相的状态记录下来发给 RIS 系统; 5.6.HIS/EMR 整合 可通过 PID 等参数调用直接打开患者的图像。 5.7.基本浏览功能 自适应临床终端的显示屏类型; 基本的浏览操作,调窗、缩放、翻页、测量等。 5.8.关键图像浏览功能 可指定浏览带有 GSPS 信息的关键图像; 支持对报告终端打印的电子胶片的浏览支持。 | ||
8 | 心电平台 | (一)软件要求 1.系统可以按采集时间顺序排列,急诊优先;可以波形测量、分析诊断、确诊报告;可以多个分析终端同时查看同一份心电图,共同会诊;支持同一份心电图异地做二次诊断;诊断后任何设备可以查看原始完整心电图;可以分析比较既往较目前2次心电图的变化,并显示及报告打印;可以将心电数据做心向量分析、晚电位分析、频谱分析、高频心电分析、QT分析、心率变异分析并显示及报告打印(提供证明文件); 2.可提供心电图处理测量功能,波形显示、电子标尺测量、新旧病历对比 功能、幅值调整、单页多页显示、心拍自动分析、心拍特征点自动识别、患者 |
数据全数字导入导出功能,心拍特征点手动微调、走纸速度调整、波形放大等功能; 3.具有多种报告输出功能,支持长导联任意选择,提供详细的心电诊断库,具有详细的心电图诊断描述。快速模式诊断词条,修改报告诊断,能够使用自由文本输入和术语库来编辑心电图报告;有最近使用的诊断术语提示。有专业术语库和拼音检索功能; 4.具有信息到达提醒功能,当有新病历需诊断时,可以声音的方式发出提醒,及时提醒医生诊断新上传病例; 5.在线心电图分析功能,查看原始心电波形;提供心电图处理测量功能,波形显示、幅值调整、单页多页显示、新旧病历对比功能、心拍自动分析、心拍特征点自动识别、心拍特征点手动微调、走纸速度调整(25毫米/秒、50毫米/秒)、波形放大(可放大1~100倍)等功能; 6.具有完整权限管理系统,系统管理员可对不同的人员授予不同的权限,使用者只能做已授权的操作; 7.具有心电集中分析处理编写心电图诊断报告软件,主任管理浏览统计工作站软件(心电检查工作量月(年)统计、设备使用率等统计功能); ★8.自主研发的心电信号自动测量和自动诊断系统,为了保证自动测量与诊断的准确性,要求心电算为自主研发且通过两个以上全球知名数据库的认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医院现有心电图机联网,.心电网络系统与医院现有心电图机对接后,心电图机检查数据可直接上传心电网络系统,不需要通过电脑,平板等计算机设备中转(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0.为了保证心电网络数据传输的准确性,要求床旁心电图机测量的心电数据,打印的心电图报告,同心电网络系统测量的心电数据,打印的心电图报告,数据一致报告一致(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二)全面的系统交互联接方案 |
1.心电数据可以统一为标准的存储格式进行归档,可输出PDF、Jpg等多种格式报告; 2.可实现与HIS、PACS、EMR、体检等系统对接; 3.支持接入一维、二维条形码扫描器、主流读卡器(身份证、社保卡、就诊卡等); 4.支持和心电图机的双向通讯,支持有线和无线两种通讯技术,可在心电图机直接下载预约信息。 (三)客户端软件 1.支持浏览器查看已诊断申请单报告;报告浏览可按照科室权限划分; 2.支持申请单多条件组合搜索,可选择申请科室、检查科室、申请时间、病人来源、性别、姓名、检查类别、诊断医生、诊断结论、申请单号、病人号、门诊/住院/体检号等条件; 3.支持病例收藏,收藏类型可自定义; 4.支持自动推送消息到采集工作站,带声音提醒; 5.支持预约、检查、诊断优先设置,针对紧急病人可以设置为优先预约、优先检查以及优先诊断,系统具有高优级病人记录的置顶、醒目字体标识; 6.支持高级分析自动预诊断功能,危急申请单自动置顶并醒目标识; 7.支持三导、六导、十二导、同步十五导、同步十八导静态心电设备采集数据显示并诊断,使用12导设备采集,诊断中心可出18导心电图报告,以满足附加导联的检查要求; 8.支持图片电子签名(包括单签名/双签名); 9.支持频谱心电、高频心电、QT离散度、时间心电向量、空间心电向量、心室晚电位、心率变异、心率震荡等高级分析诊断功能; 10.支持自定义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的阈值; 11.支持常用符号小键盘输入; 12.支持左右手电极反转和胸导联纠正,支持导联纠正后的重新分析,不 |
需要因为导联接错而多做一次心电图,减轻医生工作(该项技术需提供专利证明和截图证明); 13.提供重新滤波功能; 14.提供丰富的打印报告模板:支持多种报告格式,如121、62、34+1、长导联(一节律)、长导联(三节律)等; 15.支持基线位置调整、支持自动增益调整、打印网格粗细设置、打印波形粗细设置; 16.支持波形局部放大和电子测量功能,支持任意波形段放大测量,一次测量可以同时获取间期和振幅两种信息; 17.支持历史记录的对比、调阅:可以同屏对比波形、测量信息以及诊断信息; 18.可以支持多组模板的比较,提供放大叠加比较; 19.支持汉语拼音缩写快速查找及记忆跟随输入,避免重复输入,提高医生书写速度; 20.支持多种增益调整、速度调整,肢体导联和胸导联的增益可以分开调整; 21.支持心拍特征模板自动识别,支持特征点手动调节后的重新诊断功能 (能自动更新测量值、更新诊断结果),以及多个特征模板叠加比较显示; 22.支持二次重新自动诊断,医生可以选取任意一段10秒波形进行重新分 析,减少人工诊断分析的时间; 23.支持单搏心率变异分析,可显示相邻QRS波的RR间期值和心率值,更加直观地观察到心律不齐现象; 24.支持诊断测量异常提示:测量值超出正常范围、诊断结果异常时系统自动采用醒目的颜色标识; 25.支持远程会诊:可实现重要、疑难心电图的专家远程会诊。 | ||
9 | 归档设备 | 根据接口文件动态库开发程序接口,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
10 | 预约系统 | 具备包括预约登记、预约取消、预约资源同步、预约资源管理、分时段预约、患者信用管理等 6 项功能。提供实名制挂号、检查、检验、体检、日间 手术、处置、住院等 7 项预约服务。支持人工、自助机、移动终端、医院范 围内自动签到等 4 种签到方式。实现医院号源统一管理,对医院内网预约平台和互联网预约平台的号源进行实时同步,支持网络、电话、窗口、诊间、社区、自助设备等 6 种挂号方式。患者可以通过手机 APP 查询到医生简介, 擅长,预约号源等情况,分时段进行预约,患者可以选择就诊和检查时间段。即时线上支付,就诊不需要再取挂号单,直接通过手机扫码就诊签到,患者、挂 号和检查预约同步。 |
11 | 治疗系统 | 包括康复、中医、口腔、五官等治疗室。 1.治疗安排信息可被全院查询; 2.治疗记录数据可供全院访问,有数据交换接口; 3.有每次治疗的登记或执行记录,内容包括时间、项目等; 4.治疗记录纳入全院统一的医疗档案体系; 5.治疗过程中的评估有记录; 6.治疗过程各环节有记录、可监控。 |
12 | 西安市医 保接口 | 根据接口文件动态库开发程序接口,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
13 | 排队叫号 系统接口 | 根据接口文件动态库开发程序接口,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
14 | 银医自助 设备 | 根据接口文件动态库开发程序接口,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
15 | 手术麻醉系统 | (一)系统基本要求 1.必须满足卫计委 2015《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相关指标要求; 2.建设麻醉临床数据中心,实现与医院现有系统的数据对接,能够完成平台、 |
HIS、LIS、PACS、EMR 等系统的数据接口,并自动完成各项数据匹配工作; ★3.建设麻醉医疗设备数据集成平台,实现与医院现有医疗设备的集成,自动完成监护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4.系统应符合 HL7、DICOM 等国际通用医疗标准,以及 ICD 国际疾病分类; ★5.系统应符合 HTML5、CSS3 等国际通用 IT 标准进行构建。系统必须采用纯 B/S 架构进行构建,即所有功能应用在不安装客户端的情况通过浏览器进行所有功能操作; ★6.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麻醉记录单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 WS329 (2011)相关标准; 7. 系统需支持多种终端设备进行访问, 终端设备操作除了 PC 上常用的 Windows、Mac 外,还应支持 IOS、Android 等移动操作系统的支持,使术前访视等需要到病房中的操作可以使用 IPad、IPHONE 等设备就可进行; 8.所有监护设备必须通过网络接入服务器进行集中采集,客户端电脑在不开机或宕机的情况下不影响监护设备的自动采集; 9.支持术中医嘱。 (二)软件功能要求 1. 麻醉安排管理 1.1 基本功能 1.1.1 显示所有未进行麻醉安排的申请单; 1.1.2 自动图形化提示急诊病人、感染风险病人申请单; 1.1.3 自动图形化提示未安排完成的申请单; 1.1.4 显示所有已进行麻醉安排但未开始手术的申请单; 1.1.5 能够单独发送麻醉申请信息; 1.1.6 已安排申请单中的患者、手术内容、手术室和台次显示; 1.1.7 能够查看手术申请单和手术安排详情。 1.2 手术申请 |
1.2.1 支持批量接收院内 HIS 下达的手术申请信息; 1.2.2 支持单独接收院内 HIS 下达的某个患者的手术申请信息; 1.2.3 支持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从 HIS 中接收手术申请信息和患者基本情况; 1.2.4 支持手工添加急诊手术申请单,并支持如下功能: A.通过科室拼音首字母进行快速检索科室功能; B.通过症状拼音首字母在 ICD-9 数据库中进行快速检索术前诊断功能; C.通过手术内容拼音首字母在《卫生部手术分级分类目录(2011 年版)》数据库中进行快速检索手术名称和手术级别功能; D.通过人员拼音首字母或工号、中文名称快速检索手术医师、手术助手功能; 1.2.5 取消手术申请时能注明取消原因,并能进行分析; 1.2.6 支持手术申请单的打印功能; 1.2.7 支持通过读卡器读取门诊卡并自动提取患者信息填充到申请单中。 1.3 手术安排 1.3.1 支持传统手工排班和计算机智能排班两种模式; 1.3.2 智能排班模式中支持对 HIS 系统中传入的和手工添加的多个来源的手术申请信息进行批量统筹分析,自动分配手术中所需要的各方面资源,智能完成手术排班,并且自动生成的结果允许人工介入进行二次编辑; 1.3.3 支持无需麻醉和局麻介入手术的安排; 1.3.4 手工排班模式中,能够快速调阅 HIS 中下达的手术申请内容的详细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补充完整麻醉安排信息,同时能够支持手术医师、体外循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助手等人员名称的拼音首字母快速录入手工排班模式支持图形化拖拽式操作,并能通过颜色区分出未安排、已安排、进行中、已完成等各种手术状态; 1.3.5 手工排班模式支持日历式排班方式,可使用月历、xx等多种方式进行安排; 1.3.6 手术安排情况可通过短信网关给手术相关人员提前发送短信进行提醒; |
1.3.7 能够根据手术安排情况自动生成符合医院要求的手术通知单,并支持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1.4 病案集成 1.4.1 在进行麻醉安排时,可以与院内现有 HIS、EMR、LIS、PACS 系统进行对接,实时查看到到病人的病历信息、医嘱信息、检验信息、心电、脑电和影像信息; 1.4.2 麻醉安排信息可以回传给 HIS 系统进行记录,以保持两系统之间数据的同步。 2. 术前管理 2.1 基本功能 2.1.1 麻醉医师进入到工作台中只能查看和操作安排给自己的术前手术记录; 2.1.2 可按照手术日期、病人科室、所在病区、病人姓名等查询条件快速定位到手术记录; 2.1.3 可按照患者所在科室和手术日期等条件对手术记录进行动态分组; 2.1.4 可通过图形化方式提示出急诊手术、感染风险手术。以及手术完成状态 (未开始、进行中、已完成); 2.1.5 可通过进度条方式提示出每台手术的文书完成情况,以及临床路径完成情况,并能够按照颜色区分出超期未完成的文书和临床路径项,且提供追溯功能; 2.1.6 支持删除手术记录功能,并能够选择要删除的相关麻醉文书,以及是否包含手术安排、手术申请。 2.2 麻醉文书 2.2.1 可自动生成符合院方规定格式的术前访视记录单; 2.2.2 可自动生成符合院方规定格式的术前会诊记录单; 2.2.3 可自动生成符合院方规定格式的麻醉知情同意书; 2.2.4 可自动生成符合院方规定格式的术前麻醉计划书; |
2.2.5 术前麻醉文书中的信息可以与院内 HIS 系统进行集成,自动生成单据中的患者基本信息、麻醉方法等内容,并能够与院内 LIS 系统进行集成,自动生成相关辅助检查内容; 2.2.6 术前麻醉计划书中的内容可自动带入到麻醉记录和麻醉小结中; 2.2.7 支持在术前麻醉文书的填写过程中自动生成临床路径,对于单据上没有的临床路径检查项,提供手工勾选功能; 2.2.8 所有术前麻醉文书支持提交功能,在未提交之前,麻醉医师可以对单据进行修改,提交后对单据数据进行锁定,并能够提示文书中的必填项; 2.2.9 所有术前麻醉文书支持单页打印、连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2.2.10 文书支持 CA 认证签名。 2.3 护理文书 2.3.1 可自动生成符合院方规定格式的术前准备单; 2.3.2 提供 Apache、GCS、TISS、RANSON、SOFA 等术前常用评估和评分方式,并能够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自动采集急性生理学等评分时所需要的数据; 2.3.3 所有术前护理文书支持提交功能,在未提交之前,手术护士可以对单据进行修改,提交后对单据数据进行锁定,并能够提示文书中的必填项; 2.3.4 所有术前护理文书支持单页打印、连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2.3.5 文书支持 CA 认证签名。 2.4 病案集成 2.4.1 在进行术前麻醉、护理文书填写时,可以与院内现有 HIS、EMR、LIS、 PACS 系统进行对接,实时查看到到病人的病历信息(含手术室、过敏史、用药史等)、医嘱信息(既往检查材料)、检验信息、心电、脑电和影像信息; 2.4.2 术前麻醉和护理文书内容可以回传给 HIS 系统进行记录,以保持两系统之间数据的同步。 3.术中管理 |
3.1 基本功能 3.1.1 麻醉医师进入到工作台中只能查看和操作安排给自己的术中手术记录; 3.1.2 可按照手术日期、病人科室、所在病区、病人姓名等查询条件快速定位到手术记录; 3.1.3 可按照患者所在科室和手术日期等条件对手术记录进行动态分组; 3.1.4 可通过图形化方式提示出急诊手术、感染风险手术。以及手术完成状态 (未开始、进行中、已完成); 3.1.5 可通过进度条方式提示出每台手术的文书完成情况,以及临床路径完成情况,并能够按照颜色区分出超期未完成的文书和临床路径项,且提供追溯功能; 3.1.6 支持删除手术记录功能,并能够选择要删除的相关麻醉文书,以及是否包含手术安排、手术申请。 3.2 麻醉记录单 3.2.1 单据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329-2011)中的所有规范要求; 3.2.2 能够与各种品牌、型号的监护仪、麻醉机、呼吸机进行对接,实现生命体征数据实时采集; 3.2.3 支持抢救模式和正常模式; 3.2.4 支持麻醉记录单模板功能,可为每种麻醉方法单独设置麻醉记录单模板,即对术中用药、输液、特殊监测、手术事件等进行预先定义。并在手术过程中可随时切换模板,且不丢失生命体征监护数据; 3.2.5 单据中的所有数据均能够实现画布上的交互式操作,通过鼠标点击,拖拽的方式实现单次和连续,以及鼠标右键拖拽操作实现数据的批量添加、修改和删除功能; 3.2.6 能够兼容自动采集和手工绘制生命体征数据两种数据录入方式; 3.2.7 可以通过拼音首字母快速检索出药品,并能为每种场景下的用药(比如 |
术前用药、诱导用药,术中用药,镇痛用药等)等单独设置用药途径,剂量和单位等属性的默认值; 3.2.8 提供颈丛、臂丛等麻醉方式的多部位不同剂量用药记录功能; 3.2.9 输液操作支持加药(配药)功能; 3.2.10 生命体征数据绘制支持机采数据修正功能,可通过鼠标拖拽的方式进行数据修正,并可进行机采数据的还原; 3.2.11 给氧方式支持麻醉机和鼻导管两种方式,并能够自动根据流量计算氧浓度; 3.2.12 支持自主呼吸到机械通气的体征图形数据自动转换功能; 3.2.13 支持无创动脉压到有创动脉压,以及平均动脉压的切换功能; 3.2.14 支持体外循环手术; 3.2.15 支持抢救模式,可以分时间段设置密集监控体征数据期间的采集间隔; 3.2.16 支持手术事件中麻醉步骤、手术步骤、特殊给药、特殊检查、心电图记录等事件的自定义功能; 3.2.17 手术事件与备注自动级联生成手术事件说明,支持横排、竖排、竖排+分组等多种表现形式; 3.2.18 通过拼音首字母快速检索术前用药、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手术级别、术后诊断以及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手术护士; 3.2.19 支持入量、出量的单页合计,以及跨页合计; 3.2.20 出室后单据自动锁定,与解锁功能; 3.2.21 提供醉诱导→手术室→复苏室;麻醉诱导→手术室;只在手术室;三种麻醉过程的全方位支持; ★3.2.22 自定义标记(画线、矩形、文字标签)的缩放、拖拽和旋转等功能; 3.2.23 提供异常数据告警和修正功能,以及心电设备警告功能; 3.2.24 提供设备数据采集断线自动重连功能; 3.2.25 支持在麻醉记录单的填写过程中自动生成临床路径,对于单据上没有的 |
临床路径检查项,提供手工勾选功能; 3.2.26 在提交病历文书前,自动检测没有完成的项目,提醒医师补充完成未完成项; 3.2.27 支持单页打印和连续打印功能,以及集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3.2.28 支持 CA 认证签名。 3.3 麻醉小结 3.3.1 单据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329-2011)中的所有规范要求; 3.3.2 通过麻醉计划、麻醉模板、HIS 系统数据自动生成麻醉小结单; 3.3.3 预置麻醉小结常用项目(麻醉平面、气管型号、维持方法等)供快速选择,以及特殊情况等文本内容的模板自动生成功能; 3.3.4 麻醉小结与术后复苏室级联功能; 3.3.5 镇痛泵用药与病人自控镇痛级联功能; 3.3.6 病人回病房交接项目检查与签字功能; 3.3.7 麻醉效果评定与记录功能; 3.3.8 支持单页打印和连续打印功能,以及集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3.3.9 支持 CA 认证签名。 3.4 体外循环单 3.4.1 为体外循环医师提供符合医院标准的体外循环记录单维护功能; 3.4.2 体外循环单中的患者信息与检验信息自动生成功能; 3.4.3 体外循环单中的必填项提醒功能; 3.4.4 支持单页打印和连续打印功能,以及集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3.5 安全核查单 3.5.1 提供符合卫生部标准的手术安全核查功能; 3.5.2 提供手术安全核查单、麻醉安全核查单和手术风险评估单管理功能; 3.5.3 为麻醉开始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室前的三方核查工作提供语音播报 |
检查项功能; 3.5.4 提供核查项弹出提示功能保障手术过程安全,及合乎医疗安全标准规定; 3.5.5 支持单页打印和连续打印功能,以及集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3.6 护理记录 3.6.1 生成符合院方规定的术中护理记录单、介入护理记录单及门诊护理记录单; 3.6.2 护理记录单中的患者信息自动生成; 3.6.3 麻醉小结中相同的内容(术毕去向、特殊情况等)自动填写功能; 3.6.4 局麻及介入手术定制流程:完成护理记录单即表示手术已完成功能; 3.6.5 支持单页打印和连续打印功能,以及集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3.7 器械清点 3.7.1 自动生成符合院方规定的术中器械清点单中的患者信息; 3.7.2 根据不同手术科室所用手术器械的不同情况,自动生成器械清点内容; 3.7.3 支持单页打印和连续打印功能,以及集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3.8 手术材料意向书 3.8.1 提供符合院方规定的手术材料意向书的维护功能; 3.8.2 可预先设置不同手术麻醉方式,以及特殊手术事件中的常用手术材料信息,自动生成手术材料意向书; 3.8.3 支持单页打印和连续打印功能,以及集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 3.9 处方笺 3.9.1 提供符合医院标准的处方笺功能; 3.9.2 支持毒麻药,精神类药品两种文书模板,并根据药品类型自动显示不同的模板; 3.9.3 处方笺中的患者信息自动生成功能。文书中的必填项提醒功能。 3.10 不良事件上报 3.10.1 提供符合医院标准的不良事件上报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