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厂区绿地维护项目
自主比选文件
比选人: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须知
第三章 参选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评比规则
第五章 参选人选定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中选后相关履约要求
第八章 其它
附件一:合同范本
附件二: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具体任务及要求
附件三:报价单
附件四:承诺函
附件五:法人授权书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介绍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外包比选。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xx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参选人进行正确参选,特制定本规定文件。
第二章 比选须知
1、比选范围
1.1 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
1.2本次业务外包承包时间为合同签订起一年。
2、定义和解释
2.1 “比选人”系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即业主方。
2.2 “参选人”系指向比选人报名并接受邀请,领取比选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参选文件的法人。
2.3 “参选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参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参选文件的人,如果参选人代表不是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 “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参选人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须承担的所有工作。
3、比选文件组成
3.1 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比选公告、比选须知、合同书格式、参选文件格式、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和评标细则
3.2 比选文件除3.1内容外,比选人在比选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比选文件的澄清
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比选人提出。参选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日,按参选须知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比选人。比选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文件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
5.1 在参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可主动地或依据参选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比选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比选项目的每一参选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参选人未按规定时间予以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书面文件的,视合同已收到。
5.2 为使参选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比选文件的修改,比选人可酌情推迟参选截止时间和开评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报名比选的每一参选人。
5.3 比选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参选人具有约束作用。
6、参选人资格
6.1 参选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绿地维护服务类资质,并能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凡从事过绿地维护服务,服务业绩优良,社会信誉好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6.2经营年限内无商业纠纷案件,无偷税漏税行为,无税务欺诈行为。
6.3本次业务外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比选文件的递交
7.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16时00分,
7.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东南电化公司监察室招投标箱内(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内),联系人:xx、联系电话:00000000。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第三章 参选文件的编制
1、参选文件的组成:
①有良好经营业绩的证明。其中包括以往承包业绩的合同、营业收入证明等,其他可以证明承包单位具有良好运营业绩的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②投标单位经营历史简介,经营能力介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经年检或年审合格的复印件),且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函。
③参选单位出具业务联系人的授权代表证明,业务联系人或被授权代表变更时应取得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④提供参选报价表。报价单参照附件二格式进行报价。
⑤以上①至③项内容合并密封并加盖公章标注;④项内容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密封封面上要有明确的注明表示密封内的项号。
2、参选书格式
参选人应按规定制作参选文件并需加盖公司章,按规定填写报价表并需加盖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3、参选报价
参选人须现场勘查,对参选报价负责,报价为含税价。参选报价应包括比选文件所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工具、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参选人须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报价函填写,加盖参选人印章,字迹清晰,否则视为无效。
4、特别说明
4.1参选人需承担所有与比选有关的费用,比选人在任何情况
下不负担上述费用。
4.2参选收到比选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比选人汇总。
4.3参选人对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比选人概不负责。参选人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比选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选人负责。
第四章 评比规则
1、评分规则:
1.1比选人在评选时,原则上以参选最低价为中标单位,但不限于以参选高价中选,将会综合考虑以下因数:
①参选人的服务保障能力、生产能力、管理能力;
②与比选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的条件的偏差;
③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况;
④投标人在同类企业的经营业绩情况;
⑤投标人的资信等情况;
1.2参选报价符合当前市场通行标准,如出现恶意竞标、串标现象,或参选以各种方式对评选小组成员施加影响;及其它违反招投标法、以及本次比选规定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参选人此次参选活动,并取消恶意竞标、串标单位在我公司三年之内的业务外包比选活动中的参选资格;
1.3有较强的能力配合完成业务外包所规定内容。
1.4以往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可附表提供;
1.5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服从比选人的管理。
1.6如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评标小组有权根据报价情况组织进行议标。
2、以下情况作废标处理:
2.1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参选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
2.2参选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2.3未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参选文件的。
2.4参选人未通过质询和综合管理能力测试的。
2.5违反规定影响开选评选工作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比选人施加影响的。
第五章 参选人选定
1、比选人将在投标截至日期后另行组织比选会,参选人选定工作在比选人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招投标小组负责。
2、东南电化公司招标小组按规定程序,根据评标的标准和要求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
3、公布中选单位(电话通知)。
第六章 合同授予
1、比选人将把合同授予中选人;在授予前,仍需进行资格审查。
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将通知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口头或电话通知所有未中选的参选人。
3、中选通知对比选人和参选人具有法律效力。中选单位需在比选人通知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若因中选单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比选人签署合同,比选人有权单方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同时,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全部责任。
4、中选人签署合同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按比选人要求提供办理相关环保装移手续的各项资质。若因中选单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环保装移手续资质,则比选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同时,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全部责任。
5、中选人必须履行中选价格,执行合同过程中不得要求降价,不得拒绝执行合同内容等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将扣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参选人三年内在比选人的业务中的参选资格,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6、比选文件与合同附件作为签定合同的条款,比选文件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的内容,比选人、参选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可另行商定解决。
第七章 中选后相关履约要求
1、中选人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及业务外包项目具体任务的规定。
2、中选人需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触犯相关条例者则按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3、严禁中选单位任何形式的业务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取消乙方的合同资格。
第八章 其它
1、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无论其是否中选,均不退回。
2、比选人xxxx: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向第三方泄露。
3、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4、比选联系人:x先生
5、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附件一:合同范本
业务外包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NO.
甲方(发包方):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xx
乙方(承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就甲方将 等业务外包给乙方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约定在“□”内打“√”):
乙方承包甲方 作业任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
2.1服务区域:甲方厂区等。
第三条 服务期限
3.1服务期限为壹年,2015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
3.2服务期限届满时,乙方已经接受但尚未完成的服务项目,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完成。
3.3如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后要求继续承包的,可参加甲方业务外包的招标或其他方式的商务竞价谈判。
第四条 服务标准及操作要求
4.1具体服务标准和操作要求详见专用条款部分附件A。
4.2合同履行中,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或行业组织等对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操作制定更高标准的,按照更高标准执行;各类标准不一致的,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第五条 设备及材料
5.1 乙方应自备外包项目服务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包括其此类设备、材料的相关操作技术及劳动力等。
5.2 如乙方提出请求,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以在设备、材料等方面为乙方提供协助(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详见附件B,如有)并提供相应的操作技术指导,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执行:
(1)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或者在应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2)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外包服务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3)其他:设备及材料费用全有乙方提供
5.3 乙方应依法妥善使用相关设备、材料(包括使用甲方的设备、材料,以下同),并在使用期间承担保管责任。因设备、材料的使用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4 服务期限届满,乙方应立即归还甲方设备、材料,逾期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除正常损耗外,如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服务费用
7.1计费标准:详见专用条款部分附件C,附件C中的费用为含税价格,包含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外包服务所能获得的全部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7.2结算支付
(1)服务费用按月结算。 每月15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外包服务的结算材料(结算资料清单及式样详见附件D)。甲方对乙方的结算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应付服务费用。乙方所有的结算资料(包括甲方实际应付款金额确定后乙方开具的发票)需送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地址及接收人:
地址: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接收人 :
(2)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从应付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考核扣款(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专用条款部分附件E),对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甲方亦有权从应付服务费用中扣除。应付服务费用扣除相应款项后,为甲方实际应付款金额。
(3)甲方实际应付款金额确定后,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甲方的付款,并不限制甲方在随后时间对已开具发票的费用提出争议或对合同中不满意的服务进行索赔的权利,且付款亦不构成甲方对乙方服务的最终认可。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8.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服务费。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乙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更正,乙方应按甲方通知中的更正要求,在规定期限就其服务的缺陷进行补救、重作。
8.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有权签署本合同,并保证已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法资质、经验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有足够的合格专业人员,以谨慎、称职和专业的态度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因乙方及其指派作业人员的资质问题引发政府主管部门的查处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操作要求提供服务。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任何缺陷,乙方应立即主动采取或者经甲方通知后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更正或补救。
(3)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遵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方厂区与生产作业有关的规章制度。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九条 劳动关系
9.1 乙方需指派与乙方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负责外包作业,为其指派的作业人员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作业人员身份证等资料向甲方备案。乙方变更指派人员时需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9.2 甲方与乙方指派作业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其他雇佣关系。乙方作业人员以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其他雇佣关系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3乙方作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或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均与甲方无关,所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4 如甲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被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判令需向乙方作业人员承担补偿、赔偿或其他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或向乙方追偿,并有权直接先行扣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应付款用于承担此等责任。
第十条 安全条款
10.1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厂区内安全、健康与环境知识的培训,并对乙方工作区域随时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方面有关事项的检查,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0.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对违章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不得拒绝。
10.3乙方应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知识,以及相关操作技能的培训与考核(具体次数由乙方从确保安全、规范作业的角度进行把握,乙方应对其作业人员先行开展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才允许持证上岗)。确保所有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确保其作业人员了解、知晓外包项目业及作业场所存在的潜在危害及防范措施。
10.4乙方应根据外包业务的需要,为其指派的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做好可能的职业病预防工作。乙方作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服务时,必须穿戴符合甲方现场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作业。
10.5乙方应加强对乙方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乙方作业人员出入甲方厂区应遵守甲方的出入管理规定,不得进入与作业活动无关的区域。如乙方作业人员在非外包作业时间出现在甲方任何区域,或在外包作业时间出现在非作业区域,由此引发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乙方作业过程中发现现场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范、应对措施,因乙方未立即报告或未立即采取措施而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7乙方特别xx:作为专业服务的外包方,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除按甲方要求和规定外,更必须积极主动地进行充分的危害识别和管控,落实相关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事故、违法违规事件、损失或处罚。因此,无论甲方是否提出相关要求和规定或进行监督检查等,均不代表甲方承诺对乙方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更不因此构成对乙方所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的减轻或豁免。
第十一条 突发事件
11.1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安全事件等),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11.2乙方不得隐瞒突发事件,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并有权据此提前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 保密承诺
12.1乙方对甲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基于合同进行服务而从甲方获取的所有商业和技术资料,均应作为保密资料。乙方应对保密资料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对外披露、使用于除履行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12.2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返还或者销毁所有上述含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5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已销毁或返还所有含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
12.3乙方违反保密承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4本条关于乙方保密承诺的相关约定,同时适用于乙方作业人员,乙方应对其作业人员的违反保密承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转包
13.1未经甲方事前书面批准,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也不得将外包项目整体或部分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3.2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实施前述转让、分包或转包行为的,乙方仍应对承包方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4.1本合同所指的“变更”是指对服务内容、完成服务的方法或进度表的修改、修订,或者其他对本合同的实质性修改。
14.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变更合同约定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增加服务项目或减少原先已约定服务项目,服务费用相应调整。
(2)对合同条款或除此之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有关资料的解释作最终确定,以及对该等资料中不够明确的地方作最终确定。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后,应立即变更有关的服务。
14.3乙方违约时(如因乙方误工,怠工无法胜任工作,直接影响甲方生产等情况的),甲方有权依据自身对乙方违约程度的判断,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列明要终止的服务和终止的生效时间,以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乙方须在终止服务日期生效时停止该部分服务的工作,同时继续提供未被终止的那部分服务。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依据自身对乙方违约程度的判断,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款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等。
15.2因乙方的原因,乙方未能依约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除暂缓支付相应服务费、按比例扣减相应的费用外,还有权选择按当月应付服务费总额的5%收取为违约金或按当月应付服务费总额每日5%的标准收取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之日。同时,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自行承担费用。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款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等。
15.4 甲方行使没收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时,如履约保证金已被用于抵扣乙方其他应付款项,乙方应立即先行补足履约保证金。
15.5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甲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海啸、水灾、飓风、雷击或其它灾难;征用或没收设施;任何阻碍或严重限制前往服务地点或在服务地点实施服务的战争、敌对行动、暴乱、恐怖主义行动及民众骚乱。
16.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延迟履行或未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免除一方或双方的部分或全部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合同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不可抗力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16.3本协议服务费用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作任何上调。
第十七条 通知
17.1双方重要文件往来应当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等)进行。如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所列地址,则:双方地址在同一个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的,自特快专递寄出之日起算第3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提前签收除外);双方地址不在同一个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的,自特快专递寄出之日起算第6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提前签收除外);双方应主动做好信函接收工作,无论信函是否被拒收、无人签收、他人签收等,均不影响有效送达的认定。如送达地址变更,变更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否则,通知方按对方变更前地址寄出的,仍然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变更方对此无异议。
17.2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
邮编:350300
传真:0591-86552003
电子邮箱:
联系人:
乙方地址: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第十八条 司法管辖和争议的解决
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构成及效力顺序
19.1 本合同由第一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构成,双方就合同履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亦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本合同各部分之间如存在约定不一致的情形,按照以下顺序适用,排列在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1)补充协议
(2)专用条款
(3)通用条款
19.3 如果本合同各部分的内部条款之间出现约定不一致的情形,则:
(1)属通用条款或专用条款内部条款的,以对乙方更严格的约定为准。
(2)属补充协议条款的,以时间签署在后的协议条款为准;如属同一份补充协议,则以对乙方更严格的约定为准。
第二十条 其他
20.1 双方确认:对本合同项下各自的权利义务、可能承受的风险和责任等事项,双方均已清楚了解,并已相互根据对方要求对合同条款(特别是义务性、责任性和风险性条款)进行充分说明。经充分、平等、友好的协商、讨论和慎重考虑,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20.2 本合同关于乙方义务、责任等约定,同时适用于乙方的作业人员,xxxx其作业人员履行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
20.3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且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除在签订页加盖双方公章外,本合同还应以公章骑缝方式签订。
19.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 月 日
甲方: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附件A:《服务标准和操作要求》
附件B:《甲供设备、材料清单》
附件C:《外包项目服务费计算标准》
附件D:《外包费用结算资料清单及式样》
附件E:《外包项目考核规定》
附件F:《外包项目双方资质(权利义务)》
附件G:
附件二:
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
具体任务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厂区绿地维护
1.1包材料、农药割草机、汽油、机油、肥料、水管、修枝剪、打药机等工具。
1.2负责维护厂区绿地维护,保证绿地生态健康。
二、其他参选要求
1、意向参选单位请派人到我司进行现场考察,提供相应的厂区绿地维护解决方案。
2、报价以包干的方式(含税),我司可提供割草机一台。
3、各参选单位的报价及绿地维护解决方案将由比选人综合评比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三:报价单
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服务费用
报价表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比选文件内容我公司已阅知并完全同意,承诺此次报价真实、有效,我方理解贵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投标报价,同时承诺,中标后认真履行中标义务,提供24小时优质服务。现将本公司有关报价(含税)情况明细如下表:
一、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合同包报价:
元/平方米。
本公司承诺:此次投标一旦中选,绝不悔标;本公司有能力确保各项业务的完成;本公司全体人员将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及良好的敬业精神真诚服务于贵公司。
投标单位(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四:承诺函
承诺函
致: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为对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比选文件表示完全响应,遵照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充分了解比选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比选文件制定的交易规则。接受比选文件中所制定的各项标准。
3、我方承诺:我方为投标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
4、我方承诺:如中选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必定根据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要求,完成业务外包项目工作内容。
5、我方保证:我方确认,我方完全接受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比选文件、附件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方将与东南电化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特此承诺。
意向参选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五:法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厂区绿地维护外包项目的意向比选方申请登记、比选竞价、厂区绿地维护业务外包项目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比选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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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