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XLC-20220506
电动车采购合同
合同号: XLC-20220506
签订地点:山东省德州市
甲方(采购单位): 新疆华新博纳商贸有限公司乙方(中标单位):山东巧客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核准,甲方在网上对以下货物进行网上竞价(项目编号: 62022041165192325 )的竞价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竞价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合同 包 | 品目 号 | 货物名 称 | 品牌型 号 | 配置和技 术参数 | 生产 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交货期 |
山东 | |||||||||
巧客 | |||||||||
无 | 无 | 电动车 | 杉东 SD-T33 | 详见《验收交接单》 | 新能源车 业有 | 2 台 | 44300 元 | 88600 元 | 合同生效后 7 天 |
限公 | |||||||||
司 | |||||||||
总价:捌万捌仟xxx整(大写) ¥:88600(小写) (合同总金额包含税费、备件、安装、调试、检验和运输费、运输保险等费用) |
二. 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1.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
2.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 疆维吾尔xxxxxxxxxxxxxxx 000 x ,货物在运输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 7 天 三. 供货清单
供货清单是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享有同等效力四. 付款方式与条件
(一) 货物交货付款。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货物验收合格的文件,甲方凭收讫货物的收
货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在 40 个工作日内以 银行转账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100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1. 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100 %的正式发票。
2. 生产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3.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收货凭证。
4.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二) 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 / (时间)支付。五.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按照技术资料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六.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合同价款包含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费用。七. 验收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八.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所有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1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专业技术人员超过 24 小时未到现场解决故障,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 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 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住宿费、送达费等)。
十.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交付延误,每延误满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价值 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 20%。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
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 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住宿费、送达费等)。
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延期款项 5%的违约金。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外,乙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 乙方应保证其交付的货物质量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 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更换且交付日期不予顺延。
4. 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 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另一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住宿费、送达费等)
十一. 违约终止合同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 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住宿费、送达费等)应由乙方赔偿:
(一)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二)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十二.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十三.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 其他约定
(一) 若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因乙方的质量或安装工艺等原因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安全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 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住宿费、送达费等)。
(二)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 (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见投标文件。
(四) 保密约定: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以下无正文) | |
甲 方: | 乙 方:山东巧客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商务代表: |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 法定代表人:xxx |
(六)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xx |
手机/电话: | 手机/电话:0000000000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城县支行 |
账号: | |
账号:1612004509200256673 |
签订日期: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