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标的
x合同的标的为乙方按照合同及其组成部分的要求完成 展览的巡展服务项目。本合同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需求,完成布展设计方案及相关制作(布展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主题展区与甲方展览场地整体环境的协调一致);
2.完成展览的展项布展、撤展,展品整体调试等;
3.展览期间保证展项正常运行,并负责维修维护;
4.负责提供展览必需的备品备件和消耗品。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相关服务有审查、批准的权利;
1.2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巡展接展、布展施工、维护和撤展等各项工作,并保证如期开展;
1.3负责提供展览场地用于展出 展览;
1.4负责展品到达甲方指定场地的人员对接、展品接收等工作,并协助完成相关布展工作;
1.5负责支付布展、维护,展品运输,运输期间保险及展览期间保险的相关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原因,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支付乙方费用,甲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展览延期后果;
2.2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合同要求的工作内容,确保本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维护和巡展等各个环节质量达到要求;
2.3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要求,保证各节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2.4应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力和物力保证本项目的实施,并安排专人驻点做好展览期间的展项及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三、设计、施工工程任务与计划
乙方按照项目要求,提供详细的设计、施工任务及进度计划安排。
1.展览地点:
2.展览地址:
3.展览进度:
序号 |
时 间 |
内 容 |
1 |
年 月 日 |
与上一站巡展承接单位进行展览交接 |
2 |
年 月 日 |
完成上一站巡展展览撤展、打包 |
3 |
年 月 日 |
完成展览自上一站到本单位的运输及保险 |
4 |
年 月 日 |
完成展览在本单位的布展、运行和维护 |
5 |
年 月 日 |
与下一站巡展承接单位的展览交接、撤展指导等 |
四、项目检查与验收
1.乙方布展施工完成后,进行展品统一调试并保证正常运行;
2.甲方于布展结束后组织验收;
3.乙方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调整并确保展项正常运行。
五、质量要求和质量保修
1.本项目必须符合中国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规定以及标准的要求,且必须满足执行国家规定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展览质量要求
2.1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质量技术及安全规范的要求;
2.2符合展览功能需求和展示效果要求;
2.3符合施工阶段各项检验的质量标准;
2.4展览安全可靠、运行稳定,符合节能环保的标准;
3.展览质量保修期为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开始,至撤展日止;
4.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展览特点,乙方须随展览提供至少能够满足相应展项在质量保修期内正常运行的必要易损件、易耗品、必备件等备品备件。
六、合同期限
x合同有效期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本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完成后止。
七、合同价格
x合同所需经费由甲方负担,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整,(小写) 元,报价表见附件。
八、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2.甲方应按以下所规定的付款计划支付合同款项:
工作进度 |
付款比例 |
…… |
XXX% |
…… |
XXX% |
…… |
XXX% |
…… |
XXX% |
…… |
XXX% |
3.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合同款;
4.乙方汇款信息: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5.乙方应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或合同要求或不能达到展览展示效果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3次以上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应款项,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相应款项,并提出索赔。
十、合同解除与终止
1.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时,合同即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并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采取合理措施弥补违约情况的,无违约责任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任何一方被宣告破产、或进入破产、解散或清算程序,或无力偿付其到期债务的,另一方可出具书面通知立刻终止合同;
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亦终止。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项目的施工造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等事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执行计划的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如期进行,也属于不可抗力;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并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报告展项情况,以及清理、修理费用。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2.1项目本身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2.5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双方应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十二、仲裁
1.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过友好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
4.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履行。
十三、生效与更改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3.如有需要,可订立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或补充合同的条文做出任何更改,均需得到甲乙双方的同意,并由双方在正式书面文件上签字、盖章。
十四、通知
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合同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发给有关一方的授权代表;
2.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被视为有效送达:
2.1由专人递交,在递交签收时即为送达;
2.2用书信发出,收件人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凭证上签字即为送达;
2.3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则在发送并经对方确认后即为送达;
3.双方均需互相通知有关更改通讯地址等事宜,否则递交至原通讯地址即为送达。
十五、其他
x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附件: 展览 巡展报价表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202 年 月 日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202 年 月 日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附件
展览 巡展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