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WYYM-24-0415GK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全 册)
项目编号:DWYYM-24-0415GK
项目名称: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采 购 人: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代理单位:xx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24年4月
目 录
2、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并自行承担踏勘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责任和风险。 12
注1、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3
注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WYYM-24-0415GK
项目名称: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预算金额:920.72万元/二年
最高限价:
民间职业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0.5万元/场次;
本市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4万元/场次;
地级市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32万元/场次;
省级专业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3万元/场次;
综艺类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6万元/场次;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服务时间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 |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
二年 |
920.72万元/二年 |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次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最多续签一次;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都须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xx);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xxxxxxx000x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4731277;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53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xx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000x;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7454801/0574-62511937;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51193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 址:xxxxxxx000x
传 真:/
联 系 人:30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文件,
尤其字体加“黑”、加“粗”,有“注”的部分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本部分内容与本文件其它部分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000-000-000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请使用windows7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不适用于mac或linux桌面系统。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
(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_xxx/xxX0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00-0000-000),用于电子投标。
注: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单位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5.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5.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5.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单位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6、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6.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后(待采购代理单位点击“开启解密”后)的半小时内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用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
6.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则作放弃投标处理。
6.3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
6.4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标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做出答复,相关答复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7、本“电子招投标规程及注意事项”涉及的CA驱动和申领流程、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如遇版本更新或升级,以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和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为准。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服务的采购、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代理单位”系指xx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文件”系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
4、“供应商”系指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服务”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余姚市财政局;
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全部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完成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所需的全部费用、企业的管理费、税金、利润及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类费用等】。
3、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未列出的
但为完成本项目及使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材料,供应商应进行优化并将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投标报价须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位(例如:投标报价为1234567.89元为无效,投标报价为1234568元或1234568.00元均为有效);
5、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要求见附表1):
A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A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供应商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人提供符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A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供应商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人提供符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A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人提供符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A6、供应商一般情况;
A7、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的承诺函;注:具体以采购人在(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A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A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用填写)或A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A11、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A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商务和技术文件:
▲B1、投标书;
B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建议放入);
▲B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注:若投标单位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书;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
▲B4、商务条款响应表;
▲B5、技术要求响应表;
B6项目的认识和理解
B7 项目现状的了解、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B8配送团队资源储备情况;
B9公共文化演出配送团队的入围方式;
B10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
B11公共文化演出配送节目策划方案;
B12公共文化演出配送团队的组织、管理方案;
B13演出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B14演出过程的演出人员安全、观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B15应急、突发状况的保障措施
B16类似业绩
B17政府采购政策分
B1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提前透露投标价格的内容(业绩除外),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报价文件
▲C1、开标一览表;
C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并对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
凡是涉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供应商(盖章)”的,均须加盖电子公章;
凡是涉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章)”的,可采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电子章或上传线下已在纸质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实体章的扫描件;
凡是涉及“授权代表(签字)”的,可采用授权代表的电子签章或上传授权代表线下已在纸质上手工签字的扫描件。
注1:其中扫描件格式建议为PDF格式,因签署件不清晰所引起的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注2: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具体详见B3说明;
注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或加盖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电子章或加盖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实体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后果:含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因此认定的结果等)由供应商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后,应当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重新制作并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填写内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十一、开标(电子化)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方式采购。投标单位应当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及通讯的顺畅,以便跟进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开标由采购代理单位主持,采购人代表(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采购代理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在政采云系统上进行开标。
2、供应商代表如对电子开标过程有异议,应立即提出,否则视为对电子开标过程无异议。供应商代表应对电子开标进行实时校核及勘误,并确认(如有);供应商代表未确认或者拒绝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十二、评标
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1.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1.2 宣布评标纪律;
1.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1.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1.5 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1.6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1.8 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10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签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注明日期)要求采购单位澄清。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网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网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代理单位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代理单位,不得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十四、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投诉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招标文件晚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预算价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经审批的预算价为920.72万元/二年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民间职业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0.5万元/场次;
本市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4万元/场次;
地级市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32万元/场次;
省级专业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3万元/场次;
综艺类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6万元/场次;
超出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十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采购代理单位向中标人收取人民币肆万元整的招标服务费。
十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并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八、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2、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并自行承担踏勘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责任和风险。
3、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主要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供应商风险:
(1)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要求供应商作实质性响应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的偏离或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6、关于小微企业:
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注1、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注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转包或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
2.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3.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允许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上传的);
1.4评审中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评标程序(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1第一阶段评审
▲2.1.1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已上传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即资格证明文件)逐一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2.1.2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即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已上传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即商务和技术文件)中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2.1.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已上传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即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评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1.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2.2第二阶段评审
▲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已上传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即报价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2.4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2.5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的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列前。若技术得分也相同,则采取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2.3确定中标供应商
2.3.1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代理单位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中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被质疑、投诉查实成立,取消中标资格的,或经查证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并同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3.3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单位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三、投标的澄清
3.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询标,要求供应商做出澄清。供应商必须按照代理单位告知的方式,进行答疑和澄清。
3.2供应商对需要澄清的问题所作出的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价格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五、招标程序终止及采购方式变更
5.1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或初步审查表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5.2.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5.2.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主管部门批准。
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审查项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A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A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供应商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人提供符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A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供应商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人提供符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A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人提供符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A6、供应商一般情况; |
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
A7、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的承诺函; 注:具体以采购人在(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
A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A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用填写)或A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提供A11、《联合体协议书》。 |
|
资格性审查结论 |
|
注: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及政采云系统的要求提供(上传)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另有说明的除外);②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对应的A2中的名称一致; 注:工商更名的须提供证明资料; |
2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七、1条的要求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 |
4 |
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提前透露投标价格的内容(业绩除外) |
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提前透露投标价格的内容(业绩除外) |
5 |
其他 |
未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的现象 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一、1.4条; |
6 |
未出现技术评审时的无效标情况 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二、2.1.4条; |
|
7 |
不允许出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
|
8 |
不允许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9 |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
10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
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附表3:
评分表
|
评分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资 信 技 术 及 商 务 部 分80分 |
1.(主观分)项目的认识和理解 |
评审委员会从全面性、客观性及准确性的角度,就供应商对项目需求的认识和理解程度进行打分; |
3 |
2.(主观分)项目现状的了解、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供应商须结合项目需求、配送服务区域的情况及自身同类项目的经验对本项目实施重难点及应对措施进行打分:重难点分析是否到位、是否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
3 |
|
供应商须结合项目需求、配送服务区域的情况及自身同类项目的经验对本项目实施重难点及应对措施进行打分:应对解决措施是否适用有效; |
3 |
||
3.(客观分)配送团队资源储备情况 |
根据供应商现有民间剧团或专业剧团(包括本市、地级市、省级)或综艺团队每提供一个的3分最高的9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等; |
9 |
|
4.(主观分)公共文化演出配送团队的入围方式 |
根据供应商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团队入围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公平公正进行打分; |
3 |
|
5.(主观分)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进行打分:拟定的配送演出分配安排总体部署的完整性; |
3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进行打分:拟定的配送演出分配安排总体部署的合理性、可行性; |
3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进行打分:拟定的演出参演人员安排的完整性; |
3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进行打分:拟定的演出参演人员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 |
3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进行打分:针对市级及省级剧团来姚演出时安排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
3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进行打分:拟定的设备(舞台、大棚、灯光、音响、舞美装饰等)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 |
3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进行打分:拟定的配送演出目录单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 |
3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进行打分:拟定的配送演出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 |
3 |
||
6.(主观分)公共文化演出配送节目策划方案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节目策划方案进行打分:策划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
3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节目策划方案进行打分: 策划方案完整性并是否与采购要求的相符合; |
3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节目策划方案进行打分:编排内容的创意性; |
3 |
||
7.(主观分)公共文化演出配送团队的组织、管理方案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团队的组织、管理方案进行打分:组织、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
2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公共文化演出配送团队的组织、管理方案进行打分:组织、管理方案的完整性; |
2 |
||
8.(主观分)演出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
根据供应商对演出团队演出时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
3 |
|
根据供应商对演出团队考核及处罚措施方案的完整性进行打分; |
3 |
||
根据供应商对演出团队考核及处罚措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
3 |
||
9.(主观分)演出过程的演出人员安全、观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单位对演出期间制定的演出人员、观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打分;安全保障措施的可行性; |
2 |
|
根据投标单位对演出期间制定的演出人员、观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打分;安全保障措施的完整性; |
2 |
||
10.(主观分)应急、突发状况的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单位对应急、突发状况的保障措施进行打分;保障措施灵活性 |
2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应急、突发状况的保障措施进行打分;保障措施可行性 |
2 |
||
根据投标单位对应急、突发状况的保障措施进行打分;应急队伍的调配能力及人员在特殊时期的配置的合理性 |
2 |
||
11.(客观分)类似业绩 |
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得2分。 注:必须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
2 |
|
12.(客观分)政府采购政策分 |
①供应商注册在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得0.5 分;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 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等等资料) |
0.5 |
|
②供应商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0.5分;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 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等等资料) |
0.5 |
附表4
初步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对应的A2中的名称一致; 注:工商更名的须提供证明资料;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 |
3 |
投标报价 |
** Expression is faulty **本项目经审批的预算价为920.72万元/二年;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民间职业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0.5万元/场次; 本市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4万元/场次; 地级市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32万元/场次; 省级专业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3万元/场次; 综艺类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6万元/场次; 超出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 Expression is faulty **报价文件出现未按规定填写投标总报价(含第二章中的第五、4条的要求,P5)。注:报价修正除外; ** Expression is faulty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
4 |
其他 |
** Expression is faulty **不允许出现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Expression is faulty **不允许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Expression is faulty **未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的现象; ** Expression is faulty **报价文件格式中的其他规定; ** Expression is faulty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
初步审查结论 |
|
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
附表5
价格评分表
投标商 分值 |
|
|
价 格 20 分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 |
20 |
报价得分 |
|
第四章 采购合同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甲方: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乙方: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项目编号:DWYYM-24-0415GK
项目名称: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甲方(买方):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另附)及乙方的投标承诺;
服务内容: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二、合同金额:
标的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每年场次 |
中标单价金额 |
小计 |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
2年 |
市内民间职业剧团 |
178 |
元/场 |
元/年 |
本市剧团 |
147 |
元/场 |
元/年 |
||
地级市专业剧团 |
8 |
元/场 |
元/年 |
||
省级专业剧团 |
8 |
元/场 |
元/年 |
||
综艺类 |
21 |
元/场 |
元/年 |
||
合计金额: |
元/年 |
||||
二年总金额 |
元/二年 |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齐全的)技术资料(具体按甲方要求)。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产权及保密约定
4.1 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2 资料使用和管理
4.2.1甲方提供的既有资料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不得扩展到其他项目或其它单位。项目完成后,相关数据应交回甲方。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使用权在合同项目完成后自行终止。
4.2.2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对相关资料保密的法律义务。
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
2.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3.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允许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七、合同履行时间: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次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最多续签一次,本次合同服务期限自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止;
八、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大写金额: 元)作为预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预付款等额且有效期内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
2、费用凭《余姚市阳光文化直通车演出情况反馈表》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在收到《余姚市阳光文化直通车演出情况反馈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费用的30%;最后一季度支付前,收到《余姚市阳光文化直通车演出情况反馈表》和结算出扣除年度考核惩处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即剩余所有费用-年度考核惩处);
年度惩处:年度考核90分及以上支付合同价全款;年度考核90分-80分(含)支付合同价的80%;年度考核80分以下,扣除剩余费用;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0.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0.2 如因乙方工作失误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经甲方指出后仍未有改进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按乙方违约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对应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1.2甲方无故逾期考核,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按1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且不予支付剩余款项。
11.4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退出承包的,甲方在终止合同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且不予支付剩余款项。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也不可延长。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特别约定:
13.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产生,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当出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
十四、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5.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文化工作决策部署,围绕“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的工作中心,以文化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为工作目标,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文化需求,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为保证公共文化配送内容的质量,将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招标选择参加演出配送团队的策划组织企业,进行策划、组织和承办工作。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剧团数量(个) |
一类乡镇(街道)演出场次 |
二类乡镇(街道)演出场次 |
三类乡镇(街道)场次 |
合计 |
1 |
市内民间职业剧团 |
6-10 |
60 |
70 |
48 |
178 |
2 |
本市剧团 |
2 |
60 |
63 |
24 |
147 |
3 |
地市级专业剧团 |
1-3 |
8 |
/ |
/ |
8 |
4 |
省级专业剧团 |
2 |
8 |
/ |
/ |
8 |
5 |
综艺类 |
1 |
10 |
7 |
4 |
21 |
注:1、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次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最多续签一次;;
2、一类乡镇(街道)为:阳明街道、梨洲街道、兰江街道、凤山街道、泗门镇、马渚镇、低塘街道、朗霞街道、丈亭镇、临山镇;
二类乡镇(街道)为:陆埠镇、三七市镇、黄家埠镇、梁弄镇、小曹娥镇、河姆渡镇、牟山镇;
三类乡镇(街道)为:大岚镇、四明山镇、大隐镇、鹿亭乡;
三、采购需求
(一)策划、组织承办需求
1、中标单位需具有文旅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2、按采购相关的规定,设置基本要求、历年台账审核等选择入围演出配送团队(剧团),签订合同。选择入围团队同时必须符合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各类品目剧团要求)。
3、中标单位服从采购单位的调配,根据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总体要求,配送节目内容健康、形式丰富,编排有创意,资源储备力量强,并确保演出剧目的质量。
4、中标对单位演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期间安全。
5、中标单位有所在地区文化和旅游厅颁发的《演出许可证》,可自行承办“综艺类”的演出,其他剧团必须按第2条执行。
6、中标单位与各乡镇、街道双方确定的演出时间、地点,制定配送计划表,配送演出资金分配表,交采购人审核。安排配送活动,加强演出配送团队(剧团)的演出质量管理。
7、中标单位应按策划实施方案对演出配送团队进行年度考核,评级。
8、中标单位应确保演出配送团队按签约的场数演出,如遇特殊情况,由中标人按照实际情况,对委托的演出配送团队进行再分配。
9、2023-2024年的“阳光文化直通车”在各乡镇、街道的各类配送在室外的演出地点,原则上不与2021、2022年度的演出地点重复,做到均等、普惠。
10、中标单位应承担演出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填写《余姚市阳光文化直通车演出情况反馈表》。
11、中标单位负责演出人员及舞台、灯光及演出所涉及的设备等安全。
1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单位自行承办或委托承办的相关发包、管理、费用支付等风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各类剧团需求:
1、市内民间职业剧团
(1)资格要求
1)需具有所在地区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演出并通过年审;
2)经工商部门注册,注册年限在7年(含7年)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通过有效年度审验;
3)近2年每年演出场次在50场及以上(以演出台账或演出协议为凭证);
4)在岗人员不少于20人;
5)舞台设施设备齐全,具有20台以上可供选择演出的优秀剧目。
(2)具体要求
1)内容与表演形式
①内容积极健康,表演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②主要形式:节目以整个故事情节为主线的古装戏、清装戏为主,以越剧、姚剧等剧种为主;
③每场演出时间:剧目长度时间至少2个半小时;
④每场演出人员数量:每场剧目上场角色演员人数按照剧情需要至少10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3)配合乡镇和行政村制订切实而周密的演出安全措施,选择足够容纳疏散群众演出场所,切实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演出安全。
4)剧团树立服务和规范意识,具有一定的公益服务能力,队伍稳定,管理有序。
5)剧团服装、道具、化妆、舞美要符合剧情、演员感情要投入,演出中不删除段落和章节,确保演出质量。
6)剧团配送演出目录单、演出场次、地点必须服从中标人的安排。
7)剧团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更改演出演员、剧目、内容和演出时间。
8)职业剧团必须参加采购单位、中标单位对参加配送的民间职业剧团进行考核评级,按照评级等次接受分配方案,并同意服从。
9)剧团在每个演出地点的每场演出,必须悬挂余姚市“阳光文化直通车”专场演出的横幅。
10)为保证演出质量,剧团演出必须按照上报的剧目内容演出,演出后及时将演出反馈单、演出照片或视频交给中标单位。
11)剧团在结算费用时,应凭增值税发票到中标单位处结算费用。
12)剧团如发生乡镇(街道)、村、社区有效举报或有效的有书面不良投诉记录,
3年内不准参加配送服务。
13)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2、本市剧团
(1)资格要求
1)需具有所在地区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演出;
2)经工商部门注册,注册年限在7年(含7年)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通过有效年度审验;
3)在岗人员不少于40人;
4)具有20台以上可供选择演出的优秀剧目;
5)必须拥有专业演出的设备(舞台、灯光、音响、字幕等)。
(2)具体要求
1)内容和表演形式
①演出剧目丰富多彩,演出内容积极健康,表演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②主要形式:节目以整个故事情节为主线的古装戏、清装戏、近代戏为主,以姚剧、越剧等剧种为主;
③每场演出人员数量至少:每场剧目上场角色演员人数按照剧情需要至少15人;
④每场演出时间至少:剧目长度时间至少2个半小时。
2)近2年每年演出场次在50场及以上(以演出台账或演出协议为凭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4)剧团配合乡镇和行政村制订切实而周密的演出安全措施,选择足够容纳疏散群众演出场所,切实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演出安全。
5)剧团树立服务和规范意识,服装、道具、化妆、舞美要符合剧情、演员感情要投入,演出中不删除段落和章节,确保演出质量。
6)剧团落实舞台、舞美、人员、节目安排、设备等,配送演出目录单、演出场次、地点必须服从中标单位的安排。
7)剧团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更改演出演员、剧目、内容和演出时间。
8)剧团在每个演出地点的每场演出,必须悬挂余姚市“阳光文化直通车”专场演出的横幅。
9)剧团要具有一定的公益服务能力,队伍稳定,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10)为保证演出质量,剧团演出必须按照上报的剧目内容演出,演出后及时将演出反馈单、演出照片或视频交给中标单位。
11)各本市剧团在结算费用时,应凭增值税发票到中标人处结算费用。
12)剧团如发生乡镇(街道)、村、社区有效举报或有效的有书面不良投诉记录,
3年内不准参加配送服务。
13)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3、地市级专业剧团
(1)资格要求
1)需具有所在地区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演出。;
2)经工商部门注册,注册年限在7年(含7年)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通过有效年度审验;
3)在岗人员不少于40人;
4)具有20台以上可供选择演出的优秀剧目;
5)必须拥有专业演出的设备(舞台、灯光、音响、字幕等)。
(2)具体要求
1)内容和表演形式
①演出剧目丰富多彩,演出内容积极健康,表演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②主要形式:节目以整个故事情节为主线的古装戏、清装戏、近代戏为主,以甬剧、越剧等剧种为主;
③每场演出人员数量:每台剧目上场角色演员人数按照剧情需要至少20人;
④每场演出时间:剧目长度时间至少2个半小时。
2)近2年每年演出场次在50场及以上(以演出台账或演出协议为凭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4)剧团配合乡镇和行政村制订切实而周密的演出安全措施,选择足够容纳疏散群众演出场所,切实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演出安全。
5)剧团树立服务和规范意识,服装、道具、化妆、舞美要符合剧情、演员感情要投入,演出中不删除段落和章节,确保演出质量。
6)剧团落实舞台、舞美、人员、节目安排、设备等,配送演出目录单、演出场次、地点必须服从中标单位的安排。
7)剧团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更改演出演员、剧目、内容和演出时间。
8)剧团在每个演出地点的每场演出,必须悬挂余姚市“阳光文化直通车”专场演出的横幅。
9)剧团要具有一定的公益服务能力,队伍稳定,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10)为保证演出质量,剧团演出必须按照上报的剧目内容演出,演出后及时将演出反馈单、演出照片或视频交给中标单位。
11)各本市剧团在结算费用时,应凭增值税发票到中标人处结算费用。
12)剧团如发生乡镇(街道)、村、社区有效举报或有效的有书面不良投诉记录,
3年内不准参加配送服务。
13)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4、省级专业剧团
(1)资格要求
1)需具有所在地区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演出;
2)经工商部门注册,注册年限在7年(含7年)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通过有效年度审验;
3)在岗人员不少于40人;
4)具有20台以上可供选择演出的优秀剧目;
5)必须拥有专业演出的设备(舞台、灯光、音响、字幕等)。
(2)具体要求
1)内容和表演形式
①演出剧目丰富多彩,演出内容积极健康,表演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②主要形式:节目以整个故事情节为主线的古装戏、武戏为主,以浙江越剧、浙江绍剧、金华婺剧等为主;
③每场演出人员数量:每台剧目上场角色演员人数按照剧情需要至少20人;
④每场演出时间:剧目长度时间至少2个半小时。
2)对省级专业剧团要求近2年每年演出场次在50场及以上(以演出台账或演出协议为凭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4)剧团配合乡镇和行政村制订切实而周密的演出安全措施,选择足够容纳疏散群众演出场所,切实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演出安全。
5)剧团树立服务和规范意识,服装、道具、化妆、舞美要符合剧情、演员感情要投入,演出中不删除段落和章节,确保演出质量。
6)剧团落实舞台、舞美、人员、节目安排、设备等,配送演出目录单、演出场次、地点必须服从中标单位的安排。
7)剧团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更改演出演员、剧目、内容和演出时间。
8)剧团在每个演出地点的每场演出,必须悬挂余姚市“阳光文化直通车”专场演出的横幅。
9)剧团要具有一定的公益服务能力,队伍稳定,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10)为保证演出质量,剧团演出必须按照上报的剧目内容演出,演出后及时将演出反馈单、演出照片或视频交给中标单位。
11)各本市剧团在结算费用时,应凭增值税发票到中标人处结算费用。
12)剧团如发生乡镇(街道)、村、社区有效举报或有效的有书面不良投诉记录,
3年内不准参加配送服务。
13)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5、综艺类团队
(1)资格要求
1)需具有所在地区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演出;
2)经工商部门注册,注册年限在7年(含7年)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通过有效年度审验;
3)必须拥有专业演出的设备(舞台、灯光、音响、字幕等)。
(2)具体要求
1)内容和表演形式
①演出剧目丰富多彩,演出内容积极健康,表演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②主要形式:节目内容以弘扬社会主旋律为主,以歌舞、独唱、合唱、小品、相声、曲艺、戏曲、器乐独奏、朗诵、等艺术表现形式为主;
③每场演出数量:每台综艺演出节目至少8个,每台中小型综艺演员人数至少20人,大型综艺演出人数至少25人;
④每场演出时间:每台节目时长至少1.5小时。;
2)要求近2年每年演出场次在20场及以上(以演出台账或演出协议为凭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4)团队配合乡镇和行政村制订切实而周密的演出安全措施,选择足够容纳疏散群众演出场所,切实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演出安全。
5)团队树立服务和规范意识,服装、道具、化妆、舞美要符合剧情、演员感情要投入,演出中不删除段落和章节,确保演出质量。
6)团队落实舞台、舞美、人员、节目安排、设备等,配送演出目录单、演出场次、地点必须服从中标单位的安排。
7)团队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更改演出演员、剧目、内容和演出时间。
8)团队在每个演出地点的每场演出,必须悬挂余姚市“阳光文化直通车”专场演出的横幅。
9)团队要具有一定的公益服务能力,队伍稳定,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10)为保证演出质量,团队演出必须按照上报的节目内容演出,演出后及时将演出反馈单、演出照片或视频交给中标单位。
11)团队在结算费用时,应凭增值税发票到中标人处结算费用。
12)团队如发生乡镇(街道)、村、社区有效举报或有效的有书面不良投诉记录,
3年内不准参加配送服务。
13)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五、商务与报价要求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服务期限 |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次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最多续签一次; |
2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
六、考核:
演出团队配送服务考核
考核分二次进行:
第一次考核:签订合同后满二个月,对投标人投标时的各类计划方案等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满二个月工作考核主要内容
序号 |
项目(总分值) |
细分项目 |
分值 |
备注 |
一 |
基础性工作 (20分) |
与当地各乡镇、街道积极对接,根据实际科学制定配送服务方案。 |
10分 |
|
启动实质性的配送服务和公益性文化服务。 |
10分 |
根据场次数量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
二 |
实施方案落实 (20分) |
配送业务方案完整、有操作性。 |
10分 |
|
演出活动安全有序,现场观众满意度高。 |
5分 |
|
||
制定较为全面规范的应急预案。 |
5分 |
|
||
三 |
配送团队要件 (20分) |
演出团队均有政府部门签发的资质证书。 |
4分 |
|
演职人员配备齐全,演出设施设备完善。 |
4分 |
|
||
演出团队有专业的电工证、登高证等资质。 |
4分 |
|
||
演出节目丰富多彩,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并注重创新、富有地域特色。 |
8分 |
|
||
四 |
便捷性服务 (20分) |
每次服务响应快速有效。 |
7分 |
|
与单位对接沟通及时,熟悉当地人文环境和交通环境。 |
7分 |
|
||
遇特殊情况,配合演出地积极应对,及时调整方案,满足地方需求。 |
6分 |
|
||
五 |
演出场地安排 (20分) |
与采购人及时汇报情况,并服从安排。 |
7分 |
|
提前勘察场地,合理安排配送地点,每次演出活动准备充分,且都有预案。 |
7分 |
|
||
注重普惠性,每次演出场地做到不重复。 |
6分 |
|
||
备注 |
1.总计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应立即中止合同。 2.如出现将配送业务擅自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合同。 3.若为了应付数量,不顾实际需要而强行安排,遭当地干部群众有效反映或有效投诉的,每次扣10分。 |
年度工作考核主要内容
序号 |
项目(总分值) |
细分项目 |
分值 |
备注 |
一 |
年度任务 (20分) |
年度戏曲表演配送任务完成度 |
8分 |
根据完成情况评分,遇不可抗因素等情况另定。 |
年度综艺活动配送任务完成度 |
6分 |
|||
年度讲座及培训等完成情况 |
6分 |
|||
二 |
演出质量 (20分)
|
团队演出节目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 |
7分 |
|
表现手法多样,服务配送灵活,充分体现公益性。 |
7分 |
|
||
节目具有原创性,内容富有地域特色。 |
6分 |
|
||
三 |
教育培训 (10分) |
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等。 |
5分 |
|
加强演出团队管理,开展观摩、培训和安全教育等。 |
5分 |
|
||
四 |
安全管理 (30分) |
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演出场地消防安全、人员疏通及紧急疏散等,确保演出安全。 |
10分 |
|
做好演出期间的日常防控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实施。 |
10分 |
|
||
制定全面规范的应急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
10分 |
|
||
五 |
综合评估 (20分) |
根据演出团队完成的业绩及《配送情况反馈表》的意见反馈。 |
5分 |
演出团队遭观众有效投诉,或通过电话随访、抽样调查等发现工作人员敷衍失责、态度恶劣,或出现与活动无关的附加条件等情况,每发生一起扣10分。 |
绩效综合评估(资金使用管理、社会经济效益、乡镇街道和观众满意度等 ) |
15分 |
|||
备注 |
总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
第六章 商务条款
序号 |
内 容 |
▲1 |
合同条款:详见第四章合同; |
▲2 |
授予合同: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并按规定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
▲3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签订合同; |
第七章 附件
(请仔细阅读并制作)
A.资格证明文件
A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关于贵方对项目编号为DWYYM-24-0415GK的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发出的投标邀请,本单位申明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A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供应商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人提供符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A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供应商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人提供符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A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人提供符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A6供应商一般情况
1 |
单位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 话: |
联 系 人: |
|
5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7 |
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9 |
从业人员数量 |
|
|
10 |
营业收入 |
|
|
11 |
纳税人识别号 |
|
|
12 |
开户银行及账户 |
|
|
13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A7承诺函
致:采购人
关于贵方对项目编号为DWYYM-24-0415GK的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发出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承诺如下:
我方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具体以采购人在(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A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响应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A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用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填写: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A10、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为监狱企业,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A11、联合体协议书
与 在 (项目编号: )中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就本项目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由 为本次投标联合体主体方, 为协办方,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联合体主体方与协办方之间 (存在/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 为本项目工作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中标后,联合体双方与招标人同时联合签订合同。
四、主体方(联合体牵头人) 负责其中 工作,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预计金额,最终以合同实施时的金额为准);协办方 负责 工作,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预计金额,最终以合同实施时的金额为准)。
五、本次项目中因 引起的问题由 (主体方)负责;因 引起的问题由 (协办方)负责,联合体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详细内容和规定在中标后经双方协商后报招标人同意另行签署协议或者合同。
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
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注: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A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B.商务和技术文件
封面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项目编号:
(商务和技术文件)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B1投标书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全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项目编号:DWYYM-24-0415GK)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3、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4、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B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建议放入);
B3-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及通讯的顺畅,以便跟进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B3-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项目编号为DWYYM-24-0415GK,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清晰)
|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及通讯的顺畅,以便跟进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B4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项目编号:DWYYM-24-0415GK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合同条款:详见第四章 |
|
|
2 |
授予合同: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并按规定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
|
|
3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签订合同; |
|
|
注:须与相应的商务条款(第六章)逐项比较填写(特别提醒: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B5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项目编号:DWYYM-24-0415GK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
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须与“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特别提醒: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均为实质性条款。)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B6项目的认识和理解
B7 项目现状的了解、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B8配送团队资源储备情况;
B9公共文化演出配送团队的入围方式;
B10公共文化演出配送的计划安排情况;
B11公共文化演出配送节目策划方案;
B12公共文化演出配送团队的组织、管理方案;
B13演出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B14演出过程的演出人员安全、观看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B15应急、突发状况的保障措施
B16类似业绩
B17政府采购政策分
B1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C.报价文件
封面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项目编号:
(报价文件)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C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项目编号:DWYYM-24-0415GK
采购内容 |
服务时间 |
配送剧团 |
每年数量(场次) |
单价(元) |
小计 |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演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
2年 |
民间职业剧团 |
178 |
元/场 |
元/年 |
本市剧团 |
147 |
元/场 |
元/年 |
||
地级市剧团 |
8 |
元/场 |
元/年 |
||
省级专业剧团 |
8 |
元/场 |
元/年 |
||
综艺类 |
21 |
元/场 |
元/年 |
||
合计 |
元/年 |
||||
二年总金额 |
元/二年 |
特别提醒:
1、投标报价须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位(举例说明:投标报价为1234567.89元为无效,投标报价为1234568元或1234568.00元均为有效)!
2、投标报价的组成详见“第二章-第五条 投标报价”。
3、本次公开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920.72万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民间职业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0.5万元/场次;
本市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4万元/场次;
地级市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32万元/场次;
省级专业剧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3万元/场次;
综艺类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6万元/场次;
超出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C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