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同意乙方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甲方销售代销资管产品,包括风险评级为 PR1(谨慎型)、PR2(稳健型)、PR3(平衡型)、PR4(进取型)、PR5(激进型) 的代销资管产品。甲方通过乙方电子银行渠道认购代销资管产品的,同意以乙方留档保存的电子信息交易记录、电话录音、录像等作为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