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儿童肺功能仪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YZF2023G009
江 阴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 开 | 招 | 标 |
招 | 标 | 文 | 件 |
采购项目名称:儿童肺功能仪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YZF2023G009
集中采购机构: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三年二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 2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页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 5 页
第四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第 16 页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 20 页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第 22 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 26 页
项目概况
儿童肺功能仪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JYZF2023G009
2、项目名称:儿童肺功能仪项目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00000 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江阴市人民医院的儿童肺功能仪项目,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且提供的设备必须在有效的经营许可范围内(有效期内);
(2)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前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专栏中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xxxxxx 000 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根据江阴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的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1)注册登记流程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及 CA 证书业务线上办理的通知》,具体前往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通知公告”中查看。
(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2)供应商电子化采购的操作流程详见《江阴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江阴市政府采购投标工具操作手册 》,具体前往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栏目——>“资料下载(供应商)”中下载查看。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不见面)。供应商应登陆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栏目,在“资料下载(供应商)”里下载“无锡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查看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制作。
3、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采用线上不见面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会员系统,在 “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标(成交)通知书查看”中自助打印。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阴市人民医院
地 址:xxxxxx 000 x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8921233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 000 xxxxxxxxxx 000、000 x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 年 2 月 7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儿童肺功能仪项目项目编号:JYZF2023G009 采 购 人:江阴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集中采购机构: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xxxxxx 000 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 619、621 室 |
3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❹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
5 | 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
6 |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下午 13:30 止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7 | 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下午 13:30 起 地点:xxxxxx 000 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8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评审结束后 |
9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阴市人民医院 地 址:xxxxxx 000 x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8921233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 000 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 619、621 室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有效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投标人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均应在开标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公章),并送至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澄清或者修改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下载澄清公告内容。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澄清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澄清与修改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不足 15 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详细配置一览表;
(5)*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6)*项目实施方案及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7)*资格证明文件:文件 1: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投标人近 5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
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人近 5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提供投标人近 5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 6 个月(且至少包含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文件 6:(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文件 7: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且提供的设备必须在有效的经营许可范围内(有效期内)(扫描件)
文件 8: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8)所投设备的“产品介绍彩页”印刷品(扫描件)
(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注:
①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②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遇年检、换证等未能提供的情况,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提供以人事代理、控股子公司等代收代缴形式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无效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③新成立的单位若不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文件 1、2 或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是指营业执照颁发日期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
④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
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电子交易平台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其未提供。
⑥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编制、提交投标文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提交与解密:
1、登陆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栏目,在“资料下载(供应商)”里下载“无锡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完成后,导入已下载的后缀名为*.JSZF格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在电脑桌面打开“无锡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以在系统右上角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使用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加密锁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替换,系统以最后一次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①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江阴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江阴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江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xxxx://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找,根据操作手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xxxxx>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限定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 20 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
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⑤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⑥各投标人可选择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进行交互。传真电话:0000-00000000;电子邮箱:XXXX_xx@000.xxx。
⑦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 IE 浏览器( 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 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 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xxxxx)。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投标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
5、投标费用自理。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6、投标文件内容未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8、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的;
9、未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确认参加投标的。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按《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3、投标单位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投标单位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单位中标;
7、投标单位之间商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
8、投标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单位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单位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开标、评标:
(一)开标
1、开标由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主持。
2、开标过程由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记录。
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
1、评标工作由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采购人和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
(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组成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文件 1-文件 8)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
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B、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是指:
(a)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b)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c)投标文件严重背离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功能要求
(d)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商务条件
(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
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确定中标单位: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中心将评选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评标的未中标单位,并宣布中标单位。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确定中标单位 2 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投标、评标及确定中标单位的整个过程均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4、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负责向任何投标单位说明中标或不中标的原因。
十、质疑处理:
1、投标单位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7)质疑函格式请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政府采购——>资料下载”中下载《质疑书格式》;
(8)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仅限于原件)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
5、供应商提交书面质疑函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者邮寄递交的形式,现场递交质疑函的请送至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619 或 621 室),邮寄递交质疑函的应当在快递寄出后电话联系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告知质疑函接收时间及质疑函快递单号(联系电话为: 00000000000),因未告知接收时间导致未及时答复质疑的,采购中心将不予承担责任。
6、潜在投标单位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属于对采购文件解释澄清范围、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及配分有异议、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8、投标单位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9、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有效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十一、采购项目的废标:
在评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满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情形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等没有倾向性和限制性”书面意见的,并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转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十二、投标保证❹: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单位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十四、签订合同:
1、采购中心宣布中标结果,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需在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档案留存。
2、签订合同时,中标方须向采购人提供 1 份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制打印投标文件。
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签署前,中标方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向采购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单位收到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需向中标单位出具有效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
4、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及退还:采购单位应做好履约保证金的账务处理工作,实行专项管理,不得违规收取、挪用、截留等其他用途。项目验收合格后(货物类)或有效期结束后(服务类),采购单位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售后服务进行评价。中标方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不可抗力除外。
十五、付款方式:详见项目要求。
十六、政策功能: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所述情形的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若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所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单位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9、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单位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十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 号文件执行。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十八、质量及验收:
项目完毕后,中标方书面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依据为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根据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澄财购〔2021〕5 号)组织验收。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采购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因供应商问题导致重新组织项目验收的,由供应商负担验收费用。
十九、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中标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一、设备基本要求:
1、适用范围:适用于新生儿至学步期婴儿的潮气呼吸分析以及 4 岁以上可配合患者的通气功能测试。
2、数量:1 套
二、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性能参数:
1、肺通气功能检查,包括:VT 潮气量;BF 呼吸频率;VC XXX 最大肺活量;FVC 用力肺活量;FEV1 一秒量;FEV2 二秒量;FEV3 三秒量;FEV1%VC 一秒率;MV 通气量;IC 深吸气量;ERV 补呼气量;IRV 补吸气量;PIF 吸气峰值流速;PEF 呼气峰值流速;VC IN吸气肺活量;VC EX 呼气肺活量;MVV 最大通气量等
2、 潮气呼吸(Tidal Breathing)分析(在注册证适用范围或检测报告中有明确描述,适用于不可配合儿童)
2.1 主要参数:VT 潮气量;BF 呼吸频率;MV 分钟通气量;Ti/Te 吸呼比;峰流速容量(时间)/呼气容量(时间)等
2.2 婴幼儿、儿童潮气呼吸环测定,仪器具备伪差识别系统,会自动提出不合格的原始资料,使潮气呼吸环的分析结果更加可靠。
3、支气管药物舒张试验功能测定包括:药物试验规程设置;吸药前后肺功能对比;药物使用效果评定等
4、流速传感器
4.1 通用要求:
4.1.1★数字积分双向铂合金筛网压差式(非 Lilly 型压差式)金属材料流速传感器或热线式流速传感器
4.1.2 手柄式结构,压力差传感器直接安装在手柄部位,筛网传感器和手柄间的连接采用硬连接结构,以提高传感器的频响,直接在手柄内完成流速信号的模数转换,手柄与主机间信号采用数字信号传递,以消除干扰和避免信号衰减
4.1.3 金属材料,带电加热系统,有效避免水气结露以及提高测试的精度和重复性
4.1.4 可不借助任何工具拆卸,可直接消毒液浸泡消毒,全面符合中国肺功能检查指南质控要求
4.1.5 单个流速传感器正常使用寿命五年以上
4.1.6 流速传感器具备容积定标系统,全面符合中国肺功能检查指南质控要求
4.2 标准流速传感器
4.2.1 阻力≤0.05Kpa/L/S
4.2.2★测量范围:0-20L/S
4.2.3 分辨率:≤10ML/S
4.2.4 测量误差:≤2%
4.2.5 具备≥1 升容积定标桶
4.3 婴幼儿流速传感器
4.3.1 阻力≤0.05Kpa/L/S
4.3.2 测量范围:0-15L/S
4.3.3 分辨率:≤1ML/S
4.3.4 测量误差:≤2%,系统死腔≤2mL
4.3.5 具备≥0.1 升容积定标桶
5、连续频率脉冲振荡法(IOS)肺功能测定功能及技术要求(适用全部年龄段患者测定气道阻力、4 岁及 4 岁以上患者通气功能测定)
5.1 可测总气道阻力 R5;中心气道阻力 Rz;xx气道阻力 Rp
5.2 顺应性包括肺顺应性(Cl)、气管顺应性(Cb)和胸廓顺应性(Cw)等
5.3 共振频率 Fres 分析,反映粘性阻力的非常敏感的指标
5.4 Intrabreath 阻力的容积依赖性和流速的依赖性分析
5.5 呼吸总阻抗 Zrs,振荡频率为 0 到 35Hz 连续频率的阻抗,即 R5、R10、R25、R35 等,不同振荡频率时的电抗 X,如 X10、X25、X35 等。
5.6 结构参数图;频谱分析图;阻抗容积图(Z—V 图);频谱微分均值图;
5.7 阻抗的潮气呼吸图;呼吸动力学分析
5.8 振荡发生器
5.8.1 脉冲间隔 0.1-6 秒 5.8.2★频率范围 0-100 赫兹
5.8.3 相对阻力<0.2KPA/L/S
5.8.4 脉冲时长<45 毫秒
5.9 具备独立的流速传感器 6、环境参数自动测量
6.1 大气压采样传感器:范围 200~1400KPa,精度≤0.5%
6.2 温度采样传感器:范围-2℃~45℃,精度≤1%
6.3 湿度采样传感器:范围 0~100%,精度≤1%
备注:
1、其中打“★”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如实地在偏离说明中做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中标单位供货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描述”不符,则按“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四、备件:
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 8 年以上的供应期。
2、专用工具: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
3、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及参数。
五、资料:
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含:中文操作手册一套、维修手册、软件等。
六、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个自然日内,各供应商报出最早交货期限。
七、交货地点:江阴市人民医院。八、技术服务:
1、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 3 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买方开箱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设备安装后,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
3、设备要求免费保修期原厂质保≥3 年,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维修和配件,保修期外供方维修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4、保证年开机率 95%以上(按 365 天/年计算)如未能达到则每超过一天延长一周保修期。卖方负责与 PACS 系统对接,确保设备与系统连接正常。
5、设备有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买方单位并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
6、不得用密码制约用户。
九、技术培训:
1、卖方技术人员必须免费对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事项向买方作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2、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向买方提供使用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的集中培训。
十、付款方式:
产品全部供货验收合格后第一个月内付80%,余款验收合格满三十六个月后一次付清。
十一、有关说明:
1、公开招标为一次性报价,投标单位所报内容必须完整,不得漏项。
2、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税金、包装、运费、仓储、质量检验、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5、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依据为准。
6、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次招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标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确认为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评分标准
评分项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一、价格部分 (30 分) | 1.1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 | 30 |
二、技术部分 (60 分) | 2.1 | 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 根据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的性能、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酌情打分,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得 25 分,非打“★”项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 1分,扣完为止。有正偏离项时,则由评委视正偏离程 度与重要性每项酌情给 0-1 分,但最多不超过 8 分。 | 33 |
2.2 | 产品的性能质量评价 | 根据所投产品的结构(外形)合理性、操作便捷性、技术先进性、成熟稳定性等情况综合评审:合理、便捷、先进、成熟的得 10 分;较合理、较便捷、较先 进、较成熟的得 7 分;合理性、便捷性、先进性、成 熟性一般的得 3 分。 | 10 | |
2.3 | 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综合评审:方案完善、内容详细、可行性好得 3 分,方案较完善、内容 较详细、可行性较好得 2 分,方案不够完善、内容不 够详细、可行性差得 1 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 3 | |
2.4 | 免费保修 | 满足招标文件免费保修期要求的基础上(不实质性响 | 6 |
评分项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期 | 应的为无效投标),每增加一年免费保修期加 2 分, 最多得 6 分。 | |||
2.5 | 应急响应措施 | 考察故障响应修复时间、升级保证、备品备件等情况,故障响应修复时间短、升级保证迅速、备品备件充足得 2 分,故障响应修复时间较短、升级保证较迅速、 备品备件较充足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 2 | |
2.6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回访巡检方案、故障解决措施、技术人员保障等)、本地化服务方案(覆盖项目地区的各服务网点、维修网点设置情况以及技术人员安排情况)等内容综合评审:内容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的得 6 分;内容完整但科学合理及可 行性欠缺的得 4 分;其他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6 | |
三、商务部分 (10 分) | 3.1 | 综合实力 | 根据投标人的公司信誉、资质证书、荣誉获奖、银行资信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最高得 3 分。 | 3 |
3.2 | 第三方信用报告评价 | 投标人信用等级为 AA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AA级的得 1.7 分,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1.4 分,信用等级为 BBB 级的得 1 分,其他信用等级或未提供的得 0分。【第三方信用报告管理办法详见《关于在江阴市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澄信用 办发〔2020〕8 号)】 | 2 | |
3.3 | 业绩 |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 5 |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中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项目采购清单(包含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3、其他: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人民币总价款为 (小写), (大写)。
(按实结算项目的结算金额以项目完成后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分项价款如下: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履约保证❹的缴纳和退还
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 元。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 ,缴纳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 ,退付办法: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
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
第七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八条 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方式及日期:
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根据实际按照
《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澄财购〔2021〕5号)组织验收,费用由 承担。
第九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及承诺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
(2)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
4、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
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十条 付款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2、
3、
4、
5、
6、
7、
8、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江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单位): (盖章) | 乙方(中标单位):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投
标
书
项目名称:儿童肺功能仪项目项目编号:JYZF2023G009
投标单位:
二○二三年 月 日
致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 (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90 天。
3、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始资料及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4、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
5、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及配分提出质疑的权利。
7、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将接受相应处罚。
8、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我方愿意在合同签署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处理,有不可抗力情形的除外。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电话:
传真: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项目编号 | JYZF2023G009 |
项目名称 | 儿童肺功能仪项目 |
项目报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序号 | 费用名称 | 价格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合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报价 | 分项总报价 | 生产厂家 | 质保期 | 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业产品 |
1 | |||||||||
2 | |||||||||
3 | |||||||||
„ | |||||||||
注:1、所报产品的各项指标必须等于或大于采购文件需求中所列要求。
2、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相关需求,提出符合实际的报价明细,偏离或补充之处请作重点说明。
3、本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添行。
4、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必须详细填写品牌、型号。)
5、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在“生产厂家”栏内加填小、微型企业的完整名称,以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单位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6、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
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一)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 商务规范描述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2 | ||||
3 | ||||
„„ | ||||
(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 技术规范描述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2 | ||||
3 | ||||
„„ | ||||
注:1、投标单位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单位承担。
2、质保期、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商务响应情况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填写。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响应等技术响应情况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填写。
3、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若投标单位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清楚标明该事项并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不能确定”。
4、“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描述”完全照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有被判定为负偏离的风险。
5、表格不够可另接。
1、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采购需求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1)设备安装调试方案;
(2)售后服务、培训方案;
(3)人员配置方案;
(4)其他方案等。
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项目
编号: )的投标、参与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授权委托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 6 个月(且至少包含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
政府采购编号:日 期: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儿童肺功能仪项目的投标,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公司(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我公司(单位)不具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情形。
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非小微型企业无需填写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
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本项目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
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
本表由投标(报价)供应商填写盖章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