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东阳市住建局公布的最新信用评价为 C级及以上企业。
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21] 号
招标项目名称: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招标代理单位: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编制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备案单位: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备案时间:2021 年 月 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21] 号
1、招标条件
x招标项目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 阳市虎鹿镇蔡宅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x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包括土建、安装等。为地上三层,建筑高度为 13.15 米,总建筑面积 1265.27 ㎡等。
预算价为:2976705 元。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东阳市住建局公布的最新信用评价为 C级及以上企业。
3.2 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B 类证的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1 年 9 月、10 月、11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②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C 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③项目经理目前在规模 200 万元及以上的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工程属同一项目,且建造师执业资格能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中无任何任职。
3.3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承诺书:
3.3.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
3.3.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下列情形:①被东阳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入严重
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东阳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金华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金华市住建局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③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④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⑤在“信用浙江”或“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⑦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3.3 项目经理按 3.2 条要求的无任何任职。
3.4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入库的本单位人员。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2021 年月 日起, 投标人可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请点击本公告后的“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电子施工图”、“电子招标书”等字样链接下载)。
4.2 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 2021 年 月 日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电子辅助评标电子招标书)不收取费用。 5、投标确认
5.1 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22 年 月 日 时 30 分;
5.3 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 投标企业未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因疫情防控要求,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6.3 开标时间截止后,如遇解密问题,投标人须 5 分钟内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
30 分钟内未能解密标书,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2 本工程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月 日 时 30 分。
7、其他
(周工)、18957900927(xx)、0000000000 转 7 转 1,QQ 请咨询:800181896 选择金华地区(正常工作时间在线)。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 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行业主管部门、中标候选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
7.4 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签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与内容相一致,投标文件的水印码必须和投标文件电子版中的水印码一致】各 5 份。
招标人: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及电话:xxx 00000000000
招标代理单位: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xxx 00000000000
招标人: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本项目为新系统项目,各投标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
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招标工具版本号为 V1.6.3 ,投标工具版本号 V1.6.3(不见面)。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地 点 | 备注 |
1 |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2021 年 月 日起 |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 gzyjy/index.html 下同) | 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电子版 |
2 | 现场踏勘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工程所在地 | 投标人自行前往 |
3 | 投标人质疑 |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 超过时间,招标人可以不受理 |
4 | 招标文件修 改 |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5 | 招标人发布 紧急公告 | 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 |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6 | 投标人交纳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截止时间前 汇入 |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
7 | 投标确认 | 投标截止时间一小时前 |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
8 | 交易席位费 和招标文件工本费 | 无须交纳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 交易席位费无须交纳 |
9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022 年 月 日时 30 分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 |
10 | 评标结果公 示 | 评标结束后,公示 3 日 |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11 | 发中标通知书 | 在确定中标人后 15 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 书面发送至中标单位,并将 中标结果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 按规定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按东价 (2018)25 号计取) |
12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 30 日内 | 地点: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村民委员会 | |
13 | 合同登记 | 合同签订后 5 日内 | 送行业主管部门、东阳市发改局、东阳市财政局、东阳 市审计局、交管办各一份 | |
14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合同签订后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窗口 | 按招标文件规定及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村民委员会地址: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联系人及电话:xxx 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通江路 16 号 联系人及电话:xxx 00000000000 |
1.1.4 | 项目名称 |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
1.3.2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班子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情形;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其它要求:无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
1.11 | 转包/分包 | 🗹不允许转包。 🗹不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 偏离 | 允许(不允许有重大偏差)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或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区(不公开投标人身份)向招标人提交 |
2.3.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 的截止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 年 月 日 时 30 分 |
2.2.4 2.4.2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 公布,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答疑”区以书面或其他方式自行澄清投标人所提疑问的只作参考,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
2.4.4 |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中以书面形式发布紧急公告,并酌情延 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
3.2.1 | 投标报价方式 | 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以综合单价报价。 |
3.3.4 | 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和暂定 价 | x工程预算造价 2976705 元,暂定价 132630 元。工程预算编制依 据详见投标人须知 3.3 条。 |
3.3.5 | 最高限价 | 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下浮 3%(暂定价不下浮)后的值作为最高限价。其计算公式为: 最高限价=(工程审定预算价-暂定价)×97% + 暂定价 最高限价 2891383 元,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者为废标。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
3.5.1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 5.7 万元整,通过银行交纳的:应当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四选一): 一、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二、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三、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四、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银行帐号登陆系统获取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通过保险公司保函方式交纳的:应登录系统获取保单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单)。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投标人交纳的保费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 金缴纳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
3.6.2 |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 不作要求 |
3.6.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 | 不作要求 |
3.6.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要求 | 不作要求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资信标、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招 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
3.7.5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信标、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各一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 |
4.1.1 | 投标确认 |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
4.1.3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资信标、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各一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 |
4.1.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按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规定 |
4.1.6 | 招标人不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 | ①未按投标人须知第 4.1.1 条进行投标确认的; ②逾期送达(上传)或无法解密; ③非本标段的投标文件。 |
5.1.1 | 开标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 x项目因疫情防控要求,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不见面形式 详见 5.1、5.2 条。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5.2 | 开标程序 | 先开资信标、再开商务标、最后开资格审查文件。 |
5.2 | 开标会议上审查投标文件的 内容 | 详见第三章第六条(三)评标程序 2.3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在招标人提供的 名单中(至少 3 人)抽取,专家 4 人(房建工程专家 3 人,造价类 1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设立在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 评标办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标准.程序”。 |
6.4.1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的内容 | 1、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情况; 2、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行贿犯罪行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注:详见第三章第六条第 8 项,履约能力审查不合格的,取消中 标候选人资格。 |
6.4.4 | 评标结果公示 |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评标结果送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在公告栏和 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日。 |
7.2.1 | 中标通知 | ①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以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的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②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按规定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 中心交纳服务费(按东价(2018)25 号计取)。 |
7.2.4 | 中标人补交投标文件 | 中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签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与内容相一致,投标文件的水印码必须 和投标文件电子版中的水印码一致】各 5 份 |
7.3.1 |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 中标价 2 %,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中标公示结束后 15 日历天内现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保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单)或现金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风险控制价及风险金 | x工程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 85%,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提交风险金(风险金为风险控制价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风险金必须在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交纳完毕,否则按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注:以现金形式缴纳。 |
10.3.2 | 暂定价项目 | 暂定价项目xxxxx(0000)000 x文件《关于加强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意见》规定执行。投标报价时暂定 材料价及暂定综合价单价不得改动。详见预算书。 |
10.4.2 | 项目班子成员办理交接手续 | 按《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东政发【2012】202 号)文件执行。 |
10.4.4 | 项目班子管理 | 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参照《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预警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
10.5.1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 有黑恶势力在招投标领域进行有组织的串标、围标,主导招标进程、招标结果,强揽项目;阻挠、恐吓其它竞标者,恶意竞标;恶意投诉,阻挠中标结果,阻挠合同签订等涉黑涉恶经索的举报 电话: 110 或 0000-00000000。 |
10.6 | 疫情防控期间专项经费 | 疫情防控期间费用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 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在建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问题的指导意见》(金市建建〔2020〕8 号)文件执行。 |
10.7.2 |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措施 | 工程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 理办法》(东政办发【2015】45 号)文件执行。 |
(一)总则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班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或途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x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转包/分包不允许转包。
本工程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本章第 2.2 条、第 2.4 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1.2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⑴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⑵投标人须知(含本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⑶评标方法、标准、程序;
⑷合同条款;
⑸工程量清单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表);
⑹图纸及图纸清单;
⑺投标文件部分内容及格式;
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不含 2.2.4 款所述的情形)和第 2.4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答复或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疑问截止时间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2.2.2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
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都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和下载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可以不作收到澄清确认。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澄清。
2.2.4 无论什么时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答疑”区(发贴子讨论区)以书面或其他方式自行澄清投标人所提疑问的只作参考,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3 招标文件的异议
2.3.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l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4.2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3 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和下载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以不作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确认。
2.4.4 招标人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执行。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投标文件
3.1.1 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三部分组成;
3.1.2 投标文件部分的内容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2 款的有关要求。
3.2.3 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
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含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
3.2.4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2.5 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
3.2.6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
3.2.7 本工程招标工期要求为 120 日历天。投标人必须考虑因缩短工期所发生的夜间施工费、xx材料及因中小型机具一次投入量大等而增加的费用(即缩短工期增加费)并填报。如投标人未填报缩短工期增加费的,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
3.2.8 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xx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施工现场消防要求及扬尘处理等发生的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总价的 1.5%,并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
名称 | 规费(%) | 税金(%) |
建筑工程 | 25.78 | 9.00 |
安装工程 | 30.63 | 9.00 |
3.2.9 规费和税金的取费。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下表费率的 30%,否则做废标处理;税金没有计取或未按下表费率计取的作废标处理(下表中的计取基数按浙江省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18 版)及有关规定)。
3.2.10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
3.2.1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3.3.1 本工程的预算造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
√□ 四川中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 版);
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规范和相关法规规定。
3.3.2 本工程预算的取费标准:①取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道路工程计取,弹性费率按中值取费,固定费率按规定计取;②材料价格参照 2021 年 11 月《金华造价信息》,2021 年第 11 期《浙江造价信息》;③人工费按 2021 年 11 月金华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入;税金按浙建建发(2019)92 号文件规定执行。
3.3.3 本工程预算的依据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参照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
3.3.4 本工程预算经审定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公布预算价,经审定后的工程预算价为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的依据。
3.3.5 招标人对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3.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网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有差错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5.3 未中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 15 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30 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 60 日内未签订合同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划拨至招标人账户。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由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划拨到招标人账户,采用保险保函(单)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将投标保证金划拨到招标人账户: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部分内容及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条要求盖章。
3.7.4 投标文件必须用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招标书制作。
3.7.5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
4.1 投标确认、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投标确认。
4.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6 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情形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 开 标
5.1.1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金资交办
【2020】2 号)文件精神,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5.1.2 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并邀请所有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及时加入钉钉群。
5.1.3 本项目投标工具版本号修改为 V1.6.3(不见面)。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建立钉钉直播群,将钉钉直播群号公布到 QQ 群(QQ 群号为 52446475)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
(2)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①资信标评审;
②商务标评;
③计算投标人总得分确定入围候选人,并通过资格后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5)由招标代理公司登录开标工具,由交易中心、主管部门统一解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将现场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 条)要求逐一进行开启和开标审查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二条规定当场抽取本次招标的有关系数(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评标基准价。
(8)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二条规定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和对投标人进行初步排名。
(9)将本条款第(7)、(8)项的相关数据及计算结果记录在案。
(10)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四条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公司将现场宣布结果的视频公布到直播群进行确认。
以上环节均由主管部门、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12)各投标单位交易员(授权委托人)必须及时加入钉钉群,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投标人也可在钉钉群里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1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的,由招标代理公司在钉钉群里进行回复。
(14)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由招标代理公司在报告主管部门后,请评标委员会对质疑内容进行复核。
(15)开标会议结束。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是近亲属的;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标准、程序”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分别对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标准、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过程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3.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3.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商务标细微偏差补正原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标准、程序”中的第六条第 2.5 款。
6.3.5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4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公示
6.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标准详见“第三章 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六条第 8 项。履约能力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或弄虚作假时,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4.2 因履约能力审查不合格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排序的备选中标候选人中依次增补为中标候选人(须经履约能力审查合格)。
6.4.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应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视为履约能力审查合格,由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直接公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4.4 中标候选人经履约能力审查通过后,中标候选人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网公示三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后确定经公示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情况和推荐意见及评标结果的公示情况进行定标,并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确定中标人,即确定经公示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7.2.1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2.2 招标人应当依法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2.3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无息返还。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将合同副本(原件)送行业主管部门、交管办登记。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1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1.2 经评标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重新招标。
8.2.1 符合上述 8.1.1 条规定的,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8.2.2 在直接发包中,所有的合同条款须与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同,合同价款须低于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1 风险控制价及风险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工程量变更结算方式
10.2.1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
10.2.2 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单价(暂定价除外)以招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时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中列出的单价以下浮让利后为准,不再调整。
10.2.3 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单价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3)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按标底编制依据编制单价,经发包人按《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中的程序审核后,并以发包方编制的预算价与承包方的投标价之间的差额与预算价的比率作为优惠下浮后,作为该项目的结算单价。
(4)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9.3 条规定调整。
(5)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6)但以上议定的单价不能高于本项中标报价单价和浙江省及金华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确定的单价。
10.3 暂定价材料、甲供材料
10.3.1 暂定价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10.3.2 甲供材料:本工程无甲供材料。
10.4 项目班子成员管理
10.4.1 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参照《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预警管理办法》执行。
10.4.2 项目班子成员办理交接手续按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10.5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10.5.1 有黑恶势力在招投标领域进行有组织的串标、围标,主导招标进程、招标结果,强揽项目;阻挠、恐吓其它竞标者,恶意竞标;恶意投诉,阻挠中标结果,阻挠合同签订等涉黑涉恶经索的举报电话:110 或 0000-00000000。
10.6 疫情防控期间专项经费
疫情防控期间的费用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 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在建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问题的指导意见》(金市建建(2020)8 号)文件执行。
10.7 其他
10.7.1 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缺漏项追加项目按《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东政发【2012】202 号)文件执行。
10.7.2 工程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政发【2015】45 号)文件执行。
10.7.3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就投标人的清单报价与财政审核清单预算进行比较,若存在不xx报价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修正。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数量增减。
10.7.4 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地方一律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我市文件执行。
第三章 评标方法、标准、程序
本项目由资信标评审(10 分)、商务标评审(90 分)组成。
一、资信标评审(10 分)
(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8 分)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得分 70 分及以上的得 8 分,不足 70 分的,以直
线插入法计算得分,即:信用评价分=(企业信用分*8)/70(小数点后保留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评标时,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日前东阳市住建局公布的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以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东阳市智慧建筑监督管理系统】网站上发布的为准,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
(二)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得分(2 分)
①投标人自2018 年12 月1 日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1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 得 1 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来在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中任 职项目经理的得 1 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上述资料中的项目经理须一致,且须体现总投资额、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等信息,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应额外提供由业主出具的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资信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得分。
二、商务标评审(90 分)
(一)评标基准价
1.最高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调整系数(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小数点后第 1 位四舍五入)。
2.调整系数=(100–K)%,K 值在 Z.00~Z.99 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Z 值范围为 4-9;先抽取个位数字 Z,再在 0~9 中抽取十分位数字 X,再从 0~9 中抽取百分位数字 Y,则抽取的 K 值即为 Z.XY。K 值抽取二次,取平均值为项目最终的调整系数。
(二)商务标得分
1.报价质量分 (20 分)
① 投标报价大小写不符,扣 2 分;
② 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材料(或设备)的品牌或规格有要求的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 2 分;
③ 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与工料分析表内的材料报价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 2 分;
④ 未达到废标规定的算术性错误,每发现一处扣 2 分;
报价质量分
⑤投标报价单价偏离预算审核单价 15%以上的,每发现一处扣 2 分;
(预算审核单价见招标公告底下公共附件区上传的附件);
⑥ 其他: 暂定综合单价、暂定主材价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每发 现一处扣 2 分;
注:异常报价按以上评分原则进行统一扣分,扣分总值累计大于 20
分的,按 20 分扣。
甄别异常报价。如开标时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由招标人认定为异常报价,该投标文件不进入报价分计算:
①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者;
②报价为最低并低于次低报价 15%及以上者;
③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有差错的。
④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⑤非本标段的投标报价。
2.报价分(70 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70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个百分点的扣 0.25 分,即商务标得分=7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0.25;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 个百分点的扣0.5 分,即商务标得分=7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0.5;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三、投标人总得分的确定
投标人总得分=资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四、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一)候选人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入围。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候选人入围次序:
1.投标报价低者;
2.资信标得分高者;
3.若上述二项均相同,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确定。
(二)候选人数量确定
当投标人数 3 家及以上,但有效投标人数为 2 家时,请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是否仍具
有竞争性”后,确定推荐 1 名候选人或否决所有投标人;当有效投标人数 3-5 家时,请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为 6 家及以上时,请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候选人。
(三)候选人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标准及资格后审条款对入围候选人的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取消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候选人资格,并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选出新的候选人进行替换。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
候选人资格审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本项目不接收一 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 |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为东阳市智慧建筑监管平台入库的本单 位人员 | |
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 承诺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浙江省、金华市相 关规定,并在中标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电子证书 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 | |
投标人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 |
五、拟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拟中标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候选人入围次序:
(1)投标报价低者;
(2)资信标得分高者;
(3)若上述二项均相同,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确定。
六、评审详细流程
(一)评标方法和评标方式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均进入评审程序。由代理公司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发现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则按本章第五条确定拟中标人。
(二)评审标准详见本章前述相关内容。
(三)评标程序 1、评审入围
招标人根据本章规定,确定入围评审的投标文件。 2、资信标、商务标详细评审
2.1 评标委员会先确认评审的资信标是否存在废标情况,再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出得分。
2.2 评标委员会先确认评审的商务标是否存在废标情况,再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出得分。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内容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的。
(2)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 项规定的。
(3)投标工期、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权利义务约定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
(5)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6)有效报价非唯一或超过招标人确定的最高限价的。
(7)投标总价中发现前后报价矛盾产生的造价差额加算数性错误累计金额绝对值超过总价的 2 %以上。
(8)安全xx施工费、规费、税金不按规定计取的。
(9)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0)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或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同)编制的。
(12)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与网上投标确认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
(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废标情况:
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6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与资信标、商务标有关的材料和证件的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如对资质证书复印件有疑异,可请 代理公司 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或到资质证书所示的网站查证),以便核验。
3、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三条对投标人总得分进行计算。 4、入围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四条确定入围资格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 5、资格符合性评审标准
5.1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四条中候选人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
5.2 投标人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
6、辅助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立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清标小组,由工作人员操作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先对进入评标室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电子辅助评标清理,对不响应本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投标文件,经确认后按废标处理。
7、评标报告
7.1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7.2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侯选人和备选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6)其他建议。
8、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标准
8.1 拟派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情况审核: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在建工程时(指项目经理在规模 200 万元及以上工程,含预中标工程,但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工程属同一项目,且建造师执业资格能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
招标人审核在建工程时,以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搜索为准。如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搜索或其他投标人举报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在建工程时,由招标人通知中标候选人,并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①中标候选人无异议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②中标候选人声称该工程已经完工,并能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的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按无在建工程处理,否则按有在建工程处理;(注: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记录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
③中标候选人声称该项目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项目被取消而停建(或因故已停工在 6
个月及以上)的,并能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的建设单位、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按无在建工程处理,否则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2 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审核: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为合格,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
8.3 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有下列情形的,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①被东阳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东阳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金华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金华市住建局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③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④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⑤在“信用浙江”或“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⑦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7 年 9 月 22 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市[2017]214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
2.工程地点: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东发改备案 。
4.资金来源: 自筹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承包人项目经理: 。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x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x合同自 发承包双方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x合同一式 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三 份,承包人执 二份。行业主管部门、东阳市财政局、东阳市审计局、交管办、代理公司各执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账 号: 工程款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农民工工资账户:
开户银行: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履行合同过程中双 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 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 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地方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法令、法规及文件等。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国家及本工程所在地、行业的有 关标准执行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 不另行提供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另行提供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另行提供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执行通用条款 。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进场前一周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及效果图、地下管线资料等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人员 到岗、设备配备情况、工程款申报计划;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前一周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一式肆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7 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现场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总监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 。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发包人指定的场外道路至场内 道路,以及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场内交通,其余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
人自行负责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执行通用 条款 承担。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 执行通用条 款 。
1.11.2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对本工程相关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
1.11.3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能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事项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15%及以上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9.3 条规定调整。
2. 发包人
姓 名: 现场代表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做好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签证等 管理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行使工程质量管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量确认、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材料价格的签证、工程价款的拨付等工作。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于 2021 年 月 日前移交完成,满足 开工条件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指定 接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自行向供水供电单位缴纳水电费;2.其他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施工资料、竣工图纸及 竣工图电子文档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双方另行确定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本工程实施,全面履行合同约 定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要求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同投标文件承诺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 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发包方处项目经理擅离天数乘人 民币 2000 元/日历天的违约金。 。
3.2.2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处承包方人民币 5 万元/ 人·次违约金;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处承包方人民币 2 万元/人·次违约金。
3.2.3 发包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项目经理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 2 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 内,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
3.3.3 发包人有正当理由认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每发生一次处以人民币 2 万元违约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 认可后方可离开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人次处以人民币 2 万元 违约金。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人次处以人民币 2 万元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方处人民币 1000 元/日历 天的违约金。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未交付使用前由承 包人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费用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合同签订前,提供合同价款 2%的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单)或现金。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 同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共同检查前 24 小时书面通 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12 小时。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标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2017)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 承担安全保卫工作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 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标准。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金华市xx生产措施费管理 规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 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7天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 7 日内,逾期视为认可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5 日内,逾期视为认可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7 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或非承 包人原因引起的,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需要延长工期的,可按发包人、监理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后的书面签证予以顺延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以合同工期为考核标准,按期或提前不奖不罚,工期每延迟一天,罚 2000 元;工程施 工质量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由承包人返工整改达到合格,同时返工整改时间列入总工期考核。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1%。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 38℃以上;
(2)持续低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 0℃以下;
(3)暴雨天气:日降雨量 50mm,雨日超过 1 天及以上,或降雨强度大于 20mm/h;
(4)大风天气:日风力在 6 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 4 小时,或阵风大于 8 级以上台风 灾害;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 4cm 及以上;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管理 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按照通用条款,承包人不得 擅自修改设计图纸或变更。未经审批的工程量变更一律不纳入工程款结算,但减少的价款仍将在工程结算中扣减,对此引起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问题一律由承包方负责。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合同中已有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3) 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按标底编制依据编制单价,经发包人按《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中的程序审核后,并以发包方编制的预算价与承包方的投标价之间的差额与预算价的比率作为优惠下浮后,作为该项目的结算单价。(4)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5)但以上议定的单价不能高于本项中标报价单价和浙江省及金华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确定的单价。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2013)9.3 条规定调整。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按照东财建(2009)526号文件《关于加强东阳 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意见》规定执行 。
10.9 暂定价最终以建设单位签证为准。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按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23 号专 题会议纪要执行、人工按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29 号专题会议纪要执行。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单价合同(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 ,在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但符合专用条款 11.1 条规定的可以调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因素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已包含在投标报 价中,不另行计列调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一)工程量的调整:
项目的工程量依据约定的计价规则按实调整;
(二)单价的确定
根据合同专用条款 11.1 执行。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担保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图纸及变更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及相关浙江省、金华市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节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按节点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计量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开工前支付安全xx施工措施费,具体按照《金华市建筑工程安全xx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规定》文件执行,一次性全额支付;
(2)完成工程量的 30%,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
(3)完成工程量的 50%,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
(4)工程全部完成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
(5)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5%;
(6)其余工程款经结算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 98.5%,1.5%留作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金在竣工质量验收合格满二年后并按规定履行了保修责任后付清(不计利息)。
(7)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减额在结算审核结束后一并支付。
(8)农民工工资相关的管理、认定、支付等事项按《东阳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分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人社〔2018〕223 号)执行。
(9) 工程结算编制惩处按《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
(东政发〔2008〕82 号)第十九条规定的条款执行。
(10)疫情防控期间费用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 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在建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问题的指导意见》(金市建建〔2020〕8 号)文件执行。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 12.4.1 周期计量工程量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 12.4.1 计量周期提交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 7 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 7 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12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12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 用条款执行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本工程不适用 。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 28 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 28 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三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 28 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申请签发后 14 天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 。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1.5 %的工程款;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承包人未能及时进行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 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加收 20%的管理费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2、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 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工程保修期相应顺延。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因渗漏问题,两次整改不合格按每个渗漏点扣除保修金 1000 元,以此累加,一直到整 改合格。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可追究相 关法律责任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 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另行约定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 行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浙江省、东阳市相关保险规定,办理相关保
险 。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一、本合同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办,《招标文
件》没有规定的按本合同办。
二、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无息返回乙方。
三、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和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
四、工期的计算:开工日期从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第 2 天开始计算,至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包括整改达到合格)之日为工期完成。
五、施工管理人员到岗监督
(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并按《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预警管理办法》执行。
(2)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经批准更换的人员),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录入建筑监管诚信平台。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核销。
(3)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录入实名制管理平台,并每月考核: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 22 天以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到岗率按当月实施施工天计核。每月考勤不
符合要求的,每人每缺勤一天罚款 2000 元,罚款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当月累计超过 3 次以上的,同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不按投标项目班子到位的、班子成员月到x率达不到要求的,或因施工方责任导致工期延长十天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4)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外,其余工程负责人如达不到业主要求的,须无条件更换,如施工单位自行需更换人员的,必须经业主核准;
(5)乙方遇特殊情况确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或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的,按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推荐品牌相同或高一档的材料,但价格不再调整。
的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品牌时须经招标人同意,选用与
七、本工程招标人推荐的建材品牌详见工程预算书,实际施工时必须选用推荐品牌之一
六、施工单位对防治扬尘污染的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政发【2015】45 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封面(后附)
(二)、工程量清单说明(后附)
(三)、工程量清单表(后附)
注:工程量清单表以提供的“电子招标书”为准。
第六章 图 纸
图 号 | 图 纸 名 称 | 张 数 | 备 注 |
图纸清单设计人:
注:准确数目请参考设计图纸
第七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及内容
封面:
正本/副本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资信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盖印章)年 月 日
一、资信标得分自评表(格式详见附件 1);二、资信标得分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注:1、资信标以电子版形式由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能以相应数据导入系统为准。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废标处理。
同时加盖骑缝章。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投标文件电子版中 ,中标
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
4、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其水印码必须和投标文件水印码一致。
附件 1:
资信标得分自评表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页码 |
1 | 详见投标文件第几页 | |||
2 | …… | |||
…… | ||||
封面:
正本/副本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商务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盖印章)年 月 日
(一)商务标投标函部分内容格式
1、商务标投标函部分封面【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2】
2、投标报价书、投标建材一览表(如有)【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3】;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交易员的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格式及内容详见“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席位和交易员申请表”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格式详见附件 4】
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交易员证书(如有备用交易员的,还应提交备用交易员证书)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
(二)商务标清单部分内容格式
1、商务标清单部分封面(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5)
2、投标报价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6)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7)
注:1、商务标以电子版形式由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能以相应数据导入系统为准。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废标处理。
同时加盖骑缝章。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投标文件电子版中 ,中标
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
4、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其水印码必须和投标文件水印码一致。
附件 2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21] 号
(商务标投标函部分)
投 标 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页电子版不要求交易员签字盖章,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附件 3
:(建设单位)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发包的工程进行投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企业成本价为 元)工期为 ,质量目标为 。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书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对招标人发布的预算书内容已确认。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xx)
2022 年 月 日
注:此页电子版不要求交易员签字盖章,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招标人推荐 规格型号 | 招标人 推荐品牌 | 备注 | 投标人响应 规格型号 | 投标人 响应品牌 | 备注 |
1 | XXX | 规格、型号等参数 具体详见图纸 | XXX、XXX、XXX | XXX | |||
…… | |||||||
注:本项目如有招标人推荐品牌(详见清单编制说明),报价品牌必须根据清单编制说明要求在上表中填写一个,中标后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品牌时须经招标人同意,选用相当于或比推荐品牌高一档的材料,但价格不再调整。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 : 我 ( 姓 名 ) 系
(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驻金华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专职交易员;授权委托本单位的 (姓名)
( 身 份 证 号 ) 、 ( 姓 名 )
( 身 份 证 号 ) 、 ( 姓 名 )
(身份证号)为我公司驻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备用交易员,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交易活动并办理相关手续。交易员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委托。
申请单位:(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年 月 日
交易员姓名 | ||||
联系电话 |
附件 5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清单部分)
投 标 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页电子版不要求交易员签字xx,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附件 6
投标报价书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投 标 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xx):
编 制 人:(造价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页电子版不要求交易员和造价人员签字盖章,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附件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
一、总 说 明 ( 表 4 - 2 )
二、工 程 项 目 投 标 报 价 汇 总 表 ( 表 4 - 3 )
三、单位( 专业) 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 表 4 - 4 )
四、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与 计 价 表 ( 表 4 - 5 )五、工 程 量 清 单 综 合 单 价 计 算 表 ( 表 4 - 5 - 1 )六、工 程 量 清 单 综 合 单 价 工 料 机 分 析 表 ( 表 4 - 5 - 1 - 1 )
七、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安装用) (表 4-5-2 )八、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安装用) ( 表 4-5 -2 -1 )九、施 工 技 术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与 计 价 表 ( 表 4 - 6 )
十、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 表 4 - 6 - 1 )十一、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 表 4 - 6 - 1 - 1 )
十二、施 工 组 织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与 计 价 表 ( 表 4 - 7 )
十三、其 他 项 目 清 单 与 计 价 汇 总 表 ( 表 4 - 8 )十四、暂 列 金 额 明 细 表 ( 表 4 - 8 - 1 )
十五、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表 ( 表 4 - 8 - 2 )
十六、计日工报价表 ( 表 4 - 8 - 3 )
十七、总 承 包 服 务 x 报 价 表 ( 表 4 - 8 - 4 )十八、主 要 工 日 价 格 表 ( 表 4 - 9 )
十九、主 要 材 料 价 格 表 ( 表 4 - 1 0 )
二十、主 要 机 械 台 x 价 格 表 ( 表 4 - 1 1 )注:以上表格内容格式已由本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书”中提供。
封面:
正本/副本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公用房建设项目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印章)年 月 日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8】;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9】;三、符合招标公告 3.3 条要求的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10】;
四、工期、质量、安全xx及人员配备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11】;五、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在东阳市智慧建筑监管平台入库的截图;
六、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注:1、上述资料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2、资格审查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能以相应数据导入系统为准。
3、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废标处理。
同时加盖骑缝章。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4、投标文件电子版中 ,中标
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
5、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其水印码必须和投标文件水印码一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履约能力审查不通过。
6、招标人对本章第三条“符合招标公告 3.3 条要求的承诺书”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查,不
附件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证 A 类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扫描件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任职文件或聘书扫描件。【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A 类安全证】
附件 9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
毕业时间、学 校、专业 | 拟在本合同任 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1、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2、项目经理简历表后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1 年 9 月、10 月、11 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扫描件,本单位缴纳的(2021 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扫描件;
4、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在东阳市智慧建筑监管平台入库的的截图扫描件;
5、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后应附上岗证书(安全员附 C 类证)扫描件,本单位缴纳的(2021 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扫描件【注:投园林绿化专业项目时不需要提供 B 类、C 类安全证书】
附件 10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公司及拟派项目经理承诺,拟派作为项目经理参加 ( 项目名称)投标,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指项目经理在规模 200 万元及以上工程,含预中标工程,但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工程属同一项目,且建造师执业资格能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中未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非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或合同解除日期止。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拟派项目经理: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建造师执业章:年 月 日
注:后附“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息
查询截图,以招标人审核为准。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承诺如下:
1、我公司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
2、我公司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下列情形:①被东阳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东阳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金华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金华市住建局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③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④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⑤在“信用浙江”或“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⑦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注:后附“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浙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浙江省建筑市场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站信息查询截图,
以招标人审核为准。
查询网址及查询示例如下:
一、在建工程查询:
1、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人员信息: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x/ (建议用谷歌浏览器)
三、信用浙江:xxxx://xxxxxx.xx.xxx.xx/
四、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
六、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附件 11
工期、质量、安全xx及人员配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公司在收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后,经公司研究决定,如我公司中标作如下承诺:工期承诺:
质量承诺:
安全xx施工承诺:按金华市建设局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安全xx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做到工
完场清、料清、障清。
扬尘治理措施承诺: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政办
发【2015】45 号)文件要求规定。
标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承诺标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符合《金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并交纳社会保险。
投标人: (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