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441303-2022-02026采购项目编号: 0724-2231HZ903327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 441303-2022-02026采购项目编号: 0724-2231HZ903327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采购人: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303-2022-02026
采购项目编号:0724-2231HZ90332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71,8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71,8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 育治疗仪器设备 | 光子治疗仪(红光治疗仪) | 2.00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 育治疗仪器设备 | 光子治疗仪 | 1.00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3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 育治疗仪器设备 | 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 1.0000(套)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4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 育治疗仪器设备 | 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 1.00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5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 测仪器设备 | 脉搏碳氧血氧仪1 | 1.00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6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 测仪器设备 | 脉搏碳氧血氧仪2 | 2.00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7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 育治疗仪器设备 |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1.0000(套)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8 | 其他医疗设备 | 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 | 1.00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9 | 医疗设备零部件 | 有创血压模块 | 3.00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10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转运床 | 3.00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30天内交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
1)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 证》;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
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5)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 xxxxxxxxxxxx0x联系方式: 0752-651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联系方式: 0752-2850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 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标的及采购预算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 (人民币/元 )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1 | 光子治疗仪(红光治疗仪) | 2台 | 78,000.00 | 1,671,800.00 |
2 | 光子治疗仪 | 1台 | 90,000.00 | |
3 | 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 1套 | 220,000.00 | |
4 | 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 1台 | 31,800.00 | |
5 | 脉搏碳氧血氧仪1 | 1台 | 130,000.00 | |
6 | 脉搏碳氧血氧仪2 | 2台 | 80,000.00 | |
7 |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1套 | 400,000.00 | |
8 | 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 | 1台 | 250,000.00 | |
9 | 有创血压模块 | 3台 | 45,000.00 | |
10 | 转运床 | 3台 | 33,000.00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报价超出预算单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上述清单中序号3“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序号7“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和序号8“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是核心产品。
2.交货时间:按用户需求书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采购包1(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签订合同30天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标人负责将产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等费用(安装调试费、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设备、构件等)。采购人收货前的产品毁损灭 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收货时间点以采购人签收收货单为准。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全部货物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安排验收,且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期:支付比例65%,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满四个月,30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 5%; 3期:支付比例5%,产品保修期(质保期)限届满后30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免息)。 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人。 |
验收要求 | 1期:关于验收: (1)验收时间: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负责将设备在采购人指定地方安装 、调试、培训至正常使用后,由中标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接到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 壹个月内组织验收。 (2)如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验收前中标人必须附上计量检定合格报告,采 购人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需要其他行政管理机构验收的由验收机构出具验收报告。产 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受领,有权要求退货、换货,并由中标人将产品运回,由此产 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拒不处理不合格产品的,由此造成的 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如采购人在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的壹个月内未组织验收,又未向中标人提出数量、质量异议的,视为中标人交付的产品符合约定。 (3)验收标准:按供货要求事项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供货要求:(1)权利保证: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 侵权,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采购人受到的损失以及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支出(如:律 师费、诉讼费等)。 (2)产品质量:①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➁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与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或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一致。③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如发 现产品为翻新产品或充装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追加相应的法 律责任。 (3)单证齐全: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应包含产品的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厂家盖章的保修文件等)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2、报价要求:报价应为已经包括了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货物、搬运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人力成本、税金等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或采购预算, 且报价方案唯一,报价高于预算单价或采购预算按投标无效处理。 3、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整机保修一年,产品质保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中标人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培训要求:设备安装时提供使用培训、临床应用培训、清洁消毒培训及维修保养培训等设备使用 及日常管理的相关培训,同时在后续使用中能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关补充培训,确保设备使用维护良好。 5、售后服务:(1)要求产品(设备)有良好的售后维修保障,保修期内硬软件包换,免费保修。 整机保修期一年,保修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如设备发生故障、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1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并排除故障。需另行购买零件材料的(材料应与原材料一致,不一致的应经过采购人批准),应在三天之内解决,且购买零件 材料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需要拆除重装的,应在一周之内解决;保修期(质保期)内保障设备 |
的开机率≥95%。若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购买原材料的,采购人可以聘请第三 方机构维修或自行购买原材料,产生的维修费用或自行购买原材料从质保金中扣除。产品质量保 证(修)期限届满后,经采购人同意,继续对产品提供维护服务。 (3)中标人负责技术支持,费用均已涵盖在投报价格中。中标人免费负责为采购人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采购方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 6、违约责任:(一)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按照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2)中标人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解除 合同或要求中标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换货的再次交货时间超过合同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中标人应承担逾期交货、不能交货的违约责 任; (3)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采购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15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及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4)由于乙方产品自身的质量xx,xxxxxxx,x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 )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中标人造成的损失,并向中标人支付拒绝接收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采购人逾期付款的 ,应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中标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三)双方的违约责任: (1)在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金额5%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前述另有约定按前述约定),同时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 定费、保全费、担保费和仲裁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2)如因中标人违约或造成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等直接在本项目中采购人应付而未付的款项 中予以抵扣直至全部抵扣完毕,采购人无需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光子治疗仪(红光治疗仪) | 台 | 2.0000 | 78,000.00 | 156,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光子治疗仪 | 台 | 1.0000 | 90,000.00 | 9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
3 | △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 套 | 1.0000 | 220,000.00 | 22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 |
4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 台 | 1.0000 | 31,800.00 | 31,8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四 | |
5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脉搏碳氧血氧仪1 | 台 | 1.0000 | 130,000.00 | 13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五 | |
6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脉搏碳氧血氧仪2 | 台 | 2.0000 | 80,000.00 | 16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六 | |
7 | △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套 | 1.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七 |
8 | △ | 其他医疗设备 | 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 | 台 | 1.0000 | 250,000.00 | 25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八 |
9 | 医疗设备零部件 | 有创血压模块 | 台 | 3.0000 | 45,000.00 | 135,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九 |
1 0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转运床 | 台 | 3.0000 | 33,000.00 | 99,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十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 (人民币/元)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1 | 光子治疗仪(红光治疗仪) | 2台 | 78,000.00 | 1,671,800.00 |
2 | 光子治疗仪 | 1台 | 90,000.00 | |
3 | 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 1套 | 220,000.00 | |
4 | 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 1台 | 31,800.00 | |
5 | 脉搏碳氧血氧仪1 | 1台 | 130,000.00 | |
6 | 脉搏碳氧血氧仪2 | 2台 | 80,000.00 | |
7 |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1套 | 400,000.00 | |
8 | 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 | 1台 | 250,000.00 | |
9 | 有创血压模块 | 3台 | 45,000.00 | |
10 | 转运床 | 3台 | 33,000.00 |
附表一:光子治疗仪(红光治疗仪)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采购清单 ★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 |
2 |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3 | (一)光子治疗仪(红光治疗仪) | |
4 | 一、标的功能或目标:红光适用于消炎、镇痛,对体表创面有止渗液、促进肉芽组织生长、加速 愈合的作用 | |
5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
6 | 1、光源材料:半导体固态光源(点阵芯片集成式) | |
7 | 2、光源聚光设计:透镜式 | |
8 | 3、峰值波长:640nm±10nm | |
▲ | 9 | ▲4、光功率密度(光源表面测量):≥2000mW/cm2 |
▲ | 10 | ▲5、温度反馈功能:具有温度反馈功能,温度测量误差为±2℃ |
▲ | 11 | ▲6、特定照射距离下的温升和光功率密度 (距离光杯口 10cm 处,照射 15min):水膜温升≤ 3℃,光功率密度≥55mW/cm2 |
▲ | 12 | ▲7、光功率稳定度:光功率变化率≤±3% |
▲ | 13 | ▲8、光斑均匀性:有效红光辐照度的均匀性>0.4 |
▲ | 14 | ▲9、最大治疗深度 :≥10cm |
▲ | 15 | ▲10、配备支持联网功能工作站 |
▲ | 16 | ▲11、遮光装置 :治疗光源应具有一体式内置伸缩遮光装置,可伸缩调节距离 |
17 | 12、能量调节方式:五级能量调节 | |
18 | 13、照射治疗模式:持续/脉冲照射治疗可选 | |
19 | 14、定时时间:可从 0min~99min 连续可调 | |
20 | 15、操作面板:触摸屏、液晶显示 | |
21 | 16、具有储存配件的储物箱 | |
▲ | 22 | ▲17、治疗附件:配备治疗附件 |
23 | 18、输入功率≤200VA | |
24 | 19、配置清单(单台):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序号 | 物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灯头组件 | 1 | 个 |
2 | 机身组件 | 1 | 个 |
3 | 电源线 | 1 | x |
4 | 保护眼镜 | 1 | 个 |
5 | 眼镜袋 | 1 | 个 |
6 | 眼镜布 | 1 | 块 |
附表二:光子治疗仪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二)光子治疗仪 | |
2 | 一、标的功能或目标:适用于消炎、镇痛,对体表创面有止渗液、促进肉芽组织生长、加速愈合 的作用。蓝光:创面杀菌控制感染,减少药品,抗生素的使用,红光:消炎、止渗液、促进受损组织恢复,减少治愈时间 | |
3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
4 | 1、光源材料:半导体固态光源(点阵芯片集成式) | |
▲ | 5 | ▲2、峰值波长:红光:640±10nm;蓝光:460±10nm |
▲ | 6 | ▲3、光功率密度(光源表面测量):红光:≥1000mW/c ㎡;蓝光:≥1000mW/c ㎡ |
▲ | 7 | ▲4、最大治疗深度:治疗仪最大治疗深度≥10cm |
8 | 5、光源聚光设计:透镜式 | |
9 | 6、最大治疗面积:≥250c ㎡ | |
▲ | 10 | ▲7、光杯口平面面积:≥54c ㎡ |
▲ | 11 | ▲8、输出光功率(光杯口平面测量):≥8W |
▲ | 12 | ▲9、光功率稳定度:光功率变化率≤±1% |
13 | 10、升降装置:手动 | |
14 | 11、能量调节方式:五级能量可调 | |
15 | 12、照射治疗模式:持续/脉冲照射治疗可选 | |
16 | 13、定时时间:可从 0min~99min 连续可调 | |
17 | 14、操作面板:触摸屏、液晶显示 | |
18 | 15、输入功率:200VA | |
19 | 16、配置清单: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序号 | 物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主机箱 | 1 | 个 |
2 | 光源头、悬臂组件(含光源头、悬臂、光源连接线、波 纹套管) | 1 | 个 |
3 | 电源线 | 1 | x |
4 | 3.15A保险管 | 2 | 个 |
5 | 保护眼镜 | 2 | 副 |
6 | 眼镜袋 | 2 | 个 |
7 | 眼镜布 | 2 | 块 |
8 | 眼罩 | 10 | 个 |
附表三: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三)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 |
2 | 一、工作站系统配置 | |
▲ | 3 | ▲1、工作站:采用商用品牌工作站(不接受双工控机) |
4 | 2、图像输出设备:≥21.5寸液晶 | |
5 | 3、台车:1套 | |
6 | 二、放大器: | |
▲ | 7 | ▲1、通道数:4通道模块式采集放大器; |
8 | 2、扫描速度测量误差:0.1~30000ms/div时,误差不超过±10%; | |
9 | 3、显示灵敏度:0.01μV/div~30000μV/div分档控制; | |
10 | 4、幅频特性:0.1Hz~10kHz,误差-10%~+5%; | |
11 | 5、高切滤波:20Hz、30Hz、50Hz、100Hz、200Hz、300Hz、500Hz、1000Hz、2000H z、3000Hz分档控制; | |
12 | 6、低切滤波:1Hz、10Hz、100Hz、200Hz、500Hz分档控制; | |
▲ | 13 | ▲7、共模抑制比:≥120dB; |
14 | 8、噪声电压:≤0.4μVrms(20Hz,2KHz); | |
15 | 9、输入阻抗(COM):≥3000MΩ; | |
16 | 10、耐极化电压:加±300mV的直流极化电压; | |
17 | 三.电流刺激器参数: | |
18 | 1、电流脉冲输出强度:0xX,00xX,00xX,00xX,00xX,00xX,00xX,00xX,00 xX,00xX,000xX; | |
00 | 2、脉冲输出频率:0.1Hz~50Hz; | |
20 | 3、脉冲宽度:50us、100us、200us、300us、500us、1000us; | |
21 | 4、刺激方向:正向、负向; | |
22 | 四.音视频刺激器参数: | |
23 | 1、最大短音声强:≥130dB; | |
24 | 2、最大白噪声声强:≥100 dB; | |
25 | 3、刺激频率:0.1Hz~100Hz; | |
26 | 4、纯音声音频率:300Hz~7KHz; | |
27 | 5、声音刺激参数刺激类型:短音、纯音、白噪声; | |
28 | 6、纯音刺激方式:左耳、右耳、双耳; | |
29 | 7、短音刺激相位:向上波、向下波、上下波; | |
30 | 8、靶信号概率:5%~100%; | |
31 | 9、棋盘格图像:图像输出设备可以显示全屏黑白翻转的棋盘格图像;刺激视野包括:全视野、半视野、1/4视野;图案包括:棋盘格、横条格、竖条格;图案大小有4×3、8×6、16×12、32× 24、64×48五种可选。 | |
32 | 10、横条格图像:图像输出设备可以显示全屏黑白翻转的横条格图像,条数可设置为:3/6/12/2 4/48。 |
33 | 11、竖条格图像:图像输出设备可以显示全屏黑白翻转的竖条格图像,显示数目分别为:4/8/16 /32/64。 | |
34 | 12、刺激频率:0.1Hz-1Hz; | |
35 | 13、闪光刺激频率:0.1Hz-50Hz; | |
36 | 14、刺激方式:左眼刺激、右眼刺激、双眼同时刺激、左右眼交替刺激; | |
37 | 五、产品功能: | |
▲ | 38 | ▲1、报告:自动生成word格式的综合报告,用户可自定义报告模板; |
39 | 2、神经电图:运动传导速度、多节段传导、感觉传导速度、重复电刺激、F波反应、H反射、瞬 目反射、皮肤交感反应; | |
40 | 3、肌电图:扫描肌电图、运动单位自动分析、干扰相(重收缩)自动分析; | |
41 | 4、诱发电位: 1) 听觉诱发电位:脑干听觉诱发电位(BAEP)、中潜伏期诱发(MAEP)、长潜伏期诱发(LAE P); 2) 视觉诱发电位: 模式翻转视觉诱发电位(PRVEP)、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 3) 体感诱发功能:上肢体感(USEP)、下肢体感(LSEP)、三叉神经体感(TSEP)、脊髓体感(SCEP); 4) 事件相关电位:声、光、电刺激 5)PDN/PTN、BCR诱发电位(专用软件); | |
▲ | 42 | ▲5、具备SEMG表面肌电图信号采集、存储和回放功能;具有峰峰值柱状图和频谱图时时显示;可出标准报告,统计表面肌电均值和积分面积;可出频率/疲劳度报告,统计过零率、平均波幅、 平均频率和中值频率。 |
43 | 六、设备保修: 保修期限:设备保修一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 |
七、单台配置清单: |
序号 | 主要组成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软件 | 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系统软件 | 1 | 套 |
2 | 工作站 | 工作主机 | 1 | 台 |
3 | U盘 | 1 | 个 | |
4 | 鼠标 | 1 | 只 | |
5 | 图像输出设备 | 1 | 台 | |
6 | 纸质结果输出设备 | 1 | 台 | |
7 | 主要部件 | 肌电主控放大盒 | 1 | 只 |
8 | 隔离电源 | 1 | 套 | |
9 | 肌电脚踏开关 | 1 | 套 | |
10 | 肌电接收盒 | 1 | 个 | |
11 | 音箱 | 1 | 个 | |
12 | 肌电音视频刺激盒 | 1 | 只 | |
13 | DB15双排公对母延长线 | 1 | x | |
14 | 图像输出设备 | 1 | 台 | |
15 | 肌电诱发专用耳机 | 1 | 套 |
44 | 诱发功能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16 | 肌电诱发专用闪光眼罩 | 1 | 套 | |
17 | 设备固定栏 | 1 | 套 | |
21 | 接地线 | 1 | 套 | |
22 | USB连接线 | 1 | x | |
23 | 电极线及配件 | 鞍型电极-柱状电极线 | 1 | 个 |
24 | 鞍型电极(凹型) | 1 | 个 | |
27 | 记录电极一拖三夹子电极线 | 1 | x | |
28 | 盘状电极线 | 1 | x | |
29 | 肌电同芯圆针电极线 | 1 | x | |
30 | 肌电人体地线 | 1 | x | |
31 | 肌电人体地线-一体式 | 1 | x | |
32 | 带状电极 | 1 | 套 | |
33 | 带状电极 | 1 | 套 | |
34 | 一次性使用无菌肌电针 | 1 | 个 | |
35 | 一次性使用无菌肌电针 | 4 | 个 | |
36 | 一次性使用无菌肌电针 | 1 | 个 | |
37 | 针灸针 | 10 | 个 | |
38 | 心电电极 | 100 | 片 | |
39 | 导电膏 | 1 | 盒 | |
40 | 软尺 | 1 | 卷 | |
41 | 文件 | 使用说明书 | 1 | 份 |
42 | 合格证 | 1 | 份 | |
43 | 肌电保修卡 | 1 | 份 | |
44 | XP台车 | 鼠标垫 | 1 | 个 |
45 | 三相电源插座线板 | 1 | 个 | |
46 | XP肌电台车 | 1 | 套 | |
48 | 摇臂-主体 | 1 | 套 |
附表四: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四)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 |
2 | 一、标的功能或目标:适用于脑血管意外、脑外伤、脑手术后、脊髓病变引起的肢体功能障碍和 外周非栓塞性脉xx的辅助治疗,以及预防静脉血栓形成,减轻肢体水肿 | |
3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
4 | 1、手提式的外形设计,结构牢固,方便移动治疗; |
5 | 2、≥5.7英寸触摸液晶显示屏,显示直观,操作简便; | |
▲ | 6 | ▲3、配备一分一和一分二的充气导管,连接一分二导管时可以同时连接2个4腔气囊,同时治疗两 个部位,可以达到两个通道一样的治疗效果; |
▲ | 7 | ▲4、配备6种专业的气压治疗模式,M1-M6模式可自由选择,多方向性多维度性的充气方式,满 足医院不同患者需求; |
8 | 5、设备压强可在5-25Kpa(38-188mmHg)范围内连续可调,气压单位Kpa和mmHg可进行转换 ; | |
9 | 6、治疗时间1min-99min连续可调,满足临床上的治疗需求; | |
10 | 7、特制的充气气泵,有效地降低噪声,使用时产生的噪声≤60dB,振动幅度小,充气速度快,充 气所用时间短; | |
11 | 8、配备一个四腔上肢气囊,两个四腔下肢气囊。 | |
▲ | 12 | ▲9、特制叠加式四层结构气囊,有效地规避了出现压力死角,使挤压更有效; |
▲ | 13 | ▲10、环形封闭式气囊设计,充气加压时形成圆形正向加压,不增加出血可能; |
▲ | 14 | ▲11、设备内置压力传感器:不同肢体维度的患者,可以达到同等的治疗压力,保证了不同患者 疗治效果相同; |
▲ | 15 | ▲12、实时压力监测系统:可实现仪器设备充气时,每腔压力实时监测,实时显示当前腔道压力 ,避免加压过大,造成静脉瓣膜受损; |
▲ | 16 | ▲13、过压保护系统:充气过程中,如若外界压力过大则自动泄压保护,避免压力过大导致患者 损伤; |
▲ | 17 | ▲14、断电保护功能:若在充气时,突然出现停电、断电的现象,仪器会自动泄压保护,避免对 患者造成损伤; |
18 | 15、主机外壳采用ABS作为主要材质,坚固耐磨;气套采用TPU+尼龙布的材质,坚韧不易损坏 ,同时质地柔软,保证患者治疗时的舒适感; | |
▲ | 19 | ▲16、气囊已经通过中国药监局(NMPA)认证,可独立采购。 |
20 | 17、配置清单(单台):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序号 | 物品 | 数量 | 单位 |
1 | 主机 | 1 | 台 |
2 | 四腔上肢气囊 | 1 | 只 |
3 | 四腔下肢气囊 | 2 | 只 |
4 | 1分1充气导管 | 1 | 条 |
5 | 1分2充气导管 | 1 | 条 |
6 | 电源线 | 1 | 条 |
7 | 保险丝 | 4 | 个 |
附表五:脉搏碳氧血氧仪1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五)脉搏碳氧血氧仪1 | |
2 | 一、标的功能或目标:容量监测是所有住院病人的常规监测措施,反应患者对液体反应状况,指 导输液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保障器官及组织灌注,维持电解质xx,纠正液体失衡,适合重症监护室使用,配置碳氧血红蛋白监测功能,实时监测一氧化碳中毒 | |
3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
4 | 1、测量范围 | |
5 | 1.1、SPO2 0-100% | |
6 | 1.2、脉搏率25-240次/分钟 | |
7 | 1.3、血流灌注指数(PI)0.02-20% | |
▲ | 8 | ▲1.4、碳氧血红蛋白(%SpCO)0-99% |
9 | 2、准确度及灵敏度 | |
▲ | 10 | 2.1、SPO2 70-100% 无体动时:成人/儿童/婴儿±2%;新生儿±3% ▲体动时: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3% ▲低灌注时 :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2% SPO2 60-80% 无体动时:成人/儿童/婴儿±3% |
11 | 2.2、脉搏率准确度 脉搏范围 25-240次/分钟 无体动时: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3次/分钟体动时: 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5次/分钟低灌注时: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3次/分钟 | |
12 | 2.3、碳氧血红蛋白精确度:成人/儿童 1-40% ±3% | |
▲ | 13 | ▲2.4、灵敏度设置:APOD(传感器脱落自适应探查),正常灵敏度,最大灵敏度三种 |
14 | 3、分辨率 | |
15 | 3.1、血氧饱和度(%SpO2)1% | |
16 | 3.2、脉搏率(bpm)1次/分钟 | |
17 | 3.3、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SpCO)1% | |
18 | 3.4、显示TFT彩色触摸屏 480点×272点 0.25毫米点距 | |
19 | 4、操作性能 | |
20 | 4.1、底座与主机可分离,方便转运和抽样检查。 | |
▲ | 21 | ▲4.2、显示屏具备重力驱动式自动旋转功能:水平和垂直方向显示可自动切换。 |
22 | 5、报警 | |
23 | 5.1、针对高低血氧饱和度和脉搏率的声音和可视报警(SPO2范围1-99%,PR范围30-235次/ 分,PI范围 0.03- 19% ) | |
24 | 5.2、传感器状态、系统故障和电池电量低报警 | |
25 | 5.3、声音和可视报警 |
▲ | 26 | ▲5.4、三维报警:除了上下限报警之外,还可设置患者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达到特定的减饱和 次数时,系统将发出声音报警和可视报警,特别是在发生超过典型的低报警事件之前,可能已经出现一个周期且很有限的瞬间减饱和症状,所以三维报警能够提示临床更加密切监测或调整治疗方案。 |
27 | 6、数据显示及存储 | |
28 | 6.1、数据显示:SPO2,脉搏率(PR),血流灌注指数(PI),SpCO,Pleth波形,报警状态,数 据趋势,状态消息,Signal IQ,最高/正常/APOD灵敏度,以及FastSat。 | |
29 | 6.2、可根据设置分辨率不同(2-10秒),提供最小72小时趋势数据存储。 | |
30 | 7、输出接口 串行RS-232(RDS-1,RDS-3)、护士呼叫/模拟输出(RDS-1,RDS-3)、SatShare(RDS-1 )、Philips Vuelink、Spacelabs Universal Flexport(RDS-1,RDS-3) | |
31 | 8、配置清单(单台):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主机 | 1台 |
2 | 底座(配备电源线、RS232接口和模拟输出/护士呼叫接 口) | 1个 |
3 | 患者导联线M-LNCS | 1x |
4 | 碳氧血红蛋白模块 | 1个 |
附表六:脉搏碳氧血氧仪2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六)脉搏碳氧血氧仪2 | |
2 | 一、标的功能或目标:容量监测是所有住院病人的常规监测措施,反应患者对液体反应状况,指导输液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保障器官及组织灌注,维持电解质xx,纠正液体失衡,适合重症监 护室使用,配置血流灌注监测功能,评估患者液体反应。 | |
3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
4 | 1、测量范围 | |
5 | 1.1、SPO2 0-100% | |
6 | 1.2、脉搏率 25-240次/分钟 | |
▲ | 7 | ▲1.3、血流灌注指数(PI)0.02-20% |
8 | 2、准确度及灵敏度 |
▲ | 9 | 2.1、.SPO2 70-100% 无体动时:成人/儿童/婴儿±2%;新生儿±3% ▲体动时: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 ±3% ▲低灌注时 :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 ±2% SPO2 60-80% 无体动时:成人/儿童/婴儿 ±3% |
10 | 2.2.、脉搏率准确度 脉搏范围25-240次/分钟 无体动时: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3次/分钟体动时: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 ±5次/分钟低灌注时: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3次/分钟 | |
▲ | 11 | ▲2.3、灵敏度设置:APOD(传感器脱落自适应探查),正常灵敏度,最大灵敏度三种 |
12 | 3、分辨率 | |
13 | 3.1、血氧饱和度(%SpO2)1% | |
14 | 3.2、脉搏率(bpm)1次/分钟 | |
15 | 3.3、显示TFT彩色触摸屏 480点×272点 0.25毫米点距 | |
16 | 4、操作性能 | |
17 | 4.1、底座与主机可分离,方便转运和抽样检查。 | |
▲ | 18 | ▲4.2、显示屏具备重力驱动式自动旋转功能:水平和垂直方向显示可自动切换。 |
19 | 5、报警 | |
20 | 5.1、针对高低血氧饱和度和脉搏率的声音和可视报警(SPO2范围1-99%,PR范围30-235次/ 分,PI范围 0.03- 19% ) | |
21 | 5.2、传感器状态、系统故障和电池电量低报警 | |
22 | 5.3、声音和可视报警 | |
▲ | 23 | ▲5.4、三维报警:除了上下限报警之外,还可设置患者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达到特定的减饱和 次数时,系统将发出声音报警和可视报警,特别是在发生超过典型的低报警事件之前,可能已经出现一个周期且很有限的瞬间减饱和症状,所以三维报警能够提示临床更加密切监测或调整治疗方案。 |
24 | 6、数据显示及存储 | |
25 | 6.1、数据显示:SPO2,脉搏率(PR),血流灌注指数(PI),Pleth波形,报警状态,数据趋势, 状态消息,Signal IQ,最高/正常/APOD灵敏度,以及FastSat。 | |
26 | 6.2、可根据设置分辨率不同(2-10秒),提供最小72小时趋势数据存储。 | |
27 | 7、输出接口 串行RS-232(RDS-1,RDS-3)、护士呼叫/模拟输出(RDS-1,RDS-3)、SatShare(RDS-1 )、Philips Vuelink、Spacelabs Universal Flexport(RDS-1,RDS-3) |
28 | 8、配置清单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主机 | 1台 |
2 | 底座(配备电源线、RS232接口和模拟输出/护士呼叫接 口) | 1个 |
3 | 患者导联线M-LNCS | 1根 |
附表七: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七)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
2 | 一、标的功能或目标:主要用于粉碎泌尿系统结石治疗 | |
3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
▲ | 4 | ▲1、波源系统:圆筒震膜电磁式脉冲波源 |
5 | 1.1、聚焦点冲击波峰值:20-50Mpa | |
6 | 1.2、聚焦点冲击波脉宽:≤1µs | |
7 | 1.3、聚焦点冲击波前沿:≤0.5µs | |
▲ | 8 | ▲1.4、聚焦点冲击波聚焦范围径向±6 mm、轴向±40mm(提供药监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 |
9 | ▲1.5、聚焦点与反射体上端口平面距离≥135mm(提供药监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0 | 1.6、碎石电压 8kV-15kV | |
▲ | 11 | ▲1.7、电磁筒震膜保用次数≥100万次 |
12 | 1.8、高频高压冲击波电源40kHz | |
13 | 2、拖动系统 | |
14 | 2.1、机械传动系统最小调节细度≤1mm。 | |
15 | 2.2、控制台及治疗床为一体化,PLC编程控制器,触摸操作台,带遥控功能;具有平面二维运功 功能:床前后(X)≤155mm;床左右(Y)≤78mm。 | |
▲ | 16 | ▲2.3、主机的反射体可随C形臂上下运动和作球面运动,同时反射体可在210º范围内旋转到治疗 床上方进行碎石治疗。 |
17 | 2.4、具有自动水真空循环系统。 | |
18 | 3、定位系统 | |
19 | 3.1、B超定位装置:固定角度环形运动定位装置。 | |
20 | ▲3.2、定位装置三维运动的最小移位≤1mm。 | |
21 | 4、图像工作站 | |
22 | 4.1、碎石图像处理系统:具有图像采集、增强、治疗参数自动采集、降噪、放大储存、测量、打 印、术前、术后结石形状的对比、分析病案记录功能。 |
23 | 5、全数字超声诊断系统 | |
24 | 5.1、成像技术:全数字波束形成器,实时动态聚焦、动态孔径成像、动态声束变迹 | |
25 | 5.2、≥14英寸高分辨率无闪烁图像输出设备 | |
26 | 5.3、中文操作面板,硅胶按键及背光键盘 | |
27 | 5.4、支持中文、英文语言界面显示 | |
28 | 5.5、探头自动冻结保护功能 | |
29 | 5.6、英文输入及中文输入,包括五笔输入法及拼音输入法 | |
30 | 5.7 、TGC控制≥8段 | |
31 | 5.8、灰阶度:≥256级 | |
32 | 5.9、扫描方式:B、2B、4B、M、B/M、ZOOM B | |
33 | 5.10、最大显示深度≥25cm | |
34 | 5.11、声输出功能率:0%-100%,步进2可视可调 | |
35 | 5.12、总增益调节:0-100dB,步进1可调节 | |
36 | 5.13、动态范围:≥180dB,步进4可调节 | |
37 | 5.14、预设条件:≥10种,用户可以自定义条件预设,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 调节 | |
38 | 5.15、探头:腹部探头频率2.5-6.0MHz;高频探头频率5.0-13.0MHz,各探头基波频率≥五段 可选 | |
39 | 5.16、一键优化:8组可自定义优化模式 | |
40 | 5.17、自定义按键:≥7个,用户可以把常用功能定义到自定义上,从而方便地进行调 | |
41 | 5.18、放大功能:可实时画中画放大;解冻状态下放大后再冻结图像还可以进行二次放大,放大 倍率≥4倍可调 | |
42 | 5.19、灰阶曲线0-23可调 | |
43 | 5.20、边缘增强0-3可调 | |
44 | 5.21、帧相关0-7可调 | |
45 | 5.22、配备体位标记≥100种以上 | |
46 | 5.23 、M型增益独立可调 | |
47 | 5.24、电影回放≥256帧 | |
48 | 5.25、探头接口≥2个 | |
49 | 5.26、配备一般测量、腹部测量、妇产科测量、心脏功能测量、泌尿科测量、外周血管测量、小 器官测量、矫形外科测量及报告软件、具备胎儿生长曲线 | |
50 | 5.27、接口:双USB接口、视频输出、打印控制、脚踏开关、RJ-45 | |
51 | 5.28、配置情况:a.数字化主机一台;b.腹部探头一只;c .仪器操作说明书、安装指南 |
52 | 6、配置清单(单台):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序号 | 配套名称 | 数量 |
1 | 操作台及治疗床为一体 | 1台 |
2 | 主机 | 1台 |
3 | 波源控制系统 | 1套 |
4 | B超定位装置 | 1套 |
5 | 高频高压冲击波电源 | 1套 |
6 | 水囊(硅胶) | 2只 |
7 | 专用工具 | 1箱 |
8 | 图像工作站 | 1套 |
9 | 全数字化B超机 | 1套 |
附表八: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八)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 | |
2 | 一、标的功能或目标:用于新生儿持续肺动脉高压、急性窘迫综合症(ARDS)、先心病合并肺 动脉高压(CHD+PH)、海水型呼吸窘迫综合症(SW-RDS)、高原肺水肿(HAPE)、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非典型性肺炎(SARS)、吸入性肺损伤等疾病。 | |
3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
▲ | 4 | ▲1、治疗气中一氧化氮浓度控制:治疗气中一氧化氮浓度控制与对应呼吸机参数值和NO标气浓 度相关。最大可以配出的NO浓度为99.9ppm。开机自动预热归零校准,无需做密闭性检测。 |
▲ | 5 | ▲2、NO标气输出流量控制:0~950mL/min连续可调,准确度±5%F.S; |
▲ | 6 | ▲3、监测范围:一氧化氮0ppm~100ppm;二氧化氮0ppm~10ppm; |
7 | 4、监测准确度:±5%F.S; | |
8 | 5、监测报警点:NO为80ppm,NO2为5ppm; | |
9 | 6、显示分辨率:NO浓度监测0.1ppm,NO2浓度监测0.01ppm;流量监测1mL/min; | |
10 | 7、气泵抽气量:250mL/mim | |
11 | 8、电源:AC(220±22)V,(50±1)HZ; | |
12 | 9、配置清单(单台):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序号 | 货物 | 单位 | 数量 |
1 | 一氧化氮治疗仪 | 台 | 1 |
2 | 一氧化氮治疗仪附件 | 套 | 1 |
3 | 一氧化氮治疗仪座车 | 辆 | 1 |
附表九:有创血压模块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九)有创血压模块 | |
2 | 一、标的功能或目标:兼容科室现有监护仪,能正常匹配使用 | |
3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
4 | 1、兼容科室现有监护仪,能正常匹配使用。 | |
5 | 2、具有双有创压力监测功能,有创血压测量具备测量所有有创压力功能,并能以相应的标识分别 注明。 | |
6 | 3、有创血压范围-40到360mmHg | |
7 | 4、PPV(脉搏压力变异)仅用一根标准动脉导管得到PPV,判断病人容量状况,支持xx的鉴别 诊断及补液决策。指导医务人员的补液治疗。 | |
8 | 5、配置要求(单台):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序号 | 名称/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双路有创模块 | 套 | 1 |
2 | 连接电缆 | 条 | 2 |
附表一十:转运床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十)转运床 | |
2 | 一、主要功能或目标:方便创伤患者的抢救、复苏和转运 | |
3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
4 | 1、有2种功能,背部上升0-70°;高低升降510-850mm。 | |
5 | 2、铝制床架,“电泳+粉末”涂装,床板为树脂材料一次注制成形。 | |
6 | 3、旋转式侧护板,有安全锁装置,防止患者误操作时发生跌倒等意外,操作简单、安全快捷。 | |
7 | 4、护栏有“桥梁”功能(当护栏在放下时,可将护栏锁定在水平状态下,起到与病床之间搭桥的作 用,还可方便护士输液、量血压)。 | |
8 | 5、左右各一片PP树护栏中央设有放软管的凹槽,引流软管不仅可以通过护栏的两端也可以通过 中央部分引出,在护栏下方设有零件横杆及挂钩,用以悬挂尿袋、引流袋。 | |
9 | 6、配备专用的转运垫子,防水、抗静电,床套四周装有拉链,方便将内芯取出后清洗床套。并配 有固定病人的安全带。 | |
10 | 7、床体可整体升降,可与医院现有的病床,调节到相同的高、低位,升降范围510mm∽850m m。 | |
11 | 8、床板背部带有气动弹簧,无极调节背部升降(0°-70°)。 | |
12 | 9、设有背部角度刻数,使背部床板上升时,知道上升度数。 |
13 | 10、型号φ150mm中控锁双面滚轮,采用跷跷板型中控刹车,在任意轮子一侧踩下红色或绿色, 即可同时控制四轮刹车或解除。其中有一轮可将静电导移至地面,安全性更高。 | |
14 | 11、装有“中心轮”系统,可以用来控制转运床直行、横移、旋转等功能,使医护人员在转运过程 中操作更方便、更省力 | |
15 | 12、床体下方采用两段式托盘,可根据不同需要放置急救器具等物品。 | |
16 | 13、配有可伸缩调节四爪输液挂架,并在床体四角设有四个输液架插孔。 | |
17 | 14、配有氧气瓶搁架,可横竖任意调节。 | |
18 | 15、整体设计为防水型床,易于清洗,床体防腐蚀、防锈。 | |
19 | 16、标准配置(单台):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转运床体 | 1张 |
旋转式侧护板 | 1付 |
转运床垫 | 1张 |
输液架 | 1根 |
氧气瓶搁架 | 1个 |
杂物托盘 | 1套 |
φ150mm树脂双面脚轮 | 4个 |
转运定向中心轮系统 | 1套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
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
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 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5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 ”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 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 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 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无:-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
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
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x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到账情况以开标xxx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查询的信息为 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传真:37860699
地址:xxxxxxxxxx000x0xxxxxx:00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惠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惠州市惠阳xxx大道5号区政府大院财政大楼3楼采购管理办公室电 话:0752-3371989
邮 编:516200
传 真:0752-337198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2)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件信息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10%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 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 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10% ),即:评标价=核实价×( 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 3的价格扣除(C3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 (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 实价×C3。 (b)投标人所投 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4的价格扣除(C4的取值范围为1 %)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 的投标价)-环保产品核实价 ×C4。 (c)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件信
息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19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 单)、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
7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 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8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
9 | 联合体 | x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
10 | 已申领并获取采购文件 | 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1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预算单价 2)对所投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 |
2 | 报价有效期 |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 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4 | 所投产品 |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 |
5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6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 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 | 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
7 | 其他情况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1.0分技术部分49.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所投货物对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参数的符合性 (30.0分) | 所投产品参数全部满足技术参数中带▲的重要参数,得30分;有1项带▲号的条款偏离,得28分,有2项带▲号条款偏离,得26分,带▲号的偏离条款每增加1项,得分减少2分,以此类推,当达到14项(含)以上时,视为严重偏离不得分。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响应产品彩页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 使用说明书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 | |
应不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 | ||
供中文版)。 | ||
技术部分 |
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与技术参数要求。 (13.0分) | 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不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得13分;有1项不带▲号的条款偏离,得12分,有2项不带▲号条款偏离,得11分,不带▲号的偏离条款每增加1项,得分减少1分,以此类推,当达到13项(含)以上时,视为严重偏离不得分。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响应产品彩页及相应技术参数的 厂家使用说明书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 数响应不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 |
实施技术方案 (6.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质量保证、 配送方案、总体管理安排、特殊情况处理机制等)进行横向比较: 1.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 2.方案基本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高,得4分; 3.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 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业绩 (6.0分)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数量情况进行评分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可以是提供关键页面,无提供或提供 证明文件不全的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是指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 书面通知文件,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等)进行评审 (8.0分)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应急维修时间、维修的及时性、安排的合理性等)是否完善具体,各阶段服务计划是否详尽进行评分: 售后服务内容完善具体,各阶段服务计划详尽,维 修响应及时、安排合理,得8分; 售后服务内容不够完善,各阶段计划不够详尽,得4分; 售后服务内容不完善,各阶段服务计划不齐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无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应 急维修时间、维修的及时性、安排的合理性等)得0分。 | |
服务便利性 (3.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办公地点或者售后服务机构至服务地点响应到达时间评比: 1个小时(含)以内,3分; 1个小时(不含)以上6个小时(含)以内,2 分; 6个小时(不含)以上24个小时(含)以内,1分; 24个小时(不含 )以上或者其它,0分。 (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或合作协议、或物业租赁协议复印件等有关证明资料,并依据地图导航软 件测算的最短公路交通距离,测算的截图附上作为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无提供齐全的不得分) | |
其他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 (4.0 分) | 完全响应其他商务条款的得4分;有一项不满足得2分,有二项或以上不满 足的得0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 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格式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0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乙方(卖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款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 号 | 制造商及产地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人民币 元(小写:¥ )。 |
以上合同价款包含甲方采购产品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含产品价格、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配件更换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产品权利保证
乙方承诺有权销售合同所涉产品,应保证出卖给甲方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款项。
第三条 产品质量
(一)乙方所出卖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
(二)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的要求,无缺陷。
第四条 产品运输、交付和验收
(一)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负责提供验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货款后 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条件),乙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即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验收时间: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产品试用 天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需要其他管理机构验收的由验收机构出具验收报告。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又未向乙方提出数量、质量异议
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
(四)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证、完税凭证、商检检验证明等资料原件给甲方审计和采购部门核查。
2、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的要求。第五条 产品使用技术培训
乙方在产品验收合格后 日内免费负责为甲方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甲方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第六条 产品后续服务
1、本合同产品质保期限为两年,自产品质保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配件更换等)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合同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接到甲方提出质疑或合理服务要求后2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派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对产品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未付货款中扣
除。
4、产品质保期限届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对产品提供维护,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的 折优惠收取,具体事项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 付款期限和方式
1.(1)全部货物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安排验收,且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满四个月,30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产品保修期(质保期)限届满后30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免息)。
2.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甲方开票信息:
发票抬头: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纳税人识别号:12441303456694522Y。
5.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
保密义务
1、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乙方知悉的甲方人员信息、采购需求、相关项目情况、工作安排及本合同相关内容均属于保密信息,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按照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换货的再次交货时间超过合同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15个日历天,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及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4、由于乙方产品自身的质量xx,xxxxxxx,x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拒绝接收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6、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金额5%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前述另有约定按前述约定),同时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和仲裁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如因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等直接在本合同中甲方应付而未付的款项中予以抵扣直至全部抵扣完毕,甲方无需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甲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鉴定费用先由提出鉴定方预付,鉴定结果符合合同规定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通知
x合同载明的各方地址为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确定的送达地址,亦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无人签收或拒收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提供错误地址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地址,导致(法律)文书未能送达或退回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医院代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正 本 / 副 本 )
采购计划编号: 441303-2022-02026采购项目编号: 0724-2231HZ903327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724-2231HZ903327],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
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xx,xxxx:
(0)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0724-2231HZ903327]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和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
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
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0724- 2231HZ903327),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 x。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xxx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724-2231HZ903327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