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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文件
项目名称:微电园标准厂房8号楼新装变压器工程
采 购 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微电园标准厂房8号楼新装变压器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微电园标准厂房8号楼新装变压器工程 |
487914.97 |
1 |
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95%。 |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委)有关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提供入渝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施工企业应当提供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5、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8月2日北京时间9:3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8月2日北京时间10:00。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00xXXX 0xxx
第二篇 采购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在微电园标准厂房8号厂房内新建变压器容量为1000kVA的配电室一间。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电缆沟、安装变压器、安装高低压配电柜、电缆拆除和敷设、桥架安装、设备调试等工程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范围:包括《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微电园标准厂房8号楼新装变压器工程设计图》及《(对外发布招标控制价)微电园标准厂房8号楼新装变压器工程》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二、实施要求
(一)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备机电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除法定原因外不得对人员进行变更。(须自行提交承诺书原件。)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书面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法定原因外不得进行变更。(须自行提交承诺书原件。)
(三)主要管理人员
1、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质检(量)员、安全员、施工员上岗证复印件、造价员上岗证复印件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须自行提交承诺书原件)
(2)磋商截止前二年内供应商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自行提交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自行提交承诺书原件,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注:
①以上证书、证件均须真实、有效。
②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的文件视作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⑤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若为成交候选人,将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若为成交供应商,将取消成交资格。并将依据有关法规处理。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备注:★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作为符合性评审标准。
一、★工期、建设地点
(一)工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日内完成。
(二)建设地点:xxxxxxxxxxxxx0x附8栋。
(三)验收方式:建设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具体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材料。
二、★报价及工程结算
(一)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对外发布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二)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成交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并不能获得索赔。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作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参考的规范及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
(四)人工、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供应商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采购,所选材料的产品质量均不得低于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其价格参考《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璧山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璧山区的市场行情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结合璧山区的市场行情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人工价格参考重庆市城乡建委发布的2018年重庆市定额基价。
(五)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
1、各供应商均应以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予以报价,结算时工程量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后据实结算。
2、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质疑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以及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清单子项排列顺序、各清单子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作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4、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95%,总报价必须与所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报总金额一致,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否则其响应文件作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5、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其他以非综合单价表示的子项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该子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价差以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6、总报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7、采购人在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其响应文件作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8、安全xx施工费:
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xx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计算,安全xx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6771.4 元。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的安全xx施工费必须按采购人给定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作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9、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0、该项目用地范围即为成交人的工作用地面,采购人不再提供其它场地,如因该原因造成成交人施工降效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11、本项目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清单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95%,清单单价不得超过对应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作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87914.97 元(大写:肆拾捌万柒仟玖佰壹拾肆元玖角柒分)。清单单价限价详见附件。
12、预拌商品砂浆(如有)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18〕375号和璧建发〔2018〕129号执行,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三、★工程结算
本工程最终结算金按清单计价原则(清单计价原则为有综合单价的以中标单价和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计算,相应非综合单价表示的子项费用按中标费率进行结算,规费、税金和安全xx施工费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计算后确定。
(二)新增或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
①在中选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目的采用该子目单价。
②在中选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目的可以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③在中选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的:
参照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
本项目原则上不增减工程量,如确需增减工程量则按《重庆市璧山区发展改革委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璧发改[2020] 113号)规定报批,由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签证,并接受重庆市璧山区标后监管机构的监督。
四、★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10 %。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合同签订前递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5.履约保证金返还: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五、★工程款支付
此项目无进度款,全部工程完工并经区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经审计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为维护保养保证金,保证金待维护保养期(1年)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注: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承包人委托的审计机关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金额为准。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且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95%,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全部和第三篇★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如有)。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总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总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方案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内 容 |
说明 |
1 |
磋商 报价 (40%) |
40分 |
磋商报价基础分为40分,对满足资格及符合性的要求的供应商的总报价与评选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具体分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磋商基准价: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磋商基准价。 |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技术 部分 (20%) |
5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施工方案能从整体上体现供应商对本项目施工内容的理解。理解深刻、内容全面、编制水平高的得5 分 ;理解一般、内容一般全面、编制水平一般的得3分;理解较差、内容较差、编制水平较差的得1分。 |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独立评分。 |
5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完善、技术措施到位的得5分;施工方案一般、技术措施一般的得3分;施工方案不完善、技术措施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分 |
项目进度计划与措施: 项目进度计划精细到位、措施完善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 项目进度计划一般到位、措施完善较为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项目进度计划不到位、措施完善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分 |
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 资源配备计划精细到位、具有先进性的得5分;配备计划一般、先进性一般的得3分;配备计划差、先进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 部分 (40%) |
16分 |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业绩加分如下: 1.具有与本磋商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得基础分8分; 2.在1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与本磋商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限),加4分。 本项最多得16分。 |
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8分 |
电缆作业人员具备国家电网或省级及以上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的得8分。 |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
6分 |
供应商具有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大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 |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
10分 |
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的行政管辖区域内设有办公场所驻地,能确保抢修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项目现场的得10分(提供办公场所的国土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抢修响应时间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供应商的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具有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采购合同
本项目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微电园标准厂房8号楼新装变压器工程施工合同》。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施工方案编制(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根据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应答
(三)其他商务优惠承诺(如有,自拟。)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六)施工信誉及人员承诺(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资料
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一次报价函
(采购人):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应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函
工程名称 |
工程期限 |
工程质量 |
磋商总报价 |
磋商总报价 |
(小写) |
(大写) |
|||
微电园标准厂房8号楼新装变压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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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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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施工方案编制(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调整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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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根据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应答
(三)其它商务优惠承诺(如有,自拟。)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参加,则无需授权委托书。
(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施工信誉及人员承诺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①我单位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
②磋商截止前二年内我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我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相关查询截图附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我单位还承诺未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⑤我单位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除法定原因外不得对人员进行变更。
⑥我单位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法定原因外不得进行变更。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
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注:如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单位将自愿被取消候选或中选资格。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说明:有书面声明,此条非必要项。
(八)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资料
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有,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