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通用条款>执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龟山小区二期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通用条款>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将乐县xx镇人民政府
受托人: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龟山小区二期工程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龟山小区二期工程。
投资规模: 工程项目预算约为200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施工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1、招标代理取费标准文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2、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八折取费。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4月21日
九、合同生效
x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签订 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贰份,受托人贰份。
委托人(xx): 受托人(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实施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水南镇白云小区103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xx): xxxx:000000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 语言文字
x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汉 字 。
2.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福建、三明最新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编制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整理并发布投标答疑纪要,组织本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向委托人提交本工程招标代理过程的有关资料。
3.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文件、施工图纸、造价预算等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招标代理协议书、上述资料以及各项手续 。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 。
(6)应尽的其他义务: / 。
4、受托人的义务
4.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xxx ,电话:00000000000
4.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资料齐全后编制招标文件送至委托人审核;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报送备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整理并移交项目招标过程资料等)。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无 。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无 。
(4)应尽的其他义务:无 。
5、委托人的权利
5.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 。
5.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审查预算编制和招标文件 。
6、受托人的权利
6.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按国家、地方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等其他相关文件。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八折取费。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转账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施工招标完成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
9.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 。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泄露资料造成的责任以及所有损失 。
10、争议
10.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受托人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委托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