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位置:山西省长治市体育路圣鑫园 C 区 22 号 A 座商铺二、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
长治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采购合同
甲 方: 长治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乙 方: 山西轩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物业 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类型:物业管理
履约位置:xxxxxxxxxxxx X x 00 x A 座商铺二、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
保洁服务:负责长治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卫生间、楼道、会议室)等,全天确保干净、整洁。
三、合同委托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壹 年,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四、服务内容质量和考核验收标准
1、保洁服务标准
(1)对公共区域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等进行日常保洁,确保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无灰尘、窗明几净。
(2)对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日常保洁,确保地面无纸屑、无杂物、公共设施无积尘。
(3)垃圾实行袋袋分装,日产日清。
序号 | 人员配备 | 人数 | 工作时长 |
1 | 保洁人员 | 2 个 | 4 时/1 人 |
(4)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 2、人员配置要求
符合甲方服务要求,遵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 号)执行。
五、合同价款
服务费年总金额(大写) 叁万伍仟捌佰捌拾 元人民币(小写 35880
元),服务费计算依据磋商供应商相关报价明细为准。六、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等;
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
3、专项服务费用;
4、其它费用。七、付款方式
资金支付方式:对公转账
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服务费用支付手续。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乙方账户。
八、项目承接验收
1、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方案,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2、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
3、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4、乙方承接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不限于; 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责任。
九、使用与维护
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3、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违反本临时公约和服务区域内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服务用房。
6、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
途。
十、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xx。十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乙方工作人员配置、在岗状况、持证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员工按响应文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3、合同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设备。
4、必要时,就服务范围内事宜协调属地管理部门;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根据与甲方的协商结果获取合同外服务的合理费用。
2、必须严格实施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
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响应文件承诺的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
3、乙方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与响应文件所报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应调整。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4、严格履行合同文本(含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工序工艺,保障业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院区内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和正常运行使用。
5、科学、完整、连续地编制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并按时移交。
○1 编制周、月、季度服务档案报告。
○2 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同意合同提前终止,或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合同提前解除时,在日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约定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6、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
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合理合法地处置,杜绝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十三、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当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1、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件的;
2、不予乙方结算或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而导致乙方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3、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员工工资费用,导致乙方不能及时支付员工工资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
6、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延迟(包括全部或部分服务费付款延迟)向乙方付款时,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 1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个月内,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提前 10 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撤回员工。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员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资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十四、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给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员工;
2、克扣服务人员薪酬福利,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的;
3、对甲方的派遣员工同时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服务期间擅自将员工从甲方抽走的。十五、索赔
甲乙方违约时,当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对方未能予以答复,应视为已被对方接受。
十六、责任免除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可免除违约责任。
十七、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八、合同终止、解除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1、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
2、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
3、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xxxxxxxxxxxxxx 000 x
电 话: 电 话:1399460213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山西银行长治飞龙巷支行
账 号: 账 号:0000000000000
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 期:2023 年 12 月 21 日 日 期: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