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301-2022-00026
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2〕006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章投标邀请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301-2022-00026
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2〕006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 | 1,400, | |||||
1-1 | 法律服务 | 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 | 4,000.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000.0 | 否 |
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 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 2022年01月1日 到 2023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提供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括法医毒物鉴定(醇类挥发性毒物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xxxxxxxxxx(xxx)000x联系方式: 18813851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联系方式: 0752-7121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小姐 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41301-2022-00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
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2 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
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五)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审小组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六)本项目未采取分包方式履约合同。
(七)报价要求
1、 价格构成。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项目措施费、 规费、 税金、 配合费、 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 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 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六十条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仅为电子保函,如果采购文件约定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十)关于询问和质疑。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涉及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
询问或者质疑受理信息如下:
询问或者质疑受理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xxxxxxx000x询问或者质疑受理电话:0000-0000000
询问或者质疑处理联系人: xxx、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000.00元。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
关于最高限价说明:项目年度采购最高上限为700000元/年,服务年限为两年。若年度采购金额超过
700000元,报账总金额依然维持700000元为最高限额。
(二)报价方式:按单价报价的报价方式。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采购包1(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双方合同签订后5天内,投标人须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技术人员、交通工具配置和检测 标准细则的编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按月支付,当月结算上一月份的金额,采购人按实际发生量乘以中标单价作为结算金额,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再支付金额; 2、中标人必须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申请付款,且必须附上相应的发票。因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支付相应价款给中标人,中标人表示谅解,并同意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不由此追究采购人 的违约责任; |
验收要求 | 1期:服务完成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人一起对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 1、投标人鉴定机构对使用单位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和鉴定结果负保密责任。 2、投标人鉴定机构须在接到血样后12小时内出具一份《司法鉴定检验报告(意见)书》并送达采购人,特殊加急情况6小时内出 具并送达采购人。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实施地点为: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2年。 本项目为单价包干,结算为实际发生量乘以中标单价结算,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服务人员的工资 、劳动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及其他费用; (3)该项目实施维护必需投入的工具、设备、车辆使用费; (4)设备维护服务管理等费用 ; (5)法定税费。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法律服务 |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 项目 | 项 | 4,000.0000 | 350.00 | 1,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招标内容及服务数量 招标内容为人体血液中乙醇含量的测定,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两年预计工作量约4000例。具体需求根据实际核算。(以近三年的数据为参考) | |
2 | 人员、设备配备要求及服务时间 投标人至少聘请二名具有法医毒物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人。 | |
★ | 3 | 鉴定人必须是专职为投标人服务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同业机构兼职。为其他同业机构服务的鉴定人也不得在投标 人兼职为采购人提供检验鉴定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4 | 投标人及其聘请的专职鉴定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 |
5 | 投标人至少拥有本鉴定机构全权所有的2台采用双通道(双色谱柱)分析技术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检测设备,并确 保不会因设备故障耽误采购人的工作。 |
★ | 6 | 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的特别事项 投标人对采购人的委托受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含节假日),按照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收取送检样品,从接到血样起,12小时内对采购人出具送检样本检验鉴定文书并送达采购人,特殊加急情况6小时内出具并送达采购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执行)。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我公司承诺对采购人的委托受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含节假日),按照采购人要求,我司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收取送检样品,从接到血样起12小时内对采购人出具送检样本检验鉴定文书并送达采购人,特殊加急情况6小时内出具并送达采购人,否则,一切后果由我司承担 。 我公司承诺:采购人对我司提供的样本检验的鉴定结果提出异议,采购人有权将样本提交给其他有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经核实,如果检验鉴定结果和我司之前所检验鉴定的结果出现明显差异,我司不得收取检验鉴定服务费,且采购人有权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以查明我司相关人员是否有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弄虚作假等情形,如xx则追究我司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我司同意遵守采购人要求承诺的事项,请在下面签名盖章。 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测鉴定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
7 | 投标人完成检验鉴定工作以采购人收到检验鉴定文书为准 | |
8 | 用于接收检材样本的车辆内部应装有视频监控,接收检材样本的技术人员要佩戴记录仪,并在接收检材样本及运输、移交过程中开启记录仪全程拍摄监控。接收检材样本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和技术人员佩戴的记录仪拍摄的视 频资料投标人要及时下载、存储,下载的视频资料应有效、完整保存3个月。 | |
9 | 检材样本的接收、运输、移交、检测、保管全过程均要有视频监控无死角全覆盖,所有视频资料投标人均要有效 、完整保存12个月以上。 | |
10 | 投标人应提供用于接收储存检材样本的保温箱,保证检材样本应在保温箱内低温(2至8℃)保存,确保检材样本 不变质。 |
11 | 鉴定受理程序 一、投标人鉴定机构必须有专职工作人员接收样本,并对送检交警身份、委托书和审批表以及检材等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做好登记。 (一).如果送检人非交通警察身份(例如协管员、督导员、临聘人员等)的,此检材不予受理,必须要有1 名交警在场。 (二)如果所须提供的资料有缺失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补齐相关的资料。 (三)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样品的,应当告知采购人。 二、投标人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将检材交接给检测人员,在进行鉴定前,做好登记,并认真核对。 (一)如发现或被告知样品有明显的异常情况时,投标人鉴定机构应暂停鉴定,立即查明原因并作记录。 (二)如鉴定项目与采购人提供的说明、资料不相一致时,投标人鉴定机构的检测人员在进行下一步工作前 ,保留向采购人进行问询的权利。 (三)对采购人需强制检查的委托项目,而被检查样品又不符合检查的条件,应在合同和结果报告中明确说 明。 三、检材的贮存、处置 (一).检材按照鉴定/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进行贮存和处置,必需确保检材在检验之前没有受到污染。 (二)法医毒物鉴定检材贮存、处置。 1.投标人鉴定机构的检测人员将检材余样交接给样品管理员保管。样品管理员做好登记,妥善保管复核样和检测余样,并对贮存环境、贮存条件进行监测、控制。必要时,对贮存物品的状态进行定期检查,以检出变质物品。保证检材的安全及完好状态。血液样品保管室要有视频监控无死角全覆盖。 2.复核样和检测余样一般保存3个月,重大案件的检材或者采购人明确提出延长保存的,须由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检材保存申请和记录表》。保存期届满,样品管理员应填写《鉴定资料逾期处理申请和记录表》,报所长批准后交综合办按“三废”处理规定统一处置。检材处理记录应归档保存。 (三)如采购人需要返还检材,须提出书面申请,在《检材返还确认单》签字确认。四、解决争议 (一)如果遇到有争议的案件,或者采购人要求重新复检:由投标人鉴定机构对每个鉴定环节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免费重新检测。 (二)如对投标人鉴定机构重新复测的结果仍有异议的,可申请要求对备用复检的样品,选择其他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二次复测。 (三)其他争议,应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后解决。 | |
12 | 保密要求 一、由采购人提供给投标人的所有材料,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第三方,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投标人。 二、投标人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检验鉴定文书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 三、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上级主管机关检查工作需要除外)。 四、投标人实施检验鉴定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 |
违约责任 根据项目需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提交《违约责任承诺书》作为投标承诺,以厘清相关的风险责任问题。 |
13 | 违约责任承诺书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我司承诺,若因我司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必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采购人认可。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我司承诺参加鉴定的人员若不具备相应资质,设备、仪器、工具和操作标准不符合招标文 件的要求,违反保密要求造成泄密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合同延续。 3、我司承诺在受理危险驾驶案件和交通事故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应当向采购人提供便捷、高 效的服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科学、客观、公正地完成,并出具真实、可靠的鉴定意见或结论;因我司原因,在上门取材和检验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检验鉴定结论,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鉴定结果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我司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我司承诺:检验鉴定结果争议解决方法若采购人对我司提供的样本检验的鉴定结果提出异 议,采购人有权将样本提交给其他有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经核实 ,如果检验鉴定结果和我司之前所检验鉴定的结果出现明显差异,我司不得收取检验鉴定服务费 ,且采购人有权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以查明我司是否有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弄虚作假等情形 ,如xx则追究我司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我司同意遵守采购人要求承诺的事项,请在下面签名盖章。 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测鉴定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
14 | 其他要求 一、双方合同签订后5天内,投标人须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技术人员、交通工具配置和检测标准细则的编制。 二、采购人有权随时到中标方进行督导、检查与招标内容有关的检验鉴定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三、对采购人有利于规范执法、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和改革举措,中标方应无条件予以支持、配 合。 | |
★ | 15 | 因涉及与原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交接等事宜。从2022年1月1日至原服务机构正式完成交接当日止,为过渡 期。原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出具账单及发票(账单得到采购人的签名确认),中标方在收到账单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就必须把过渡期间的检测费用支付于原机构,结清费用。(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函)。 |
16 | 本项目服务因素的需求 1、服务所需配备设备要求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数量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检测设备,分析仪器采用双通道(双色谱柱)分析技术,且经过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2、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按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 采购人关于本项目服务所需服务场所为惠州市内的情况说明:本项目的特点,在惠州市方便本项目的时效性 、准确性。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各种服务场所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认定。 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7条“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1)供应商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固定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三个月以上)复印件等; (2)供应商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三个月以上)复印件等; (3)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在该项目投标期间未能设置服务场所来投标响应服务场所的需求,可以在其投标文 件中承诺在中标后的签订合同环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服务需求完成设置服务场所,并需在承诺中明确提供服务场所的方式: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或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在投标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三个月以上)复印件等。 3、能力验证响应的需求 投标人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年度能力验证评价结果(关于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三年满意的为优,两年满意的为良,一年满意的为一般。 4、服务团队的需求 |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共 3名,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对本项目按要求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司法厅颁发的法医毒物类《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 (2)拟派出人员 1)投标人需拟派项目实施人员2人。 投标人对本项目按要求需拟派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实施人员 2人以上(含2人)具有司法厅颁发的法医毒物类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拟派人员证明资料说明: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拟派出服务团队人员的劳动合同或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没有超过开标当日三个月以上)才能得分。 5、根据项目需求,投标人需提供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1)本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设计;(2)本项目实施方案保障措施需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A .公正性、诚实性保证程序;B.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C.委托受理程序;D.检材和样本管理程序;E.鉴定方法的选择及控制程序;F.鉴定方法查新报告;G.质量监督控制程序;H.预防和纠错程序;I.鉴定结果质量的保证程序;J.档案管理程序; 6、根据项目需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突发案件应急处理措施;(2)重特大案件鉴定的程序和措施。 7、根据项目需求,投标人需提供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鉴定安全、完成时间承诺;(2)鉴定质量承诺;(3)保密承诺。 | ||
17 | 本项目信誉因素的需求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关于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的情况说明:信用报告在国内近几年才开展,当前信用报告并无具体年限的查询信息 ,一般显示报告日期或打印日期,因此要求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出具报告日期或打印日期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
18 | 本项目业绩因素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近两年的同类业绩(2020年-2021年)及投标机构出具的法医毒物(乙醇类)检测鉴定统计清单。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与相对应合同的关键页面复印件,以及法医毒物(乙醇类)检测鉴定意见书统计清单(清单内容至少包含每份鉴定意见书的委托单位、受理时间、案件编号等信息),同时投标机构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提供的统计清单客观真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附或复印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19 | 本项目财务状况因素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会计审计报告。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单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28,000.00元整。开户单位: 系统自动生成的缴交账户名称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0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0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0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不收取。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不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是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
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
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752- 230937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东平段178号邮编:516001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惠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6号市财政局10楼政府采购监管科电 话:0752-2881711、2881716
邮 编:516001
传 真:0752-2881717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2)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硬盘
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 务范围须包括法医毒物鉴定(醇类挥发性毒物类))。 |
9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提供办法中规定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10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1、投标人没有违反采购文件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 1、投标人没有违反采购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
2 | 2、如果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电子保函,否则无 需提供 | 2、如果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电子保函,否则无需提供 |
3 | 3、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提供了投标函 | 3、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投标函 |
4 | 4、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 4、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
5 | 5、按照采购文件的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5、按照采购文件的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6 | 6、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 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 | 6、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 |
7 | 7、投标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 要求的 | 7、投标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
8 | 8、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 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 8、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
9 |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 有串通投标情形 |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
10 | 10、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 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 10、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
11 | 11、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 的其他情形 | 11、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9.0分技术部分41.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 、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7.0 分) | 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设计; ( 2)本项目实施方案保障措施需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A.公正性、诚实性保证程序; B.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 C.委托受理程序; D.检材和样本管理程序; E.鉴定方法的选择及控制程序; F.鉴定方法查新报告; G.质量监督控制程序; H.预防和纠错程序; I.鉴定结果质量的保证程序; J.档案管理程序; 涵盖以上11项内容,措施很合理且有针对性为优,得7分;措施较为合理但针对性一般为良,得4分;措施基本合理为一般,得1分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优 得7分; 良得4分; 一般得1分 无提供不得分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7.0分) | 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突发案件应急处理措施; (2 )重特大案件鉴定的程序和措施。 涵盖以上2项内容,措施很合理且有针对性为优,得7分;措施较为合理但针对性一般为良,得4分;措施基本合理为一般,得1分;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优得7分; 良得4分; 一般得1分 无提供不得分 |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7.0分) | 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鉴定安全、完成时间承诺; ( 2)鉴定质量承诺; (3)保密承诺。 涵盖以上3项内容,措施很合理且有针对性为优,得7分;措施较为合理但针对性一般为良,得4分;措施基本合理为一般,得1分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优得7分; 良得4 分; 一般得1分 无提供不得分 | |
服务场所响应情况 (6.0分) | 投标文件按照“关于服务场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响应采购人要求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投标文件无法提供证明文 件或承诺函的不得分】满分得:6分。 无提供不得分 | |
能力验证响应情况 (7.0分) | 投标人获得“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近3年(2019年-2021年度能力验证评价结果(关于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能力验证结果通知中,连续三年被评为满意的为优,得7分;只有两年被评为满意的为良,得4分;只有一年被评为满意的为一般,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无法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并盖 公章证明】优得7分; 良得4分; 一般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 | |
主要服务要求情况 (7.0分) | 拟投入设备中具有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检测设备达到2台或2台以上,具备能进行两种色谱条件检测的气相色谱仪配fid氢火焰检测器以及顶空进样器 ,该设备分析仪器均采用双通道(双色谱柱)分析技术的,且经过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的得7分; 拟投入设备中具有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检测设备只有1台,具备能进行两种色谱条件检测的气相色谱仪配fid氢火焰检测器以及顶空进样器,该设备分析仪器均采用双通道(双色谱柱)分析技术的,且经过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少于1台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检测设备的 、检测设备未采用双通道(双色谱柱)分析技术的、未经过校准的或校准过期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仪器设备须提供购买发票和校准证书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一律作 不得分处理) | |
商务部分 | 获得信用报告 (6.0分) | 投标人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无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不得分)满 分:6分 无提供不得分 |
同类业务情况 (22.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2021年)的同类业绩及投标人出具的法医毒物(乙醇类)检测鉴定统计清单案件数量进行评分。其中提供了同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的得6分;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法医毒物(乙醇类)检测统计清单案件数量N满足:100例<N≤500例的得6分 ,500例<N≤2000例的得11分,N>2000例的得16分。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与相对应合同的关键页面复印件,以及法医毒物(乙醇类)检测鉴定意见书统计清单(清单内容至少包含每份鉴定意见书的委托单位、受理时间、案件编号等信息),同时投标机构必须提供《承诺函 》,承诺其提供的统计清单客观真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可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中标通知书是指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代理机构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的政府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或中标公告 ,然后代理机构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该书面通知文件称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无提供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不得分。) | |
违约承诺 (3.0分) | “投标人提供违约承诺函的,得3分。要求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满分得3分 无提 供不得分” | |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能力 (8.0分) | 评标委员会对比所有投标人对本项目按要求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得2分; 在此基础上,各级职改办、司法鉴定科学院、公安部、人社部门或者其授权具有职称评审的机构评审认定卫生药品类、科学研究类、公安司法鉴定专业类的中级职称证书,得3分;各级职改办、司法鉴定科学院、公安部、人社部门或者其授权具有职称评审权的机构评审认定卫生药品类、科学研究类、公安司法鉴定专业类的高级职称证书证书得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为本项目拟派出项目服务实施人员劳动合同或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派出实施人员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 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才能得分) | |
拟派出人员服务能力 (10.0分) | 评标委员会对比所有投标人对本项目按要求需拟派项目实施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2人以上(含2人)具有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得4分 ; 成员中每有1名具有各级职改办、司法鉴定科学院、公安部、人社部门或者其授权具有职称评审权的机构评审认定卫生药品类、科学研究类、公安司法鉴定专业类的中级职称证书,得3分,满分6分,无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书的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 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三个月以上)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 标的唯一依据。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惠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甲方(采购方):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服务方):签 订 时 间:
签 订 地 点: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
项目合同书
(服务类)
甲方(采购方):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住 所 地: xxxxxxxxxx(xxx)000x法定代表人: xx 项目联系人:高峰
通讯地址: xxxxxxxxxx(xxx)000x
电 话: 0752- 2309303 传 真:0752- 2309302
乙方(服务方):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根据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单价 元为单价包干,结算为实际发生量乘以中标单价作为结算金额,项目年度采购最高上限为 700000 元/年。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 定服务项目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价格(单位:元 人民币) | 备注 |
1 |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 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 服务项目 | 1 | 例 | 单价的报价方式 |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具体服务项目确定)
1.人员、设备配备要求及服务时间
1.1.乙方至少聘请二名具有法医毒物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人。
1.1.1鉴定人必须是专职为乙方服务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同业机构兼职。为其他同业机构服务的鉴定
人也不得在乙方兼职为甲方提供检验鉴定服务。
1.1.2乙方及其聘请的专职鉴定工作人员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
1.2乙方必须至少拥有本鉴定机构全权所有的2台采用双通道(双色谱柱)分析技术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检测设备,并确保不会因设备故障耽误甲方的工作。
1.3乙方对甲方的委托受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含节假日),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时内向甲方收取送检样品,从接到血样起12小时内对甲方出具送检样本检验鉴定文书并送达甲方,特殊加急情况6小时内出具并送达甲方。
1.4乙方完成检验鉴定工作以甲方收到检验鉴定文书为准。
1.5用于接收检材样本的车辆内部应装有视频监控,接收检材样本的技术人员要佩戴记录仪,并在接收检材样本及运输、移交过程中开启记录仪全程拍摄监控。接收检材样本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和技术人员佩戴的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乙方要及时下载、存储,下载的视频资料应有效、完整保存3个月。
1.6检材样本的接收、运输、移交、检测、保管全过程均要有视频监控无死角全覆盖,所有视频资料乙方均要有效、完整保存12个月以上。
1.7乙方应提供用于接收储存检材样本的保温箱,保证检材样本应在保温箱内低温(2至8℃)保存,确保检材样本不变质。
2.鉴定受理程序
2.1.乙方鉴定机构必须有专职工作人员接收样本,并对送检交警身份、委托书和审批表以及检材等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做好登记。
2.1.1如果送检人非交通警察身份(例如协管员、督导员、临聘人员等)的,此检材不予受理,必须要有1名交警在场。
2.1.2如果所须提供的资料有缺失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补齐相关的资料。
2.1.3如在受理的过程中,发现检材存在有异常的情况,应及时告知送检机构主要负责领导,并做好相关情况的登记。
2.1.4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样品的,应当告知甲方。
3.乙方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将检材交接给检测人员,在进行鉴定前,做好登记,并认真核对。
3.1如发现或被告知样品有明显的异常情况时,乙方鉴定机构应暂停鉴定,立即xx原因并作记录。
3.2如鉴定项目与甲方提供的说明、资料不相一致时,乙方鉴定机构的检测人员在进行下一步工作前,保留向甲方进行问询的权利。
3.3对甲方需强制检查的委托项目,而被检查样品又不符合检查的条件,应在合同和结果报告中明确说明。
4.检材的贮存、处置
4.1检材按照鉴定/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进行贮存和处置,必需确保检材在检验之前没有受到污染。
4.2法医毒物鉴定检材贮存、处置。
4.2.1乙方鉴定机构的检测人员将检材余样交接给样品管理员保管。样品管理员做好登记,妥善保管复核样和检测余样,并对贮存环境、贮存条件进行监测、控制。必要时,对贮存物品的状态进行定期检查,以检出变质物品。保证检材的安全及完好状态。血液样品保管室要有视频监控无死角全覆盖。
4.2.2复核样和检测余样一般保存3个月,重大案件的检材或者甲方明确提出延长保存的,须由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检材保存申请和记录表》。保存期届满,样品管理员应填写《鉴定资料逾期处理申请和记录表》,报所长批准后交综合办按“三废”处理规定统一处置。检材处理记录应归档保存。
4.2.3如甲方需要返还检材,须提出书面申请,在《检材返还确认单》签字确认。
(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付款方式:
(一)按月支付,当月结算上一月份的金额,采购人按实际发生量乘以中标单价作为结算金额,中标
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再支付金额;
(二)中标人必须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申请付款,且必须附上相应的发票。因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支付相应价款给中标人,中标人表示谅解,并同意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不由此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xxxx的任何损失。
(四)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四、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保密:
(一)乙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二)仅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才可以披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
A.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B.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C.向该方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D.双方事先予以书面同意。
(三) 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四)其他
1.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材料,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第三方,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检验鉴定文书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都属于甲方的财产。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上级主管机关检查工作需要除外)。
4.乙方实施检验鉴定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二)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10%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四) 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七、争端的解决:
(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决争议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守约方为主张权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受理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其它: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
任。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因涉及与原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交接等事宜。从2022年1月1日至原服务机构正式完成交接当日止,为过渡期。原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出具账单及发票(账单得到采购人的签名确认),中标方在收到账单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就必须把过渡期间的检测费用支付于原机构,结清费 用。
十一、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一式 陆 份 ,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其他分别送财政局及其它相关部门备案存
档。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1301-2022-00026
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2〕006号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你方组织的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2〕006号],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2〕006号]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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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2〕006号),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2〕006号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