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3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拟申报专利,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专利申请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著录项目明细:
双方同意就名称为: 的有关技术方案共同申请 (请选填专利类型或软件著作权),专利(以下简称“本申请”)。
专利申请人的署名顺序为: 方为第一申请人, 方为第二申请人。
发明人的署名顺序为: 。
注:通过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的预审案件第一申请人原则上应为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二、专利申请的相关费用:
专利申请过程中代理机构的代理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各项官费以及专利授权后每年需要缴纳的年费、维权费用,双方经协商后均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费用承担模式:
1、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剩余的 %。
2、由 方承担全部的费用。
其他额外产生的中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文件代写费用、著录项目变更费用、各类副本申请费用)由提出请求的一方承担。
三、权利与义务:
1、在双方同为本专利(申请)权人的前提下,一方如有许可、转让、质押等处分本申请及授权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的行为,或者以技术出资、入股等方式与第三方进行合作,应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处分、合作风险由负责处分、合作的一方独自承担。
本申请及本专利许可、转让、质押、合作等所产生的收益,双方按照甲方占 %、乙方占 %的比例分配,但所得收益应在先行扣除已支出的代理费及各项官费并如数支付给已缴纳费用的一方或者双方后,再按比例进行分配。
2、一方自主转化实施本申请、本专利,需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但对方并不拥有否决权;原则上另一方不分享一方在自主实施本申请、本专利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任何一方发现有第三人存在侵权行为或者侵权风险,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办理。
4、专利申请过程中针对专利局所提出的疑问的答复,尤其是缩小保护范围,由技术联系人初步确认,由一方授权另一方最终确认。
5、若本申请获得授权,应由双方共同决定是否维持专利权。
放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行为需双方共同书面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放弃,同意放弃的一方应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免费转让至不同意放弃的一方,由不同意放弃的一方负责之后的专利费用和手续,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意放弃的一方应协助对方办理转让的相关手续。同意放弃的一方书面放弃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专利(申请)相关的知识产权,但作者署名权的除外。
若双方均同意放弃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6、 方作为本申请的主要负责方,负责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与代理机构进行对接、联系,另一方应积极进行配合,按要求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7、双方分别负责对各自发明人的奖励和报酬事宜。
8、任何一方对本申请或本专利的后续改进获得的知识产权,无特殊约定时归改进一方所有,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
9、作为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将本专利以及本协议有关内容透漏给第三人。双方均应对本专利(申请)权属文件的附属技术资料、技术秘密予以保密,因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应予以赔偿。
10、本协议中的技术方案名称为暂定名,如申请过程中的名称发生变化、调整,不影响双方所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1、通过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的预审案件,需满足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规定及要求。
四、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申请或者本专利撤回、被驳回、终止、被申请无效的,违约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补救措施,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未向对方及时支付其应享有的收益,违约方除应支付另一方应得收益外,还应支付对方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三倍利息以及为纠正该违约行为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3、任何一方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向第三人转让以及质押本申请、本专利的行为均属无效,并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为纠正该违约行为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五、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
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系终局性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说明:1.本模板除适用共同申请专利外,亦适用于共同申请软件著作权,可替换相关文字后使用;2.如有超过两方共同申请,请将相关涉及处作相应修改后使用。)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