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 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了“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
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近日,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和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签订《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三埠港搬迁项目 (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1.工程内容:规划用地约 332.76 亩,港区内拟建设 5 个
1000 吨级内河公共泊位(水工结构预留 3000 吨级),其中 2个集装箱泊位、1 个多用途泊位以及 2 个通用泊位码头,码头使用岸线长度为 355m,设计年吞吐量为 380 万吨,其中集装箱 17 x TEU,散杂货 125 万吨。
2.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勘察设计工作。
3.交易对手方: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
4.合同类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EPC)。
5.合同标的: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
6.合同金额:该项目合同金额 668,660,100 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 651,545,800 元,勘察设计费 17,114,300 元。
(二)近日,公司与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签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内容:同《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
同》。
2.交易对手方: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
3.合同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合同标的: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
5.合同金额:651,545,800 元。
6.合同工期:730 日历天。
1.名称: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3.注册资本:500 万元。
4.主营业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等。
5.注册地址:开平市xxxxx 00 xxxx(xxxx)。
(三)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一)《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三埠港搬迁项目
(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1.工程内容:规划用地约 332.76 亩,港区内拟建设 5 个
1000 吨级内河公共泊位(水工结构预留 3000 吨级),其中 2个集装箱泊位、1 个多用途泊位以及 2 个通用泊位码头,码头使用岸线长度为 355m,设计年吞吐量为 380 万吨,其中集装箱 17 x TEU,散杂货 125 万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勘察设计工作。
3.合同金额:该项目合同金额 668,660,100 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 651,545,800 元,勘察设计费 17,114,300 元。 4.组成合同的文件:
(1)项目总协议书。
(2)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3)本工程施工合同。
5.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内容:同《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合同金额:651,545,800 元。
3.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4.合同工期:730 日历天。
5.结算方式:按月计量和支付。
6.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遵守法律、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人(公司):办理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编制竣工资料等。
7.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8.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 2023 年及未来 2 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x次签订的合同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EPC)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1.《开平市工投货运港口有限公司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